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思先下午就到达了姥姥家,六十岁的老太太精神抖擞地抱起丘思先,把丘思先吓了一跳:“姥姥你快放下我,您别闪了腰。” 牢牢把外孙女放下,啧啧道:“瘦了,是不是在学校没好好吃饭?” 林姥姥一头黑发,松散地扎在脑后,穿着一身干净利落的休闲装,看面相根本看不出六十岁的样子。 在她身后跟出来一精神小伙,直接奔着虎子就去了,小伙把车门打开,看着蔫了吧唧的虎子对丘思先说:“你突然打电话说过来,也不说啥事情,难道是虎子出问题了?” 虎子确实不精神,小伙子抱起虎子的脑袋翻眼皮、看舌头的,也没看出什么毛病。 丘思先沉默了,她要如何跟小舅舅说虎子设置密码锁,偷溜出家抓贼的事儿? 最关键的是,她有点怀疑虎子在修仙。 …… 骆芸到达地点后,跟着同事警犬们被送往本地警局犬舍,两市警犬成功回合,都睁着好奇的大眼睛打量着对方。 根据桐义市的警方追查到的消息,潜伏在桐义市的人贩子团伙与齐平市王海正是兄弟关系,王海在齐平市拐骗来的儿童和妇女都送到了桐义市一个名叫王庸的手里,再有这里转送到更远的地方。 说到底,王庸掌握的这个人贩子窝点,和齐平市的窝点性质是一样的,在蜘蛛网一样的人贩子产业链里,只是位于末端的一个中转站,他们会在周围几个城市做买卖,但是更多的是将被害者送出去。 北卖南,南卖到更远的地方,甚至是国外。 卖的越远、越难以追查,他们才会越安全。 在这样的倒卖中,有一部分受害者便丧命在途中。 桐义市警方发现王庸的踪迹起因是有人报警说河里飘着一个小孩的尸体,警方赶到后,经过辨认确认这是近期记录在案的被拐男童之一,他们通知了孩子的父母前来认领,看着伤心欲绝的家长们,他们的心里很不好受,对抓住王庸一伙儿的决心更深了。 通过对水流速度和孩子重量及最早发现时间和地点的一切信息分析,他们得出抛-尸地点在上游一处公园,河流穿过公园绕城半周,再汇入城外的大江中。 警方派出警犬对公园附近进行搜寻,他们在垃圾桶里找到一个塑料袋和一袋没吃完的毛毛虫面包,通过对面包上的唾液残留,对比基因库,终于锁定了其中一个犯罪分子——王庸。而他的血亲关系中,另一个熟悉的名字跃然纸上,正是齐平市那边发来的机密案件信息里出现过的王海。 而空塑料袋里经过化验竟残留着死者的毛发和唾液喷沫。 受害者尸检报告也出来了,窒息死亡。但孩子的口腔内和肺叶并没有积水,显然不是溺死的,而在此之前,孩子的肺部已有病变,很有可能当时正处在高烧不断的病情中。 证据放在一起,众人得出一个愤怒又揪心的事实——孩子是被人为闷死,再投入到河水中。 桐义市警方与齐平市警方分享线索和证物。 看着男童受害者那份报告,方晓烽脸上寒若冰霜,邹正甚至忍不住红了眼眶,他有些控制不住情绪,提前申请了离场。 邹正来到犬舍,他捧着妞妞的脑袋叨叨着发泄心中的愤怒,最后咬牙愤愤道:“妞妞,晚上好好干,一定要把那群人渣找出来,绝对不能放过他们。” 邹正粗鲁地擦着掉出来的眼泪,他觉得有点丢人,可看到那么小的孩子如此遭遇,根本控制不住。 骆芸抬起爪子搭在邹正的肩膀上踩了两脚:别哭,今晚就让他们知道花儿是怎么红的! 邹正走后,黑虎他们问骆芸她的铲屎官怎么哭成这个样子。 骆芸咬牙切齿地跟大家说:人贩子把崽儿偷走不给治病,还把崽儿给弄死了。 