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我不能收!” 孙氏说话了,“这门,本来就破破烂烂,你不踹,狂风一吹,也就刮倒了。再说了,你不也是为了两个小娃儿么?你小小年纪,心善啊!看得出来,你不缺钱(孙氏扫了一眼苏椰成套的月白色小洋装),但我不能收。一个有手有脚的大活人,多辛苦一点,多找份活计,怎么就不能活了?人穷不能志短呐!这两个小娃儿,跟着我也是可怜,赶明儿,我就厚着脸皮,把他们送去外祖父家……” 100个元大头被推了回来。 苏椰再有力气,也比不了一个意志坚决的成年人。 两个小娃儿一听,要被送去外祖父家,要遭受舅妈的冷白眼,都急急地从苏椰背后出来,绕到了孙氏大腿边,小声嘟囔着不要、不要…… 苏椰欲再塞回去,抬头看到了孙氏眼中的坚毅。 她想,刀戈是个有气性的豪侠人物,他的夫人,也是外柔内刚,铁骨铮铮,断不会接受旁人“施舍”。 等刀戈回来了,他们的日子也就好起来了。 而刀戈,已经快回来了。 或者,不必等到刀戈回来,她也可以先从这里出去,找找哪里有电话局,给“年年”打个电话,叫《快意林》把刀戈的稿费,送到月光石巷108号来。 “要不,再等等?” 苏椰想着即将到来的好日子,宽慰着孙氏,“听说,刀戈先生马上就要回来了……” “听谁说的?” 一把粗犷而浑厚的声音,穿过了院子,穿透了屋门,传进了屋子里来。 没有内功加持,是做不到的。
第8章 刀戈VS福禄双鲜粥3……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孙氏激动地膝盖都软了,纵然岁月催人老,老到她头发花白,忘性大发,不记得回家的路了,她都不会忘记这个声音,即使有一天,她耳朵都聋了,她相信,以他的深厚内力,也有办法,将他对她的深沉爱意,传递到她的心里去…… 在她差点跪倒在地的瞬间,一个一米九的伟岸身躯迎上来,接住了她。 美妇情恸,硬汉落泪。 多么感人的一幕啊! 看来,这个人就是刀戈了。 两个人相拥在一起,哭够了,才想起来,阿珍和阿宝正在大眼瞪小眼,瞅过来、瞅过去地,发懵呢。 孙氏招呼他俩,“阿珍、阿宝,过来叫阿爸——” “阿爸……” 两个小娃儿心里都有点发虚。 阿爸离家的时候,一个刚学会走路,一个刚学会说话,脑子都不大记事儿呢。几年过去了,实在对他没什么印象。甚至不觉的,一个家里需要有个阿爸。 阿珍、阿宝不肯过来,刀戈就走过去,蹲到他们面前,想抬手摸摸两张稚嫩小脸儿,又怕手上茧子太厚,弄伤了他们。 他是近乡情怯,两个小娃儿却是巨物恐惧。 孙氏急了,“你们两个小崽子,怎么连阿爸都不认得了?还不快叫人……” “别逼孩子了!” 刀戈拦着孙氏,不叫她凶小娃儿,“我走的时候,他俩才这么点儿,几年不见,都能打酱油了。小孩子嘛,都不记事儿的!唉,不能怪他俩,要怪都怪我,我走太久了!这一趟回来,说什么也不走了,就待家里跟他俩热乎。小孩子嘛,心捂热了,自然就会叫人了,咱不急。” 孙氏心里难受,觉的自己这个妈当的不称职,让两个孩子饿了肚子,媳妇当的也不称职,男人大老远地回来了,几年不见,连声“阿爸”也听不着了,便又抹起了眼泪。 刀戈看媳妇抹泪了,这心里也难受,叹了口气,“你呀,好好的一个大小姐,跟了我,可真是越活越糙了!一口一个小崽子。想当初,教阿宝翻跟头,他笨头笨脑翻不好,我喊了一句‘小崽子’,你抡起笤帚,就往我身上招呼,嫌我讲话不文明……” 孙氏猝不及防,被隔了好几年的回旋镖扎到了心窝,又气又笑,抡起胳膊,又要往刀戈身上招呼。 阿宝“胆大包天”,插空儿爬到了阿爸、阿妈中间,揪了揪阿爸漂泊海上一个月蓄出来的络腮长胡,扯动了他的下巴,一揪一抽抽,觉着有趣极了,拍手大乐了起来。 “阿爸……” 阿珍仰头瞅刀戈,瞅了老半天。 她瞧着这个一米九的“巨人”,有点眼熟,又不太熟…… 直到阿宝扒拉他的胡子,她眼神一恍,恍出了他没胡子的样子,突然就哭了。 两个小娃儿,一个大哭、一个大乐。 这些年来,刀戈避祸在外,日思夜想的,不就是这一声“阿爸”么?他喜极而泣,刚干了的眼眶再度红润,一胳膊肘挂住一个小娃儿,将阿珍、阿宝都拢了在怀里。 孙氏不知是担心两个小娃儿挂不住,摔下来,还是自家男人胳膊太累,也拥了上来,一家人齐齐整整地,抱在了一起,又哭又笑,组成一幅质朴无华的人间小团圆。 苏椰的眼角,也跟着湿润了。 从十二岁那年起,她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了,却在异时空,见证了别人的阖家团圆。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她说不上来。 又美好,又滑稽。 天伦之乐告一段落,刀戈起身,再度注意到了她—— 这个家里的陌生人。 她也看清晰了刀戈的外貌—— 他的头发蓬乱,胡子拉碴,眉宇间尽是风霜之色。 