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只是锦上添花,并不是必要的。 程方秋那种,一看就是要好好娇养着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娶回去跟娶个祖宗有什么区别?村里十个家庭里面,九个穷,饭都吃不上了,娶个花瓶回去摆着,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后悔的地方还多着呢。 再说了,古往今来,婚姻大事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算现在流行那劳什子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但是在乡下,这都是屁话。 娶媳妇,嫁男人,那都是父母说了算,个人意愿没那么重要。 而长辈们大部分都不喜欢程方秋那种狐狸精长相的,一看就是搅家精,婆媳关系本就难处理,她一进门,这家里还有一天安生日子过吗?儿子被吹吹枕边风,这个家就得散! 最重要的是,她要是想一枝红杏出墙去,简直太容易了,不好好看着,什么时候被戴了绿帽子都不知道。 所以说,这事难办! 要不是丁夕梅给她提了一篮子黄豆,她根本就不会答应下来。 李二婶正烦着的时候,住在隔壁的侄子李健平从院子后面探出头来,一脸好奇地指了指丁夕梅离开的方向,开口道:“姑姑,婶子来你这儿有啥事啊?” 从丁夕梅踏进隔壁院子开始,他就知道了,一直抓心挠肺地在墙角偷听着,只是她们说话声音小,他什么也听不见,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人走了,他才敢出来打听打听情况。 “还能有啥事啊,找我给她姑娘说亲呗。”提到这儿,李二婶就叹了口气,下意识地直接说了出来,刚说完便暗道不好,但已经晚了。 只见李健平挺直腰身,脸上冒出狂喜,激动道:“真的?婶子她愿意给方秋妹子找男人了?” 或许是这话说的太过糙了些,李健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随后冲着李二婶笑得满脸讨好:“姑姑你要是能把方秋妹子说给我,你就是我第二个娘,下半辈子我都孝敬你!” 话毕,又急切道:“你可不能偏心啊,我是第一个知道这事的人,二哥四弟他们要是找你,你得拒绝了。” 听见李健平的话,李二婶简直哭笑不得,同时又更愁了,真不知道程方秋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药,一个两个都跟中毒似的迷恋她!先不说村里其他年轻小伙子,就说家里的这些亲戚,万一每个都像李健平一样来找她,吵都吵死了。 “你先别说这些大话,你爹娘早就表明态度了的,他们不同意!你啥时候把他们说服了,再来找我。”李二婶冲着他哼了一声,转身进了屋子,独留李健平在原地抓耳挠腮。 她得好好琢磨哪户人家能跟程家成个好姻缘。 丁夕梅可说了,男方得家世清白,老实有上进心,长得还要周正…… 这要求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关键还是得双方看对眼。 * 这边,丁夕梅从李家回来后,先是把里里外外都给收拾了一遍,又将一家人的衣服给洗好晾好,才坐下休息会儿。 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两个孩子从外面回来了。 她抬头看看了天色,有些诧异地迎了上去:“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说来话长了,等会儿再跟您说。”程方秋神神秘秘地拉着丁夕梅进了厨房,然后指挥程学峻拿出木盆和簸箕,将两个背篓里的东西一股脑全部倒了进去。 丁夕梅看见那半只野鸡的时候,嘴巴微张,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旁那如同下雨一样哗啦啦进了簸箕里的松树菌!黄色的圆滚滚小伞,瞧着喜人极了。 她惊讶地捂住唇:“这全都是你们在山上搞到的?” 两兄妹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见丁夕梅高兴,才敢把两人分开,差点儿在山上走丢的事情说出来,但虽然有了前面的铺垫,丁夕梅却依旧是又惊又怕,先是关心了一下两人的安危,然后才黑着脸将他们都教训了一顿。 见还是没躲过一顿骂,程方秋和程学峻对视一眼,暗暗吐了吐舌头。 “娘,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嘛,快喝喝水润润嗓子。”程方秋狗腿地倒了一杯水,掐着嗓子,柔柔的腔调像是裹了蜜一样,让人火气都不自觉地消失了大半。 丁夕梅无奈地瞥了她一眼,最终还是接过水喝了一口,但还是忍不住道:“要不是周同志及时赶到,那条蛇……” “是啊,多亏了周同志,所以我准备亲自下厨做个汤给他送过去。”听见丁夕梅说这话,程方秋赶紧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你今天要做饭?”丁夕梅和程学峻闻言不约而同地喊叫出声,满脸的不可置信。 农村女人就没有几个不会做饭的,原主的手艺也还可以,但是她极少下厨,平时都是等着吃,顶多打打下手,除了农忙的时候迫不得已进厨房以外,平时都不会主动做一次饭,所以在听到她要进厨房的时候,两人都是比较惊讶的。 “是啊,我这不是为了感谢周同志嘛,而且多亏了他,我才能换个活计,这就当提前适应了。”程方秋摸了摸鼻尖,嘿嘿一笑。 其实最关键的是她还没用过农村的土灶,趁着这个机会她想熟悉一下,免得明天去报到,啥也不懂那可就要出丑了。 