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那位徐公所言, 种越人耕过的地, 养打越人的人!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头老百姓, 可也希望有朝一日,他种出来的粮食, 能充将士之饥,化为剑锋利刃,大破越国! 越来越多的百姓在亲眼看到了越国的龟缩与己国的威风之后,都纷纷加入了耕种的队伍之中。 凛冽的寒风吹不散百姓心中的翻涌的热血,原本稀稀落落的边境之上,一块块整齐的耕地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武安侯站在城墙之上,看着这块交界之地,一时叹为观止。 “十年了,我都不曾见过这里的土地被耕种的这么多过。” 说出这句话时,武安侯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惆怅,还是当初的自己带领的卫家军不够强大,可以妥善庇护百姓,这才让这么多的田地搁置。 徐瑾瑜将手拢在袖中,看着眼前的一幕,勾了勾唇: “但不管怎么说,今时今日这等盛况,也是百姓们仰赖卫家军给予的安全感,以后侯爷要辛劳了。” “这算那门子辛劳,我愿意辛劳一辈子!” 武安侯语气坚定有力的说着,曾经他以为自己是为了楚老哥,为了先皇而守着头一关。 可是斯人已逝,眼前这一幕,让他突然找到了自己新的目标。 “我愿为他们,守好国门。” 武安侯认真的说着,过了片刻,他眨了眨眼,抬袖拭了拭眼角: “果然是老了,竟然也婆婆妈妈起来了。” 徐瑾瑜不由莞尔,随后他想起自己这些日子借故翻阅过卫家军的将士名册,可是却没有看到自己一直想看到的名字。 “对了,我有一事请教侯爷。” “哦?徐小郎还有事儿问我的时候?你且问,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徐瑾瑜抿了抿唇,手指摩挲了一下: “敢问侯爷,景庆二十年的京中征兵的兵源可在卫家军处?” “景庆二十年……那是六年前了?六年前越贼虽然偶有骚扰,但还不甚严重,当年征兵后兵源的去向应该是往北而去。” 越国人贪婪无度,可本土国力并不雄厚,反倒是北地的乌国,土地辽阔,其上用牛羊肉滋养出来的乌国人强壮难挡,更不必提那些高大雄壮的马匹。 乌国的骑兵,乃是乌国最坚实的武力,所过之处,如入无人之境! 六年前,更是因为疆域问题,曾经与大盛爆发过一场大战。 大盛物产丰饶,人口众多,几乎是以血肉之躯,拦住了乌国的铁骑。 但之后的征兵,应是为了补充北地的兵源。 随着武安侯的解释,徐瑾瑜想起这些年还算安分的乌国,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 他几乎以为,爹是被消籍的兵将。 武安侯看了一眼徐瑾瑜,小声道: “怎么,徐小郎这是要找人?” 徐瑾瑜缓缓点头: “是,家父曾在景庆二十年,受征入伍,至今杳无音讯。” 其实,到这里的第一天,徐瑾瑜便想要仔仔细细的探查一遍。 然而,人生地不熟,他无法轻举妄动,之后军中更是漏洞百出,他只能暂且按耐,直至今日这个绝对安全的环境下,他才出言询问。 “啧,能有徐小郎这样的儿子,令尊是有大福气的!徐小郎且宽心,北地原本由赵家领兵镇守,但赵家子孙未曾接上,现如今乃是由顺国公的二子镇守。 郑二郎我曾见过几面,虽然行事风格有些阴毒,但对手下之人那是没说的,徐小郎可以放心,他日我请人且为你打探一番。” 徐瑾瑜闻言,遂认真的长长一拜: “那就,麻烦侯爷了。” 此事由武安侯打探,最合适不过了,见武安侯能明自己所想,徐瑾瑜一时激动。 “什么话?我麻烦徐小郎的地方还少了?不过,能让徐小郎千里寻父,令尊应当也是一个大丈夫!” 武安侯如是说着,可是脑子又不由想起自己曾经对于楚老哥的猜测…… 楚老哥是没福气啊! 明明生的那么相像之人,怎么就没一点儿纠葛呢? 武安侯想起京中关于临安候的名声,眸子便闪过了一丝冷意。 想他楚老哥英明一世,怎么就有那样的种? 而徐瑾瑜其实脑中关于“爹”的记忆已经渐渐有些淡了,虽然他过目不忘,可曾经的种种都被庞大的记忆洪流冲淡。 可仍令他刻骨铭心的是一段并不起眼的记忆: 在幼年的徐瑾瑜被牵丝折磨之时,大夫开得药中有一味熊胆,但以徐家的财力根本买不起熊胆。 大雪纷飞之夜,爹冒雪顶风离开,三日后,一个浑身是伤的人影摇摇晃晃的叩响了院门。 “大郎,爹不会让你死的。” 浑浑噩噩间,醇厚坚定的声音,和着一碗苦哇哇的汤药,可却留下了一条本该逝去的生命。 “我爹啊,他很厉害,确确实实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徐瑾瑜语气中满是自豪的说着。 …… 春风送暖,二月的春风终于吹化了锦江的江面的坚冰。 远行的游子,也该踏上归途。 而与来时的舟车劳顿不同的是,水路已通,接下来他们将沿着锦江一路回到京城。 水路之便利,可以为他们省去大半的时间。 