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找谁呢? 袁合? 不好不好,他当真了怎么办? 蒋鹏? 也不行,蒋鹏跟苗苗也熟,容易露馅儿。 丛琦苦恼极了,自己认识的男生,苗苗也认识! 要不然—— 大街上抓个合眼缘的?
第13章 丛琦是有些人来疯的。 想到就做。 很果断,也很草率。 其实更多的原因在于她腻了因为对方心态失衡而不断陷进鬼打墙剧情的桥段。 她想尽快摆脱这种不开心的状态,而十年友情又在拉扯她的理智,这才破罐子破摔。 直接做到自个儿能承受的底线。 而不是一步一步被苗苗加码,再被推着走到最不能忍的那一步。 她的确不爱动脑子,但那仅限于在学习上。 在人际往来上,丛琦从来都不傻。 曲苗苗身上的不对劲,她不是意识不到。 只是理解不了,想不通,不懂为什么突然就变了。 加之除了骗她出门结交新朋友似乎也没做别的。 很大程度上,曲苗苗剖白的两次心声确实让丛琦犹豫了,对方扒拉开自己的胸膛,露出里面的鲜血淋漓,血腥味的确让人想要逃离,但太过真实,又让人心软。 夜深人静时,丛琦其实能理解她所谓的自卑心。 就像楼里叔叔阿姨每次调侃爸妈两个高材生教那么多大学生出来,却拿她无可奈何,还不如自己学习的苗苗考得好,丛琦都咧着嘴傻笑全然不在意的样子。 其实在不在意呢,只有自个儿知道。 丛琦现在对曲苗苗的感觉非常矛盾,很像找冯书书对峙求证的前一天。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 一旦确定确定两人气场不合,对方做过对不起自己的事,丛琦就会迅速远离。 就像冯书书。 曾经的快乐是真实的,她们真的是很好的朋友,丛琦不会四处跟人讲冯书书的坏话;但冯书书后来对她的恶意也是真实的,所以丛琦也不会同情她被混混欺负怀孕,而不得不退学结婚。 她现在对曲苗苗就处在忍耐的临界点。 …… 丛琦想得很美,大街上能随便拉个不错的临时工。 她给钱,对方配合一下就行。 但实行起来非常困难。 一是时间有限; 二呢,她以为自己不挑,随便找个过得去的就行,但站在公园里暗戳戳观察路过的男青年时,下意识挑剔起来。 ——这个身高不够,比苗苗介绍的还要矮。 ——这个皮肤好差好油,带过去肯定要被嘲笑。 ——还有那个,相貌不错,眼神却好猥琐,一个劲偷瞄街上穿短裙热裤的女生…… 丛琦在公园和学校附近搜罗了两天,没找着一个满意的。 综合来说,竟然真的比不过曲苗苗自作主张介绍的那些! ……就,无语。 若不是她意志力还算坚定,没准也要认可曲苗苗的话,觉得自己就是狼心狗肺,不识好人心了。 “琦琦。” 丛琦回过神:“妈,怎么了?” 许慧英:“你跑个腿,把保温壶给你张阿姨送去。” “这么热的天,你炖汤干嘛啊?” 大热天的,谁吃这么烫的东西? 反正一入夏,丛琦宁愿顿顿吃放凉的绿豆稀饭以及各种凉拌菜。 以己度人,她觉得张阿姨肯定也不喜欢热菜。 许慧英瞥女儿一眼,悠悠道:“你张阿姨是广省人,每年七月半,她老家习俗都会吃鸭。” 丛琦好奇:“为什么?” 许慧英:“鸭,谐音压,七月半鬼门开,吃鸭子当然是为了压住孤魂野鬼,意思是万事不用怕。” “可是世上又没有鬼。妈,你可是唯物主义者,是党员哎。” 丛琦咯咯笑。 许慧英将煲好的汤装进饭盒。 不疾不徐道:“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大家求一个好寓意不一定就是相信这些。你张阿姨不擅厨艺,身体也不好,小王呢,瞧着医院忙得很,年轻人嘛,大概也想不到这些。” 张爱华孤身来榕城养病,肯定会感到孤单。 她作为东道主加好朋友,多照顾对方是应该的。 丛琦:“嗷~~” 许慧英:“路上小心点啊,回来时走有路灯的大路,别抄巷子,听到没?” 上个礼拜牛市口老街区出了事,一个女大学生进了钢管厂巷子就失踪了。 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他们家琦琦长得那么漂亮,漂亮女孩儿总是招人眼。 许慧英忍不住多叮嘱了两句。 “知道知道。” 四中到浣花溪坐公交有八个站,骑车的话大概四十分钟。 丛琦拎着饭盒想了几秒。 这会儿正是下班高峰期,公交车肯定人挤人,天儿热,大家浑身都是汗味儿,那味儿全挤车厢里,别提多难受了。 还是骑车过去吧。 榕城的夏日天黑较晚。 丛琦七点半出门,尚能看见半悬着的夕阳。 到了浣花溪,家里果然只有张爱华。 “张阿姨,我妈亲手做的爱心老鸭汤哦,被热晕的同时是不是感到别样的暖心?” 丛琦将莲藕老鸭汤放在餐桌上。 眼睫扑闪扑闪,古灵精怪地做了个扶额热晕、承受不住的动作。 张爱华被逗得噗嗤一笑。 