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程叔叔和我去过!”墩子仰头,看着妈妈和璐璐阿姨。 “你能一样吗?怎么没眼力见了。” “那是你说错了,妈,你得这么说,程叔叔没和哪个女同志去逛过百货大楼。”墩子说话时腮帮子一鼓一鼓,可爱极了。 梁海生更是觉得好事快了,坚决捍卫自己儿子的优点,“瞎说!我们墩子最有眼力见了,是吧?” “是!”墩子抬起骄傲的小脸。 简璐被墩子逗笑,抬眼就看到在渡船边等候的高大身影。 穿着白色海军服的男人站在岸边,高大挺拔,真是想让人忽略都难。 “程叔叔!”墩子率先出声,小短腿倒腾得飞快,朝程铮跑去。 “墩子,吃过早饭没?”程铮顺手就把墩子抱起来,冲其他人打招呼。 岛上人多,程铮和梁政委一家出行很是合乎常理,坐在渡船上,军属们都没有奇怪。 一趟渡船一个多小时,不晕船还好,能尽情欣赏海上风光,晕船的话可就惨了。 墩子蔫哒哒靠在妈妈怀里,全然没了前头的精气神,心里翻江倒海,难受。 “墩子晕船难受,就该在家歇着的。”简璐看着就不忍心。 “不行。”墩子挣扎着扭了扭身子,“晕船我也要出去玩儿。” 去县城逛百货大楼,是多么让人向往的事儿啊! 要不是昨晚徐朗和崔玉荷带着恒恒回娘家了,这会儿他们两个小朋友就能一起坐船一起去玩儿。 “墩子倒是跟老梁像,能挺着。”程铮揉一把墩子的脑袋。 ‘虚弱’的墩子点点头,一脸骄傲。 渡船在碧波中轻摇,船舱里各种交谈声不绝,军属们互相寒暄准备去采买什么。简璐则是侧身看向自己身旁的男人,侧脸仿佛刀削般,真俊。 “程大哥。” 清脆的声音像是有什么魔力,往人心口上一戳。 程铮扭头看向简璐,正好撞进她清澈水润的眼眸中。船上空间有限,人也多,两人距离有些近,他似乎闻到了一阵若有似无的馨香。 “怎么了?” “衣裳你喜欢吗?”简璐抿嘴笑笑,准备听听评价,“我亲手做的那件。” 许是简璐的眼神太过诚恳,非常有原则的程团长少有的撒谎了,“嗯,我很喜欢。” 天知道,他压根没敢打开,那冲击他审美的衬衫。 有些心虚的程铮说完一句,担心简璐不相信,又补充道,“衣服挺特别的,不常见,但一看就是花了心思的,谢谢你。” 本还沉浸在喜悦中的简璐:“...?” 特别?不常见?花了心思? 她做的是这个时代最普通最常规的白衬衫啊?怎么就特别了呢? 可是程铮说话异常坚定,倒让她疑惑起来,难道这是什么新型表白? 还没等简璐琢磨清楚,渡船靠岸,一行人到了县城。 “走了走了,把东西拿好,下船了。”梁政委一声吆喝。 墩子听到下船,坚强起身,恨不得立马离开这里,踏实的土地,他来了! 终于踩在坚硬的地面,大伙儿归置整装,朝县城各处散去。 H市海桐县紧邻与月牙岛仅一海之隔,大伙儿出岛来采买东西基本都是在这里,七十年代的县城人来人往,也别有一番风味。 “那什么,我们一家要去买东西,老程,你陪着简璐同志四处看看吧。”梁海生搞思想工作多年,最擅长直击要害,一下船便开口分配了行程安排,“十二点在国营饭店门口等啊,一块儿吃午饭。” 说罢,带着媳妇儿孩子,头也不回地离开。 当电灯泡?不存在的! 制造独处机会,梁政委在行! = 刚下船,还没把地皮踩热乎,简璐就发觉自己身边只剩下程铮一个人了。 当真是独处啊!还不错! 程铮呢,毫无抵抗地接受了梁海生的安排,看一眼简璐,“咱们走吧。” H市后世是旅游胜地,这会儿却普普通通,在简璐看来,甚至有些破旧。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简璐的好心情。难得从海岛出来一回,简直像是放风。 青石板路绵延,弯弯曲曲一直没有尽头,道路两侧有各式平房,城里最高的两座建筑,一是百货大楼,二是新华书店。 这回,简璐准备去百货大楼挑些好看的布,做件衣裳给王大娘寄回去,毕竟王大娘给了自己好些钱和票,她也得表示心意。顺便再买些信纸,往家里寄封信回去。 程铮倒是没有任何采买东西的欲望,只不时回答简璐的问题。 “这栋百货大楼应该有许多年了,好像是用以前的楼改的。我们驻岛没多久就有了。” “我挺少来买的,票都攒着给我妈寄回去,之前二弟结婚要买不少东西,我换了全国通用票回去。” 程铮从来没这么出来悠闲地逛过,还一个劲儿满足简璐的好奇心。 “我发现这里也挺好的,至少东西齐,就是出来一趟太不方便了。”来回等船坐船得四个多小时,还不一定能申请上。 不过花费的时间都是值得的,简璐跟随程铮走了十来分钟,看着眼前出现的三层小楼,眼睛倏地亮了。 这不就相当于后世的大型商场嘛?! 