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不用揉面剁肉,真的轻松很多。 姜丽萍探头探脑,想要看姜丽云的账本。 姜丽云瞧见皱眉:“姜丽萍,你有空可以去辅导小雨做作业,别往我这边凑。” 姜丽萍撇撇嘴:“你当我稀罕看你。”姜丽云开铺子赚得再多,也肯定没有孙金山赚得多! 等她嫁给孙金山,她可以数更多的钱! 姜丽云让姜丽萍离开后,继续数手上的钱,等数完了,就看向冯易:“冯易。” “丽云姐。”冯易立刻就跑到姜丽云身边。 姜丽云给了他二十块钱:“冯易,这是你的零花钱,有什么想吃的可以买来吃。” 姜丽云之前,并没有专门给过冯易钱,冯易又是个不会从钱盒里拿钱去花的人,手上也就一直没有什么钱。 那会儿姜丽云不觉得这有什么。他们当时还很穷,把钱统一分配才能利益最大化,而且她跟冯易朝夕相处,冯易想要什么她直接就能帮着买,不需要另外给冯易钱。 但现在冯易独自开店,总不能手头一点钱都没有。 做生意的钱,花了要记账,这零花钱就不用了,随便冯易怎么花。 “丽云姐,我不用零花钱。”冯易道。 “你拿着吧,现在我们还不富裕,我一个月给你二十,等以后有钱了,再给你涨。”姜丽云道。 冯易觉得自己不需要花钱,但姜丽云坚持给,他也就拿了。 他可以存起来,给姜丽云买衣服! 姜丽萍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对自己的妹妹敬佩不已! 要说厉害,还是她妹妹厉害。 她嫁给了李旭阳,但李旭阳的工资她是摸不着的,她妹妹呢?冯易起早贪黑地赚钱,工钱全上交,她妹妹只给冯易一点零花钱。 等她以后结婚,要向她妹妹学习! 姜丽云并不知道姜丽萍打算学自己,她算过账,就跟姜利海商量起月底订婚的事情。 之前他让姜利海去问贺家,看贺家想什么时候订婚,然后贺家那边,花钱去找了瞎子。 因为跟瞎子说想要农历十二月中旬订婚,瞎子算来算去,算出了腊月十二这个好日子。 就是她之前看日历自己选的日子。 她看日历选了这日子之后,姜瘸子夫妇有点不放心,怕这日子不好,现在他们却已经放下心来。 这日子,瞎子都说好! 两人正商量着,冯易拿着姜利海的旧课本过来:“利海哥,这个字读什么?” 姜利海看着那个字,直接读了出来,又道:“这个掷,是扔东西的意思,还有相关的成语,有一个叫孤注一掷,还有一个叫掷地有声。” 姜丽云听到姜利海的话,浑身不自在。 姜利海的普通话,太不标准了! “掷”这个字,姜利海读成了“自”,“孤注一掷”他读成了“孤租一自”。 姜丽萍这时候道:“哥,你普通话不标准!” 姜丽云看向姜丽萍,姜丽萍去镇上读了三年初中,她的普通话应该会标准一点? 结果姜丽萍道:“不是‘租’,租是第一声,应该读第四声!” 姜丽萍的普通话也带着浓重口音,并不比姜利海好多少。 想也是,这时候的他们,很少有机会用普通话,一天天的,都在说方言。 姜丽云无奈开口:“冯易,我来教你吧。” 她的普通话,可比姜利海姜丽萍好多了。 上辈子她那个白眼狼儿子读书的时候,学校狠抓普通话,到了什么程度呢?当时在学校里说方言就要扣分。 她普通话不好,被儿子嫌弃,再加上听儿子整天在那边背拼音,她就跟着把拼音学了学。 再加上后来大家都用普通话,慢慢的,她的普通话就标准了。 当然,她依旧存在前鼻音后鼻音分不出的情况,但比家里这几个人,真的好太多了! 冯易坐到姜丽云面前,姜丽云道:“这个字读掷,是翘舌音……这样吧,我从拼音开始教,我们先学拼音。” 想到这里,姜丽云看向姜丽雨:“小雨,你也来跟着学!” 姜丽雨这个在八十年代上小学的人,因为读的是农村小学,普通话同样不标准! 一起学吧。 她觉得自己的普通话,虽然没有那些播音员说得好,但绝对比乡村小学的老师说得好。 这会儿人才紧缺,中专毕业的老师都是紧着城市分配的。 姜丽云把一个个拼音读给冯易听。 她的拼音能学好,除了要辅导孩子做功课以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她后来用电脑,是用拼音来打字的。 当时他们家买的电脑打字只能用拼音,她又多少有点基础,就用拼音打字了。 冯易跟着姜丽云,没多久就把拼音给读好了,反而是姜丽雨学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学好。 至于姜利海和姜丽萍……他们已经呆住了。 他们虽然普通话不好,但因为没少听收音机的缘故,知道标准的普通话是怎么样的。 姜丽云说的普通话,那可太标准了! 想了想,姜丽云还道:“冯易,以后我跟你说话,尽量用普通话,这样你也能学得快一点。” “好!”冯易认真点头。 姜利海看着冯易,心里升起一股紧迫感来。 他也要抽空学习,不然指不定哪天就被冯易超过了。 这天晚上,姜家的气氛挺好的,村里其他人家也一样。 