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斯然投其所好肯定是有目的,这种人愿意占便宜,到时候总要从别的事上面还回去的。 “好。”孟煜树看她不生气,连忙点头,把书收了起来。 孟玉兰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这几天在家没发生什么事吧?” 孟煜树有些犹豫,“是有一件事。” “什么事?” “家里来贼了,不过没偷走什么东西,我把钱藏得很严实,那贼没找到。” 听到这句话,孟玉兰眼睛都瞪圆了。 “什么?” 她声音太惊讶,孟厚德也走了进来。 “怎么了?” 孟煜树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 大年初一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家睡得很早。 但是半夜忽然听到有声音,房间里很黑,他躺在床上,睁开眼睛也只能看到一个人影。 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拿家伙在手上,孟煜树就没吭声,屏着呼吸。 那人轻手轻脚地翻了一遍,没找到什么东西就走了。 孟玉兰走之前,给孟煜树留了一百块钱,那是孟玉兰给孟煜树开的工资,只给他一百块钱,是因为怕他手里拿着太多钱不好,剩下的那些孟玉兰先留着,孟煜树也是同意的。 他把钱藏在自己的袜子里,每天都随身带着,早就习惯了,也不觉得难受。 有小偷来偷东西,发现他们家什么都没有,柜子里也不锁,里面全是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孟玉兰猜想,估计是有人知道他们卖对联的事情,以为他们赚了钱,也可能是知道他们过年不在家,就孟煜树一个小孩,就起了贼心。 孟煜树每天待在家不怎么出去,偶尔出去碰到邻居,也会被问一句为什么就他一个人在这。 他都不说话装哑巴,估计是有人怀疑是孟厚德让他在家守着。 谁知道家里什么都没有。 孟玉兰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家里。 只少了一对耳环和一个破木盒,不值钱的东西。 孟厚德说:“下午出去买把锁回来。” “你不吭声是对的,深更半夜的,你要是跟人打起来,人手里有刀,那可就危险了,反正家里没什么值钱的,要拿就拿走好了。”孟玉兰对孟煜树叮嘱道。 孟厚德越想越觉得生气,“竟然敢偷到我家来,是看我家好欺负吗,要是被我知道是谁,看我不好好给他打一顿。” 孟玉兰白他一眼,心知肯定是这个院子里的人。 但她只说:“爸,我觉得我们应该买房子搬出去,这里不安全,环境也不好。” “买房子?”孟厚德还没想过这种事,“不好吧?” 现在的人的想法就是有房子住就行了,干嘛还要买房子。 手里又没多少钱。 房子多贵啊,现在住公家的房子,水电费也便宜。 虽然小了点,但是买房子还得装修,那多花钱啊。 他下意识觉得不行。 就连孟厚文家里也是住的厂里分配的房子,都没买别的房子呢。 孟玉兰早就想要从这搬走,虽然她还有半年就高考了,以后也不会住在海市,但是现在在海市投资一套房子不贵,再加上,自己不在海市,孟厚德和孟煜树说不定会留下。 她要是回老家,这里有一套房子也好落脚。 刚好借着有小偷的这个事儿,和孟厚德说一下,也有个由头。 “怎么不好了,我们三个住在这又小又挤,冬天冷夏天热,环境不好,连个厨房厕所都没有,做什么都不方便,现在又有小偷,以后我们赚了钱,被人盯上,半夜睡觉都不安稳,要是有危险怎么办。” 孟玉兰的一番话说得有理有据。 孟厚德一想,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可是,房子我们也买不起啊?” “我只是让你先有这个打算,钱我们可以赚,先去看看房子,总得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得多少钱。” 孟玉兰又在心里算了一笔账。 自己手里现在并没有多少钱,要想买房,她得找机会再赚一大笔。 光是卖文具,可能太慢了。 她想到了另一个办法——炒股。 年前她答应了梁如月要去沪市见她,正好可以去证券所去看看。
第37章 沪市的马路上熙熙攘攘都是自行车, 到处都是人。 孟玉兰带着孟煜树走在外滩,过完初七,商店都复工了, 外滩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大部分是一些游客在拍照。 个个穿着时髦,还有些人在摆姿势拍照。 此时的东方明珠还在建, 看着已经快建好了。 孟玉兰和孟煜树转了一圈,就准备走, 她本来是打算一个人来的,但是孟厚德不放心。 因为孟煜树从于斯然口中知道那天她回老家的时候遇到拐卖的人贩子, 差点出事, 闲聊的时候就说了出来, 孟厚德这才知道孟玉兰瞒着自己这么大的事情, 发了好大的火。 这次孟玉兰来沪市, 他本来想跟着来的, 但是他又不愿意见梁如月,要是去了, 心里也不是滋味, 于是才让孟煜树跟着。 