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魏陵离开后,魏书睁开眼,看着窗外的景致,现在明明是初夏,他却仿若置身在凛冬时刻,浑身都凉透了。 一月后,魏书收拾好行李,给魏陵留了封信,骑马离开了京城。 他要回到杏花村,回到一切开始的地方,继续留在上京,他害怕终有一日会控制不住心中的魔鬼,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既然大哥已经得偿所愿,他就不要再做恶人,让他毫无牵挂地去追逐自己的幸福吧。 至于辛芙......她如今是皇帝,早已不再是当年孤独地坐在炉火旁的小姑娘了。她长大了,她有选择跟谁共度余生的权利。 魏书走的很快,没多久就到了杏花村,村里的屋子都旧了,但他还是一眼看到了辛芙的院落,墙头盛开的蔷薇花散发出阵阵香气,好似在欢迎他的归来。 魏陵从马上下来,抬脚走到门口,正要用钥匙打开时,身后突然传来疾驰的马蹄声,他下意识回过头,策马而来的年轻女子穿着一身漂亮的骑装,坐在马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眼中带着些许不满:“谁准你偷偷走的?” 魏书瞳孔微微收缩起来,痴痴看着马上的辛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你怎么会......” 辛芙下马走到他身边,看着他傻傻的模样,抬手用力捏住他的脸,“没有我的允许敢偷偷跑掉,是不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不是......”魏陵呆呆站在原地,看她一脸霸道的样子,心里生出浓烈的委屈,忍不住道:“可你不是同大哥在一起了吗?还来找我做什么?” “谁说我跟魏陵在一起了?”辛芙皱起眉头,“我跟他只是君臣,从未有过其他关系。” “什么?”魏陵睁大眼睛,是他误会了吗?可他明明看到他们两个在院子里说悄悄话,大哥还对她那么亲密。 “我不喜欢魏陵,”辛芙道:“我也不会跟他在一起。” 魏书眨了眨眼睛,“但是大哥心仪你。” 辛芙道:“你醒来的那天,我已经拒绝了他。” 魏书后知后觉道:“那天你们在院子里......” 辛芙脸一黑:“你既然都看到了,为什么不问问我,还要偷偷逃走?” 魏书脸一红,垂着眼睫不吭声了,他不问是怕自己会崩溃,说出伤人的话,他不想伤害辛芙,也不想伤害大哥。 “我跟魏陵是不可能的,”辛芙看着他的眼睛,“从前现在以后都不可能,你不要吃这些莫须有的醋,,乖乖跟我回去,我给你封个皇夫。” 魏书的脸顿时红成了枝头的蔷薇花,才确认辛芙喜欢的不是魏陵,而是他自己,可为什么呢?明明大哥比他好太多了啊? “如果要说为什么,大概是你比他更喜欢我吧。”不论在哪个世界,她只选择对自己好感度最高的人。魏书的好感值远远超出魏陵,这也是为什么她最后可以通过造反来改变命运的关键,魏书对她的好感值可以让她不用再继续维持人设,就算她后来变得跟原主迥乎不同,也没人会怀疑。 最重要的是,她心里有好感的人也是魏书。 听到这句话,魏书忍不住辩解:“大哥也很喜欢你,一点也不比我少。” 辛芙:“那我去找他?” 魏书:“......” 见他气得跟河豚有得一比,辛芙抬手抱住他,无奈地说道:“不管魏陵多喜欢我,我只选择你。” 你是我唯一的选择。 魏书闻言眼睛又红了,他像是抓住救命稻草般紧紧抱住辛芙,“我也喜欢你,我也喜欢你。”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他流泪,还好她最后来找他了,不然他一辈子都不能释怀。 辛芙跟魏陵在杏花村住了两天,之后便回到了上京。魏陵得知魏书回村的理由,开诚布公地跟魏书谈了谈,并诚挚地向弟弟道歉,随后在那年的初秋带兵去了塞外,数年都不曾回来。 魏书没有做辛芙的皇夫,在朝中做了文官,跟她一起治理国家。 十年后,辛芙将皇位禅让给了精心选出来的继承人,带着魏书回杏花村种地,完成了自己最后一个任务。 彼时,魏书也收到了魏陵的信,说他已经遇到了心上人,十天前已经在塞外成亲,让两人不要担心他,他现在过得很好。 看完信之后,魏书抱着辛芙久久没有动弹,终于放下了多年的愧疚。 种田的日子还算悠闲,平时有什么农活辛芙都找长工来做,自己只需要坐在边上看着就好,连田里一根杂草都懒得拔,可谓是懒到了极致。 中午魏书过来送饭,见她在树下昏昏欲睡,便说道:“山上的野莓子熟了,明天去摘吗?” 辛芙当即清醒过来,她多久没吃到新鲜的莓子了,当即说道:“多叫两个帮手,我熬点果酱。” “好。” 翌日,一行人穿戴好朝山里走去,在半山腰发现了清翠的灌木林,颗颗饱满的莓子在露水的映衬下彷佛变成了漂亮的红宝石,光是看着就让人口齿生津。 辛芙和魏书摘了两篮子,剩下的便交给帮工去摘。 两人悠闲地坐在山石上吃莓子,林间清风阵阵,带来植物特有的清新气息,远远地还能看到山下茁壮生长的作物,满眼碧意,日子真是轻快极了。 魏书取出水给辛芙喝了两口,道:“看着天气,傍晚多半要下雨,明早来摘菌子吧。” “乐意之至。” 两人相视一笑,好似又回到了那年初夏。
