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手看着收录机两眼放光,马上,这个收录机就是他的了。 边听歌边吃饭,气氛特别好,凌志国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签字单,副手特别痛快地在每张单子上都签了字。 凌志国检查了签字单,满意地放回到公文包里。 既然拿到了签字单,那就没必要再继续浪费时间。 季荞说:“叔,歌也听完了,饭也吃得差不多了,那我就先走,你跟我爸是老朋友,你们多聊一会儿。” 凌志国手里捏着签过字的单子,满意地说:“行,你先走吧。” 副手点头:“你忙你的,等以后有空再让你爸带你出来。” 既然凌志国开窍,以后少不了送他东西。 季荞把歌关掉,拔下电线,把罩子重新罩在收录机上,站起身,干脆利落地拎起收录机就往外走,还嫣然一笑,说:“叔,你的艺术欣赏水平还真不一般,跟你一起听歌非常愉快,下次咱们还一起听歌。” 副手:“……” 意外得不得了。 他眼睁睁地看着季荞拎着收录机走出门外,果真只是听歌?不是要把收录机送给他的意思?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 没一会儿,凌志国也做告别陈词,说老朋友多日未见,今天又是吃饭又是听歌非常愉快,下次还约。 凌志国进化了,拿捏不了了。 副手能说什么,他能说你们忽悠我签字不给我收录机?他一直都维持这公正廉明的形象,绝对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想收礼,知道他收礼办事儿。 他只能强撑着笑脸说:“老凌,今天非常愉快,下次再见。” 季荞刚一拐弯,凌跃进就从路口蹿了出来。 凌跃进像接失而复得宝贝一样接过收录机,说:“还好还给我了,字签了没有?” 季荞说:“你的收录机还真好用,多简单啊,字当然已经签了。” 凌跃进松了一口气,说:“这事儿就算了,你们以后休想打我收录机的主意。” 季荞说:“你可长点出息吧。” 现在凌跃进终于知道季荞为什么会是他的克星了,原先只觉得她怼人够厉害,现在知道她心也够黑。 “二嫂,这馊主意还真管用,你其实比我还狠,我必须得像你学习,我现在对你心服口服。”凌跃进说。 季荞说:“你没用反语吧,我就当你夸我呢。” 凌跃进心悦诚服,说:“真的是夸你。” 在路口等了一会,他们跟凌志国汇合,还没走上五十米,又遇到凌霁,季荞笑道:“你怎么也来了,我们顺利完成任务。” 从头到脚看过季荞,凌霁眉眼舒展开来。 凌跃进说:“二哥,你不至于这么担心二嫂吧,一看你就等了半天,就你媳妇这样的吃不了亏。” 回到家后,一家人都迫不及待想要知道这件事成了没有。 凌志国很抠门,说:“就这,还花一百多块钱请他吃了顿饭呢。周一一大早上就去找他领导签字,肯定进百货大楼没问题了,这老家伙还真想收礼,他以后休想拿捏我,再拿捏我我就投诉。” 凌跃进说:“对,我的收录机出了大力。” 季荞说:“对,爸,硬气点,你也是大型军工厂的厂长呢,还能怕他吗。” 凌霁伸出大手捋着季荞头发,说:“荞荞真棒。” 橙橙跑到妈妈身边让她抱,学着爸爸的语气说:“妈妈真棒。” 凌志国周一就签好了字,再去跟百货大楼负责人接洽,他们的产品能顺利进百货大楼,在商业局见到老战友,对方是一副正直的老领导形象,两人都心照不宣不提前天的事儿,老战友还热情的很,比之前客气得多。 罐头等产品顺利进了百货大楼,销售情况良好,凌志国最近是春风得意,让田慧芳多买些菜全家吃一顿庆祝。 晚饭特别丰盛,有红焖鸡块,清蒸鱼,回锅肉等,红烧狮子头算是特意给橙橙做的,搅碎了拌在米饭里又香又有营养。 凌志国让大家都举着桔子汁喝一杯,还说季荞是他的福将,虽然是业余的。 —— 暑假,任长安跟沈培初的孩子过满月,夫妻俩带着橙橙去参加满月酒。 他们婚前是耽误了不少时间,可婚后速度倒是快,就一年时间,孩子都出生了,俩人一块儿结婚,孩子也是前后脚出生。 满月酒只是在饭店里请亲朋好友吃顿饭,也是一块儿办的。 他们结婚的时候橙橙还只能坐在爸爸怀里,现在两条小腿倒腾着跑得特别快,凌霁只能攥着他的小手带着他到处参观。 贾瑞雪有点羡慕地说:“你看你们孩子都有了,我还没对象呢,再过几年我就是大龄女青年。” 陈桃笑道:“你知道谁最关心凌跃进吗,是你,你不会是对他余情未了,只是觉得他有点不靠谱吧。他可能是年纪轻的缘故,等他年纪大点说不定就稳重起来了。” 贾瑞雪脸红了一瞬,说:“嘁,怎么可能,凌跃进是左向红的舔狗,他还怎么着,季荞?” 季荞说:“他脏了。” 贾瑞雪说:“对,他跟别人谈过对象,他脏了。” 凌跃进正在跟他的狐朋狗友吃午饭,狠狠地打了好几个大喷嚏。 凌霁也在跟他的两个青梅竹马说话。 