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首先是十天期的布市,那时集市场所内只卖各种布匹。然后是十天期的毛皮市,各种皮革、生皮、毛皮应有尽有。最后就是杂货市了,杂货么,突出的就是一个‘杂’字,几乎什么都有卖的。 杂货市时间也相对长一些,只要最后留5天给商人们办理之前未办好的事项就好了——这些事一般都和市场官方有关,譬如补缴税款,给契约加盖集市和布鲁多伯爵的印章,增加这笔生意的保障…… “哎呀!这不是亚兰少爷么?您怎么来了!”一个掮客模样的中年人,一眼瞅见了马车右侧的年轻骑士,上前与马上的骑士攀谈:“您还记得小人么?就在今年春天,您的‘行剑礼’上,在下有幸观礼哩!” ‘行剑礼’就是骑士侍从册封为正式骑士的仪式。这名名叫亚兰的年轻人,其父亲是相当有能力的骑士,是布鲁多集市的‘市场书记’之一——这个官职不算高,可对于来布鲁多集市的商人来说,是‘县官不如现管’,而且收入确实不低。 亚兰作为次子,也在刚满21岁时就得到了受封骑士的机会(很多贵族次子是没机会受封骑士,或者不能21岁按时受封)。而且立即被召来做伯爵的扈从侍卫,可以说是前途光明。 亚兰想了想:“做代书人的罗纳德和你是亲戚,对吗?” 那中年男子连忙说道:“是啊,少爷!罗纳德是在下的表兄,常和令尊打交道哩!” ‘代书人’是市场上的记录员,还会为商人们起草契约,确保其中没有法律问题——这其实有点儿像公证人了,只不过专为集市上的交易服务而已。 亚兰并非傻瓜,他注意到这家伙虽然是和他攀交情,但注意力大多放在马车上。便说道:“嘿!你难道想要卖你那些廉价珠宝给布鲁多的郡主吗?” 刚刚这个中年男人从一家店铺出来,那家店铺似乎专门批发各种廉价珠宝。那些闪闪发光的饰品在柜台后堆积如山,大多数都是玻璃和青铜做的。只有少部分用了银子和便宜的珍珠、珐琅和水晶等。 得知马车上坐的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男人满脸堆笑:“当然不是,亚兰少爷!您得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不可能只帮一家东主拉生意……如果有必要,小人能把这市场上最好的珠宝弄来,摆在郡主面前!” 这是市场上第一个主动上前的人,路易莎有些感兴趣,隔着头纱看向他,拿出了原本套在手腕上的一串念珠:“能找到和这差不多品质的珠宝吗?” 掮客一下瞪大了眼睛,他原本只考虑马车里的贵女还是个孩子,比较容易引诱。却没有想到,她一下就将他难住了——原本套在那只白皙小手上的念珠是由十几颗紫水晶串成的,念珠串上还带着一个琥珀的小十字架吊坠。 那些紫水晶珠,每一颗都有葡萄那么大,颜色浓郁而鲜艳,晶莹剔透,毫无杂质……这样出众的紫水晶,他从来就没见过!
第7章 穿越中世纪007 紫水晶在中世纪是相当贵重的珠宝,头一等宝石的就是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欧泊和红色尖晶石(此时检验手段有限,人们普遍认为红色尖晶石就是红宝石)。而这些之下,紫水晶就算是第二梯队里拔尖的那种了。 它还是枢要宝石之一——所谓‘枢要宝石’,就是天主教认为的五种最重要的宝石,宗教仪式上就常常见到它们。这五种宝石是紫水晶、白钻石、祖母绿、红宝石和蓝宝石,集齐了五种颜色呢! 紫水晶在现代是主打平价美貌的半宝石,和它在中世纪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这主要是因为旧大陆紫水晶很稀有,品质高的更罕见。物以稀为贵,加上‘紫色’寓意的高贵,自然备受追捧。 而到了19世纪后,在新大陆南锥地带发现了大量丰富而优质的紫水晶矿藏,价值一下就跌下来了。 路易莎之所以能随手就拿出这样一串念珠,当然不是因为这辈子那未见面的母亲(生她时难产去世)私房真有那么丰厚。这其实是她那个随身空间里的——说是穿越将上辈子家里开的超市随身带过来了,实际是把整个家搬来了。 上辈子路易莎家在城中村,一共起了四层半的楼房。一二楼开超市,三四楼住人,顶层阁楼用于堆放杂物什么的。路易莎的父母在她12岁时就出意外没了,她是和姑姑相依为命长大的。两个人住不了那么大,后来三楼就被姑姑改成了自己的工作室。 她姑姑学的是珠宝设计,毕业后没什么特别好的就业机会,干脆就开网店卖原创设计的首饰,也接受定制。她的原创首饰定位轻奢,用到宝石的部分一般是相对便宜的半宝石或者培育宝石(类似簪娘,但首饰风格、品类不同)。 紫水晶在工作室里囤了不少,这种珠子是比较常见的——品质这算顶尖的了,但价格依旧非常亲民。 布鲁多集市作为此时最著名的国际批发市场,不至于凑不出这样一串顶级紫水晶念珠,问题是这个掮客弄不弄得到……显然他之前的话是吹牛的,他弄不来市场上最好的珠宝,至少不能随便弄来。 珠宝的事当然就不了了之了,但这名掮客并没有放弃,借着亚兰骑士的关系,他一直凑在马车旁。哪怕不能牵线搭桥凑成一桩买卖,能在布鲁多的继承人面前露脸也好——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一眼看出了路易莎的好脾气! 如果是个性情粗暴的贵族,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嗳,小姐,那是尼斯共和国香料商的铺子,我认识他们的头领,今年负责这项业务的是布鲁诺家的马可。”