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展从此骑着一匹黑马,仗剑天涯,他的路线,由着坐下的黑马自行决定。 无论是江南水乡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还是西北大漠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白展都曾领略过了。 白展坐下的黑马,换了一匹又一匹,自我放逐之路,却越走越远。 现在白展皮肤如此粗糙黝黑,也是因为他刚从风沙满天的沙漠中回来。 白展路见不平,总要拔刀相助,铲除了几个占山为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山贼后,世人以讹传讹,剑圣白展杀人如麻。 于是,白展就被传成了剑魔。 而白慕,在妻子颜钰儿病逝后,厌倦了京城这个你争我斗的名利场,带着年仅四五岁的小闺女白雅,一路南下,最后定居于小小的蓝田村,与世无争。 —— 作者有话说: 吃瓜群众:听说剑圣喜欢杀人。白展:我现在就想杀人。
第347章 陌上人如玉 三年后。 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女子班已经走上正轨,而且初具规模。 现在蓝田村的女子班除了招收女子外,也开始接收外村的孩子,并且有了四位夫子,王春珍王夫子,王红妮小王夫子,白雅小白夫子,李欣小李夫子。 现在的女子班,和白慕这个老白夫子教的男子学堂一样,形成了固定的教学模式。 或者说,女子班发展的比男子学堂还要好,学堂只有白慕这一个夫子,所以也只有一个课堂,无论是什么学生,来了就只能跟着别人的进度一起念书。 而女子班就不一样了,女子班在村尾学堂,也有了独立的课室,并且还是两个,一个是课堂,一个是厨房。 女子班新的课堂,是把村尾学堂的空闲房间收拾出来用的,矮桌是李大志和李光父子俩做的,蒲团是王红妮和白雅带着女子班的学生们自己做的。 而且女子班的教学内容非常的丰富,包括琴棋书画,厨艺,女红,一应俱全。 王春珍这个王夫子教的是厨艺,王红妮小王夫子教的是女红,白雅小白夫子教的是书,其他的课程,全部都是由李欣小李夫子夫子教的。 而小李夫子今天要教什么,全看心情。 李阳对于自家媳妇闺女,整日醉心于女子班,很是不满,奈何自己做不了媳妇闺女的主。 十三岁的李欣,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人胚子。 刘博懿曾经给他的欣宝妹妹念了《诗经·卫风·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三年前,李阳看着自家闺女整天跟村尾学堂的那些臭小子们待在一起,性子也跟男孩子一样,大大咧咧的,虽然不求自家闺女能成为大家闺秀,做个小家碧玉也不错,就是不要变成女汉子。 李阳为了不让自己闺女整天跟学堂上的臭小子们待一起,成天有意无意地诱导闺女李欣,以及岳父白慕,让闺女自愿毕业,或者岳父批准毕业。 总之,在李阳的眼里,自家闺女继续上学堂,百害而无一利。 李欣五岁就上了学堂,早就对学堂上学没有了新鲜感,还得每天早早起床上课,要不是外祖白慕不同意让她毕业,估计她早就离开学堂放飞自我了。 白慕听着李阳不停地在自己的耳边嘀咕着外孙女上学堂的种种不好,倒是没多大反应。 只是突然有一天,白慕看到了学堂的臭小子,拿着一些新鲜的小玩意,在自家外孙女面前献殷勤,这个感觉就不一样了…… 没多久,在白慕的批准下,李欣就从村尾学堂正式毕业了。 只是,成为无业游民的小欣宝,在自己的绣楼上躺了好几天之后,百无聊赖间,突然福至心灵。 然后,李欣就摇身一变,成了女子班的小李夫子,负责教女子班的琴、棋、画,不过她最喜欢教的还是画,许是经常帮阿奶王春珍画菜谱的缘故。 这可把李阳给气坏了,自己好不容易才把宝贝闺女给骗回了家里,这没几天,闺女就又成天往学堂跑了。 而且这回,闺女还不像之前一样,只是安安分分地当个学生,她现在可是个夫子,平时不仅要在学堂上课,不上课的时候,回家了还要为上课做准备。 有时候李阳让自家闺女给自己泡壶茶,自家闺女还以很忙为由拒绝了。 李阳觉得这与自己预想的完全不一样啊,让闺女从学堂毕业,是为了让她多待在家里,少往村尾学堂这个狼崽多的地方跑。 可是现在闺女是毕业了,却更爱往学堂跑了,更不爱待在家里了。 李阳备受打击,劝不住兴致勃勃要当夫子的闺女,只能整天跟在闺女后面抓狼崽,稍有风吹草动,都要折腾个天翻地覆,李家的大小男人们乐此不彼,女人们,则是烦不胜烦。 随着时间的流逝,李欣也出落得更加美丽大方,谢媒婆跑李家的也越来越频繁了。 随着谢媒婆跑李家的次数越来越多,蓝田村的七大姑八大意们也都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要娶李阳的闺女,难。 要是按着李阳挑女婿的要求,估计他的女婿,还没被神创造出来。