众警犬:!!! 可可愤怒地蹦起来:艹,放我出去,我要弄死他们,老娘要当扑咬犬啊啊啊! 就在两市的警犬们怒气值满满,准备今晚行动铆足劲儿抓捕坏蛋时,虎子在院子里听到屋里小舅舅发出的爆笑声:“修仙?哈哈哈哈,你咋不说虎子会上天呢。” 小主人懊恼的声音紧接着传来,虎子叹了口气,趴在阳台上不想动弹。 院子里的黑背母犬,名叫花花,它有五个孩子呆在身边,看到这条没有见过的犬在唉声叹气,就主动邀请道:前边的池塘那边有全村犬的聚会,你要不要一起过来? 面对前辈的友好邀请,虎子回头看了一眼屋里,起身跟了上去。 既然要在这里带上几天,还是跟这里的狗子们保持良好的社交比较好。 而且它也要勘察一下周围的环境,这是虎子到一个地方都会做的事情,不管这个地方曾经来没来过,熟不熟悉。 池塘其实是一个小水洼,因为里面会有一些青蛙和蚱蜢等小零嘴,村子里的狗子最喜欢到这里聚会和玩耍。 花花是一年前才被小舅舅买回来的,它曾经也是一条警犬预备役,后来因为无法立耳的原因而落选,尽管如此,花花也是一条优秀的犬,来到这个村子半年,它谈了一个男朋友,那是一条金毛犬,温柔体贴又懂得心疼狗儿,立刻就追到了花花的芳心,如今它们拥有五个小宝贝,是漂亮的混血儿,所以遇见虎子这条混血犬,黑背母爱泛滥,见不得大可爱孤单地在院子里闷闷不乐。 不高兴的狗子就应该来池塘边跟大家伙一起玩耍和抓零食吃,如果还不高兴,那就多吃点。 跟一群狗子在一起果然能让心情开心一点,虎子看着亮起灯火的村庄与远处的山峦,轻轻嗷呜了一声。 想小狗子了,这么没的夜色若是跟小狗子在一起该有多开心哇。 而就在不远处的村口,刑警已经牵着十条狗子悄悄地潜入了村子,一路往山上走。 根据线报,那伙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藏身在这片密林中。
第51章 警犬与人贩子 警民合作 * 漆黑的夜里, 山上到处都是出来狂欢的小昆虫,刑警们全副武装,连露出来的眼睛都佩戴着夜视镜, 警犬身上也穿着防弹背心,带着防爆防弹头盔,这种警犬专用头盔做到了除了鼻子和耳朵外整个头部的防护,头盔上又大又帅的护目镜简直能把人帅死,立刻从一条普普通通的犬,变成反恐精英! 若是没有头顶上跟鸡冠头发型差不多的夜视摄像头就更完美了。 根据线报, 人贩子和被拐卖的儿童妇女很可能隐藏在这片山林中,为了不惊动犯罪嫌疑人暴露行踪, 警方选择趁夜进山。 队里扑咬犬的口笼全部摘掉, 对它们的限制降到最低。 在警犬系统中, 扑咬犬绝对是最恐怖的冲锋犬, 也是所有警犬中杀伤力最大最威猛的,它们是先于警察与犯罪分子对冲的,主要目的是牵制犯罪分子为警方争取抓捕时间, 甚至可以直接制服犯罪嫌疑人。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扑咬犬, 不但在体格上有严格的要求, 还要有足够的胆识和易攻击的性格。 像“你看我干啥?”“我看你咋地。”“爱咋咋地!”——这种性格的犬就当不了扑咬犬。 应该是“你看我干啥?”“我看你咋地。”“我弄死你!”——这种犬才适合。 一句话概括就是:甭废话,就是干。 骆芸跟其他扑咬犬相比,在战斗中野性稍有不足,但是战斗力和撕咬力绝对不落下风,谁能知道她在训练初期是如何克服用嘴巴叼东西的心理障碍, 就……其实当犬也挺难的。 