第231章 修真女主(一) 夜很深, 窗外狂风大作,下着让人绝望的瓢泼大雨。 所有人都躲藏进了屋里,瑟缩在角落, 不断乞求着暴雨停止, 田里的庄稼快要丰收了, 那是一家人全部的盼头,若大雨还不停, 今年会有多少人要去服徭役。 然而雨不仅没有停, 还越下越大,颇有汇聚成洪之势。小小的女童穿着打满补丁的衣裳, 面色怔然地蜷在母亲怀里,瘦瘦小小,看起来还不满五岁。 满脸愁苦的女子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嘴里小声说道:“阿芙乖, 快睡吧。” 女童眨了下眼睛,好似不会说话般,依旧望着窗户的位置。 屋里唯一的男人看了看娘俩, 长叹一口气道:“去年旱灾,今年又是水灾,这势头恐怕不对。”他从前常去山里打猎, 对天气极为敏感,眼见这雨还不停, 脸色越来越凝重, 当机立断道:“你们娘俩收拾收拾,跟我去山上住。” 说罢, 男人转身去灶房准备粮食,若大雨不停, 他们恐怕要在山里住很长一段时间。 女子闻言急忙起身,给女儿穿上厚厚的衣裳,看着她懵懵懂懂的模样,笑着在她脸上亲了亲,“你啊你,才四岁就跟个小老头似的,做什么都这般没有表情。” 女童看着眼前的母亲,抬手捏住了她的衣摆,一家三口收拾好行李,穿着蓑衣闯进了雨里,连夜赶到了山上。此时山上也不太平,时不时会落下些石头,还好男人搭建的小屋在一处较为安全的位置,一家三口得以落脚。 翌日,山下便发了洪水,浑浊的大水席卷着树木和泥沙,如野兽般侵蚀了村庄和城镇,无数人被冲走,葬身在洪流之中。 女子紧紧抱着女儿,听着山下的呼号,身体瑟瑟发抖,男人端来热气腾腾的米粥,安慰道:“不要怕,洪水很快就会过去。” 洪水的确过去,但村里到处都遍布着尸体,人的牲畜的,发出阵阵恶臭。 男人再次意识到事情不对,带着妻女重新回到了山上,想等一切过去再回来。 然而这年死的人实在太多,全国各地闹了瘟疫,幸存者怨声载道,无数的怨气和病气汇聚在一起,竟形成了新的灾祸。一开始是有人找不到原因莫名其妙死亡,再之后是孩童和年轻人大量失踪,官府找不到凶手,只能像无头苍蝇般到处乱转。后来,死的越来越多,终于有人发现发现了那只以人为食的怪物。 它没有身体,只是一团漆黑的气体,但随着它杀死的人越来越多,它长出了三头六臂和狰狞的獠牙,只要是它经过的地方没有一个活人。朝廷派出大量军队围剿却伤害不到它分毫,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屠杀。那年死去的数不胜数,整个国家都笼罩在亡国的阴影中,君主无力面对黎民,以自戕谢罪。 最后,那怪物引来了仙人。 听闻那是海外仙山上的神祇,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仙人手持长剑与那怪物战了一天一夜,终于打散了怪物。 原来,那是一只魔。 魔本生存在魔界,与凡尘本毫不相干,可若是凡间怨气过重,魔会从无数人的心里长出来,演化成扭曲的怪物,为祸人间。 仙人打散那只魔后,抬手将仙露洒向大地,顷刻间,怨气和病气尽数消散。 “魔已消散,不再回来。”身穿白衣的仙人光风霁月,散发着让人敬仰的光芒,成为了所有百姓拥戴的存在,无数功德金光朝他涌去,仿若为他筑了一座金身,让他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所有看到过那一幕的人都将永远铭记那一日。 那是凡人第一次看见仙人,他弹指间便灭绝了来势汹汹的瘟疫,解决了困扰黎民的难题,让人跪地高呼他的名字,恨不得为他肝脑涂地。 仙人很快离去,但大地上却到处都是他的传说,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去海外仙山寻求仙人的存在,若是能拜他为师,将会是怎样至高无上的荣耀。 此时,男人也带着妻女下山,准备将房屋重新建立起来,回归从前平静的生活。 时间一天天过去,百姓的日子渐渐好起来,但奇怪的是,各地仍旧会时不时消失几个人,官府依旧找不到凶手的蛛丝马迹,但没人怀疑是魔物还活着,毕竟那日他们亲眼看着仙人将魔物击散。 这天,男人吃过午饭上山打猎,他的女儿自出生便没享什么福,再加上瘟疫横行,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他打算去山上找找猎物,给妻女改善伙食。 山路难走,男人小心翼翼走到半山腰,远远地便见到了一只膘肥体壮的灰兔,他眼疾手快地拉动弓箭,箭矢疾驰而出,一击便射中了兔子。男人心头一喜,当即跑过去将兔子拿起来,低头看去,惊觉那兔子流出的竟不是鲜血,而是一团浓墨般的黑水,散发出阵阵恶臭,不知腐坏了多久。男人心头一惊,急忙甩开那兔子,才发现这山里阴风阵阵,明明还是午后,天却不知不觉黑了。 男人瞳孔剧烈收缩起来,当即转身朝山下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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