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能见证爱情的仪式,都想要来一遍,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出心里那份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感情的冰山一角。 只是他在接过戒指的时候,却感觉有些不对:“外国人在婚礼上交换的戒指,应该不是这样的吧?” 林辰歆:“没关系,这只是一个象征的意义而已。” 沈焰明白了,得送金戒指,没关系,他有钱,回头就让他妈帮忙去买一对,不过他只见过女人家戴金戒指的,男人戴那个,真的不会显得娘娘腔吗? 不管了,只要她喜欢,被人笑话几句也没什么。 “好了,现在要开始了。” 林辰歆神色庄重,握着沈焰的双手,仰着头,看着他的眼睛:“沈焰,你是否愿意与林辰歆缔结婚约?从今往后,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还是富有,或者任何其他的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 沈焰的心头有一团烈火在燃烧:“我愿意。”这三个字,从舌尖滚出来,重逾千金,说尽了他对今后一生的期盼。 林辰歆郑重地把戒指给他戴到了左手无名指上,据说这是与心脏直接相连的地方。 沈焰有些紧张:“那我……” “嗯,轮到你问我了。” “好,那我问了,林辰歆,请问你愿意嫁给沈焰,让我用我这一生去爱护你、珍惜你,无论未来等待我们的是什么,都愿意与我相守一生,永不分离吗?” 林辰歆笑得眉眼弯弯:“当然愿意,我接受你成为我的丈夫,从今天起,不论福祸、贵贱,疾病还是健康,都爱你,珍视你,直至死亡。” 沈焰用激动的双手,学着林辰歆的样子,把指环套在了她左手的无名指上,他以前怎么从来就不知道,这样的山盟海誓,原来听在耳朵里会让人忍不住想要把命都给她呢! 心爱的姑娘就在眼前,微仰着头,用爱慕的目光看着自己,没有人教他此刻该怎么做,只是在强大本能的驱使下,他听从了内心的召唤,低下头去,用嘴唇去寻找唯一的那片能让他缓解干渴的地方。 原来姑娘家的嘴唇是那样甜,那样软,让人恨不得疯狂地大口吞吃,理智却让他千般不舍,万般珍爱。 从一开始的慌乱不得章法,到后来的渐入佳境,两人就这么紧紧地相拥着,像是要直到地老天荒。 直到不知道是谁的肚子“咕咕”地响了一声,两人才意识到不知不觉竟然就在这边消耗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 分开之后,两人似乎都有点不好意思,林辰歆垂下头,轻轻地摸了下自己红肿且有些微微发疼的嘴唇,这个男人是属小狼狗的吧,没见过这么爱啃人的。 沈焰见状,忍不住喉结上下翻滚一下,眼前的姑娘白皙的脸颊上飞着一抹霞红,嫣红的嘴唇更是像一朵盛开的玫瑰。 用极大的自制力压抑住身体深处狂热的躁动,沈焰哑着嗓子:“走吧,带你去找点吃的。” 沈焰打算带林辰歆到附近找个农家蹭饭。 他在海岛上这几年果真没有白混,可谓是交游广阔,几乎不管去到哪里,都能有他认识的人,而且那些群众对他都十分敬重。 原本是想找个农家随便吃点什么的,没想到居然碰上了有一户人家正在举办婚礼。 沈焰干脆就带着林辰歆一起去凑热闹了,正巧他们带去结婚登记用的糖果没有发完,可以带过去当贺礼,沈焰又找别人要了一张红纸,包了五块钱的纸币当礼金,就这么上门去了。 五块钱礼金在这个时候来说已经很高了,一般人去喝喜酒裁一块布头带过去都已经算是体面的了。 当地群众并不知道沈焰已经升为团长了,见到他的时候还高兴地“沈营长、沈营长”喊个不停,沈焰也不介意,乐呵呵地应了,迫不及待地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的爱人,林辰歆。”刚领了证的,介绍得理直气壮。 正好这里边有林辰歆救治过的病人,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了:“这不是林医生嘛!原来林医生是沈营长的爱人啊,那可真是太好了!” “林医生跟沈营长都是有本事的人,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众人纷纷围上来,百般夸赞,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举办婚礼的是他们两人呢! “好了好了,我们今天是来蹭杯喜酒喝的,千万别抢了新郎新娘的风头,大家快坐好吧,该吃吃,该喝喝,千万别客气。” 主人家走过来:“今天沈营长和林医生两位能来,我给了我们家天大的面子,快快快,到这边来坐。” 硬是把他们主桌贵宾的位置上。 农村人的婚礼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就是吃席,客人多,桌椅碗筷不够,那就吃流水席,每张桌子上一大盆海鲜粉,盆里搁着一把长柄大勺,旁边一摞大海碗,随便舀着吃。 粉是农家自制的濑粉,粘米舂成米粉,用热水搓成软硬适中的粉团,将大漏勺架在冒虾眼泡的大锅上,粉团放在漏勺上,晃动大漏勺,粉浆从孔眼中漏入锅里,形成一条一条小鱼儿似的粉条,大约有小手指般的粗细和长度,两头尖尖的。 煮滚之后捞出,倒进凉水里浸泡,捞出来晾干。 