刚才注意力都被惊心动魄的迷路遇蛇的事情给吸引了去,差点儿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丁夕梅脸上难得浮现了一丝笑意,她是知道闺女不喜欢下地的,每天都在嚷嚷又累又苦,现在能换个稍微轻松一点儿的活计,是一件难得的好事。 “是,可得好好感谢人家,等会儿做好了你给他送一碗过去,时间不早了,娘给你打下手,你放开手干。” “那我去烧水拔鸡毛。”程学峻主动揽活。 三人说干就干,松树菌得多洗几遍去除杂质,程方秋又是个爱干净的,直到将其洗得看不见一丝脏污,方才开始做菜。 先将松树菌和剁成小块的鸡肉分别焯水,捞出浮沫,盛出洗干净备用,锅里热油,将鸡肉倒进去反复进行翻炒,用猪油多炒一会儿炖出来的鸡汤会更加浓郁偏白,直到鸡肉变成略微焦黄的状态,就可以放些姜片,然后倒入提前烧好的开水。 炖半个小时左右,再将切片后的松树菌放入锅内和鸡肉一起炖,最后加点盐调味便大功告成了。 山珍野味,天然的味道便是绝顶鲜美的,根本用不着其他的辅助。 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操作下来,丁夕梅和程学峻看得津津有味,闻着空气中的香气,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我先去洗个澡。”在山上和厨房折腾了那么久,程方秋早就热出了一身汗,等会儿还要去见周应淮,她可不能臭烘烘的去,趁着炖鸡汤的这一空挡,她刚好去洗个头洗个澡。 洗完后,鸡汤也炖的差不多了,邻居家的小儿子去年发烧在县城住院的时候,他爹咬牙买了个大铁桶饭盒,方便平时送饭,现在闲置下来,丁夕梅便用一碗鸡汤给借了过来,盛了满满一大桶让程方秋给周应淮送过去。 “真不用娘陪着?”丁夕梅看着站在院子里梳头发的闺女,又问了一句。 程方秋回头,略湿润的发丝在空中留下一道优美的弧度,她甜甜一笑,白皙小脸在阳光下好似会发光。 “真不用,我快去快回。” 说完,她将梳子塞进丁夕梅的手中,拿起饭桶就快速跑出了院子,饭桶有些重,时间久了,她就不得不双手抱在怀里才能拿稳。 当初城里来的那些队伍住哪儿是个大问题,那些当兵的倒是简单,给了一块空地,自己搭帐篷就住下了,而那群省城来的技术员身骄肉贵,大队长左思右想便决定将他们安排进村北边的知青点住着,一来比较方便,二来也和村民们分开,双方都自在。 而知青们则暂时各自分配到了村民家中住着。 程家距离知青点很近,没走多久,程方秋就到了院子门口,她探头朝里面望过去,就瞧见了几个人围在一台机器和一根大木材前,正在商量着怎么维修。 她几乎一眼就注意到了人群中的周应淮,他生得高大,几乎是鹤立鸡群,他正拿着扳手弯腰去检查零件,神情专注,就算机油蹭的满身都是他也毫不在意,好似世界上除了面前的机器以外,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得他侧目。 程方秋鬼使神差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猛然想起自己来这儿的目的,当即清了清嗓子,开口喊道:“淮哥!” 这一声柔软婉转的女声一出现就勾走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也包括周应淮。 他抬头朝着门口望去,女孩唇边俏生生的笑容就这么深深刻在了眸中。
第11章 两团 “那不是程同志吗?” “她来咱们这儿干什么?刚才她是不是喊了淮哥?” 不少人都认出了程方秋,一时之间无数道好奇的视线在两人之间互相来回穿梭。 身为当事人,两个人却表现得都很淡定大方,程方秋站在原地安安静静等待周应淮过来,而后者则是跟身旁人交代了一句,放下工具,用毛巾随意擦了擦手便朝着她走了过去。 “找我有什么事情吗?”等走近了,他才注意到她是刚洗了头洗了澡过来的,一头乌黑秀发披在肩头,衬得肌肤越发白,精致的五官闪闪发光,勾得人挪不开眼。 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微微仰着看向他,浓密的长睫轻颤,在眼下投落出几分薄影,目光澄澈动人,是璀璨到极点的明艳与缱绻。 她身上有种淡淡的香气,缠绕在鼻尖,让他呼吸都急促了两分。 “我自己做了一锅鸡汤,特意盛了一些给你尝尝。”说到这儿,她眉眼间染上一丝期待,将手中小心翼翼护了一路的饭桶递给了他,随后像是害怕他拒绝一样,又补充道:“你都救我两次了,这算是小小的一点儿心意,你就收下吧。” 周应淮第一反应是拒绝,乡下人家一年能吃一顿肉都算是很不错了,所以这桶鸡汤算不上小小的心意,甚至可以用诚意满满来形容了,可他要是拒绝…… 对上她水光盈盈的眼眸,他有些怀疑她会当场红了眼睛。 “淮哥?这个要趁热喝。”见他不回答,她转换思路催促他收下。 没办法,他只能点头答应下来,沉声道:“谢谢,我……” 他刚想接过来,伸出手却发现上面脏兮兮的,只好领着她往里面走去,“我去洗个手,拿个碗。” “好。” 迈进院门,程方秋像只跟屁虫一样紧紧跟在周应淮身后,面对其他人的打量也是礼貌性地笑着一一点头回应,这些人她一个都不认识,但给他们留下个好印象总没有坏处,毕竟未来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要日日打交道的。 想到这儿,程方秋不由将视线投向身前的男人,他身姿挺拔,背影似山,光看上去就安全感十足,只是他这个人心思藏得深,轻易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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