指着丛琦,语气宠溺道:“你这丫头,就是慧黠。当心我跟你妈讲你偷偷编排她。” “我才不怕哩。” 丛琦弯腰站在风扇前,跟个小孩儿似的,张嘴“啊——”,长长的尾音传到耳里就变成了“啊~~~~~” 张爱华见状,不由得笑了笑。 “琦琦,这边来坐,别正对着风扇吹,一会儿该头疼了。” “张阿姨我就不坐了,我凉快凉快就回家。” 张爱华看了看手表。 再过一会儿奉松该到了,今天说什么也得叫两人见一面才是。 “听阿姨的坐着歇会儿,一会儿奉松也要过来,咱正好叫他见识见识什么叫大美人。” 她真的觉得奉松跟琦琦很般配,一个俊一个美。 两家都是顶好的人。 大嫂大哥和蔼通达,不可能当恶公婆,慧英两口子更是讲理有素质,他俩要是看对眼结婚了,娃不知道多好看! “不了吧张阿姨,我开玩笑的。” 丛琦睁大眼,没想到张阿姨撮合得这么认真。 想起上回放的豪言壮语,有一内内囧。 赶紧摆手拒绝对方的好意:“我其实特别害臊,您看,我都脸红了。” 边说,她边捻起脸颊凑近。 张爱华嗔怪道:“别想糊弄阿姨,谁脸红你都不可能脸红。” 这丫头从小在学校长大,见谁都甜甜喊叔叔阿姨哥哥姐姐,活脱脱一蜂蜜奶黄包。她还记得丛琦上初中时自己给她寄英语磁带,她写了一千多字的感谢信。 里边有一半是在夸自己哪哪进步,没有辜负她的期待…… 用慧英的话说,这丫头脸皮确实厚,倍儿自信! 但又挺讨人喜欢的。 “是不是看不上奉松?” 丛琦撇嘴,小心翼翼觑张爱华一眼。 张爱华抬手,动作亲昵的敲她脑门:“有话说话,还怕我生气啊?” “好吧!” 丛琦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 才一本正经道:“哪是我看不上他,分明是他看不上我。” 张爱华神色一正,有心为侄子解释两句:“奉松后面跟我解释过,医院确实忙,不是有意怠慢你跟你妈。” 丛琦吐吐舌头。 说得可直接了。 “他躲我跟躲瘟疫似的,摆明了非常抗拒相亲。张阿姨,你快看看我的眼睛,我的脸,这么漂亮对不对?又不是找不着对象非得跟他相,他多伤我自尊心啊,我才不要热脸贴冷屁股呢。” 这话换个人说,大抵是不讨喜的。 但配上丛琦微微抬起的下巴,一点点小得意小傲娇,眼里还露出一丢丢委屈,反倒显得真诚又可爱。 “嗯,的确是奉松不对,那,阿姨下回给你介绍更好的。” “好呀,我喜欢长得帅的。” “行~~~~~一定给咱们琦琦挑个最帅人品最好的。” “嘿嘿嘿,张阿姨你最懂我了。” “……” 丛琦陪张爱华又聊了一会儿,见外头路灯已经亮了,便告辞离开。 她把空饭盒放在车篓里,踩着脚踏车慢悠悠往回家方向骑。 突然—— 熟悉的,好听到令耳朵发痒的声音顺着些微的风传到耳畔。 丛琦浑身一震,右腿猛地往地上一支。 上半身迅速扭转九十度,往身后的行人道上看去—— 一高一矮,看背影似乎都很不错的两个男青年,正边走边说着话,走的方向正好是平安二街。 其中矮一点那个穿深蓝色衬衫加西装,靠着装判断对方工作应该很体面。 另一个高上几公分。 腿也更长的那位则是穿着一件破损沾灰的T恤加满大街都能看到的花里胡哨大裤衩,脚上趿拉着一双沾着水泥砂浆的拖鞋,小腿上也是泥浆点子。 大概是建筑工人? 丛琦努力将这两人跟那晚说“对不住,没忍住”那个侧影对比。 那晚,对方倚在电线杆上,腿曲着,充满了不拘小节的落拓感…… 是裤子沾满泥沙那个? 丛琦忙调转自行车车头,决定上前搭讪确认一下。 如果对方长相很配他的声音,她就邀请他打零工赚外快,肯定能让曲苗苗信服; 如果长得一般,那她也想跟他做朋友,以后想听了,就把人邀出来玩。 怎么着都不亏,不就是厚着脸皮搭个讪的事儿吗? 姜萍也是她主动搭讪才成为朋友的,这题她很擅长! 丛琦信心满满。 两人腿长但走得不快,丛琦以最慢的速度跟着。 脑子里不断排练等下第一句该怎么说,对方才不会把自己当女流氓或是不三不四的人。 她跟得那么明显,王奉松察觉不到,但暨和北什么人,为生活还真混过几年道上。 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 他担心是港城结下的老仇人找过来,便将王奉松支去马路对面小卖部买烟。 丛琦的目标本来就是某位“工人”。 西装男离开就离开呗,不重要。 她只瞟了眼便将视线收回来,深呼吸,而后猛踩脚蹬。 原本隔着十来米的距离迅速缩短。 暨和北肌肉紧绷,没回头,半边身体隐藏在树下阴影,好似等待猎物出击的猎手。 “叽——” 暨和北屏住呼吸,却见单车在身侧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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