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婆子倒是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而是笑眯眯的接过了五两银子和五百个大钱,接着拿出一两银子放到了林小雨的手中道:“之前就说过了,不管是哪一房赚的银子,都可以留两二成自个儿收着,这是我们家的规矩。” “谢谢娘!”林小雨笑着道了谢,她想着下次如果自己进城买丝线也是要银子的,这手里面有银子,总好过每次都问婆母要,是以也没有推辞将银子收了。 在一旁看着的,刘春花跟吴惠娘,两个人的目光一直都是惊呆的。她们俩面面相觑的,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大嫂才学了不到一个月的绣活,现在居然可以赚回来五两银子。 在这闹饥荒的时候,一两银子都可以买一袋粗粮,如果是平常的丰收年,这一两银子可以卖十袋粗粮了。假以时日,以大嫂这手艺,就算不种田,接得到活儿,也不会被饿了。 到了这一刻,刘春花算是看明白了,难怪婆母当初会想尽办法,让大嫂学刺绣这门手艺,原来学会了这门手艺活,居然能赚这么多银子。 吴惠娘也挺羡慕的大嫂有银子收,她不会算数,奇怪的看着婆媳两人的交谈。也不知道婆母会不会给多了大嫂,可是他看见二嫂没吭声,估计婆婆肯定没有多给吧。 才一两银子,这也不算多,吴惠娘也不放在心上,只是大嫂能够自己赚到钱,这一点她还是觉得挺意外的。心底里她很是佩服自己的大嫂,可是她一点都不会妒忌她,这活儿她自己做不来。 古老婆子看着自己手中的银子,心里面乐开了花,这老大媳妇不但是福星,还能赚钱,又孝顺。 古老婆子想了想叮嘱道,“你拿了别人的材料回来,就要好好的做,价格方面,因为你还是个新手,就不要那么计较了,多点少点都无所谓。可是你要记住,不要绣坏了人家的布料,更不要应付人家,把自己的名声给弄坏了。” “娘,我知道的,一条手帕差不多一两银子了,我可舍不得绣坏了。”林小雨笑着应道。 刘春花突然有所悟的看着林小雨。大嫂刚才居然会算数,她有些吃惊的开口,“大嫂,你什么时候学会了算数?你应该没上过私塾吧?” 小雨摇了摇头笑道,“我娘家穷,哪里有银子上私塾。” 古老婆这时才突然想起,这些天都没有跟另外两个媳妇说过,老大媳妇每天都在努力学识字和算数,这事情。 于是接过了话,“你大嫂是真的没上过私塾,她这都是跟你大哥学的,她是嫁到我们古家来之后,这才跟你大哥学的。你们不要以为她嫁到古家来,只是学会了刺绣,她可聪明了,跟着你大哥学了识字,和算数,你们都还年轻,多学一点不是坏事。” 古老婆子意有所指的说,说完还特意的看了一眼吴惠娘,老大媳妇现在已经学识字跟算数了,二媳妇从小跟在她秀才爹的身边,也是个识字的和会算数的。 现在只剩下老三媳妇,大字不认得一个。其实她真的很希望自己的媳妇个个都是识字又会算数的,这样子以后走出去也不会被别人给骗了。 可惜吴惠娘是个大大咧咧的女人,她对婆母那意有所指的话,根本就不给予理会。她觉得大嫂聪明好学,那是她的本事。反正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想学识字,也不想学算数。 她刚嫁到古家来的时候,婆母就提醒过她,她夫君识字,也会算数。让她抽时间跟着学一些简单的算数。可她一点都不想学,因为每次看到数字她就觉得头痛,听到丈夫念书她就想打瞌睡。 古振宇原本也想教她认一些字,又或者算一些简单的数。见她实在提不起精神,也不想强迫她去学。 刘春花听到婆母这样说,倒是有些心绪不宁了,她一直以为自己父亲是个秀才,自己从小就会算数又识字,想着在古家这三个媳妇当中,她应该是最出色的。 可现在她明白了,人不可貌相,想当初大嫂刚嫁过来的时候,面黄肌瘦得不像样子,穿在身上的衣服也是补丁打着补丁的。 她可从来就没想过,就这样子的大嫂,居然会识字和算数,还会刺绣。再说大嫂到古家来才半年的时光,可她不但学会了刺绣,还学会了识字和算数,真的是个不简单的女人。 可她始终想不通,大嫂到底是怎样学到的。虽然婆母一直都说大嫂是家里面的福星,这一点的确像是真的,有些神乎。可是大嫂想要读书跟算数,那可不是因为她有福气就可以学会的,不但要记还要背,不能靠运气就会的。 古老婆子也看见了二媳妇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她也不想打击二媳妇的那自以为是的自尊心。在她的思想里面,家应该是以和为贵的地方。 于是打着圆场道,“二媳妇你自小跟在你爹身旁,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学识更加是丰富,有机会的话你也可以多教一下你大嫂,我希望你们三妯娌能友好相处,家和才会万事兴。” “好,知道了娘!”刘春花赶紧的应了下来。再看向自己的大嫂。虽然大嫂的实际年纪比自己小了一些,可她却再也不敢看轻她了。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她觉得大嫂学什么都挺容易上手的,还真是够聪明的。是以她看向她的目光,明显的多了几分欣赏,像大嫂这种勤劳又能干的女人,是她的大嫂,她觉得自己以后也必须要好好的努力才行,可不能输给了大嫂。
