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团长回来啦?”爱华嫂子手里挽着个篮子站在门口。 沈焰迎出来:“爱华嫂子,快进来,找我们有事?” “我找林医生,她回来没?” “还没呢!”沈焰说着,就感觉到隔壁院子有个人影在院墙旁探头探脑,他个子高,一眼就看到了,是一个中老年妇女,倒是有些疑惑,隔壁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一个人? 爱华嫂子也看了看那边,避嫌地说:“既然林医生还没回来,那我就不进去了,这是她要的菜秧,等她回来你帮我给她。” “行,谢谢你啊!”沈焰接过爱华嫂子的篮子。 爱华嫂子故意大声说:“沈团长,那我就先回去啦,等林医生回来麻烦你帮我跟她说一声。” 隔壁那个脑袋往后一缩,很快就不见了。 打开篮子一看,里面整整齐齐地摆着手指头那么长的菜苗,水灵灵、嫩生生的,根部还带着湿润的泥土,可见新鲜。 这么嫩的菜苗肯定很好吃,最适合滚个汤了。 沈焰拎着篮子来到压水井旁,打了水开始洗菜。 这菜好是好,就是太嫩了些,稍微一不小心就会碰坏,他小心翼翼地洗了老半天,才洗出来一小撮,不由得“啧啧”摇了摇头,也就他家这个嘴刁的姑娘,才想得起来要吃这么嫩的菜吧,要是长大一点再吃,能多吃好几顿呢! 不过只要林辰歆喜欢,她吃什么他都觉得是值得的。 菜苗太少了,沈焰自己舍不得吃,只打算煮一碗,全给林辰歆吃。 林辰歆才一进门,就闻到了海味焖萝卜饭的浓郁香气,有人在家就是好,一到家就有热饭热菜等着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沈焰等她进门才开始煎蛋,锅里煎了两个香喷喷的荷包蛋,加入沸水一冲,汤就变成了奶白色,再把洗干净的菜苗扔进去,滚一滚,立马盛出来. \"快去洗手,马上就能吃饭了。“ 林辰歆洗完手回来,看见自己面前那碗嫩绿的青菜汤,顿时食欲大开:“好嫩的小青菜,你哪儿弄来的?” “不是你让爱华嫂子帮你买的吗?就这么点儿,我全给你煮了。” 林辰歆默默地挑起一根青菜,送入口中:“嗯,很嫩,很甜,确实很好吃。” “不对,你这态度不对,这菜不是你让爱华嫂子买回来的?” “是我让爱华嫂子买的,不过原本不是用来吃的。” “菜买回来不吃干嘛?” “喏,你看到院墙边的那一片地没?这几天方新国有空就过来帮忙,已经翻好了,爱华嫂子说那得赶紧把菜种上,我就请她帮忙买了点儿白菜秧回来。” 沈焰:“……”
第121章 见沈焰脸色不太好, 林辰歆安慰他:“没事儿,煮了就煮了吧,菜秧下次再买就行。” 这时, 爱华嫂子又来了,从院门外看见林辰歆在家,直接就进来了:“刚才忘记跟沈团长说了, 那菜秧要是不马上种, 得给根上喷点儿水,不然……” 话还没说完, 就看见林辰歆面前那碗青菜汤, 奶白色的鸡蛋汤上飘着嫩绿的小白菜, 跟她送过来的菜秧长得一模一样。 “煮了?” “煮了。” “这个时候菜秧不好买, 我跑了好几家才买到的……” 沈焰连连道歉,好不容易才把爱华嫂子给哄回去了,急忙关上了院门, 心有余悸:“你说她对咱们家种菜这事, 怎么比咱们自己还上心呢!” “可能是怕咱们家的鸡没有菜吃吧!” “先别管了, 快点吃饭。” 吃完饭,沈焰连碗筷也不收了,直接就把大门给关上了:“我给你打水洗澡。” 林辰歆靠在卫生间的门上, 看着他一手拎着一个水桶过来, 透过衣服隐约能够看到健壮的肌肉轮廓,帅得叫人心痒难耐。 “一起?”在他路过自己面前的时候, 林辰歆轻轻地说了一句。 沈焰手一抖,一小片水花洒落在了地上。 把水桶放进卫生间, 沈焰长臂一伸,林辰歆就被她搂着细腰拖了进去, “砰”,卫生间的门被重重地关上。 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阻止不了他们的小别重逢胜新婚。 乔初民的事儿,很快有了出乎人意料的后续。 几天之后,邵公安两手拎着厚厚的礼品上了门,来感谢林辰歆:“本来我表姨他们夫妇是想要亲自过来的,只是最近受到的打击太大,身体撑不住,都病倒了,只能由我代替他们过来,感谢林医生的大恩大德。” 这番阵仗把林辰歆都给吓到了:“可千万不要这么说,我能有什么恩德啊!” 邵公安:“我那表弟原来真的是被别人给害死的,要不是林医生你坚持要进行尸体解剖,找出了真相,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将罪犯绳之于法。” 说的林辰歆也好奇起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天解剖完之后,乔初民的父母就把他的尸体接回去办了后事,正常下葬了。 然后在邵公安的建议下,他们把那根竹签作为证物拿去报警,以乔初民的死有蹊跷为由,请派出所帮忙调查这个案件。 本以为仅凭这么一根竹签,要查找真相会非常困难。 根据尸检报告,那根竹签在乔初民的体内已经留存了有一段时间了,而根据他父母的回忆,他在一个多月前,曾经跟几个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喝酒,当晚喝醉了回来,之后就开始了吞咽困难的症状。 