骆芸它们三条扑咬犬跟在追踪犬身后, 桐义市的扑咬犬是条雄性马犬,跟骆芸同岁都是刚毕业的新兵蛋子, 论经验还是黑虎更丰富。它们慢慢向丛林深处推进,队伍成扇形以小队分组搜查敌情。 很快,可可嗅到了人类血迹的味道,另一条血迹搜索犬也发现了可疑物体——一个小孩的手指。 这里已经深入森林,人们在手指三百米外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被刨开的坑,通过可可和另一条血迹搜索犬的反应可以断定这个坑里残留着大量的血迹。 桐义市的刑侦科队长叫杭英毅,是一名四十岁出头的老刑警,他对桐义市周边的生态环境有所了解,看到现场的情况推断道:“这应该掩埋尸体的地方,被野兽发现刨出来拖走了,大家在附近找找有没有剩下的遗体残骸。” 他对方晓烽说:“桐义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很好,深山老林里有老虎和熊,这帮人真不怕死,敢往这里边钻。” 方晓烽点头道:“一帮亡命徒,只要有钱赚,他们什么事儿不敢干。” 说是买卖人口,但途中闹出人命的也不在少数,他们拐来的孩子为了不被发现,生病了也不会就医,随便买点药给孩子们吃,扛过去就活,抗不过去就死,这就是一条血粼粼的发财路,踩着别人心肝宝贝的血骨,成就他们的发财梦。 他们并没有在附近找到其他的尸骸,也许被野兽拖进了洞穴,找到的残肢和坑里的土壤做了取样保存,队伍继续搜寻。 发现孩子的死亡让队伍弥漫上更加沉重的紧迫感,骆芸心情更加沉重,她迫切想要找到那群人贩子,也许他们手里还有生病的孩子,它们快一点,可能就能挽救回一条生命。 骆芸催促着红龙它们,自己也在地上搜寻,她并不是追踪犬,也不是搜索犬,但她的鼻子依旧能闻到很多的信息,她要做的就是从这些复杂的信息里找出有用的气味,但凡是人留下来的痕迹,都无法逃过犬的鼻子。 这片山脉可以藏身的山洞、山坳有很多,队伍有目的地向近处可能藏身的地点搜查,一一排查,风带来了山上潮湿的气息,裹夹着一路遇见的动物体味儿,狐狸的、野兔的、山鸡的、还有——人的。 数条犬立刻抬头,支起耳朵,齐齐看向同一个方向,随机狂吠起来,骆芸叫得尤其卖力,恨不得睁开绳索冲出去把对方撂倒。 警犬的示警让方晓烽等人立刻转向那个方向握住了警棍,对方听到了犬吠声也意识到自己暴露了行踪,咒骂一声立刻对警犬方向胡乱开了一木-仓。 土质的木-仓发出一声并不悦耳的爆响,随机传来贝贝尖锐的痛叫声,骆芸心一慌,立刻往贝贝方向看去,它躺在地上,还在动,但显然很痛苦,贝贝的训导员立刻扑向了贝贝,用身体挡住了贝贝大半的犬身,迅速掩护它将它拖到队伍后方。 骆芸看不到贝贝的伤情如何,现场的刑警只迅速做出防御反应,乱都没乱,在方晓烽一句“对方有木-仓,更换武器”后,立刻掏出配木-仓严阵以待。 方晓烽和杭英毅侧耳聆听片刻,林中风声啸啸,虫鸣嘹亮,再没有其他声响。 方晓烽做了个手势,邹正立刻解开骆芸脖子上的牵引。 放犬,在夜深人静的密林里,敏锐的警犬能更好的隐藏气息追踪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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