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路往前搜索,发现雪地里脚印断断续续的,时大时小,不知道是不是带着崽子。 就这么搜过三公里,林正浩猛地一拉哥哥的衣服。“看那!” 林杰狐疑地举起望远镜一看,嘿,还真是老虎。 因为在缓坡上,老虎在雪地里非常醒目,离他们有差不多四百多米远。风从那头呼呼往三个人脸上吹,再加上白色的衣服和出发前喷的气味剂,母老虎专心致志地在给小老虎舔毛,小的拿后腿挠耳朵,看起来挺安逸,全然没发现有人在靠近。 这可是野生东北虎! “发了发了。”林杰两眼放光。 弟弟林正浩动作比他还快,赶紧把背着的半自动步枪取下来。他是三人中枪法最准的,所以分到的武器也最好,另外两人拿着的都是老式猎枪。当初买枪时启动资金就那么点,谁也不舍得多花钱,后来干得多了有钱了,又觉得三杆枪够够的了。 三杆枪的确是远远超出了打猎的需求。 但林正浩一行人却也低估了装备之外的因素,比如——心理压力。 随着距离越来越短,他们捏着枪的手也越来越白,呼吸越来越急促,耳朵边只听到心跳砰砰打鼓。 老虎的体型实在是太大了。 比起东北虎,黑熊的个头完全不够看,金钱豹和猞猁都只能算是小猫咪。 对猎手来说,猎物种类不同,他们在狩猎时感受到的压力也是不同的。 猎物是不是皮糙肉厚,反抗能力强不强,怕不怕噪音,头骨硬不硬,体型大不大,敏锐不敏锐,能靠多近,都影响到枪支的选择和准心的选择。 要是眼下在打豹子,一枪打不死,对方吃痛逞凶,那么同伴再补一枪大不了再补两枪就是了。但要是在打老虎,如果一枪未能让它丧失活动能力,真的调头扑过来,可就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了。哪怕还一枪未开,想到开枪后可能面对的攻击,人不手抖都算是好的。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三人在离东北虎一百多米远的地方停下,说好瞄准母老虎同时开枪。结果林正浩才数到二,谢永福手一抖,扳机已经扣了下去。 这一枪擦着猎物的肩胛过去,激出一长串血花。 老虎吃痛,又被巨大的响声惊到,以极快的速度往密林里逃去。林杰和林正浩这才反应过来,一个信手开了一枪,一个拿着半自动步枪七零八落地射击着,别说老虎,连根虎毛都没打着。 谢永福极为懊丧地抓着头发。 林杰把枪一丢:“蠢死你算了!” 反而是年纪最小的林正浩最先缓过来,虽然还是脸色阴沉,但好歹能做出正确决定。“走吧,”他说,“看来我们是没这福气,天色不早了,再不走等下就不好走了。” 林杰和谢永福两个抬头看看天色,太阳确实是已经沉到树稍上了,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收拾东西准备下山。 他们离山道有差不多五六公里远,走出去就要一个钟头。 今天所有的时间都浪费在了搜索这只老虎身上,结果什么都没捞着,三人下山时都神色郁郁,没一个人说话。尤其是谢永福,他知道自己闯了祸,生怕本来就比他更亲的两兄弟不再带着他发财,更是脸上讪讪,脚步拖沓。 因着这份难为情,他憋着尿急都没敢说,直到走到能看到山道的地方,实在憋不住了。 林正浩不耐烦地挥挥手,让他去树后面解决,自己则和哥哥林杰凑到一起说悄悄话,琢磨着要不要把这个不中用的同伙赶走,反正现在“生意走上正轨”,两个人也够了,分到的钱还多。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几下巨大的扑腾声。 “作死啊?”林正浩大喊一声。 兄弟俩都以为是谢永福不中用,撒个尿还能把自己给撒摔倒了。可等了半天,都没等到树后面传来回应的声音,只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呜咽声,又有点像人发出的,又有点像是风的响动,诡异得让人头皮发麻。 天色暗得不行,看不清五米之外的东西。 林杰疑心:“别是摔晕了吧?” 林正浩不耐烦地晃晃脑袋:“看看去。” 他们一前一后地朝前走,彼此之间大约有个两三米的距离。 林杰走在前面,一眼就模模糊糊看到雪地上趟着个人,空气里都是骚味和铁锈味,闻着有点像血。他担心同伙不仅是摔了,可能运气太差还摔断了腿,想到过去三个人一起晃荡也有点情分在,虽然觉得要扛着他下山很烦,也勉强压下心里的烦躁,在边上蹲下,想把他扶起来。 结果刚往谢永福胳膊上一扶,手上却骤然一轻。 整条胳膊都被他举了起来。 林杰当场傻了眼。 他哆哆嗦嗦地往后退了两步,忍不住一屁股坐倒在地。明知道眼前情况不对,又想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伸手往腰后摸。 本想把手电筒摸出来,但手上黏糊糊、湿漉漉的,好几次都从皮套上滑过去了,根本捏不住扣子,更别提打开扣子了。 越是着急心慌,就越是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林杰张开嘴,想喊弟弟的名字。 可他什么都喊不出来。 喉咙里就像被塞了一团棉花,或者像被其他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挤了半天只能挤出点“呵”“呵”的气音。