而在徐瑾瑜等人准备走的那天,原本只有武安侯与刘清远二人依依惜别,可不知怎得,远处如潮水蔓延般涌来一片人影。 徐瑾瑜定睛看去,原来都是一些百姓,等到众人冲到跟前,一个个都上气不接下气: “就是他!” “就是这位徐大人!这天仙似的脸我死都不会忘记!” 徐瑾瑜:“……” 赵庆阳和魏思武本来还有些离情,可是这会儿听了这话,忍不住喷笑出声 “瑜弟这是有了新名字了,徐、天、仙?” 魏思武以拳抵唇,轻咳一声,可也无法掩盖其中的笑意。 徐瑾瑜瞪了这两人一眼,随后这才看向冲过来的百姓们: “诸位来此,可是有什么事儿?” “那日那位军爷说了,越寇能被赶出去,多亏了大人您,今日您走,我们怎能不送行?!” “咱们也没有什么好东西,这些都是送给您路上吃的!” 百姓们一边说,一边将自己制作的干粮、鸡蛋、菜干、腊味等物奉上。 徐瑾瑜微微一怔,这才认出为首之人便是头一日出来观刑的玉郡百姓。 “诸位不必如此,此番吾不过是奉圣上之命而来,但在此之前,是诸位与卫家军的将士们,勠力同心,守住了玉郡,守住了大盛的国土。 若要谢,诸位该谢自己,谢卫家军,我也不过起了点儿微末作用罢了。” 百姓们脸上都洋溢着真诚的笑容,可动乱才过,他们手里又能有多少食物了? 徐瑾瑜自然不愿意收下。 “徐大人,话不能那么说,我们不遗余力的帮助卫家军乃是为了我们的家园而努力,可您不是啊!” 徐瑾瑜听到这里,微微一笑: “既如此,诸位为小家,那我便是为圣上,为大盛,待我归京,圣上自有奖赏,我便更不能受这些了。 只要诸位能将这片因为战火,满目痍疮的土地建设好,他日我在京中听闻此事,也将为诸位高兴的!” 徐瑾瑜一番劝说,让百姓们陷入迟疑,但也只是一瞬,之后,百姓们更加热情了,将自己最好的东西都捧上来—— 幸而有赵庆阳和魏思武在旁边护着,徐瑾瑜倒是没有被挤到,只不过,等他看到一个妇人手中提着的篮子时,微微顿住: “庆阳兄,你让李寻来认认,看那是不是……圣上那只鹰。” 徐瑾瑜还是头一次从一只鹰的眼睛里,看出生无可恋。 而那妇人见到徐瑾瑜的目光落在篮子上,立刻雄赳赳,气昂昂的挤过去: “都让让!都让让!徐大人看中我手里的野鸡了!” 徐瑾瑜:“……” 虽然但是,野鸡和鹰他还是分得清的。 果然是,落地的雄鹰不如鸡! 等李寻过来后,那一脸的不可置信让徐瑾瑜顿时明白了这只鹰的真实身份。 徐瑾瑜忍不住揉了揉眉心,低声问道: “婶子,这鹰……这野鸡您从哪儿得来的?” “是我儿子夜里回来时拾到的,正好我儿媳妇有日子就生啦,本来准备给她炖汤补补,现在还是先紧给大人您送行!” 妇人语调轻快,可说到炖汤二字时,那只鹰直接差点都要哭出来了。 徐瑾瑜随后轻咳一声: “咳,婶子,这只野鸡我挺喜欢的,但我也不能白拿,这些银子您收好! 诸位,谢礼我也收下了,他日,我在京中等着诸位传来好消息!” 徐瑾瑜给妇人塞了一把碎银子,随后这才接过提着鹰的篮子,踏上了归京之路。 “这叫什么事儿啊!” 妇人忍不住捶胸顿足,一只野鸡能值几个银子,大人竟然还给了这么多! 其余百姓虽然十分不舍,可也只能望着船只远去。 “大家伙先回去吧!有缘再会!” 武安侯让人维持着秩序,看着远去的船只,一抹不舍一闪而过。 船上,作为鹰唯一认识的李寻,一上船便想与其亲近一二,然而这只鹰直接装起了不认人,翅膀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蹦跶着也要跳到徐瑾瑜的胳膊上。 船上的所有人都可以喂他,唯独李寻。 李寻见状,不由苦笑: “徐小大人,这鹰莫不是因为我没有救下它,所以记恨起我了?可是,这事儿也不赖我啊!” 守关人确实供出自己曾经射落过一只鹰,当时李寻还真情实感的为那只鹰惋惜过呢。 徐瑾瑜靠在椅子上,偏头用手指在其已经有些干枯粗糙的羽毛上拂过,眸中闪过一抹笑意: “李大人,这鹰可不是记仇,它这是觉得没脸见你呢。” “啊?” 李寻都懵了,随后才听徐瑾瑜缓声道: “李大人可以试想一下,自己一身狼狈,遇到熟人时,该是何情状,动物也是如此。” 鹰鹰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它只是觉得无脸见人啦! 李寻一琢磨,还真是! 随后,李寻看着那只看上看下,看左看右就是不看自己的鹰,又好气又好笑: “一个鹰,还知道羞耻了!” 鹰还是不理他,而是冲着徐瑾瑜叫了两声,从徐瑾瑜手中混走了一根肉条,大吃大嚼。 少年清瘦如竹,这会儿手臂半抬,那只架着的鹰正张开双翅扑棱两下表示高兴,而那半张的双翅,几乎可以将少年拥住。 本是翱翔蓝天的雄鹰,这会儿却乖顺如幼崽一般,对少年依恋颇深,单薄的少年与展翅的雄鹰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对比,让不经意抬眼看过来的李寻,忍不住失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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