按照原书中的剧情,他们还要在这里待一个多月,时间紧促,要是到时候还没拿下他,那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开始点名了,娘就先走了。” 母女两人分开,程方秋循着记忆找到一个队伍,跟领头的大娘报到,等人齐了之后,几个人就浩浩荡荡地往村外走去,他们这一队是负责割猪草的,得往村子的水塘边走。 不同于昨天落水的那条大河,水塘面积较小,但由于那段时间的大雨,水位涨高了很多,周围还有些稀泥未干,看上去脏兮兮的,都没地方下脚。 岸边的猪草茂盛,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一条蛇或者其他恶心的生物。 最令人受不了的是周围还有很多小虫子在飞,咬上一口要痒很久,还会在皮肤上留下红疙瘩,没个十天半个月根本消不了。 程方秋眼前一黑,眉头皱起后就没松开过。 “你去那边,你去这儿……晚饭前都得割完,不然扣工分!”大娘安排好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后,大家就四散开来了。 程方秋拿着镰刀和背篓走到自己的位置上,找了一块比较干净的地方落脚,环顾了一圈四周,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敢相信这么一大片猪草都要留给她一个人割完。 “程方秋不要偷懒,赶紧干活。”大娘的大嗓门从不远处传来,吓得程方秋一个激灵,连忙应好,然后弯下腰用镰刀去割草,她小心翼翼地动作,害怕一个不小心会割到手。 幸好今天穿了长袖长裤,不然别说干活了,就光是被虫子咬都能让她崩溃。 这么一干就是两三个小时,临近中午,程方秋已经从一开始的不熟练,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只是跟其他人比还是落后了一大截。 天气炎热,她早就累得大汗淋漓,呼吸也急促起来。 看着还剩下一大半没割的猪草,心顿时凉了半截,在心中不断盼望着午饭时间的到来,不知道是不是祈祷起了作用,没多久大娘就大声叫大家集合回村吃饭了。 程方秋有气无力地走在队伍最后面,等好不容易到了家,就直接瘫坐在了椅子上。 丁夕梅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她这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不由心疼道:“去床上躺着歇会儿吧,等会儿娘做好饭了叫你,吃完再继续睡,你爹那边我给他送饭去。” 闻言,程方秋摇了摇头,刚要开口,突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问道:“救援队的所有人都在那里吃饭吗?” “对啊,这段时间忙着赶进度,他们中午都在那里吃,吃完继续干。”说到这儿,丁夕梅叹了口气,这把人当牛马使的日子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这么热的天气,要不是能额外多拿一些工分,谁愿意干这份遭罪的活计? 听见丁夕梅的话,程方秋眼珠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她正愁没有机会去接触周应淮呢,这真是打了瞌睡就来枕头。 “娘,我去送吧,你又要做饭又要送饭,太累了。” 从闺女口中听到这么贴心的话,丁夕梅眸中闪过一丝感动,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你脸色不好,估计是热到了,还是回房休息吧?” “我没事!我可以的。”程方秋打断了丁夕梅的话头,将人推向厨房,她则是往房间里走,“我换套凉快的衣服就好了。” “这孩子……”丁夕梅笑着摇了摇头,撸起袖子开始生火做饭。 程方秋原本想好好打扮一番,结果打开装衣服的木箱一看却傻了眼,她咋就忘了这个年代既朴素又落后,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格外单一普通,农村女生要是能有件碎花料子做的衣裳都算是十分不错的了。 翻来翻去,也就一件素白色的衬衫能勉强入了眼,这还是当初原主考上县里高中缠着丁夕梅买的。 条件有限,没有化妆品也没有护肤品,好在足够天生丽质,程方秋把野生乱舞的眉毛修了一下轮廓,然后洗了把脸,用湿毛巾把身上擦了擦,又抹了些肥皂水在脖颈和耳后,确保身上没有汗味,只有淡淡的肥皂香味后,才换上衬衫。 长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一侧胸前,扯散颊边些许碎发,对着小镜子看了两三遍,确保没问题,才稍微满意地走出房门。 丁夕梅把三人的午饭准备好,一抬头就瞧见了程方秋焕然一新的装扮,眸光不禁亮了亮,她本就长得出色,稍稍穿得周正些,整个人就像是出水芙蓉般让人挪不开眼睛。 想到前几天隔壁大婶向她提的那件事,丁夕梅阖上眼睫,或许是该给秋秋相看人家了。 两人先吃过饭后,程方秋就小心翼翼地接过装饭的袋子,大步出了院子。 程保宽他们工作的地方在村外,要顺着大道往外走一段距离才能到,刚走到一半,程方秋就有些后悔了,这么大的太阳,还没等走到地方,她精心处理过的头发和香味都快被汗水给破坏了。 等好不容易看到了攒动的人头,她才重重松了口气,转身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发丝,深吸一口气,才继续朝着前方走去,还没走到呢,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顿时所有人都朝着她看了过来。 “程二叔,方秋妹子来给你送饭来了。” 