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人点了炸串,茉儿和叶朝南连忙去招呼客人去了,这里,风起鸣和张扬你一杯,我一杯,很快就醉了。 快吃晚饭的时候,步细细去将甜瓜接了回来。 甜瓜一蹦一跳的和大郎二郎告了别,和步细细回了店里。 叶朝南半天不见甜瓜,将她抱在怀里亲了又亲,“甜瓜,这是阿爷,快叫阿爷。” 甜瓜看了一眼醉醺醺的风起鸣,一下子缩到了她爹的怀里,“爹爹,我怕!” “甜瓜怕什么?这是阿爷。” 风起鸣喝的醉醺醺的,伸出手来,欲从叶朝南手里接孩子,“来,阿爷抱抱。” “不要。”甜瓜只往她爹怀里钻,钻到没地方可钻时,哇的一声就哭了。 步细细连忙把甜瓜接过来抱着,带她去了后院玩耍。 叶朝南很尴尬,“甜瓜有些认生,风大叔,您别介意。” “我......不介意,我不介意。哎,这个......孩子,怎么......管我细细叫娘呢?”由于喝的烂醉,风起鸣的舌头打了结,叶朝南勉强猜到了他说的意思。 “嗨,甜瓜命苦,娘没了,见步姑娘与她娘有些像,便一定要认她做娘。” “哦,这样。”风起鸣打了个饱嗝,又道,“哎,你们......怎么管我的女儿叫......步姑娘?她姓风啊!” 叶朝南和茉儿对视一眼,不知道啊,他们只知道姑娘姓步,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姓风啊? 风起鸣站起身来,摇摇晃晃,“我娘子,她姓步。” 哦,原来步姑娘随了母姓。 见风起鸣和张扬两个人都喝醉了,叶朝南便想着如何安置二人。他与茉儿商议了一番,便让风起鸣和张扬先在他的房间里将就一晚,他去把杂物间收拾出来,将就先睡。 茉儿道,“怕是将就不了,以后风大叔定是和咱们一起住了。” 叶朝南点头,“那我索性就把杂物间收拾干净,以后我就在那里睡吧!” “那只好委屈叶大哥了。” “这有什么?我一张床就够了!” 步细细在房间陪着甜瓜写了会字,便听到叶朝南和茉儿收拾东西的声音。 “娘亲,那个阿爷是谁啊?” “甜瓜,你不用管,快写字。” “好。” 甜瓜又低头继续写字,她人小手小,手中的笔也小,是步细细专门给她买的小号笔。甜瓜一笔一划,写的十分认真,但其实写的七倒八歪,有的字和字手拉手,有的两两相对差点在纸上打架。 翌日清晨,风起鸣早早起了床,帮着茉儿和叶朝南买菜,串串。 步细细将甜瓜梳洗了,喂了早饭,送去上学,风起鸣自动提出要帮忙送孩子。甜瓜还是怕他,缩在步细细怀里不肯让风起鸣抱。 “爹,你帮着他们串串吧,甜瓜我来送好了!” “哎,好。” 风起鸣虽然四十多了,人倒是十分机灵,看到茉儿和叶朝南如何串菜,他就学着如何串,串出来的成品竟也不比他两个串的差。 客人来点餐,风起鸣也帮着招呼,他能说会道,一点不犯怵,完全不像是第一次在小吃店招呼客人的样子。 不过一个上午,风起鸣就完全摸熟了小吃店的运行规则,和客人们打成了一片。 吃午饭时,茉儿偷偷跟步细细说悄悄话,夸赞风大叔勤快又会来事,比她和叶朝南都强。步细细不置可否,风起鸣这个人跑了十几年的江湖,说话处事自然是机灵的。 甜瓜啃着鸡腿,津津有味。风起鸣打量了小甜瓜,笑道,“这孩子倒可爱?多大了?” 叶朝南笑道,“四岁半,快五岁了。” “那还小。哎,细细,你早上是把孩子送哪去了?” “私塾,送去上学去了。” 上学?风起鸣睁大了眼睛,“女娃儿 还要上学呐?而且,这么小?能学到什么?” 步细细道,“她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风起鸣摆手,“哎,没用的,小女娃儿,最重要的是以后嫁个好人家。学学女红,这倒是好的。学写字,有什么用?” 叶朝南和茉儿一愣,风大叔和步细细不是父女吗?想法为什么不一样呢?而他们俩已经被步细细扭转了思想,都认为女孩也应该读书。 茉儿下意识反驳,“学会了写字,以后可以自己开店啊!” “开店要什么会写字?认得钱就行了!细细,你不也不会写字吗?不也开店了吗?” 叶朝南惊讶,“姑娘会写字啊,风大叔你不知道吗?” 风起鸣摇头,“细细,你会写字?” 步细细点头,“娘教我的。” “你娘还会写字呐?你娘没说她会写字啊?” “你不在的时候,娘有时候就靠抄字养活我。” “哎!”风起鸣重重叹了口气,“你娘命苦,我都回来了,你说说,她怎么还没了。” 步细细本来是在夹菜,筷子顿了顿,又收了回去,“可能,这就是命吧!” 原身的娘亲是在风起鸣回来的两个月前身亡的,她去山里摘果子的时候滑了一跤,髋骨骨折了,当时为了省钱没有请大夫,以为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就能好,休息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 当时原身发现了异常,就和申风和一起将她送到山下去看大夫,结果大夫说内脏也摔坏了,没过几天,步氏就一命呜呼了。
