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随点头:“知道,听说仗着家中有几个臭钱是无法无天了。” “好,我现在要去会会他。”郑灏夹了一下马屁股,扭头而去。 长随连忙跟着郑灏身后过去,只见郑灏专门去堵着冯七郎的,郑家有豪奴跟着,冯七郎常常在声色犬马之中,早已虚浮。 郑灏揍了他一顿,那冯七郎连忙告饶:“郑大公子,我再也不敢在背后说您的不是了,是我脂油蒙了心。” “你知道就好,下次就不是这么简单了。”郑灏虽然是一等衙内,但从未有衙内的纨绔之气,如今被人说道狠了,才如此,但也并不多话。 长随们跟在后面道:“大公子,这样的人哪里劳动您,日后只要您眼神看一眼,就都由小的们过来。” 郑灏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他十二岁已中茂才,因为祖父亡故,他作为长子嫡孙守孝三年,现下十七岁的他正准备乡试。家中却想着为他说亲 ,祖母当然偏爱自己娘家的,母亲也有他属意的人选,郑灏知晓他的亲事他自己是没办法作主的,因此并不多言。 但妹妹却代替娘来问他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做妻子,平心而论,他作为男子,自然是希望妻子貌美一些。 “我并非肤浅之人,但若能齐整些更好,总要看得过去。再有不是非要她会四书五经,但也要知书达理,还要能照顾你们小辈,最好能担负起宗妇之责,说话也不能太难听,个子也不能太矮,毕竟我的个头还挺高的。先说这么点儿吧,等我想到再告诉你。”郑灏觉得他的要求已经是非常的少了。 却见妹妹皱眉:“这样的人难找。” 郑家终于找到一位,郑灏悄悄看了一眼,又觉得不合眼缘,郑夫人掰着手指头道:“你这是为何呀?不喜欢太原王家的姑娘吗?” “您不觉得她有点儿丰腴吗?我喜欢窈窕些的。”郑灏知晓她娘肯定也没看中。 因为她娘看中了,肯定会再劝的,果然,郑夫人道:“既然如此,那等明年上京再说。京中人文荟萃,总比我们荥阳这个小地方好。” 郑灏松了一口气,他其实没有特别愿意成亲的想法,成亲就不自在了,大家都喜欢管着他。有些成了亲的同窗听闻因为家中河东狮,居然还藏钱在鞋子里,以至于得了鸡眼,听的郑灏往后直退。 还有郑灏非常困扰,他的皮相非常吸引姑娘家的喜欢,那些人也不管他喜不喜欢,出去时就往他身上丢帕子香囊,最可怕的是还有姑娘家写话本子,把自己和她写成一对,意淫的厉害。 还有他走着走着,就往他身上靠,他真的要烦死了。 有人喜欢众星捧月,有人就像他,多了真的非常烦恼,看书的功夫都没有。还有住在他家里的表情,一天送八百次夜宵,这些人实际上并不了解他,他根本都不吃夜宵,连晚饭他都不爱吃,甚至甜的他也未必喜欢。 真是烦人。 他觉得自己不能太礼貌了,必须要冷酷冷峻一些,才不会造成这么多困扰。他这种容貌的确非常吸引人,会让他在人群中很容易被关注,同时,也真的是烦恼。 当年美男子卫阶被人看死,他是深有体会。 这日,父亲又要去见一位世交,据说以前 两家关系极好,但是这位刘叔父吧,家庭关系有些复杂,饶是他听他娘说了,也觉得非常神奇。 “也就是说如今刘叔父有两房妻子,都是正室。”郑灏难以置信。 郑夫人感叹:“你这位刘叔父就是太重感情了,他这个人做官倒是很不错,但是也太为民了,总之是个性情中人。你不知道,只要是和你这位刘叔父见过面的人都会很喜欢他的。” 郑灏若有所思,可他心里想的是无论如何,一山不容二虎,难说的很。 难为娘还得装作不知道刘叔父有两位妻子,神态这么自然,也是难说的紧。 半路上,刘叔父就带了妻女过来接他们,面对姑娘,郑灏向来不假辞色,因为他最害怕小姑娘歪缠。 只是没想到…… 刘叔父的这位三女儿丽姝,年纪并不大,但因为身量纤细偏高,倒是很有少女的样子。她十分守礼,郑灏稍微瞥了她一眼,终于知晓她为何这般了,大抵是因为她自己也是足够漂亮,这么小的姑娘,就生的这般玉雪可爱。 尤其是她的乌发,郑灏自诩自己俊美无俦,但是头发没有她的那么好,乌黑发亮,顺滑如斯,真是厉害。 但这些只是世交之间浅浅的见面,哪里知晓爹居然和娘一起替他作主定下了那个小姑娘。 祖母很是不满:“灏哥儿都多大了,等那个小姑娘嫁进来,别人家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郑灏心道这样正好,自己还能自由几年,他前儿去妹妹家,妹妹非要让他抱孩子,那孩子一泡尿把他最喜爱的一件衣裳给尿湿了,他还要忍受穿妹夫的衣裳回来,想想现在这样就很好。! 第 179 章 郑灏的番外(二) 和刘家二娘见面之前,他很怕和她没有共同话题,因为他已经是成人了,那位姑娘却还只是个小姑娘,即便她生的纤细高挑,又灵慧通透,很有少女的样子,可到底她还是个十岁的小姑娘。 他向妹妹问了不少话题,但看到她的那一刻,就什么都不必了。 因为她是那样的聪颖,善解人意,琴曲似乎能弹的直入人心,可同时,郑灏仿佛也意识到他这位小未婚妻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河东狮,但也怕中途出什么变故,还暗示自己。 郑灏想也没想就说去感念寺读书,他不是见色起意的人,相反因为自身容貌过高,反而并没有要求对方一定要是大美人。