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鹤带着几分伤感的语气说道。 穆千媚知道,经历过太多事情的父亲,是不愿再经历分别的场面,也就理解的回答: “不用送了,你早上多休息一会儿,你在家也要保重身体啊!” “好的,早点去休息吧,明天出门多带点盘缠。”云中鹤说道。 看着女儿渐渐远去的背影,他不禁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 “为父无能,让你挑起了如此沉重的负担,真是辛苦你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穆千媚就叫柳亭风准备出发了。 云中鹤没有出毡帐,只有庄书俊和国师江云逸前来相送。 庄书俊叮嘱道: “亭风,你可要保护好公主的安全,千万不要出什么差错,知道吗?” “大哥请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师姐的!” 柳亭风保证道。 国师江云逸也开口说道: “别的就不说了,老臣祝公主马到成功,平安归来!” 穆千媚说道: “好了,国师、庄大哥,你们回去吧,也希望国师访问三国能一切顺利,我们这就出发了,你们多多保重!” “保重!” “保重!” 庄书俊和江云逸都各说了一声。 第六十三章 十年生死两茫茫 穆千媚和柳亭风骑上各自的马,一拍缰绳,两匹马扬起四蹄绝尘而去。 毡帐外,江云逸和庄书俊静静的看着远去的两人,久久没有说话。 晨风中,有几分微微的凉意。 而毡帐内,还有一个人也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两人骑着马渐行渐远,直到变成两个小黑点,消失在草原的尽头。 那就是穆千媚的父亲云中鹤。 其实,云中鹤也是一夜都没有休息好,都说“儿行千里母担忧”,而当父亲的又何尝不牵挂呢? 即使作为一国之君的云中鹤,也不例外。 当二人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云中鹤才叹息一声,缓缓地回到书桌旁,拿起一本《灵隐诗词集》,一打开,就到了《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看来这一页是他经常翻阅的。 他再次读了几遍,忍不住拿起笔墨,书写起来——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他用的是楷书,一笔一画缓慢而认真的书写,似乎每一笔,每一画都凝结着无限的深情和追忆,脸上的表情也是凝重而悲戚,满含着无尽的伤痛。 写完后,眼睛好像还在看着眼前的词,其实心思却早就飘到了十七年前…… 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些相处融洽的岁月,虽然短暂,却成了他一生中最美的回忆。 尽管后宫佳丽三千,却无几个知己,真正能走进自己内心的,仅此一人,而她,竟不在宫中。 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 他本不奢望能遇到一个真正的知音,没想到一次微服私访的相遇,却有幸认识了那个被世人称为“飘雨城第一美人和第一才女”的女子——慕容晓霜。 人生若只如初见。 还记得那初次见面的那份惊心动魄,那种美,不仅是外表的完美无瑕,更重要的是一种天然的超凡脱俗,似乎不食人间烟火,仿佛来自天宫一般的美。 还记得那天把酒言欢的和谐场面,初次相逢,就好像已经相识千年一般,那种思想上的共鸣,精神上的和谐,是一种心灵的融洽与灵魂的契合。 还记得那一夜她为他抚琴低吟,轻歌曼舞,那一刻,两个人那种琴瑟和鸣的完美结合,成为了心中定格的永恒。 如今,斯人已去,空留一段伤感。 最美的回忆,也是心中最深的痛。 还有谁能为我抚琴轻唱,把酒言欢? 还有谁能为我轻歌曼舞,琴瑟和鸣? 云中鹤痴痴的看着眼前的诗词,不禁勾起了无尽的哀思。 他喃喃的自语道: “十年生死,转眼都十七年了,千里孤坟,你的坟墓又在何处呢?” “也不知这东坡居士何许人也,里面的几首诗词,首首都是经典,世间竟有如此惊才绝艳的人物?看了他的诗词,自己都不敢再动笔写诗了。” “能写出这首词,可见他也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啊?真遗憾,竟无缘认识如此高士异人。” “也不知这些诗词佳句,蝶儿从何得来,大概也只有这样的世外高人,才能教导出蝶儿这么优秀的学生来吧!” “我看蝶儿与其母相比,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自语至此,云中鹤掩卷沉思,脸上表情时而悲戚,时而舒展,竟是仿佛又已经神游物外了一般。 不一会儿,眼看早朝时间已到,云中鹤才收回心神,缓缓的往临时的帐殿走去。 虽是行军在外,但毕竟由皇帝亲自率军出行,礼制不可废,每天的卯时,文武大臣都要到临时帐殿上早朝,一起商讨国事军情。 五日之后,莫思远和沈东林终于风尘仆仆的赶到了。 当年的青涩书生,如今已经成长为温文儒雅、风度翩翩的成熟文士,少了几分轻狂,多了几分稳重。 