程保宽在程家排行老二,年轻一辈都称呼他一句程二叔。 被泥土和石块充斥的地界脏乱不堪,挖掘机和卡车正在作业,在这儿干活的人本来就多,再加上送饭的家属,声音格外嘈杂,可小伙这一嗓子喊得无比大声洪亮,其中还隐隐有些激动,想听不见都难。 众人循声望去,就瞧见马路边上站着一道亭亭玉立的白色身影,她一只手挡在头顶,遮住刺眼的阳光,就算隔得较远,也能看出她妙曼的身姿。 或许是找到了她想找的人,她放下手一步步笑着朝前走,阳光落在她精致美艳的五官上,美得不可方物,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挖掘机驾驶座上的男人盯着慢慢向自己靠近的女孩,心跳莫名漏掉一拍,鬼使神差地按下暂停键,然后从位子上起身,手抓着门框,踩着踏板往下跳,半人高的高度,他长腿一迈,轻轻松松就落了地。 正在旁边吃饭的赵志高原本还在盯着美女同志看,在听到身旁传来的动静时惊了一瞬,扭过头,见是周应淮,不免讶然道:“淮哥你咋下来了?” 不是说好为了赶进度,白天尽量不停工吗?他这还没吃完饭呢,淮哥怎么就来接班了? “有人找我。” 话音落下,周应淮正准备迎上去的时候,就见那道窈窕身影停在了一位中年男人面前,两人有说有笑地往一处空地走去。 见状,他的脚步愣在了原地,一时间往前走也不是,不往前走也不是,到最后不由为自己的荒谬念头感到可笑。 “谁找你啊?”赵志高不明所以,顺着周应淮的视线往前看去,却只能看见杂乱的人群,除此之外,什么也没看见。 周应淮抿唇不答,瞥了一眼赵志高还剩下一多半的饭盒,冷声道:“赶紧吃。”
第5章 暗送秋波 “哦。” 赵志高有些莫名其妙地瞅了周应淮一眼,赶紧吃了两大口,咀嚼着嘴里食物的同时,目光却不由自主地朝着前方望去,见人不见了,惊得差点儿从地上跳起来,好在视线一扫又看到了人,这才松了口气。 盯着看了一会儿后,忍不住感叹道:“要是我也有这么漂亮的媳妇儿给送饭就好了,干活都有劲!” 周应淮不用问,都知道他说的是谁,听到这话,他看向那张笑颜如花的脸,莫名烦躁地皱起眉头,语气难掩震惊地拔高:“他们是夫妻?” 年纪是不是差的有点儿大了?而且她怎么看都不像是已经结婚了的样子。 “不是,你想哪儿去了,人家是父女,你没听到刚才那人喊的话?”赵志高偷偷冲着周应淮翻了一个白眼,然后又把那话重复了一遍。 父女?她是来给自己父亲送饭的? 他还真没听到那人喊的那句话,挖掘机发出的声音太大,坐在驾驶座对于外面的声音是完全听不清的,不然也不至于闹了个大乌龙。 说不清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洞悉真相的心情愉悦,总之周应淮的唇角缓缓往上勾起了一个弧度,但很快又压了下去,冷冷瞥向赵志高:“你表达有问题,下次注意。” “那我总不能说我也想要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儿给我送饭吧?”赵志高撇了撇嘴,有些委屈,他才二十出头,还没有当爹的想法。 周应淮沉默两秒,没再说话,顺势在赵志高身边坐下来,打开旁边的铁饭盒大口吃起来,目光却控制不住地跟其他男人一样时不时地掠过一处地方。 他在看程方秋的时候,程方秋也在暗暗找寻着他的身影,可是这里人太多,年轻小伙子更是数不胜数,她找了老半天才在挖掘机旁边的小土堆上看见他。 或许是天气炎热的缘故,男人今天早上穿的那件靛蓝色褂子不翼而飞,身上现在只留下了一件黑色工字背心,这让他的肌肉全都暴露在外面,汗水顺着皮肤肌理流淌,多了几分糙野不羁。 刚看过去没几秒,两人的视线就撞在了一起,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他十分敏锐的缘故,程方秋发现只要自己盯着他看,都能被抓包。 程方秋心虚地挽了挽耳边的碎发,冲他露出一个浅浅微笑。 还没等她多冲着周应淮送送秋波,眼前就倏然落下一大片阴影,程方秋懵愣地抬起头,就对上了一张大笑脸,她在脑海中搜寻了许久才找到他的名字。 原主长得漂亮,身材也是顶顶好,胸是胸,腰是腰,屁股是屁股,可以说十里八乡都找不出一个比她更水灵标志的姑娘了,她的芳名传得人尽皆知,年轻后生当中很少有不喜欢她的。 像是这样抓紧机会献殷勤的男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都想在美人跟前留个好印象,等到了婚嫁年龄能比其他人多个胜算。 要是能娶到程方秋,多有面子!多有福气!这辈子的脊梁骨都能挺直,其他男人肯定羡慕得牙都要咬碎! 对方见她看过来,晒得黝黑的颊边缓缓爬上一缕可疑的薄红。 “方秋妹子,我娘送来的大西瓜,太多了我吃不完,给你和程二叔送两块。” 这时候,程方秋才注意到他的大手上还捧着两块红澄澄的西瓜,西瓜是在井水里泡过的,到现在还有股凉气传过来,大夏天配上冰西瓜,这对任何人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可无功不受禄,程家跟他们家八竿子都打不着,当着众目睽睽之下收下这西瓜,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流言蜚语传出来呢,而且周应淮就在不远处看着,她收下别的男人的东西是怎么一回事! 程方秋抿了抿唇,最后不舍地看了一眼西瓜,狠心咬牙拒绝道:“建平哥不用了,你留着下午吃吧。” “没事,我家里还有,你吃吧,这么热的天气,我看你都热得流汗了。”见她不收,李健平有些急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很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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