于是派出所的同志去找了当时跟他一起吃饭喝酒的几个人谈话,想要了解一下情况。 没想到其中一个人心理素质太差,表现得非常紧张,在有经验的公安同志的严厉审问下,没一会儿就吐露了真相,那根竹签是他故意扔进乔初民的酒杯里的。 凶手是乔初民同一个小组的同事,当时他们的小组长调走了,要选一个新的小组长填补上去,他们两个都是候选人。 但因为乔初民人缘比较好,领导也比较看好他,他被选中的希望更大。 他那同事心生嫉妒,刚好手边有那么一根竹签,鬼使神差地就扔进了乔初民的酒杯里。 据他说,他也没想着要害死他,只是想让他像是鱼刺卡喉咙一样,吃点儿苦头而已。 当时乔初民喝得有点多了,头昏眼花的,也没看见酒杯里多了一点东西,就这么一口闷了进去,大概是角度恰好是顺着喉咙的缘故,居然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就这么吞下去了。 当时乔初民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其他人也都完全没注意到发生过这件事。 直到几天之后,乔初民开始念叨自己不舒服,吞不太下东西,那个同事才开始有点儿心虚。 后来乔初民大出血死亡,医院坚持要做尸体解剖查明真相,那人就真的害怕了,被公安一问,直接就露出了马脚。 就连邵公安都说,那人的心理素质实在是太差了,其实时间过了那么久,又没有任何证据,如果不是他自己说出来,根本就不会有人会知道那竹签是他放的。 总之这事就是这么真相大白了,要不是因为林辰歆的坚持,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一向与人为善,人缘极好的乔初民居然是被人害死的。 林辰歆也没有想到,她只是为了帮杨医生和医院正名,居然误打误撞破了一桩冤案。 这件事很快又在家属院里传开了,并且传来传去,就传走样了,变成了林辰歆早就知道乔初民是被人害的,所以坚持要做尸体解剖,就是为了查出真相。 很好,从神医变成神探了。 隔壁的李翠芬自从知道这事儿以后,就开始怵林辰歆了,不止一次地跟卓宇阳提到过,他们能不能搬走,不住这儿,不想跟一个整天跟死人打交道的女人当邻居。 她甚至都不敢从林辰歆家门前路过的,宁愿绕远路绕一大圈,也不肯直接走,还约束着家里的几个孩子,不让他们去隔壁玩。 徐思妍十分不理解,她这种恐惧究竟是从何而来。 有一次二宝不听话,李翠芬甚至还恐吓二宝:“你再这么不听话,我就让隔壁的林医生过来用刀子割你的肚子!” 没想到二宝一点儿都不害怕,还眨巴着眼睛说:“林医生才不会随便割别人的肚子呢,她是为了给人治病才割肚子的,二宝长大了也要像林医生一样,当一个医生!” “啊呸!当什么医生,二宝乖,咱不当医生,咱们当大官,天天坐在办公室里,啥也不用干。” 听得徐思妍忍不住嗤笑一声,乡下老太婆,果真就是没见识。 眼看很快就要过年了,徐思妍她妈给她写了很多次信,一次又一次地催她,过年一定要跟卓宇阳一起回去一趟,在老家那边补办一场喜酒。 还说林辰歆办的那场喜酒规格很高,他们一定不能比他们差了去,以后他们家还有没有脸在大院里活下去,就全看他们这次的喜酒了。 徐思妍是不想回去的,她又不是傻,卓宇阳家什么条件,沈焰家又是什么条件,这有得比吗? 非要掏空了家底去比,将来吃苦受累的还不是她自己? 于是找了借口说医院请不到假,回信拒绝了几次。 她妈见说不通她,直接打了电话过来找卓宇阳,在电话里将他骂得狗血喷头,说他以前在大院里怎么被人瞧不起,现在她女儿肯嫁给他,是他烧了八辈子高香才求来的缘分,这都不舍得给她女儿办一场体体面面的婚礼,实在是小气到家了。 如果他们真不回来,她就要去问问卓宇阳她妈了,问她是怎么教儿子的,怎么连这点儿礼数都不懂,以后两家人还要不要在大院里过日子了。 气得卓宇阳回到家又发了疯,跟徐思妍吵了一架,吵到最后还动起手来,这次徐思妍学聪明了,没有在乖乖地站在那儿任他打,也还了手。 徐思妍的脸被扇肿了,卓宇阳的脸上和脖子上,也被她尖利的指甲抓出了好几道伤痕。 总是谁都没有讨到好处去。 打完架,最后还是决定要回去一趟,卓宇阳要面子,他不能留着他妈在那边被人说闲话,瞧不起。 徐思妍冷笑:“回去办喜酒?你知道人家沈焰是在哪儿摆的酒吗?你知道人家给客人抽的什么烟、喝的什么酒?我妈那个人,你这些要是比不上人家,你以为堵得上她那张嘴?” “那就照着那规格办,凭什么人家办得起,我们就办不起?” “办?你哪来的钱?我可事先说明了啊,我这里可是没钱的。” “我有我的办法。” “你是说真的才好。” 要回去办喜酒的话,肯定不能把李翠芬和三个孩子一起带回去的,不然就不是长脸,而是被人笑话了。 卓宇阳只能跟李翠芬商量他们在哪儿过年的事,他的意思是,她可以带着三个孩子回乡下过年,也可以留在这儿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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