几年的相处,二人与江云逸和庄书俊都很熟悉了。 久别重逢,难免又是一阵的嘘寒问暖,而后江云逸才将具体要做什么告诉他们。 莫思远和沈东林没想到以前的神秘王院长,丐帮王长老,竟然就是当年名满天下的一代大儒,云羽国的国师江云逸。 于是就更加的尊重这个前辈了。 面见皇上之后,一个七十二人的访问团,满怀着大家的殷切希望,就在第二天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至此,军营里就只剩下庄书俊、白志明及一帮文武大臣留在皇上的身边,一边不停的注视着东秦的动向,一边加紧训练士兵,等待着两队人马的早日归来。 茫茫大草原中,穆千媚和柳亭风几乎昼夜不停的赶路,只有实在太累的时候,才会坐下来盘膝打坐,既是休息,又是修炼。 途中也见到过不少或大或小的草原部落,可是几经明察暗访,却依然没有打听到乞颜部落的具体位置。 不过,虽然不知道具体位置,但是三年来乞颜部落曾经辗转到过的几个地方,他们倒是打听到了,可惜那都是曾经到过的地方而已,每次按着足迹寻找,都是扑了个空。 最近一次的踪迹,也是半年前到过的一个地方了,如今已不在那里,至于离开之后,都到了什么地方,就再也打听不出来了。 这天,他们又随意的行走着,来到了一个小部落,叫汪古部落。 汪古部落是一个只有三万多人的小部落。 穆千媚带着柳亭风路过这里的时候,正好赶上他们赶集的日子。 连日的风餐露宿,二人都想改善一下伙食,而且一来可以休息、休息,二来也可以继续打听一下乞颜部落的消息。 于是他们牵着马走进了集市之中。 人来人往,都是穿着草原服饰的人。 好在穆千媚在乞颜部落时,也学过一些简单的草原语言,所以一些简单的交流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们一走入集市,就成为了集市上的焦点。 原因是他们的穿着一看就是外乡人,而且男的英俊,女的漂亮,走在人群中很是扎眼。 而且穆千媚所牵着赤影,高大神骏,气势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的马,在这草原之中,更是令人羡慕。 随着时间的推移,柳亭风现在已经,渐渐习惯了被人围观和评头论足的场面。 习以为常,也就不再那么紧张、害怕了。 何况,在这草原之中,别人说什么他也听不懂,也就更懒得去在意了。 柳亭风随口问道: “师姐,你能听懂他们在议论什么吗?” “我也是偶尔听懂几句而已,无非就是说我们是外乡人,在这里很少看到,还说我的赤影是少见的一匹好马,而且他们还赞美你是一个美男子哦!呵呵……” 穆千媚说道最后,忍不住也调笑了一句。 柳亭风立刻红着脸说: “我觉得夸你漂亮的人更多,你看着满大街,还能找到一个比你更漂亮的人吗?” “呵呵……想不到亭风你现在也会夸赞人了,对了,我们找一个地方先吃饭吧!” 穆千媚提议道。 “好啊,好几天没有好好的吃一餐好的了,师姐想吃什么呀?” 柳亭风问道。 “草原上能吃到就是羊肉和糍粑,能喝到的大概也就酥油茶和马奶了,开始会不太习惯,吃惯了也不错哦!走吧,我们到前面那家店吃去。” 穆千媚指着前面不远的一家普通小餐馆说道。 “恩,走吧,我也想尝尝看究竟好不好吃。” 柳亭风说着,紧跟穆千媚就向那家餐馆走去。 店小二热情的帮二人把马牵到后院马厩去喂草料。 穆千媚左右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间餐馆与附近相比算是很好的了,周围大多都是更简易的毡帐,而且生意也更好。 来赶集的,大多都是普通百姓,能吃饱就行,并不愿意浪费,所以都挑那些实惠又便宜的餐馆吃饭。 穆千媚二人走进店里,发现这里的卫生环境还是挺不错的,就是人不算多,共有六张桌子却有三张是空着的。 老板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总是一脸的笑意,像弥勒佛一般,看起来很和善的样子,他一看穆千媚二人气度不凡,又是外乡人的打扮,立刻笑脸相迎,热情的招呼,用不太标准的宇古通用语招呼道: “二位客官,欢迎光临,快快请坐!” 说着招呼二人到了一张空桌子边上坐了下来。 穆千媚随便点了几样草原的大众菜,他估计柳亭风喝不惯马奶,就要了酥油茶,叫了糍粑。 菜端上来后,柳亭风看着眼前的菜感觉还不错,几天不吃肉,他马上夹了一块羊肉放到嘴里,可是一咬住就发现不对了。 一股浓浓的羊膻味让他立即有些反胃,赶紧把肉吐到了桌上,然后端起面前的酥油茶就喝了一口,感觉味道也是怪怪的,不过好歹算比羊肉好一些。 这第一次吃羊肉他还是不太习惯。 于是就只吃了糍粑和一些蔬菜,喝了几口酥油茶,就不想再吃了。 穆千媚前世也吃过涮羊肉和羊肉串,加上上次经历的一段时间草原生活,让她对这样的味道还是能接受的,她反而还吃了几块羊肉。 吃好后,穆千媚结完帐,就带着柳亭风准备走出小餐馆。 可是,这时店小二突然紧紧张张的跑过来说: “老板,老板,不好了; 二位客官的马匹,有一匹被人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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