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得意,身居高位,却无一丝倨傲之气,这样的人谁不喜欢?年纪轻轻行事便如此老道,难怪能走上高位。 袁文睿查验过之后还给他,“职责所在,小闻大人莫要介意。” “是在下给袁大人添麻烦了。”闻九霄再次拱手,“在下身负圣命,又身受重伤,要在大人这里盘桓些时日,还望大人予以方便。” “好说,好说,小闻大人客气了。”同朝为官,又同是京城人,能伸手帮上一把自然就要伸手。再说了,能让小闻大人欠下人情,这样的好事哪找去? 袁文睿热情地为闻九霄安排住处,延医问药,招待得可好了。还借了人手给他使用,自己也并不乱刺探什么。 闻九霄也觉得袁文睿这人不错,目前看来,能处。许是在大理寺习惯了,无论是遇到人还是遇到事,他总习惯性地先质疑,并不立刻下决定。 袁文睿给闻九霄找的大夫是个告老的老太医,医术精湛,很快就给他拔了毒。调养了几天,他身上的外伤就好了大半,至于内伤,只能慢慢养着了。 老太医复诊的时候,并不觉得奇怪,“除了大人底子好,还因为药好,用的是余记的止血散吧?” 闻九霄朝袁文睿看去,袁文睿道:“蒋老好眼力,正是余记的止血散。” 老太医胡子翘翘,“老夫从医几十年,要说止血散,还是余记的效果最好。” 袁文睿与有容焉,“那可不?多亏了余记,造福了咱们。” 就他这衙门里,经常要查案缉凶,受伤是常有的事。自从余先生配出了这止血散,关键时候都能救命。 闻九霄若有所思,等老太医走后,他便问:“我这几天用的止血散跟我在牧家寨用的是一样的。” “我知道。”袁文睿一点都不觉得奇怪,“都是余记出的止血散,牧家寨------”他把牧家寨的来历说了,“他们也是大庆的子民,当初------避进深山,以至于对官府,对朝廷极不信任。 “后来,余先生救了他们半寨子人,他们信任余先生,才慢慢愿意出来与人接触。送你们过来的那个牧青,他们的少当家,还在衙门挂了个捕快的职呢。他们寨子跟外面不一样,是女人当家。” 说到这,他叹了一口气,“为官一任,教化一方。袁某身为朝廷命官,眼看着百姓避入深山,惭愧啊!” 他很快又换了轻快的语气,“也是托余先生的福,他们愿意与外面接触,相信不久的将来,他们也会愿意搬到外面来居住。” “余东家和余先生是同一个人?”闻九霄一下子就抓到了重点。 “对!余先生不仅有能耐,还是个好人。”袁文睿脸上带着笑,十分推崇此人的样子,“山里开不出大块的土地种庄稼,余先生就教牧家寨的人林中种药材,用药材换粮食。见他们寨子连个正经大夫都没有,就牵线让寨子里的人出来到医馆学医。” 闻九霄眼睛一闪,“那个王大夫医术不挺好的吗?” “王大夫医术是挺好,但他不是牧家寨的人,是城里回春堂的大夫。每隔三个月去寨子里坐诊十天,寨子里则用药材来交换。这事也是余先生促成的。” 闻九霄点头,这般慈悲心肠,确实值得称一声先生,“这位余先生原来是开药铺的。” 袁文睿就笑了,“不,她开的是鲜花铺子,余记鲜花铺,卖花的。” 闻九霄惊讶了,“卖花的?不是说他配止血散吗?” “真是鲜花铺子,不过也卖止血散,只卖止血散。哦,偶尔也有麻沸散。她配得麻沸散跟止血散一样效果好,不过极少,能不能买到得看运气,还得看余先生心情好不好。” “怎么讲?”闻九霄问。 袁文睿道:“有人求上门去,若赶上余先生心情好,就算没有,当场也能给你配。若是心情不好,那就------” 他双手一摊,那意思两人都明白。 闻九霄敛了敛眸子,“这位余先生可真是------”他想着该怎样形容。 “特立独行是吧?”袁文睿接过话,不以为意,“有能耐的人都这样。” 有余先生这尊大佛在安城住着,袁文睿可有安全感了。因为余先生低调,他就从不轻易登门打扰。 大隐隐于市,他懂! 但私底下他可没少叮嘱底下的人:余先生住的石榴巷和她开铺子的东大街,一定半点事情都不能有,一天巡八遍都不多。遇到那不长眼的,捂着嘴就带走,千万别让人舞到余先生跟前去。 其实,他就是不说,底下的人也知道该怎么做。毕竟那一天他们都在城头上,准备与安城共存亡,都亲眼见到了余先生身后背着孩子,手里提着宝剑,一人一剑破天光,守住了安城。 此时闻九霄压根就没想到余先生是个女人,更没想到是他日思夜想的那个故人。
第86章 最能干的姑娘 清晨,太阳还没升起。 闻九霄站在客居的院子里,院子的一面墙上爬满了藤萝,他不由看得入了神。 “余枝!” 他张张嘴型,吐出的是这两个字。 这两年他已经不大敢去回忆了,更不敢去想这个名字,他怕自己忍不住------忍不住杀人! 五年前的那个事里,镇北王府杨掌珠是主谋,但在里面插了手的还有其他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闻九霄发现自己的戾气更重了,为了消耗掉心底的暴虐情绪,他在牢房里呆的时间也更多了。 时光不仅没有冲淡什么,反而更加清晰了。 时隔五年,在离京城千里之外的安城,这座有着同样一墙藤萝的小院里,余枝的名字又不期然地浮现在闻九霄的脑海里。 