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时,她还是个小姑娘,却说着要将我卖去南风馆的话。 或许这当时只是一句戏言,可是南风馆三个字对我来说,就好像是一个魔咒一样,会让我不自觉地害怕。 所以我向她诚服了。 我以为她只是个早熟的孩子,没想到,她竟然是个仙女! 怪不得一个人就敢闯那个魔窟呢? 她给了我选择的机会,给了我选择光明的机会,所以我也许了她一个万丈光芒的未来。 她甚至对我一点防备之心都没有,还送给我仙界的法宝,送给我那么多银钱跟好东西。 不过她是真的还是个小姑娘呢,我第一次听说,有人学习巫蛊术是觉得好玩。 她还怕疼,真的是又菜又爱玩呢! 后来,我带着对她的承诺离开了,但是却一直未曾忘记过她。 想着想着,这种感情也就变了质,我开始对她念念不忘了呢! 我以为自己只要足够努力,足够强大,或许有一日便可以留住她,便可以让她为自己留下来。 可是谁知自己终究是晚了一步。 她有了一位未婚夫,除了脸好看以外,没有一个地方比得上自己,而且他还是个傻子! 可是我还是比不上他。 因为我输在了她不喜欢我这件事上。 我与她重逢时,我满心满眼都是她,可是她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傻子。 甚至,她都没有注意到我对她的心思。 后来,她让我替那个傻子治病,其实我是很不想替自己的情敌治病的,可是我无法拒绝她。 再见之时,是她的成亲之日的前一天晚上,我终究还是想为自己的感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所以我向她表明的自己的心意,当时她的表情有惊讶、有不解,唯独没有惊喜。 我知道我输得很彻底,她是真的从未对我有过别样的心思。 我最后向她要了一个拥抱,然后便离开了。 我跟她说不参加她的婚礼了,可实际上我最终还是没忍住,偷偷在人群里看着她成为了别人家的美娇娘。 她能够幸福就好了,我会默默祝福她的。 为了与自己和解,我离开了天启,到处忙着做生意,用来麻痹自己。 渐渐地,我还真就好像没那么想她了。 但是我知道,我还是没办法不喜欢她,还是没办法完全将她放下。 虽然我没有回过天启,但是关于她的消息我仍旧可以知道得一清二楚。 她过得幸福就可以了。 因为我的刻意避开,我们真的十年不曾见过一面。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此生还会有再见面的时候,但是却又真真切切地见到了。 她依旧是记忆中的模样,只是多了一丝岁月沉淀后的温柔。 她来周国的目的我知道,为了见周国那个小公主。 后来,他们离开的时候,我没忍住让林遇给她送了一封信。 其实那只是我实在是太气不过,凭什么自己就比那个傻子差了? 但是那之后,我们就真的再也不曾见过了。 她临走之前拜托我帮忙照顾那个小公主,那个比我小了十几岁,小了整整一个辈分的小公主。 那时候从未想过,这辈子除了她,我竟然还会娶其他的女人当媳妇儿。 后来,我真的娶了,娶了她让我照顾的小公主。 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比自己小了那么多的小丫头,突然就那么占据了自己的内心。 我的心就此再也住不下其他的人了,但是却是永远有一个地方是留给了她。 她永远还是最特别的那一个,无关于情爱。 成亲之前,我想着她那么关心我的小姑娘,还是得告诉她一声。 自己不声不响就将她疼爱的小公主给拐跑了,怎么也得知会一声才是! 于是,我又给她写了一封信,告诉她小公主现在过得很好,也告诉她我要成亲了。 跟小公主成亲。 只是有一天我比较不爽的,我硬生生让自己的辈分比那个傻子小了一辈!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第491章 番外:现代篇(一)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唐•李白《春夜宴诸从弟桃花园序》 时间转瞬即逝,朝代更替,仿佛只是时间的过客;日新月异,天地万物也随着时间千变万化。 ——— “爹地,妈咪,你们的小宝贝回来啦~” 一个长相精致,脸上戴着墨镜,穿着一身大红色收腰露背连衣裙,顶着一头海藻般的黑长发,脚上趿着米色高跟凉鞋的年轻女孩子,一边朝着院子里跑去,一边嘴里大声念叨着。 这话一出口,生生破坏了那一身的清冷感。 “停停停,你给我打住,站好了!” 君修瑾一把将林怡给揽到自己怀里,然后朝着软宝命令道。 本来已经快要扑到自家妈咪怀里的她,最终只得悻悻然停下了脚步,然后原地立正站好。 君修瑾一打量软宝的一身穿着,就忍不住想要出声训斥一番,问问她这穿的是个什么鬼东西? 那裙子说好听点是连衣裙,可是裙子的下摆才到哪儿?两条腿竟然全给露出来了! 还有那背后,直接靠着几根带子绑着,整个背全给露出来了。 还有那脸上的妆容,瞅瞅都像个啥?那嘴唇上涂得红彤彤的,像个吸了血的妖精一样! 