可真当一位大美人是他的未婚妻的时候,这种感觉又很不一样了。 她会送香给自己,她制的香味一点儿也不甜腻或者味道怪异,反而很好闻,虽然年纪小,可是自己说的话,她全部都能听懂,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在感念寺的时候,他其实也很不习惯,因为他从小到大,就没有梳洗这么不方便的时候,尤其是炎炎夏日,他除了曾经在书院不方便之外,只是夏日早晚必定要沐浴,无论读书多忙都是如此,如果身上不干净,他读书都读不下去,因为那样他就是一个臭人了。 可为了丽姝,他总觉得是值得的,既然要娶人家,自己这张惹祸的脸就实在是不能惹什么事情了,刘家人现在以为找到一位金龟婿,可就怕麻烦影响他们的婚约。 以前听人说丑妻薄田家中宝,他还不以为然,如今想来还真的是如此。 太过漂亮的东西,很容易就被人毁坏。 只是郑灏没想到在感念寺读书,居然还能碰到那些烦心之事,起因只是他读书累了,出来歇歇眼睛,站立久了之后,总感觉有目光看向自己,他循着目光看去,却是个痴痴看着他的女子。 郑灏收回目光,顿时转身就走,他小的时候会觉得大家都喜欢他很好,他与众不同。现在却是觉得可笑,她们喜欢的不过是他的皮囊罢了,真的触及到那些核心利益,谁会把脸当一回事。 如此看来还是丽姝好,她明明年纪不大,可待她对自己没有那种只看皮囊,反而怕自己睡不着,只说怕自己读书辛苦。 晚上,他燃了丽姝送的香,很快就安眠睡下了。 感念寺很清静,读书还是很有感悟的,郑灏时常发呆发一天,也没人会管他。虽然日子无聊些,但对于学问很有进益,他没有打算今科就考,因此愈发更多功夫拿来治学。 只是没想到那日痴痴的看他的女子,竟然时常过来,甚至帕子上题诗,抑或者是到处堵人。郑灏对这种人就和苍蝇似的,他已经定亲了,知道廉耻的人,就不该这般做。 最过分的是,那日他和主持手谈几局,再出来时,这女子还威胁他:“我苦苦追求于你,你却屡次二番忽略我的心意,你若是不同意和我好,那我就死在你面前。” 郑灏瞬间暴怒:“你要死给我死远点,滚。” 别人都说他翩翩公子,温润如玉,但是他其实内心有时候也非常难以忍受一些事情,就像这种强买强卖之人。 那女子素来痴心于郑灏,对他十分爱慕,连郑灏走过的地方,她都流连忘返,但久久得不到回应,才会这番激动,哪里知晓郑灏吼她,且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甚至郑灏还放狠话:“我不妨告诉你,你若再纠缠我,我就让人把你的腿打断。” 女子一气之下还真的跳河,但郑灏真的置之不理,还好她跳的河不过膝盖,但据说腿骨折,郑灏闻言没有丝毫触动。 郑夫人见状,只好道:“你这孩子,表面温和内里却淡漠,那好歹是一条人命啊。” “哼,那又如何。她要死就去死吧,我被缠的更想死呢。”郑灏说完这话,不知怎么想起丽姝了,他所见的女子之中,这桩亲事虽然是刘家自己找上门来的,可丽姝对他却很平和很尊重,这点他很满意。 同时,郑灏也知晓他自己看似温润如玉,仙人一般,实则性格非常凉薄。 二年的时光没有他想的那么漫长,每日与书作伴,日子倒是过的颇为清闲,虽然也有狂风乱蝶,但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疯狂的了。 很快刘家也从山东回来了,她人还未到,就让人送了点心给他。 看起来粉色的酥油鲍螺,上面洒有金粉,既可观赏又好品尝,只不过他也不好表现的太过高兴,毕竟谁都知晓他对女子可是不假辞色的。 很快他就见到了丽姝一 面,刘家简直就是个女儿国,这点和郑家不同,郑家只有他和弟弟在家,妹妹早已经出嫁。 他进来时,并不敢随意乱看,虽然他一眼就看到丽姝了,如今的她已经是大姑娘了,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美丽的不可方物。 可郑灏也怕引起她们姐妹不和,之前有几次上门,丽姝的堂妹丽贞似乎对他颇为痴迷还主动搭话,自己若是看过去,被丽贞会错了意,到时候她们姐妹怎么相处? 丽姝也的确心灵手巧,一碗荼蘼粥让他向往不已,只觉得平日他不是不喜欢吃饭,而是厨下做的菜都太庸俗了。 但这也是他头一回喝完一碗粥,平时他最不喜欢喝粥,尤其是有的粥煮的反胃泛酸难吃。 没过多久,他又听说丽姝扬名上京,连祖母都听说了她的名声。郑灏听了真是与有荣焉,因为他那位能干的小娘子,就是这样又美好又心灵手巧又极为能干。 故而听说她被绍安郡主推入水中,差点溺死,郑灏头一次这么自责。 甚至他刚进门时,岳父还生怕他自责,特地和他道:“我们丽姝说了,这么多人喜欢你,说明你是极其的好,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郑灏很是感动,只见到丽姝仅着里衣,头发松松垮垮的,露出修长的脖颈,让他一时看呆了。他也是看过春宫图的,平日枕边也放几本房内书看看,真的闻到满室馨香,又是这样活色生香的人,他的脑子里突然想起自己若是如剥笋似的对她,不知道会剥出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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