孟玉兰想着时间还早,刚好快到午饭时间,就待着孟煜树去外滩逛逛。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孟玉兰问孟煜树。 “蛮好的。” 她自己当然是见过大世面的,这时候的沪市虽然繁华,但还是发展阶段,再等几年,就又是另一番样貌。 可是在孟煜树眼里, 这可比海市热闹繁荣多了。 这儿的人穿着打扮都和海市不一样,路上随便一个人都拿着一个大哥大, 骑摩托车,到处都是有钱人,路过商场和办公楼门口,也能看到许多打扮时尚的气质女郎。 孟玉兰还穿着那件黑色的外套,把头发高高地扎起来,看着清纯又俏丽,孟煜树在孟家待了这么久,也胖了一些,脸上总算有点肉了,他穿着一件厚皮夹克,是孟厚德的旧衣服,但是重新刷上了一层油,看着也不那么旧了。 他个子虽然不算很高,但是瘦瘦的,身材比例不错,衣服大了点,穿在他身上竟然有点潮。 两人走在一起,一个漂亮一个秀气,也是一道风景线。 方才还遇到一个外国摄影师,说着蹩脚的中文,要给他们拍张照片。 孟玉兰用英文拒绝了。 对方听到孟玉兰的英文说得流利又正宗,反而更加兴奋了。 一个劲夸孟玉兰好看。 孟玉兰表现得很自然,孟煜树却被吓到了,拉着孟玉兰就想走。 怕那外国人是个坏人。 “不早了,我们走吧,去吃饭。” “好。” “想吃什么?我们去吃生煎吧,这儿的生煎好吃。” 孟玉兰做的决定,孟煜树从来都是没意见的。 路过一家肯德基,里面坐满了人。 门口也有很多人在排队,有些人不吃也在外面看。 孟煜树很好奇,问孟玉兰:“这吃的是什么啊,怎么这么多人?” 孟玉兰看了眼,“肯德基,吃炸鸡的。” 孟煜树也垫脚张望,“哦,好吃吗?” “挺好吃的,下次带你来吃。” 别看以后的肯德基到处都是,但是在这时候,吃一顿肯德基是非常奢侈的事情。 孟玉兰对这个没兴趣,孟煜树也不喜欢凑热闹,他主要是好奇,看着这么多人吃,心想,应该很好吃吧。 但是再好吃,肯定也不如叔叔做的红烧土鸡好吃。 孟玉兰领着孟煜树去了一家老字号小吃店。 这家店的招牌就是生煎馒头。 \" 生煎馒头牛肉汤,油豆腐线粉蟹壳黄,大汤团有两种,甜是芝麻咸是肉…… \" 到沪市,生煎馒头是必须要吃的。 而且这时候是做的最好吃的,等到再过一些年,味道多多少少就变了。 到了店门口,这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排队了,比起刚才在肯德基看到的人,只多不少。 白白的生煎馒头一个挨着一个,挤满了整个锅,一个个都蒸腾着热气,还能听见锅里发出“滋滋”的声音。 孟煜树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的快,早上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又走了很久,肚子里的早餐早就消化完了,这时候闻到香味,眼睛直勾勾地望着锅。 孟玉兰豪气地点了三份生煎,两份鲜肉生煎,一份虾肉生煎,再来两碗牛肉汤。 等到他们点的东西上桌,孟煜树已经饿得流口水。 摆的整整齐齐的生煎上撒了芝麻和葱花,看着就十分讨喜。 鲜肉的和虾肉的长得有些不一样,但是底部都是金黄香脆的,能够闻得到香气。 孟煜树夹起来就想咬,被孟玉兰叫住了。 “等一下,凉一凉再吃,里面有汤呢,烫。” 孟玉兰先喝了一口牛肉汤,再吹凉了生煎才轻轻咬一口。 牛肉汤和生煎包里的猪肉油汤混在一起,简直绝妙,香的让人只想不停地吃下去。 生煎的口感又甜又鲜美,猪肉的肉质紧嫩,虾肉则饱满Q弹,不是一样的口感,却一样好吃。 这一顿吃的格外满足。 孟煜树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 “好不好吃?吃饱了没?”孟玉兰一边拿纸擦嘴一边问。 “吃饱了,好好吃。”孟煜树说话的时候又打了个嗝。 孟玉兰笑了一声,“那就好。” 孟玉兰拿出小本本,又看了眼上面写的地址,她已经记住了,再看一遍是为了确认自己没记错。 这时候的沪市交通已经很发达了,不过地铁还在建,孟玉兰记得,到年底,就能通车了。 问了路之后,两人一起坐公交到了附近,很快就找到了梁如月住的小区。 这是个四层楼的居民楼小区,房子看起来新建没多久,外墙是白色的,每一户还有阳台。 虽然现在这里还是沪市的郊区,但是用不了几年,这里的房价就是突飞猛涨。 “小树,你在楼下便利店买点东西吃,坐着等我,我很快就下来。” “嗯嗯。” 孟玉兰知道自己就上去看看,不会待太久。 虽然重生回来,还没见过梁如月,但是对于孟玉兰来说,她和梁如月的生活已经不会有更多的交集了,梁如月有了新的家庭,还有了孩子,梁如月的重心早就不在她身上,而她也有很多事要去做。 这次见面,更多的是和梁如月做个告别吧。 梁如月住在二楼左手边那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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