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林医生,有你这句话,我这心里就有底了。” 邓大姐果然变得强硬了起来,拒绝起人来也硬气了,一开始确实有人说闲话的,说她不识好歹。 但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佩服起她来,觉得她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么硬气也是很不容易的。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因为她不但有工作,有能力,还会挣钱啊! 谁不知道邓大姐的糕点生意能挣钱啊,一个女人,只要有本事,能挣钱,嫁不嫁人就真的不是那么重要了。 至于急诊科那个惹出了大麻烦的周俊杰,蒋主任实在是太烦他了,找了个机会把他弄到了别的科室去了。 据说再其他科室跟同事们处得也不怎么好,后来兜兜转转去了有好几个科室,属于那种谁都不想要的。 总之他到时候实习结束,实习报告上最起码同事评价那一栏,肯定是不怎么好看了。 还有一个突然让人发现很能挣钱的女人是凤妮。 就连凤妮自己也完全没想到,帮人做衣服居然那么能挣钱,她一开始除了自己实在是喜欢之外,只主要的就是想挣点儿外快,给自己未来的孩子多攒点儿钱而已。 没想到开始接单给人做衣服的第一个月,收入就超过了她的工资。 当然,这个时候她还是完全没有想过要改行的,毕竟一份正式的工作,除了有工资之外,还能带来其他很多隐形的好处。 比如说各种票证,还有年节的福利,这些都是有单位才能有的。 可是一旦额外的收入比工资高出太多的时候,渐渐的,这些福利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在开始帮人做衣服的第二个月,她做衣服的收入就已经是工资的两倍了,到了第三个月,直接高达四倍。 已经不仅仅是熟人会来找她做衣服了,凤妮的衣服做得好,整个陵川都出了名,慕名前来找她做衣服的人越来越多。 有时候看到自己挣到的钱,凤妮都会觉得像是在做梦一样,以前挣一点钱多难啊,怎么突然间这钱说挣就挣到了呢? 只是,挣钱再快,那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凭自己的辛苦挣来的。 高强度的劳动渐渐让她不堪重负起来,每天挺着大肚子上班干活,下班以后还要抓紧时间不停地做衣服,哪怕莫向军已经尽力做好一切能做的事情,不让她操心家里的家务了,但也还是有点撑不下去了。 特别是那天上班拖地的时候,地上湿滑,一下不小心就滑倒摔了一跤,虽然没伤着肚子,但也还是让莫向军大为紧张,脱口而出就是一句:“要不就别上班了。” 要是换成以前,这是想都不用想的,可是如今凤妮却不禁有些心动,她如今似乎也有了不上班的底气了。 但以后到底该怎么样,她心头还是一片迷惘,最后还是去找了林辰歆,想请她帮忙指点迷津。 林辰歆认真地想了想,问她:“有没有想过到省城去生活?” “啊?”凤妮愣住了,她一个偏远小海岛出生的乡下姑娘,能住到陵川,就已经是她人生中跨越的很大一步了,省城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那可是大城市啊! 可林辰歆却说:“你现在肚子越来越大,医院清洁的工作暂时来说确实不太合适了,而且向军每周都要去柳先生那儿看病开药,你现在还能陪着他一起去,可等你快要临盆,或者生了孩子之后呢?你怎么陪?” “那如果去省城……” “你们去省城,可以租个小房子,帮人缝补一下衣服或者做一下衣服,以你的手艺,挣口饭吃应该不成问题,最重要的是,不会耽误了向军去看病,你觉得呢?” “可万一……” “你们现在应该也攒了一点钱吧,能不能先支撑个一年半载的?我们张院长是个好人,跟他说一声,他也能体谅你现在这个情况,实在不适合继续上班了,到时候如果在省城待不下去,再回来上班也不迟。” 如果换成别人,林辰歆肯定不会跟她说这些话的,事关别人的未来,如果她以后过得好还好说,万一有点什么不如意的,那就该怪她瞎出主意了。 可凤妮是她看着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就连她给别人做衣服,也是在林辰歆的鼓励下才开始的,本来鼓励她给别人做衣服,就有想让她走上这条路的意思。 到现在自然也不藏着掖着了:“我觉得,你值得去拼这一把!” 凤妮的眼睛亮亮的,里面像是有火把在燃烧。 本来觉得绝不可能的事情,如今细想起来,好像也并不是那么难,路是人走出来的,还没试过又怎么知道不行呢! “那缝纫机……” “当然也是你带过去用。” “那……我明天陪向军去省城找柳先生看病,我们……,我们顺便去找找房子。” 林辰歆笑着拍拍她的手背:“相信自己,你可以的。” 凤妮是个勇敢的姑娘,一定能走出一条属于她自己的道路的。 两人正说着话呢,爱华嫂子背上背着个大竹筐进来:“哟,凤妮也在啊,怎么,小林又要做新衣裳?”说着,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外边,“你这新衣裳一出来,有人又得吵架了。” 这别人家吵架的事儿还真怪不了林辰歆。 她家布料多,之前结婚的时候两边家里都给她置办了许多好布料,一直放在家里也没怎么用上。 