他说不出话来,想着至少得快点起身,走到兄弟身边去,两个人靠在一起才好防备在这黑夜中出没的东西。 就在这时,一声恐怖的嚎叫从背后响起。 林杰顷刻间汗毛倒竖。 那声音……那声音根本不像人类能够发出来的! 他不是什么饱读诗书的家伙,从小到大上学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个巴掌,但他怀疑自己在那些书里读到过的受炮烙或凌迟的人能不能发出这种声音来,就连在村里杀猪的时候都不会发出这种尖锐的叫喊。 它是那么古怪,那么凄厉,那么绝望。 就像一根冰冷的长矛,从头到脚地穿过他的身体,扎得他脖子僵直。 也像一阵绵柔的阴风,从后背直冲天灵盖,冷得他上牙磕下牙。 又是一声凄厉的嚎叫。 旋即是第三声。 林杰大叫一声,用毕生最快的速度把自己从地上捡起来,连滚带爬地就往山下跑。 天色已经漆黑,从两侧经过的树木就像一个又一个扭曲的人影,从脚下踏过的地面就像一摊又一摊的烂肉。 起先他只能听到呜呜的风声,自己隆隆的心跳声,还有登山靴踩在雪地里发出的嘎吱声,不知道跑出多远,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他听到了第三个声音—— 一个有节奏的脚步声。 有什么东西在背后追赶着! 它越跑越快,靠得越来越近,呼吸尽在咫尺,紧紧擦着脊背,旋即是一记重重的撞击。 在那一瞬间,林杰只觉得天旋地转。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东西撞了,被撞得滚到何处,又被撞伤了哪里,只能感觉到有什么尖利的东西从背上和头脸上掀过,一个带着血腥味的呼吸扑面而来,然后是胸口和肩膀上的剧痛。 大概是肾上腺素作祟,他摔在地上,却摸到了自己的猎枪。 那庞然大物就像有灵一样,猛地往后一退。 老式猎枪不能连发,林杰也不敢轻易用掉自己活命的机会,只是胡乱打着转,朝四面八方瞄准。 没有,没有,没有,到处都没有。 只有风声,只有树影,只有浸入骨髓的寒冷。 林杰彻底崩溃了。 他死死抓着枪,拔腿就跑。 双腿软得像棉花,他跑着跑着,骤然失去平衡,咕咚咕咚地往山下滚。最后的几十米他几乎都是滚下来的,一路滚到山崖边上,还从离地面两米多的地方重重地摔在了山道上。 夜晚的山道空无一人。 每隔一段距离竖着的路灯只能把一小块地方照得透亮,光芒慢慢地削弱,留出大片大片的黑暗。 林杰哆哆嗦嗦地往前爬,一路爬到灯杆底下,觉得每个影子里都藏着恶鬼。 就这么生不如死地过了半个小时。 当天夜晚在盘山公路巡逻的边境支队民警发现了这个可疑人物,四个警察远远看到路上有个东西,就把警车靠边停下。他们在远处时原本以为那是个死在路上的动物,没想到在近处一看,却是个浑身是血还在喃喃自语的人。 大概是个人。 这副样子让见多识广的警察都倒抽冷气。 绕到正面时,可以看到这个可疑人物半张脸和头皮都被撕掉了,危险地挂在脖子后面,一只眼睛和一只耳朵不知道去哪了。他左腿古怪地向前折着,两只鞋都跑掉了,脚底血肉模糊。血流了一地。就这个样子,不说能不能救得活,哪怕救活了,都不知道有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 最关键的是,手里还按着枪。 “不许动,”最年轻的警察喊道,“放下枪!我让你放下枪!” 可这人的手就像被焊死在武器上一样。 带队民警已经开始打应急电话了,另一位上了年级的警察拍拍小警察的胳膊,朝左侧努努嘴,意思让徒弟看。小警察一看,发现可疑人员大臂上的袖子被拧得像麻花,不知道转了多少圈,袖子底下这条手的状况可想而知了。 队长挂断电话,走过来说道:“救护车已经在路上了,我们先看看有哪些伤口能快速处理的。” 老警察先是点点头,又摇摇头:“这人估计难了。” 当他们按照急救流程进行不太有意义的止血和固定时,因为靠得近,这才听清可疑人员一直念叨的是什么。 “死了,”他在说,“两个都死了……” “什么死了?”小警察问。 “他拿着的是猎枪,怕是进山来打野味的。”队长比他观察得仔细,“傍晚进山不会是一个人,伤成这样,估计是撞上了大东西。你在这里守着,我们上去看看情况。” 小警察于是嫌恶地点了点头。 他正是年轻的时候,怀着一腔热血,正义感爆棚,对辖区有非常强的责任心。 到支队来工作两年,每天都在山道上巡逻,见过的野生动物太多太多,这里的动物有些都不怕人,憨态可掬,亲近极了。本来就是因为喜爱才会从事这份工作,再加上一种没尽到责任的负罪感,每次看到被套断腿套断脖子的动物,他回去都会伤心很久。 这会儿看到偷猎者这么惨,虽然因为公职在身不能大声说,他心里却叫着活该。 其实其他几位民警也未尝不是在这么想。 只是那到底是两条人命。 山道上车灯亮了又亮,救护车和紧急赶来的增援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在三人搜索了十几分钟后,很快就有同事加入了搜索的行列。手电筒打在地上,偶尔能看到血迹,大部分时间却因山风席卷树叶,看不清什么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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