提着早饭回来的清风,看到主子出神的模样,轻轻叹了一口气,三爷准是又想余姑娘了。 五年了,在这五年里,京城多少贵女为了三爷前仆后继?就连他清风都娶妻生下了儿子,可三爷还是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 小崽子看到牧青很高兴,特别有礼貌的喊:“姐姐。”他记得这个姐姐,每一次来都给他带好玩的东西。 牧青笑着纠正,“不是姐姐,是姨姨哦。”拿着那枚狼牙在他眼前晃了晃。 她才不要比枝枝姐矮一辈呢。 小崽子的眼睛立刻就圆了,改口可快了,“姨姨,姨姨漂亮。”伸着小手去抓狼牙。 “你个小马屁精!这是狼的牙齿,小心,尖着呢,回头让你娘用绳子系好挂你脖子上。”牧青把狼牙放在他手上,亲昵地捏了捏他的脸蛋,“这么一点点就这么会讨姑娘欢喜,长大了可不得了。” 看在给他狼牙的份上,小崽子忍了。心里却觉得这个姨姨傻,娘教过他,见到女的,除了像二柱奶奶那么老的,其他的都喊姐姐。女人爱漂亮,不喜欢别人把她喊老了。 这个姨姨怎么不一样?她还围着娘问好多问题,那些问题连他都懂,她却还要问,唉,可能真是个傻的。 不过,娘也教过他,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聪明的,要有宽容之心。 好吧,虽然她傻,但他不会说出来的,也不会嫌弃她的。 被小崽子鉴定为傻子的牧青,已经拿着剪刀跑花园里剪花去了,一朵一朵地比划着,都不知道剪哪一朵了。 唉,真傻!他家的花哪一朵颜色都正,花朵都大,还用选吗? 小崽子忍不住摇头,脸上都是怜悯。 算啦!娘说我们要承认差异,就是因为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这个世界才更加动人。他不是很懂,但娘说的,肯定没错。 “娘,娘,看!”小崽子一转头就看到余枝从屋里出来,连忙举着狼牙跑过去,“姨姨给的。”献宝一样。 “那你有没有谢谢姨姨?”余枝接过狼牙瞧了瞧,见表面打磨得很光滑,牙尖也磨钝了,可见非常用心的。 小崽子奶声奶气,“有,我夸姨姨漂亮。” “崽儿棒!”余枝夸了他一句,“我用线给你系上挂脖子上。” 转头又进了屋,小崽子跟在她身后,像小尾巴一样。 狼牙上已经打好了孔,余枝找了打络子的红绳,穿过小孔,又随便编了两个结,然后给小崽子挂脖子上,“好了,玩去吧。” 小崽子摸着狼牙,欢天喜地去找大狗狗炫耀了。 牧青终于剪好了花,轻嗅着花香,凑到余枝跟前,一副神秘的模样,“枝枝姐,我阿娘有意把寨子迁出山。” “你阿娘跟你说的?”余枝有些诧异。上回牧青来还没提过这事,才两个来月她阿娘就做出这么大的决定了? 牧青摇头,“没有,阿娘没说,是我自个看出来的。尤其是最近一年,她经常催我领着牧伟他们出山换粮食,家家都还有余粮,根本不用出来这么频繁。她肯定是嫌牧伟他们傻,借机让他们出来长长见识。 “若一辈子住在山里,傻点就傻点呗,反正寨子里都是自己人。可要是在山外,太傻可不行,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她还跟王大夫打听山外的事情,什么开荒呀,赋税呀的,我觉得阿娘肯定是动了出山的心思。” 牧青说着自己的分析,身为牧家寨的少当家,她可不是养在深闺的天真姑娘。要不然就算她是当家的闺女也服不了众。 “你呢?你想不想出山?”余枝问。 余枝倒是愿意住在山里,她有小绿傍身,在山林里如鱼得水。可为了小崽子,她不是也住在城里吗?隔上些时日带着小绿去山里撒撒欢就行了。 余枝背着小崽子走了许多地方,之所以选择在安城定居,就是因为这座大山,这座山让她感觉舒服,徜徉在山林中,就好像能吸到灵气一样。 可牧家寨的情况跟余枝的不一样了,别的不说,就单说山里的湿气吧,山里的湿气太重了。牧家寨稍微上了点年纪的人,类风湿性关节炎就很严重,不少老年人手脚的关节都变形了,像牧青的祖母就经常腿疼,拄着拐杖都难以行走。 牧青沉默了一会,才道:“我想出山。”顿了顿,“枝枝姐,山里的日子太苦了,我阿奶,王大夫说,我阿奶的腿是因为在山里住久了才那样的,我不想我阿奶受罪,也不想我阿娘变成那样子,还有寨子里的叔伯大娘婶子们,病了全靠自己扛,找点草药喝一喝,扛不过去也只能认命。枝枝姐,我不想认命,我希望大家都能过上好的日子。 “牧山、牧伟、牧河------他们都到了娶亲的年纪,我常听到婶子们发愁,寨子里不是没有姑娘,可大家都是一个血脉的------” 此刻的牧青,远胜她年龄的成熟。其实她也才十六七岁,真正的十六七岁,却已经是少当家了,把一整个寨子的责任扛在了身上。 多好的姑娘啊! “既然不想认命,那就去做,按照你的心意去做!”余枝拍着她的肩膀鼓励,“带着你的族人走出大山,过上幸福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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