穿越到七十年代以来,简璐最多去过供销社,这还是第一次来百货大楼。 先不说买不买,怎么也得好好逛逛。 进入百货大楼的简璐已经不太记得程铮是谁了,像是条小鱼跃入大海,如鱼得水,逍遥自在。 程铮看着这个女同志,一会儿看看家用区,一会儿看看卖二八杠的地方,一会儿又驻足在二楼满墙的布料前,惊喜地看着穿着灰色蓝色黑色衣裳的人们选好布料,由卖布的售货员登记好,将一张张单据从铁丝上滑落,聚到中心再由一楼售货员按照单据拿出对应颜色的布料,进行尺寸裁剪。 简璐花了八毛钱和四尺布票买到了绛红布料,看着售货员裁出四尺,快速一卷,递给自己。 “你不给自己买?”程铮自觉伸出手去,将布匹接过。 “不了,我衣裳多,你妈还给我做了一身呢。”简璐看着这布匹十分满意,颜色带着些鲜亮,又不是大红色,挺符合王大娘这个年纪。 “是不是布票不够?”程铮想起,自己屋里抽屉中还有几张军用布票。他知道的,年轻女同志哪有不爱买布做衣裳的? 这布票他也用不上,自己常年就穿那么几件衣裳,不是攒起来就是寄回家里,要是她需要的话,也是可以给的。 “我那儿还有几尺布票,你要不要?” 简璐听到这话停下脚步,微微歪着头,眉眼含笑看向程铮,怎么送女孩子这么珍贵的布票时,说话还硬邦邦的呢。 很像在问手底下的战士,我这里有个五公里负重跑任务,你接不接? 起了逗弄他的心思,简璐没有直接回答,只道,“我们是什么关系?我直接要你的布票不太好吧~” 尾音轻轻柔柔地转了弯,听得程铮一怔,就送个布票....怎么还扯上关系了。 “就是没关系,也可以送布票的。” 哟,嘴还挺硬! 简璐红唇一张一合,带着雀跃的音调,“那你给其他女同志送过布票吗?” 程铮沉默一瞬,“有过。” 简璐:!!! 怎么回事,你还是原书里那个无心情爱,坚决回避任何男女关系的程铮吗? 你个浓眉大眼的,居然背叛人设? 见简璐同志一时无话,程铮右眼一跳,补充道,“我妈。” 简璐:“...” 好的,你没有背叛你的人设,你是清白的。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简璐心情大好,额前碎发翘了几根,柔顺又倔强地朝上。 “那我们回去岛上后,你给我吧。”又能约一次单独见面,不错! 要知道,程铮可是备受器重的团长,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每天很是忙碌,想经常独处可不容易。 “好。”程铮被简璐的好心情感染,也跟着软了声音。 在百货大楼二楼买完布料,两人又在一楼选起了钢笔和信纸。 简璐选了一支英雄牌钢笔,笔帽呈银灰色,笔身通体暗黑,处处泛着质感。 拿着钢笔吸上墨水,她特意试试字,看看这支钢笔写起来如何,会不会划纸,顺不顺手。 这回她很有经验,半点没忘记自己的文盲人设,努力地写出歪歪扭扭的字迹,嗯,还是当初在兴民生产大队的小学生字迹。 “挺好的,写着还挺顺手。”简璐刚准备花一块五买下这支钢笔,突然听到身边的男人开口。 “你再写个儿子呢。” “你要我给你写个儿子?” “嗯。” 简璐:“...?” 怎么还有这种变态要求! 程铮盯着简璐的字体,总觉得似曾相识,这仿佛散架般歪七扭八的字迹,很像当时母亲寄过来的第二封信上的字迹。 不知道程铮是何意,简璐仍然执笔写下,儿子两个字。 看着熟悉的儿子两个字,程铮想起来自己收到那封信,上面写着——儿子,你就可怜可怜你老娘吧。 合着,真的是简璐给自己写的儿子? 这辈分,是不是乱了? 程铮脸上变化无常,看得简璐有些懵,这是怎么了? “这两个字有什么特别吗?”简璐不解。 这是身为儿子,突然思念王大娘,还是他想当爸了? 再看向简璐,程铮眼底已经弥漫开笑意,见她似乎已全然忘记当初帮母亲给自己写信这事儿,只摇摇头,淡淡道,“没事,走吧。” 简璐怔怔在看他一眼,只觉男人心,海底针,嚯,还挺多小心思呀! 又在百货大楼遇上一批降价的瑕疵毛巾,简璐费劲抢了一条,抢毛巾也多亏了高大的程铮,她险些没挤进躁动的人群,还是让程铮凭着身高和手长的优势成功买下一条。 另外又买了牙粉,肥皂,称了一斤鸡蛋糕,又费劲找了许久买了二两酸梅糖,简璐这才心满意足。 毕竟现在大家买糖都爱吃甜的,能甜嘴儿的才是好糖,谁愿意吃糖吃酸的呢?找起来还真挺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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