要吃的时候,再倒进煮好的海鲜汤里,稍微滚一滚,就是一锅滋味鲜美的海鲜濑粉了。 两人坐下之后,主人家十分热情地舀了一大碗濑粉端到两人的面前,白白胖胖的濑粉夹在丰盛的配料中,有海虾、海蟹、鲜鱿鱼、各种海贝,甚至还有大块的海胆,手工制作的各种鱼丸、虾滑,每一口下去,都是鲜到极致的海味,濑粉入口软、韧、爽、滑,好吃得不得了。 一碗下去,饱腹又满足。 新郎新娘还过来给他们敬酒了,农家自酿的米酒,度数不高,口感醇美。 新郎是一个黑脸膛的憨实汉子,娶了个小媳妇倒是白白嫩嫩的,低着头红着脸不敢看人。 沈焰悄悄在桌子底下握了林辰歆的手,在她耳旁悄声说:“他们没有我们俩般配。” 因为是主桌的贵客,吃完海鲜粉之后,还给他们一人送上了一小碗蒸出来的小吃,看着粉粉糯糯的,闻起来是浓浓的香芋味道,上面浇着黄色的芥末酱,盖着两片薄薄的酸萝卜,还有香菜碎。 “这是这边乡下传统的小吃,芋包。”沈焰告诉林辰歆,并且给她示范了吃法,要先从下往上搅拌一下,翻出底层的馅料,是炒香的五花肉、豆干、香菇、竹笋、虾仁和马蹄,全都切成小指头那么大的小丁,表面一层是香芋磨出来的芋泥。 搅拌均匀以后就可以吃了,香芋软糯,馅料咸香,别有一番风味,一不小心,一碗就吃完了。 林辰歆成功地把自己给吃撑了。 可主人家还生怕自己招待得不够,又送上来一碗石花膏。 石花膏是用海里特产的海石花做成的,海石花也就是制作琼脂的原料,熬煮之后的汁液过滤、冷却定型,就成了清澈透亮的石花膏。 划成小块盛在碗里,晶莹剔透,还有点颤颤巍巍的,像是果冻一般。 林辰歆实在是没忍住,拿起勺子吃了一口,顺滑爽口,冰凉清甜,带着浓浓的椰子味道,她惊喜地说:“这加的是椰子汁啊!” 而且还是甜的。 她并不嗜甜,但来到这里之后,也知道糖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种奢侈的美味,不但贵,而且限量供应,很难买得到。 所以她相信,平时人们肯定不舍得在石花膏中放糖的,所以今天能吃到带甜味的石花膏就很惊喜了,淡淡的甜味,伴随着椰子的清香,给人带来的是清凉和妥帖。 这一场喜宴真的是意外之喜。 骑着自行车回去的路上,沈焰跟林辰歆说:“到时候咱们的喜酒,也一定要摆得热热闹闹的。” 简直恨不得今天就摆喜酒,然后晚上就能入洞房,可惜还没有房子,说什么都是白搭。 林辰歆倒是觉得,既然都已经领证了,就已经是合法夫妻的关系,有没有房子也不那么重要,两个人暂时先住在她现在的宿舍里也不是不行的。 于是便向沈焰表达了自己的这个意思,这么高大帅气,还有八块腹肌的老公,谁能没有那么点儿想法呢! 沈焰激动得直接撞上了一块石头,车子剧烈地颠了颠,好险没有摔了。 但经过郑重考虑,他还是拒绝了。 其实在这个时代,人们对结婚摆酒,看得比领结婚证还重,即使是新事新办的新式婚礼,也得有一个仪式,昭告天下,俩人结婚了。 在农村,光领证别人是不承认的,得摆过酒了,别人才承认两人是夫妻,相反,如果只摆酒,不领证,大多数人也是不在意的。 沈焰不愿意让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林辰歆,让人觉得她是一个不值钱的姑娘。 就跟她那个同事徐思妍一样。 说真的,在结婚这件事上,沈焰特别瞧不上卓宇阳。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结婚的吧,既然都已经决定要结婚了,就是下定了决心要跟人过一辈子的,怎么能连个婚礼都没有,就让人这么悄声没息地搬过去住一起了呢!
第77章 就连沈焰在军营里, 都听到过不少风言风语,别人倒不是说卓宇阳怎么样,反而说他运气好, 就这么一分不花白捡了一个漂亮的小媳妇。 话里话外都是对他妻子的不屑。 反正沈焰是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妻子这样被人瞧不起的,他一定要好好地办一场婚礼,让所有人都看见, 林辰歆是风风光光地嫁给他的。 回去之后, 其实就没什么事了,林辰歆索性回单位上班。 然后就听说昨天晚上礼堂的那个案件查清楚了, 跟林辰歆、沈晴还有方芳都没有关系, 是文工团的另外一个姑娘干的。 那姑娘其实身体条件不错, 也有舞蹈天赋, 是在没有任何后台关系的情况下,凭自己的本事考进京市文工团的。 但因为刚来的时候不太懂事,得罪过梁楚月, 一直都被梁楚月打压, 进了文工团五年, 都一直只能当后备,几乎没有上台表演的机会。 她们的工资收入是由基本工资和表演补贴两方面组成的,补贴是要上台表演才有, 一直当后备没有机会上台的话, 收入就会很低,所以这些年来, 那姑娘过得都不太好。 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又一个比自己来的晚的人都站在她的头上。 她们这个行业也算得上是吃青春饭的,一个人能有几个五年可以被这样耽误?再过几年, 年纪大了,想跳都跳不动了。 那姑娘知道, 梁楚月怕吃苦,从不愿意参加偏远地区的慰问演出,因此她付出很大的努力,才争取到来这次来陵川演出的机会,并为此日夜苦练,只希望这次在舞台上能被人看到,圆她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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