顾大发被冯易载到家门口,就急急忙忙往屋里走,而他刚进屋,就闻到了肉香,不免惊讶:“今天家里吃肉?” “不是吃肉,是吃鸡头,”姜小姑从屋里端出来一盘红烧鸡头,“还有鸡血汤,加了鸡肠的。” 鸡肝鸡胗鸡心什么的,姜丽云也冻了起来,但鸡肠她没有冻起来,让村里人挑拣着带走了。 姜小姑道:“我现在在丽云那边负责切鸡肉,按切的鸡的只数算钱,能顾着家里还能挣钱,真的特别好,今天还带回来不少东西!” 姜小姑端上来的那盘红烧鸡头里面还混了鸡皮鸡肠,鸡血汤里也有鸡肠。 那些已经富裕起来的人家,是不屑于要这个的,但对村里的普通人家来说,这都是好东西! 顾大发这些天在姜丽云的铺子里吃得很好,但炖煮入味的鸡头,他依然愿意吃。 顾家在吃,村里其他人家当然也在吃。 姜洪海今天依旧在喝酒,只是跟以前只能用咸菜下酒不同,今天桌上有一盘蒸鸡头。 姜洪海的母亲年纪不小却还要干各种活,一天下来早就累了,自然没心思把鸡头红烧,就只蒸一下,让姜洪海蘸着酱油吃。 姜洪海用筷子夹着鸡头,蘸点酱油吃一口,再喝一口酒,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他也有不满的地方:“小凤去了镇上,就人面都见不着了!最近家里乱糟糟的!” 姜洪海的母亲道:“她是去挣钱的,总不能天天回来。” “那顾大发不就天天回来?”姜洪海不满。 姜洪海的母亲道:“人家不是说了吗?她晚上要揉面,早上还要三点就起来做饺子,回来住的话,赶不上去镇上干活。” 姜洪海总算不说话了。 姜洪海的父亲转移话题:“这鸡头真好吃,明天再去捡点回来。” “对,再去弄点,鸡肠也可以多弄点,红烧一下。”姜洪海一边说,一边将整个鸡头浸在酱油里,然后先是吮一口,再咬点肉下来。 他喝酒喝多了口味特别重,平常孩子觉得咸的菜,他嫌淡。 姜洪海十三岁的女儿抬眼看向姜洪海,眼神冷冰冰的。 她和她弟弟每人分到了两个鸡头,但两人都只吃了一个,吃完饭,他们拿着剩下的鸡头下了桌子。 拿出一个洗干净的旧包装袋把鸡头装起来,姜芬兰看向弟弟姜安树:“安树,明天我们去镇上找妈妈吧。” 姜安树认真点头。 十岁在农村已经不算小了,很多事情,姜安树都明白。 比如他爷爷奶奶看似对他们很好,其实最疼的,还是他们爸爸。 妈妈才是对他们最好的。 就不知道妈妈在镇上过得怎么样,她是不是起早贪黑地干活? 他们想去看看她,今天他们吃的鸡头,让他们妈妈也尝尝。 两个孩子说定,这才去睡觉。 最近到了晚上,他们爸爸喝醉之后,还是会发疯。 好在妈妈不在,不用挨打。 第二天。 雇人之后,就不用早起做煎饺了,姜丽云五点起来,简单炒个蛋炒饭吃了,然后冯易载着姜父姜母还有顾大发去镇上开店,她则去破庙那边做准备。 虽然载了三个人,但冯易骑三轮车的速度还是很快,而等他们到镇上,睡得早起得也特别早的冯秋凤已经点着油灯,包了很多饺子。 其实冯秋凤偷偷把姜丽云要扔的油留下这事儿,冯易是知道的,不过冯秋凤说是拿来点灯,他就不说什么了,只让冯秋凤小心一点,不要点着了什么东西。 把用来摆摊的各种东西搬出去,冯易和顾大发就去卖煎饺了,姜父姜母也跟过去做煎饺。 姜父姜母做的煎饺已经足够卖了,不需要冯秋凤跟着忙活,冯秋凤就留在铺子里,给桌子刷油漆。 没一会儿,她就把桌子给刷完了。 一时间没事可干,冯秋凤挺不好意思的。 姜丽云一个月给她八十,还给她各种好吃的,她却只干这么一点活…… 正想着这件事,冯秋凤突然看到自己的女儿在门口探头探脑。 冯秋凤惊了惊:“芬兰,你怎么来了,不是要上学吗?” 姜安树从姜芬兰身后出来,对着冯秋凤道:“妈妈,我们来看你,还给你带了好吃的!” 冯秋凤心里一暖,但等看到他们带来的好吃的只是两个鸡头,眼睛又酸了。 “你们吃吧,妈妈在这里吃得很好……时间不早了,你们快去上学,等星期六下午不上学的时候再过来,到时候妈妈给你们吃好吃的。”冯秋凤道。 她来镇上也就一星期,因为忙着表现自己,以及害怕自己的丈夫,就没有回去看孩子。 没想到孩子这么惦记她。 这两天她可以把好菜留下来,等孩子们星期六来看她,就拿来给孩子们吃。 她分到的吃食,可比鸡头好多了,今天早上,姜家人就给她带了满满一饭盒的蛋炒饭!
第64章 水煎包 姜芬兰和姜安树在来镇上的路上,一直很担心自己的母亲。 按照他们父亲还有爷爷奶奶的说法,他们母亲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甚至都没有办法回家。 虽然不能回家是好事,但在他们想象中,他们母亲的日子,应该是过得很辛苦的。 可现在,冯秋凤的脸色看起来很好,整个人给人一种……活过来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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