后来发掘了凤妮是设计和制作衣服的天赋之后,她做衣服上了瘾,一连让凤妮帮她做了好多新衣服。 这些新衣服每一套穿出去都能引领潮流,这时候人们不讲究怕撞衫什么的,别人看她的新衣服穿得好看,有条件的就买了类似的布料找凤妮帮忙做同款,条件差点儿的也要想办法买差点的布料也做上一两套同款。 林辰歆家对门那个院子里住的是一对新搬来的小夫妻,才结婚不到半年,男人姓郭,是个营长,女人是从城里嫁过来随军的小媳妇,名字也很洋气,叫姜艺娜,长得有点娇滴滴的,爱漂亮,爱打扮。 还有高中文化水平,部队里给安排到了军医院收费处工作,跟徐思妍成了同事。 这姜艺娜为人倒也不坏,就是有点大城市姑娘的傲气,不太看得起这儿乡下地方的女人们,正巧徐思妍也是从大城市来的,也是个爱打扮讲究吃穿的人,两人一拍即合,关系倒是比别的人要好一些。 再加上徐思妍的丈夫卓宇阳是个副营长,正好比姜艺娜的男人在级别上低那么一点点,姜艺娜在她的面前有那么一点微妙隐秘的优越感,因此两人便整天混在了一起。 姜艺娜本身就有点自大,本以为自己从大城市来到这儿,在衣着打扮上肯定能高别人一头,只有让别人羡慕的份的。 谁知道竟然有个林辰歆,一天到晚穿着漂亮的新衣服在她的面前晃,还受到家属院和医院所有人的夸赞,都说林辰歆的衣服好看,竞相模仿。 再加上徐思妍在一旁煽风点火,姜艺娜心里那个不服气啊,把她自己陪嫁的布料,还有结婚之后上班所挣到的工资,几乎全都用在买布料做新衣服上了,天天穿着新衣服试图跟林辰歆打擂台。 大院里其他嫂子看在眼里,都在心里暗笑,人家林医生哪里是在乎这个的人啊,你整天打扮得花孔雀似的招摇过市,可人家林医生可能连看都没有看在眼里。
第230章 说真的, 林辰歆还真的是没有留意到自己居然成了别人的假想敌。 她知道这回事儿,还是因为姜艺娜因为她跟丈夫郭营长吵架,传到了她的耳朵里。 原因是郭营长出身农村, 勤俭朴素惯了,对自己的新婚妻子铺张浪费的行为忍了好久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在她把家里的钱都花完了, 还要找别人借钱做新衣服的时候, 终于开口抱怨了几句。 然后两人就吵起来了。 可怜林辰歆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跟他们这事儿有什么关系,怎么就把她给牵扯上了。 总之从那之后, 姜艺娜就看林辰歆十分不顺眼, 原本见了面还能点头打个招呼的, 到后来姜艺娜看见林辰歆总是板着个脸, 高傲地一昂头就从她的身边走过去。 当然林辰歆自己是不在意这些的,只是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至于大院里的其他嫂子,当然是站在林辰歆这边的居多, 沈团长有本事, 林医生也有本事, 将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说不定就得求上他们呢,谁也不会那么傻去得罪他们家。 爱华嫂子随口开个玩笑,林辰歆也没放在心上:“没有呢, 就是跟凤妮随便说个话, 嫂子找我有事?” 凤妮连忙站起来:“你们有事那你们忙,我家里也还有事呢, 得赶紧回去了。” “慢走啊!”林辰歆送凤妮出门。 爱华嫂子叹气:“她过得也是不容易。” “对了,嫂子, 你找我什么事啊?” 爱华嫂子拍了拍身后的空竹筐:“上山挖笋子去呗!” 人们形容某样事物涌现得又多又快,喜欢用如雨后春笋这样的说法, 正是春天,一场雨过后,春笋“噗噗”地就冒出头来,确实是挖笋子的好季节。 林辰歆没挖过笋子,还挺感兴趣的:“好呀,要带点什么?” 爱华嫂子让她带个能背在身上的竹筐,再拿个平时家里种菜用的小锄头就可以了。 不过爱华嫂子说了她的鞋子:“你穿这个不行,山上都是泥,会弄脏了,得换一双胶鞋。” 两人收拾停当,一块儿上山。 这山上种着挺多竹子的,雨后春笋果然冒了个漫山遍野。 这竹笋长得快,得抓紧时间挖,不然一眨眼就变老不好吃了。 笋子的种类也有不少,有细细长长的细竹笋,粗矮短胖的毛竹笋,还有略带苦味的金竹笋…… 细长的笋子直接用手一掰就断了,矮胖的笋子得用小锄头挖进土里去,两人兴致勃勃的,不一会儿就各自挖了一大筐,背在身上沉甸甸的。 “差不多够了吧!”林辰歆说。 笋子好吃,但湿气重,吃多了也不好,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就得吃新鲜的,挖回去之后它还会继续生长变老,放两天就不好吃了。 爱华嫂子意犹未尽:“没事,多弄点儿,吃不完还可以晒笋干、做酸笋,都好吃。”她家里人多,食物开销大,趁有机会能多弄点儿就多弄点儿,能省下不少买菜钱呢! 林辰歆把自己身上的筐子卸下来放到路边,还弄了不少竹叶盖在上面,以免太阳出来把竹笋都晒干了。 然后只拎着小锄头一身轻松地跟爱华嫂子继续上山。 两人一起又挖了许多大颗的笋子,还有一大堆比大拇指粗不了多少的细竹笋,随手扯了跟树藤捆了,挂在锄头柄上,就这么扛着下山了。 平时上班太累,偶尔到山上踏踏青,其实感觉也挺不错。
言情小说网:www.bgnovel.com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320 首页 上一页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