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主卧的沙发够大,睡她还绰绰有余。 霍风华是十分钟后打开洗漱间门的,湿-漉-漉的头发还在滴水。 不是他不想把头发吹干,他能勉强洗完澡已经是极限,吹干头发这种事他真的是有心无力,“灵韵,能帮我拿下睡衣吗?” 霍风华向沈灵韵求助。 他洗澡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过睡衣的事,没结婚前,身边也没个人,想怎么洗就怎么洗,忘了拿睡衣是常有的事。 结婚后,他就没住过主卧,住客房的他还跟单身没什么区别,有些习惯也就养成了。 洗了澡,用宽大的浴巾裹着就能回房休息。 但今天不一样,霍风华住进了主卧,不仅住进了主卧,主卧里还有沈灵韵,是他心仪的人,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一贯糙得很的男人拥有了廉耻心。 露出洗漱间的脸在明亮的灯光下有点红。 “门把手上。”沈灵韵躺在沙发上没有回头,她刚刚冲进洗漱间就猜到霍风华肯定没有准备睡衣,早就整理好挂在了门把手上。 这样也就避免了两人尴尬相遇。 说起来她的脸现在都还在发烫,洗澡间虽然有门,也不透亮,但还是能模糊看到人影,不清晰的人影更容易让人脑子里乱想。 霍风华可不知道沈灵韵刚刚冲进洗漱间过,那时候的他正在洗澡,水流声太大,就算耳朵再灵敏,他也没能及时发现沈灵韵进了门。 “谢谢。” 低头发现睡衣,霍风华拿了睡衣赶紧关门。 只是门一关,他突然意识到一点,沈灵韵怎么知道自己需要睡衣,并提前准备好了。 看看手里的睡衣,再看看关上的门,霍风华的老脸更烫了,歪歪扭扭穿上衣服,又用毛巾把头发擦到不滴水,他才开门。 门外已经变了样。 大灯关闭,只留床头小灯,小灯不影响照明,但绝对不会刺眼,也不会影响睡眠。 霍风华看了一眼沙发上好似睡着的沈灵韵,没敢打扰人,而是乖乖自己上床躺好,并把床头的小灯彻底关闭。 光源一消失,整个卧室陷入黑暗,只有窗外的星光在调皮的璀璨着。 沈灵韵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反正当灯光闭关后,她什么声音都没听到,卧室太宽大,沙发与床隔着不少距离。 听不到声响,又没听见霍风华有什么需要,在窗外吹来的微风中,她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沈灵韵睡着后很久,大床的方向才传来细微的声响,是霍风华。 也不知道是体质太好,还是艾文的医术不错,躺到现在,他头晕的症状好了很多,虽然还有点晃,却不会再天旋地转。 爬起身的霍风华来到沈灵韵的身边。 他先是给人检查了一下身上盖着的薄被,又摸了摸沈灵韵露在被子外的手,发现并不冰,才盘膝坐下,然后把头靠在沈灵韵的枕头上,闻着淡淡的香气,缓缓闭上眼睛。 一次生病,才让他明白生命的珍贵。 霍风华今天睡了不少时间,不管是晕睡,还是吃了药后的睡眠,都让他的睡眠达到足够时间,不再困的他没有想工作上的事,也没有思考复杂的人际关系,就那么静静挨着沈灵韵。 他很满足。 同时也觉得对沈灵韵很亏欠。 夜很安静,太平山上的夜晚尤其安静,霍风华也不知不觉睡着了。 楼下,刚来香江的老太太三人在沈灵韵悉心的照顾下很安心,安心的他们这一晚入睡得很快,也睡得很好,没有发生睡不着的事。 第二天,老太太最先醒来。 人老了,睡眠时间就会缩短,天刚蒙蒙亮,老人家就醒了,听着窗外偶尔响起的鸟鸣声,老太太心情很好。 起床,洗漱,出门散步。 多年来,老人已经习惯了早起。 隔壁的霍朝华与霍琼华也在老太太出门几分钟就起床,都是刻苦的年轻人,早养成天一亮就起床的好习惯。 祖孙三人在后花园里相遇。 而霍家的佣人比他们三人起得还要早,至于分配给他们三人的佣人也是雇主起床,他们也都跟着起身跟在身后。 最开始的时候,不管是霍朝华,还是霍琼华,对于身后跟随的佣人很不习惯。 但想起霍风华与沈灵韵,两人只能努力适应。 到了香江,他们才知道香江的生活方式跟大陆不一样,要想合群,他们就不能特立独行。 半小时后,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到霍风华脸上时,他醒了。 醒来的他,第一时间就是看向沈灵韵。 见对方还睡得很平稳,他才松了一口气,然后活动略微酸麻的双腿。 盘膝而坐大半个晚上,他得缓缓。 一分钟后,霍风华轻手轻脚回到床上。 他不仅不能让沈灵韵知道自己偷偷挨着对方睡了一晚,还得表现出乖乖遵医嘱的自觉。 十分钟后,沈灵韵睁开了眼睛。 手捂住眼睛,她又躺了几分钟才起床,起床后去看了看床上的霍风华,见人还睡得很稳,才去洗漱间收拾自己。 收拾好,就下了楼。 英姐及时带着佣人把主卧收拾好,齐文赋接替沈灵韵看顾霍风华。 