第82章 我是想来找哲也先生做一笔交易的 想起悲痛的往事,风起鸣拿衣袖擦了擦脸,“幸好咱们父女又团圆了。” 茉儿道,“真好,姑娘,你们父女还有团圆的时候。” 风起鸣问道,“茉儿,你爹娘呢?” 茉儿低下头去,“都死了。” “哎,这......都别伤心,以后啊,大家都是一家人了。茉儿啊,如果你不介意,就把我当成你爹好了。你和我的细细一样大,我会一样看待你们的。” 茉儿激动的泛了泪花,“太好了风大叔,我以后就把你当成爹了。” 风起鸣慈爱的抚了抚茉儿的头发,劝茉儿多吃些,然后又看向小甜瓜。甜瓜往步细细怀里一缩,两只大眼睛露出不安的神色。 “甜瓜,让阿爷抱抱好不好?” “我不要,我不要!”甜瓜死死抓住步细细的衣襟,生怕风起鸣将她抱了去。 “孩子认生,过几天就好了。”叶朝南尴尬的笑笑,又摸了摸甜瓜的头。 “对对对,这样吧,等会我送甜瓜去上学吧!” “我不要,我不要!” 无论风起鸣怎么哄,甜瓜就是不要他。风起鸣只能作罢,去帮叶朝南洗碗去了。 步细细将甜瓜带到私塾,向叶老先生请了个假,然后带着甜瓜便出去玩去了。古代的小镇并不像现代城市,并没有很多孩子们能玩的地方。步细细便带着甜瓜在街上逛了逛,给她买了个小玩偶。 “娘亲,你看,这是鼻子,这是眼睛,这是嘴巴。” 步细细笑道,“这个和伯叔叔给你买的娃娃像不像?” 甜瓜摇摇头,“那个是大娃娃,这个是小娃娃。” 小朋友的想法总是和大人不一样。 “甜瓜,我们去爬山好不好?” 神护镇有座小山,上面有座古庙,镇上的人没有什么娱乐活动,闲着没事就喜欢爬爬山,去庙里逛逛。 步细细就牵了甜瓜的手,两个人朝着小山走去。到了地方,步细细就后悔了。甜瓜太小了,爬不到几步就爬不动了,最后是步细细抱着她,走一会,歇一会,终于到了古庙。 庙里有卖吃的,甜瓜看看这,看看那,都想吃。 “娘亲,我想吃糖人。” “糖人弄的身上到处都是糖,黏黏的。” 甜瓜懂事的点头,表示自己不吃了,眼睛却是看着糖人不肯挪开。步细细在甜瓜额头上亲了一下,给她买了个孙悟空。 娘俩就坐在古庙门口的大树下,你一口我一口,把糖人吃的干干净净。 “娘亲,没有弄脏。” “嗯,没有。” 天气炎热,甜瓜额头起了一层细密的汗,步细细用手绢给她擦干,忽然,她发现甜瓜的眼角有一个小污点。 是灰吗?她用手绢擦了擦,发现擦不掉。 步细细端详着甜瓜,以前甜瓜的脸上有这个灰色小点吗? 甜瓜很白,白净的脸上几乎看不到什么痣,只有眼角这个灰色小点。 大概是痣吧,幸好很小,颜色也浅,不会影响颜值。无所谓,别随着孩子的成长长大就行。 逛完古庙,差不多已经是半下午了,步细细这才优哉游哉,带了甜瓜回到店里。 店里还有不少客人,茉儿和叶朝南忙的屁打脚后跟。 步细细看了一看,打趣问道,“茉儿,你便宜爹呢?” 茉儿笑道,“姑娘,风大叔出去了。” “做什么去了?” “那天他的那个朋友,就是在咱们家住了一晚上的,有事喊他出去了。” 步细细打开抽屉,数了一数,将货物一点,少了十两银子。 “茉儿,你买什么了?” 茉儿想了想,“我没有买什么啊,哦,对了,风大叔拿了些钱,说是借用,过几天还回来。他是姑娘的亲爹,我们是一家人,我当时在忙,就让大叔自己拿了。” “甜瓜,你晚上想吃什么?我们去买菜好不好?” 甜瓜乖巧的点了点头,步细细便让茉儿先忙,她去买菜。 抱着甜瓜,步细细找到一家叫做迎客来的客栈,这客栈算是神护镇比较大的客栈了,很多行商都在这里落脚。 掌柜的见来了个抱着孩子的姑娘,迎上来问道,“住店吗?姑娘?” “找人。” “哦,您找谁?” “哲也。” 哲也,即是那天告诉步细细颜真卿死讯的那位行商。 “哲也啊,住在二楼靠里的房间。” “麻烦掌柜的帮我请他下来。” “好,您等着,我马上去。” 掌柜的上了楼,很快哲也就下来了。 哲也不到三十岁,生的高大魁梧,与大禹国本地人长相迥异,盖因他的生母是草原部落上的牧羊女,因为常年的奔波,他本身略微白皙的肤色显得黝黑。 见到步细细,他惊奇的很。 “步姑娘,您来了?您找我?”哲也几乎是惊叹了。他只是随口告诉步细细自己的落脚地,没想到佳人真的来找他了。 步细细点头,“可否移步说话?” “请。” 哲也跟着步细细出了客栈,两人在街上走了一会儿,步细细买了个风筝给甜瓜玩,哲也连忙抢着付了钱。 三个人出了街,走进一片树林,步细细将小风筝拉起来,让甜瓜在一旁玩耍。 哲也偷偷打量步细细,她的脸精致的像是古画上的仙女容颜,修长高挑的身材,腰肢纤细柔美,身上虽然穿着普通,却有一种难掩的气质,毫无疑问的,步细细是顶级美人。反观自己,不过一个行商而已,虽然这些年赚了些钱,还没有富到那种一掷千金的程度。步细细来找自己,断不会是看上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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