任长安说:“霁哥,要是你当初同意我订娃娃亲的建议,橙橙就是那个幸运的小孩,有两个妹妹可以挑选,是不是觉得有点遗憾?” 凌霁说:“你也是当爸的人了,你就别出这馊主意,还是靠点谱吧。” 任长安又说:“你跟嫂子把橙橙养得优秀一些,说不定长大他们还有希望。” 沈培初说:“还用说吗,凌教授肯定会把儿子养得特别好,看橙橙长得这么俊,长大一定很精神又跟凌教授一样有才华。” “这是在给我们养女婿。”任长安很满意地说。 凌霁双臂环着怀里的小团子,说:“咱们都这么熟了,你们还是去招呼别的客人吧,不用管我。” —— 很充实的暑假过去,季荞开学了。 最近雨水格外多,周六中午还下了雨,季荞在教学楼门口等凌朵,俩人一块去食堂吃饭,然后两人都穿了雨衣,季荞骑车载着凌朵往家走。 因为下雨,校门口并没有什么人,季荞看到施俊就在门口附近,对方正朝这边张望,他明显在等什么人,可并没有撑伞,头发被雨水浇的打成绺还往下滴水,衣服也已经湿透。 他显然也看到了她们,颓废苍白的脸色立刻多了点鲜活气息。 “你看施俊,浇得跟落汤鸡似的。”季荞说。 凌朵没注意前方,听季荞提醒,才探出头往前看,马上就看到施俊。 对方也看到她,马上抿抿唇,像鼓足勇气一般,叫道:“凌朵,我能给你看点东西吗?” 他说得可怜巴巴,带着祈求的语气,声音带着病态的沙哑,像只摇尾乞怜的狗,这么形容人类可能不太好,可是这个比喻很贴切。 自从上次说分手,凌朵跟他还没说过话。 要是平时,季荞可能会建议不理会他,可现在下着不大不小的雨,对方的脸色跟嘴唇都白得像纸,他本来就瘦,季荞怀疑他在雨里多淋会儿会病倒,即便对方有用苦肉计的嫌疑,她还是问凌朵:“停车吗。” 季荞可不是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是担心就施俊这小身板,万一淋病了激起凌朵的爱心同情心就麻烦了。 凌朵犹豫了一下,说:“停吧。” 季荞停了车,凌朵从后座跳下来,看向对方,问:“你想给我看什么?” 季荞听出了她语气里的好奇。 施俊怀里抱着书包,他双臂环胸挡着书包,赶紧从书包里拿出一叠纸,纸本来是干的,不顾雨点子浇在上面,递了过来。 “你看看好吗?”依旧是祈求的带着希冀的语气。 凌朵把纸接过来,解开雨衣扣子,把那叠纸放进书包,声音毫无起伏,说:“今天下雨,我看,但以后不要给我看任何东西,走吧,二嫂。” 季荞麻利地蹬车,两人很快骑车走远。 “二嫂,你说他写的是什么?” 季荞说:“是诗吧,毕竟诗人最擅长的就是写诗,也是最能打动人的,他肯定要发挥他的长处。” 凌朵已经按捺不住想要看那叠纸,可下着雨没法看,她说:“可休想打动我。” 回到家,两人脱了雨衣挂在门口挂钩上,又拿毛巾擦了脸,凌朵催着季荞看那叠纸,季荞说:“你自己看。” 凌朵说:“你先看,我怕看到道歉的话,会倒胃口。” 季荞接过那叠纸,展开,一页一页翻看,她说:“全都是诗,可能你还是女主角吧。” 还别说,诗人的诗写的就是好,少女怀春的人很容易被打动。 凌朵这才把那叠纸接过去,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说:“他现在还给我看这些玩意干啥?” 季荞感慨说:“可能诗人跟普通人不同,他们有爱人才有灵感写诗,你就是施俊的灵感来源。或许他还没完全接受现实,还想把他的生活扳回到曹红叶跟孩子没有出现之前。再或许诗人不想要柴米油盐,曹红叶不会放过他的,她们母女俩就是他的柴米油盐,可他只想要风花雪月,” 凌朵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说:“他还是自私啊,把我当灵感来源,我要吐了。他只是为了自己好,他只爱他自己。他的生活还能回到从前才怪。还有,二嫂,我找对象是希望能正经过日子的,我是俗人,诗能当饭吃吗,我以前是被蒙蔽双眼了吧,我绝对不想要这样的对象。” 季荞说:“你能这样想最好。” “等我后天去学校把这些诗扔他头上。”凌朵说。 “好,拭目以待。”季荞说,“你扔完了告诉我。” 她觉得凌朵现在的想法跟做法很关键。 保住成果,别死灰复燃就行。 周一傍晚下课的时候凌朵在教学楼前等季荞,她说:“我把那些诗稿扔施俊头上了。” 季荞没想到她这么干脆,赶紧鼓励她,花式夸奖她,赞美的话说了一堆,又问:“说说详细经过。” 凌朵说:“你知道施俊这个人自尊心很强,我要是当着别的同学的面这样做他都能羞愤欲死,我是把他叫到排练教室把诗稿扔他头上的。他特别难过,眼圈马上就红了,好像要哭,我跟他说‘你写的这些东西以后别给我看,我没兴趣。’说完我就不再搭理他,直接走了。” 很欣慰凌朵没有同情他可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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