这哪里像个正经女孩子? 君修瑾对着软宝这副模样,简直是一脸地恨铁不成钢,那是气地连指责的话都不知道从何说起了! “你...你...你瞅瞅你这身打扮,成何体统?” 君修瑾的话一出,换来的是林怡与软宝母女俩相似的白眼。 “爹地,这都啥年代了?都已经二十二世纪了,你咋还是个思想上的老古板呢? 我这身打扮很正常的好不好?你自己出去瞅瞅,外面哪个女孩子不化妆打扮呀?” 软宝一边嘚瑟,一边撩着自己的头发,对着君修瑾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然后继续道:“再说了,谁让你姑娘我天生丽质呢,可不得好好打扮打扮?” 林怡伸手拍拍君修瑾的手,以示安慰,怕他迟早被自家闺女给气吐血了。 几千年的时间过去了,岁月不曾在林怡与君修瑾他们一家人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如今他们一家人住的地方,仍旧是当初宁远镇的那个地方。 只不过,现在早已经被他们给规划成了他们家的私人别墅区。 他们的宅子是建在一处山腰上,宅子是仿照古代庭院的样式,一共是四进四出的大宅子。 如今,有不少人好奇住在此处的是什么人,就连网上都有不少小道儿消息,全是各种猜测会不会是什么大人物的私宅。 但是时至今日,没有一个人能够进来参观过。 因为他们的安保做得足够好,且外面还有各种防御阵法,别说是人了,连只苍蝇都未必飞得进来。 别墅区的山脚下还有一片别墅住宅,那里住着的是世世代代守护着他们一家的人。 也就是曾经的守山人。 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任何人会擅自上山,或是敢将任何有关于他们的消息给散布出去的。 只要是有资格成为守山的人,一出生便会与林怡的空间进行契约,此生都无法将这些秘密说出口。 他们这些人也会在社会上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且在林怡他们一家的帮助下,都在各个行业小有所成。 正因为如此,他们对待林怡与君修瑾也更为信服。 大家各取所需而已。 大宝他们三兄弟如今没事干,便也直接去外面找了一份工作混日子。 只有软宝一直留在他们夫妻二人的身边,性子也养的单纯了一些,时不时跑出去跟几个刚认识的小姐妹玩。 最近,软宝也不知道是从哪儿认识了几个富家千金,三天两头一群人约着去酒吧喝酒蹦迪。 她这身打扮便是刚刚从外面选的,打算晚上就这么去蹦迪。 别看软宝性子单纯,却也不是完全没有防人之心,还时不时会坑别人一把。 他们一家人从未因为钱的事情而操心过,自然吃穿住行都是顶尖的。 软宝哪一次去商场逛街的时候,会因为付款问题而眨一下眼睛的? 钱如今对他们一家来说只是个数字而已。 不说他们原始积累的资产,光是大宝他们三兄弟在外面随便找的工作,就已经足够支撑起软宝一个人的高消费了。 大宝如今已经是房地产行业的领头人,小宝出乎意料地进了娱乐圈,而胖宝则是进了医学领域。 他们仨赚钱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大部分赚来的钱都不约而同地打到了软宝的卡里。 就为了让自家妹妹能够玩得开心一些。 在看见软宝小小年纪开着豪车,一身名牌,有不少女孩子会主动凑上来与软宝交好,为的是找个冤大头为自己刷卡。 偏偏软宝有钱不假,但也不会真的去当这个冤大头。 每次总能在最后付款的关键时刻遁走了,徒留那一群人被拦着自己付自己的消费账单。 她也不是真的缺个朋友,不过是想找个人一起打发时间而已。 像他们这样的人,如今已经不会想过去交什么知心好友了,因为每一次生离死别都实在是太痛了。 软宝见自家妈咪不过几个小动作就安抚好自己爹地,那白眼都快翻上天了。 她已经发现了,自家爹地那是只有面对妈咪才不会有脾气的。 “不说了,不说了,我肚子都快饿扁了,咱们快开饭吧!” 软宝一边说,一边上前去挽住林怡与君修瑾的胳膊,朝着餐厅走去。 她可是还急着吃完饭晚上去蹦迪呢! “你今天不是跟人约了去逛街吗?怎么没直接在外面吃饭,还专程回来吃饭? 我可是记得你前几日,没有哪一天是晚上十二点之前回家的,白天那是压根儿看不见你的人的!”林怡说道。 软宝耸耸肩,无辜道:“我也不想的呀!谁让他们一群人太穷了呢? 别说去餐厅吃顿饭了,他们竟然连一件衣服都买不起耶,竟然还想都让我付钱,那怎么可能呢? 所以我就自己一个人买完了衣服,然后回家吃饭啦~”
第492章 番外:现代篇(二) 林怡一看软宝这模样,就知道她肯定又坑了别人一把。 她越是无辜的样子,说明被坑的那些人越惨。 林怡摇摇头,对软宝很是无奈。 他们并不阻止软宝出去玩,或是交朋友,就是因为知道这丫头古灵精怪的,一般人的心眼儿哪里玩得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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