他的鼻梁高挺,唇线分明,不笑时自有一股不可侵犯的威严,而笑起来,则覆上了一层轻度温暖,如同冬日里的阳光,极易受人拥戴。 他的声音豪迈,通身都是大英雄的大气派。 再破旧的衣衫套在他的身上,也不能掩盖。 她不禁怀疑:秦庚笔下第一英雄人物“万霆”,就是照着刀戈写的吧? “你听谁说,我就要回来了?” 这对刀戈很重要。 他去东京的消息很隐秘,离开东京时,也没几个人晓得。 昨夜里回到上海,除了青莲阁,哪儿都没去。 二楼包厢里,他同他的旧友——青龙帮的帮主乔龙望,喝了顿大酒,吃了顿这一个月以来的第一顿饱饭(船舱上晕了一个月,吃一顿、吐半顿)。 酒足饭饱,睡在了青莲阁的客房里。 乔龙望够朋友,把他的紧要事,当成自己的紧要事。当天夜里,就发动了青龙帮的兄弟们。第二天,日上三竿,他醒来的时候,他妻子和两个孩子的地址,就奉上了(帮派分子,行动诡秘,不怪小vi的数据库里,只有一个“月光石巷108号”,而没有刀戈回到上海后,如何找到“月光石巷108号”的记录)。 有人先他一步,找到了他的妻儿。 这件事,简直不能往深处想…… “我、我听洪门的人说的!” 苏椰大脑快速运转,分析着时代背景,编了几句瞎话,“您还不知道吧?您的《近代豪侠列传》,已经在《快意林》上连载八期了。第一个单元主人公‘陈永华’,就是他们洪门的开派祖师啊!看到本门祖师爷的故事,以小说的形式,出现在了杂志上,洪门上下,都可激动了呢!他们的人,从‘天地英雄传’篇章面世那一天起,就奉您为偶像,开始在找您了。” 陈永华的父亲陈鼎,在清军入关的那一天,殉了大明。 而后,陈永华出逃,去了台湾,追随郑成功,终其一生,以“反清复明”为己任,在郑成功死后,继续辅佐其子郑经。 陈永华的故事,常常出现在各种形式的武侠作品中。 最早写陈永华 的,是民国的刀戈。 香港武侠四大家之一的秦庚,在他人生最后一部武侠小说《逍遥游》中,也提到了陈永华,他以主角高登宝师父的身份出场,没多久就下线了。 人们通常认为,有志报国,心系苍生的英雄豪杰,就该有一个光彩的结局,最好莫过于血染沙场,壮烈牺牲,得尽天下人的悲鸣。 而事实,往往不尽如人意。 历史上的陈永华,是感染了瘟疫病死的。 秦庚笔下的陈永华,死的更加默默无闻,因为识人不清,被一个叛徒一刀捅死了,很是窝囊。 不过,出于对风评不错的历史人物的敬重,每一轮《逍遥游》的影视翻拍,都会找一个有分量的,上一代的顶流男演员,来客串“陈永华”。 “洪门……” 刀戈的眉头皱了起来。 洪门跟青龙帮的关系,亦敌亦友,时好时坏。 他是乔龙望的过命兄弟,向来不与洪门的人打交道。 他盯紧了苏椰,质问,“姑娘同洪门的关系是?” “我跟洪门没什么关系!” 苏椰迂回曲折地奔向了主题,“洪门的人是你的读者,我家阿爸也是你的读者啊!我家阿妈跟着他,看了《近代豪侠列传》以后,就照着小说里‘福禄双鲜粥’的描写,做了一锅出来。要不,您尝尝?刚夫人和阿珍、阿宝已经尝过了,都说好喝呢!” “好喝呢!” “真的好喝呢!” 阿珍、阿宝都是诚实的好孩子。 孙氏对苏椰印象不错,也来帮腔,“相当好喝!跟我煮的粥比,味道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是那个地下。” 说着,幽幽地瞥了一眼阿珍。 阿珍捂着嘴憋笑,晓得妈妈有一颗金子般的豆腐心,才不会怪她童言无忌,笑够了,便作乖乖小兔状,蹭到妈妈的大腿边上,好依赖地撒起了欢。 见全家倒戈,刀戈狐疑地舀了一碗粥。 他就像平日里喝烧刀子一样,仰起头来,干掉了半碗,豪气万丈。 暖粥下肚,驱散了丹田四周的寒气。 一丝丝难以言喻的鲜香与醇厚,暂留在了口腔里。 嗯,确实好喝。 大概八九岁那年,他随本家二伯,押镖到了广州府,见到了垂垂暮年的黄师傅,在醒狮楼上观景最佳的一处包厢里,聚了一餐。 他头一回喝黄鳝田鸡粥,久久难忘。 在写《近代豪侠列传》,写到黄师傅的时候,就顺手把记忆里的“黄鳝田鸡粥”,换了个雅称,也写了进来。 没想到,有人注意到了,还近乎原貌地复刻了出来。 他很惊喜。 刚成亲那会儿,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孙氏,说要做他的贤妻良配,为他洗手作羹汤。人生1回 下厨,问他想吃什么?他随口说出“黄鳝田鸡粥”。孙氏在厨房里捣鼓了半天,端出一锅糊糊来…… 在那以后,他再也不要喝黄鳝田鸡粥了。 这姑娘家里人的厨艺,跟孙氏比,确实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但他不能这么说啊。 “嗯,味道确实还行,跟我家夫人的厨艺,有的一拼。” 见孙氏给他夸成了一株笑弯了腰的美人蕉,才开始发话,“小姑娘,你大老远跑来,就是为了送这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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