第一百一十二章 :没有妹妹 婆母去厨房忙活儿了,林小雨这才拿着自己的包袱进了大房的屋。她刚放下手中的包袱,就看到自己的傻夫君兴匆匆的疾步走进来,一副很着急的模样。 林小雨疑惑的看着她问,“你这是怎么啦?为什么跑这么快?” “媳妇,村子里好几个跟我要好,平时一起上山的伙伴都夸我这衣裳做得好看,特别是这衣袖和腰带上的绣花。他们都在问我,这衣裳是谁做的,我说是我媳妇做的,他们都挺羡慕的。”古天华很是开心的笑着说,但言语之中明显的有些欲言又止。 林小雨打量着自己的丈夫,看见自己的傻夫君高兴,她也挺开心的笑了起来。 “媳妇你笑起来很好看,那个,我那些伙伴他们都问我,能不能帮他们也弄一条腰带?他们还说有这么一条好看的腰带,说不定就会带来好运,娶上个媳妇。”古天华一本正经的说道。 林小雨被他的神情给逗乐了,笑着问,“你说的是刚才我们回来的时候,在村口遇见的那几个在挑水浇庄稼年轻男子吗?” “是的。”古天华连连点头。 林小雨这才恍然大悟的,难怪她当时见那几个男的,眼眼怎么老盯着自己的丈夫看,一副移不开眼晴的样子,原来是在看她家傻夫君的衣裳,并相中了他的腰带。 林小雨看了一眼自己拿回来的那些材料,那绸带还是要裁一下的,在那绸带上剪一些边料下来,缝合成在一起,再绣点花样上去,再加上这种料子都是绸料,的确是好看。总共有十条绸带要裁下来,应该可以做好几条腰带,于是她点答应了。 她知道在这里种地的庄稼人,身上穿的都是土布青黑灰衣,要是能在腰际用一条绸布做的腰带,的确会好看许多。 “媳妇你真好,那我去告诉他们去。”古天华高兴得拍起手掌来,随即转身走了出去。林小雨看着自己丈夫那像是吃了糖一样开心笑的样子,她也挺高兴的。 古天华出去之后只剩下林小雨一个人在房里,她拿起自制的药膏擦了擦手,脸上的药膏她通常是晚上再搽,因那些珍珠粉和药村太贵了,她可是省着用的,这一次去进城,她都舍不得再去买一些药材来弄药膏,她在心里面盘算着要省点用,这样就可以再用一段时间。 林小雨轻轻涂上自制的药膏,揉着自己的一双小手,她的这双手原本因在太阳下农活干多了,双手之前不但晒黑了,上面还有一些厚厚的好几个茧子。 自从用了这药膏来抹手,再加上婆母又不要她干农活和家务事。吃得好,睡得香,手上那粗厚的皮明显的在慢慢的腿去了,变得光滑嫩白了起来,难怪她的傻夫君说他的小手变得光滑了。 林小雨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感慨的叹了一口气,看来师父留下的偏方还真是挺有用的。可惜师父走了,要不然她还可以多些向师父讨教一些绣花的技巧。 林小雨把手抹好了,看着光滑的小手,很是满意,这才拿出丝线开始刺绣。 接下来这两天,古家院子里面都是静悄悄的,可是到了第三天,古家的小院就开始热闹了起来,来了好几个要拿田地换粮食的村民。 原因应该是村民这几天都进城里看了,粮铺因外地的粮船来,变得供不应求的。有好些人进城去,有银子也购不到粮食。 眼看快没粮的村民,心里面多少还是有些恐慌的,只好拿田地来古家村换粮食。 古老婆子也是个聪明的人,见到城里的粮食开始价涨了,她也跟着涨了价。从之前的六袋粮换一亩田,变成了三袋粮食换一亩田。 为了能生存下去,村子里面的人已经计较不了那么多,田地没了以后再想办法去做短工挣银子,当务之急是要有粮食才能活下来。 就这样子,古老婆子接二连三的又换回五亩田。做法就像上次二婶子跟刘婶子换田的时候一样,先是找来村长帮证明,再让老秀才帮写了文书,然后再进进里面办了地契。 这样一来,古家又多了五亩田地,加上之前买下的二十五亩田地,再加上古家自己这些年积下的田地,现在的古家人,可是拥有六十亩多田地的人,成了古家村拥有田地最多的人。 古老婆子虽然不下田干活,可她却很会做规划。把挨水井边,有水的田地都种了稻谷,离水井边远一些的田地,全部都种上了耐旱的玉米、地瓜、红豆,黑豆,黄豆。 古老头子带着两个小儿子在不停的耕种,大儿子古天华有用不完的天生神力,只负责挑水,帮浇庄嫁,这样子一来,井里面的水除了村民专门挑回去吃和用的之外,还真的是一滴都没浪费。 就在古家人全部都满心欢喜的按计划来种粮时,护理着地里的庄稼时,古家的小院子门口突然来了一位小姑娘。 她是刘春花的妹妹刘夏荷。 刘夏荷这是头一回来到自己姐夫家的门口,被这青砖大瓦房的阵势给吓呆了,这么大的大户人家她还是首次见到。 幸好刘春花正在门口做针线活,忙着为自己肚子里面的孩子准备小衣服的刘春花,听到脚步声响,抬起头就看见了自家的妹子已经来到了门口。 这刘家村跟古家村隔着两座大山,说远不算远,说近也不算近,走路的话最快也要两个时辰才到。不过这刘家村住在半山上,她的田地全部都是在半山,又或者是山洼里,阳光不好,树木又多,土地贫瘠,种出来的粮食产量都不高,是以也是一个比较穷的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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