注意到路易莎的视线流连于一家商铺,中年掮客飞快解释,着重暗示了自己的人脉。 路易莎其实并不知道这家商铺的买卖,她是被浓浓的香料味吸引注意的……感觉像上辈子逛超市逛到了火锅调料区。 商铺里的人也注意到了门外停了一辆华丽的马车,路易莎想了想,不能走马观花一样看,那样能有什么灵感?于是就此下了车。 此时的房子采光都是一个大问题,即使已经有了窗玻璃,那也较少有人用,更不要说用也很节省。这些商铺也不例外,路易莎并不觉得这边商铺里比城堡深处明亮——不过这也不重要了,路易莎主要还是看伙计拿出来的商品。 说实在的,有商铺里浓厚的香料味儿压着,外面的臭味反而不明显了。所以虽然觉得鼻子有些痒痒的,路易莎还是掀开了原本罩下来的头纱。 路易莎注意到这家香料商铺在周围的商铺中已经算是阔气的了,而且内部井井有条。不像别的批发商,商品大多堆积如山,凸显的量大管饱,有一种天然的不拘小节。 在香料商铺这里,即使是批发商,香料都密封储存在容器中,确保香料不会因为保存不当而品质降低。 而且柜台后打包订单的伙计都比别的店铺忙碌,显然是每笔销售都要反复核算,一分一厘也要记得清清楚楚。 伙计拿来他们的商品给路易莎过目,胡椒、肉桂、小豆蔻、肉豆蔻、丁香、番红花、天堂椒、高良姜、生姜、茴香等一应俱全,不过最让路易莎惊讶的是,她居然在卖香料的商铺里看到了蔗糖。 “你们贩卖的商品中也包含食糖吗?”路易莎因为太疑惑而问出了口。 伙计却不懂路易莎的疑惑,以为这是一个单纯的问句,还颇为骄傲地回答:“是的,尊敬的女士,我们也是市场上最大的蔗糖销售商之一。我们每年还会去高登兰贩卖这些食糖,去年只是高登兰的爱德华王子,就派人向我们订购了1000磅最优质的食糖。” 和后世网上传闻的,中世纪1磅蔗糖可以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白银不同,实际上蔗糖哪怕价格巅峰也没能和黄金等值,或许‘价比黄金’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当下的话,一磅蔗糖价格大约是1苏到2苏,具体要看蔗糖的品质。 如伙计所言,爱德华王子一年花了2000苏买蔗糖,也就是100磅白银——这笔花费可不低!此时还没到中世纪末期货币大贬值的时候,一个普通的男爵年收入也就是三四百磅白银。爱德华王子光买蔗糖就花掉了一个男爵年收入的1/4到1/3。 别小看‘男爵’,因为文学作品的影响,华夏人总觉得男爵爵位很低,但其实在中世纪男爵是毋庸置疑的高级爵位。只不过那些知名的文学作品往往是近代产生的,描写的故事也都是文艺复兴以后了,那时贵族的爵位就像货币一样,也都贬值了。 事实上整个中世纪,最重要的爵位也就是伯爵、男爵了。公爵不说了,轻易不会出现,除了几个既有的法统,也就是国王有时会给自己儿子凭空造公爵爵位(这种除非附带公爵该有的土地,不然也就是‘虚衔’而已)。 侯爵的话,中世纪相当罕见,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伯爵(边境伯爵)。 至于子爵,更是有的国家有,有的国家无。而存在子爵的国家,要么将其当做是伯爵的助手,要么是公爵、伯爵爵位的附属爵位,在继承人没有头衔时,可以给他们,这样对外的时候比较有‘面子’。 当然,爱德华王子购买这么多蔗糖应该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吃,作为大贵族他肯定有‘一大家子’要养活,其中甚至包括他的扈从骑士。为这些人提供衣食住行也是他的义务,这样算下来,其实1000磅的蔗糖也就不多了。 说不定这只不是他全年的消耗量,只是一次的订单而已。 对方都这样说了,路易莎不想别人觉得自己奇怪,也没再继续问了。而是看着这些黄色的优质蔗糖若有所思——此时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白糖’,哪怕是在印度和华夏,冰糖、白砂糖之类,也无法做到颜色纯净。 所谓黄泥、蛋清,脱色效果都是网传的,根本不可能将蔗糖弄得那么纯净,这种黄色几乎就是古代脱色技术的极限了。 “这些都是东方进口的食糖吗?我听说罗兰西的南部,已经引种甘蔗……我以为会有罗兰西的食糖。”路易莎试探着问。 历史上,就差不多是这个时候,阿拉伯人在意大利南部引种了甘蔗。不过种植甘蔗和有技术制作蔗糖是两回事,意大利也是中世纪末期才能在本土生产蔗糖的——此前不见得不能生产最基础的粗糖,只不过生产率低,品质也不好。 似乎是惊讶于路易莎这样一个贵族少女会知道这样的‘商业机密’,伙计甚至有些惊慌——在周围还有不少人相信,东方的香料、食糖是从‘伊甸园’流出,东方人在河流下游打捞得到的时代,蔗糖来自于甘蔗已经是‘冷知识’了,何况本土已经在种甘蔗这种事? 这确实算得上是‘商业机密’了。 迟疑了一下,伙计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用别的稀罕商品岔开话头。 路易莎没有追根究底,只是在心里思索蔗糖的事——她想找的灵感找到了!此时作为一种商品的蔗糖,价格高昂、供不应求,还只能全靠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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