第348章 拜师学艺 目前,被李阳盯得最严的,就是隔壁的狼崽刘博懿了。 不过,听说刘博懿要参加今年的府试,这个月放旬假也没有回来,这让李阳安心了不少,感觉自己现在吃饭都能多吃了几碗,睡觉也睡得踏实了。 今年过完年开学,刘博懿成绩优异,已经升到了县学的上舍班,上舍的学生,是有资格参加府试,在府试中取得好名次的话,就可以成为秀才。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秀才颇受人们尊敬,还可以免除差徭以及免纳赋税,而且见知县时不用下跪,知县也不可随意对其用刑。 这也是无论穷人家,还是富人家,都要送自家的孩子去读书的原因。 上一年,长河县赫赫有名的神童、已经十六岁的秦傲书,在府试中拔得头筹,成为香江城最年轻秀才,打破了王瑞十九岁中秀才的纪录,秦傲书再次成为传说。 于是这两年来,又一次刮起了上学的浪潮,人们砸锅卖铁,勒紧腰带,也要送自己的孩子去读书。 人人望子成龙,但是这秀才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考中的,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得偿所愿,大部分的人家,还是铩羽而归。 不过,读书识礼总归是好的,就连县衙的捕快们都说了:“这几年来,不知道是不是小伙子们都去读书来了,往年几乎天天都要抓到不少专门干着偷鸡摸狗的行当的小伙子,现在这些人都少见了……” 人人都要上学,不过,被大家给予厚望的小秀才秦傲书,在中了秀才后,却干了一件大事,出乎人们意料。 秦傲书死活不愿意上学了,死皮赖脸地要跟着剑魔白展,要拜在他的名下。 无论秦家人和县学的夫子们如何规劝,就连县学的院长林慎之都三顾秦府,希望秦傲书能继续上学,再创佳绩。 可是,秦傲书打定了注意,坚决不上学,一意孤行地非要拜白展为师。 有个小秀才要拜自己为师,从小就不喜欢读书的剑魔白展,十分的意外,同时也十分的得意,觉得是自己魅力太大了的缘故。 不过这么多年来白展习惯了一个人闯荡江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收了弟子,以后走南闯北就多了一条尾巴,所以对于收弟子的事情,白展很是慎重。 被秦傲书缠久了,白展也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实在是忍不住好奇,于是问秦傲书:“你小子说说,为什么要拜我为师啊?” 秦傲书不假思索地说:“你有马,还有剑。” 白展还以为秦傲书这个死皮赖脸要拜师学艺的人,会认真拍一下自己的马屁,没想到却得到了这么个答案。 白展被大失所望,仔细琢磨了半天,然后发现秦傲书的这个择师要求实在太低了,能满足他的要求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谁混江湖没有马没有剑呢? 由于秦傲书的择师要求太低了,白展怕收了他,还得担心他随时叛变,万一他哪天心血来潮,就看上了别人的马和剑,然后转头就去拜别人为师了,那这个弟子不就白收了吗。 所以,白展一直没敢收秦傲书这个弟子。 虽然,白展对于聪慧的小秀才秦傲书很是看好,却也是忍痛割爱,由着秦傲书无名无分地赖着自己,一直没有松口要收秦傲书做自己的弟子。 自从三年前白展得到了白慕的地址,于是就把蓝田村当做了自己歇脚的根据点,在外面闯荡腻了,割几个月就要回蓝田村歇歇,顺便跟着白慕蹭几顿李家的饭菜。 王春珍的爆炒肥肠,配上桃花酿,一直让白展念念不忘。 发现秦傲书跟自己一样,酒量是千杯不倒后,白展就更加纠结了,又怕这个收了一个不够忠心的弟子,不收的话,又甚是觉得可惜。 不过虽然现在秦傲书没有正式拜白展为师,不过,这俩人俨然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师徒了,秦傲书非要跟着白展,于是,以前一个人走江湖的剑魔白展,现在就多了一个小跟班,走到哪里跟到哪里。 而且白展在不知不觉中就被秦傲书给套路了。 话说秦家人实在是拧不过秦傲书,于是在认真了解白展的背景后,觉得秦傲书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同时秦家人没有想到自家这么优秀的孩子,白展还没有同意要收他为弟子,于是就准备了拜师礼,让秦傲书送去给白展,正式拜师学艺。 而了解真相的秦傲书,当然知道白展是不会收自己为师的,于是就先跟白展喝完了拜师礼里的桃花酿,然后跟跟白展说:“师傅,这是我们家准备的拜师李,你都收下了哦。” 白展第一次知道,这个常常笑得一脸无害的秦傲书,原来是个狡猾的狐狸。 刘博懿对于秦傲书为了要拜白展为师,连学都不想上了的事,很是好奇。 有一次,趁着秦傲书心情不错,刘博懿问他:“你为什么非要拜白展为师?” 秦傲书神神秘秘地说:“我敢骑他的大黑马。” 刘博懿:“……”
第349章 强扭的瓜不甜 剑魔白展实在是想念王春珍的爆炒肥肠了,安耐不住蠢蠢欲动的心,千里迢迢,骑着大黑马从西北大漠回来,同时也带回了骑着小黑马的秦傲书。 白慕对于白展把自己这里当做驿站,来去自如的事情,很是不满。 他就想继续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浇浇花喝喝茶,给孩子们上上课,偶尔上闺女家吃吃饭,喝喝小酒,怡然自得。 奈何,白展依旧我行我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剑魔白展的口头禅是:“江湖人称,我喜欢杀人。” 手无寸铁的白慕,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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