沈灵韵陪着老太太几人吃了早餐,才把霍朝华带到书房,扔了一堆文件给人。 霍朝华不知道沈灵韵什么意思,但还是仔仔细细把扔给他的文件看完,看完,内心无比震动,小声说道:“大嫂,我看完了。” “今后,你就管理这家公司,公司发展方向企划案中都用,你按照方案执行就行,有什么不懂,就来问我。” 沈灵韵霸气审视霍朝华。 “我……” 霍朝华很激动,有很多话想说,但却又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也知道你没有经验,没事,我会给你指派有经验的人带你处理事务上的事,我相信用心学,你很快就能独当一面。” 沈灵韵从拿到沈氏公司开始就没想过自己亲自去管理,朝九晚五上班那么累,早就当够了社-畜的她一点都不想再深陷其中。 所以她需要一个代理公司的CEO,霍朝华的出现就非常合适。 霍家人,绝对的经商天才,人情世故上白纸一张,对自己又尊重又信任,把沈氏公司交给对方打理,沈灵韵非常满意。 霍朝华是成年人,有着自己的思考能力。 听了沈灵韵的话,认真思考了一会,再想起企划方案上的规划蓝图,他的热血就忍不住沸腾,“大嫂,谢谢你的信任,我保证一定用心处理公司事务。” 只要是心有理想的男人,就舍不得这样的诱惑。 “这几天你跟琼华一起学香江话与英语,要保证尽快听懂别人说的话。”沈灵韵有要求。 “是,大嫂。” 霍朝华双脚并拢,就差向沈灵韵敬礼。 大陆成长起来的孩子,敬礼是刻印在骨子里的。 “沈氏公司是独属于我的公司,跟霍风华没有任何关系,我分你百分之五的股份,你先在我公司里锻炼,等能独挡一面,你哥对你应该还有安排,朝华,努力干,别辜负我们的期待。” 沈灵韵把事情说明,事关金钱,一定要最开始就说清楚。 “我……我不要股份,嫂子能给我这个锻炼的机会,我就很满足。”霍朝华激动得满脸通红,他清楚沈灵韵给予他施展才华的平台比金钱更重要。 “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废话就不要说了。” 沈灵韵阻止霍朝华谦逊。 “嗯。”这一刻沈灵韵在霍朝华的心目中不仅仅是大嫂,还是他最尊敬的人。 与此同时,另一边,大陆京城,霍老太太邻居家的门打开,一位妙龄女子出现在门口,此人微微蹙着眉头,看向老太太紧闭的房门很是不解。 不对啊,要是按照剧情,老太太不是早几天就死了吗?
第52章 甄绮雯跟霍老太太有几年的交情了, 从霍老太太住在这里没多久,才十七岁的她就撺掇父母搬到这里跟老太太做了邻居。 其实霍老太太住的这间杂院并不怎么好。 一个大杂院里不仅住了不少人家,院里各家甚至还各占小便宜私搭了不少柴棚, 原本还算宽敞的院落直接就没多少落脚的地方。 甄绮雯父母都是厂里的职工,工作又光鲜又得体, 按照原计划, 这对夫妻就算住单位房,也没必要来胡同里买大杂院住。 偏偏他们有个漂亮又聪明的女儿。 被女儿一顿忽悠, 说什么胡同才是离故宫最近的房子, 说今后要是拆迁, 这里的地与房子肯定特别值钱,到时候他们家光凭地理优势就能抛下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 甄绮雯画的饼太大,也太美好。 文化水平并不高的父母脑子一热, 就拿了大部分积蓄购买了好几间大杂院的房间。 钱足够,房间也多,甄家倒是不像其他住大杂院的人员那样, 一家十几口苦巴巴挤在一两三十四平的小房间里, 但真搬到大杂院生活,也只有真住过这里的人才知道到底有多苦。 老房子,是没有下水道的,所以单独的厕所绝对没有,只有公厕。 十几个大杂院公用一个公厕,想想就有多艰苦。 除了上厕所不方便,还有一点就是下雨特别麻烦, 大杂院的下水道都是明道, 只要雨下大,就很容易反水, 也就是水从阳沟漫进住宅。 甄家父母住了几年大杂院,对甄绮雯这个女儿就埋怨了几年。 要不是购房指标没有,他们早就搬走了。 甄家父母埋怨女儿,甄绮雯则非常满意,她才懒得解释那么多,从后世穿来的她才知道这离故宫最近的大杂院在后世多么值钱。 一套小小的院子,拿着上亿资金都买不到。 后世京城的四合院那可真是有市无价,她让父母买的这几间房可是一套四合院缺一不可的地方,后世原主人要想收回去,那是开了天价的。 而这些都不是她最看重的,甄绮雯最看重的是隔壁霍家老太太。 老太太无福,但却有个无比有本事的孙子。 十几岁只身一人,还身无分文,就跑去香江闯荡,硬是只用了十几年时间,就打拼成了顶级富豪。 香江的顶级富豪可不是一般有钱人,就算八十年代,也是按十亿以上算的。 甄绮雯只要一想起霍风华,就激动,脸也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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