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吧,不然面就该坨了。”程筠可不管他在想什么,将筷子摆在碗上,催促了声。 谢三郎确实饿了,昏迷好几日,水米未进,再加上面条香味扑鼻,早就食指大动,他拿起筷子就吃。 只不过是普通的面条,可不知道为什么,谢三郎心里却觉得有股子别样的情绪。 除了昭宝、珺宝,他从未体会过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 吃过早膳,程筠顺便将碗筷洗了,见屋子里要啥没啥,她便道:“我待会要去集市一趟。” 谢三郎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杵着木棍,他忍着疼进了卧房,没一会,人就出来了,手里还多了一个小布袋子。 “拿着。” 程筠和龙凤胎都扭过头盯着他手里的东西,是个钱袋子。 “这是我给人写字攒下来的,不多,你拿去用。”谢三郎面无表情地往下说,“既然你打算留下来,那让你掌家也是应该的。” 至少,在她离开之前,谢三郎不想亏待她。 程筠没有拒绝,将钱袋子接过。 她拿着背篓进了卧房,将金药箱放了进去,又盖上一层布料确保别人看不见金药箱。 起身的时候她却发现陪嫁箱子有点不对劲。 她翻开看了看,才发现箱子里居然放着两套锦缎衣裳,手感柔顺,绣工比她现在穿的粗布麻衣好太多了。 可以算得上是华服。 不是说原主是程家不得宠的傻女么?所以才会以五两银子卖到谢家冲喜! 怎么还陪了两套精致的衣服?
第6章 花钱如流水 这衣服一看就不止五两银子。 她想了想,将两套衣服拿出来,统统放进了背篓里,走到大门口,她又看向谢三郎。 “你给我好好待在床上别乱动,伤口更不能碰水。” 说着,她盯着珺宝道:“你们就负责盯着他,若他不听话就告诉我。” 珺宝软乎乎地表示立场:“我是哥哥那一边的,我不当叛徒。” 程筠笑眯眯地道:“也行,反正也不是我瘸。” 珺宝翻脸比翻书还快,举手发誓道:“嫂嫂放心,我肯定看好哥哥,绝对不让他碰水乱动!” 谢三郎愣住了。 只不过短短一晚上的功夫,她竟然将珺宝收拾得这么服帖? …… 程筠顺着原主的记忆去了集市。 又找了一家名叫余氏当铺走了进去,她准备将两套衣服给当掉。 管事的摸了摸衣服的品质,又看向穿着打扮都和村姑打扮无异的程筠:“这衣服你哪来的?要当掉?” 程筠道:“怎么,当个东西还要盘问祖宗十八代?” 管事的其实是觉得这衣服不是程筠的,他道:“倒也不是。” “那问什么,死当。”她已经看过衣服,和普通衣物没什么区别,里面也没什么隐藏的物件,留着她也不穿,当了最为合适。 毕竟她现在已经成为了原主,那就得好好地将日子过下去。 管事的看程筠小小年纪却这般不卑不亢,不由得多看了几眼:“死当可以,不过这衣物应当是被人穿洗过,价格给不了太高,二十两,你接受吗?” 程筠没说废话,拿了二十两就走了。 紧接着,她便开始采买物件,贴身的衣服、鞋子,还有肚兜,油盐酱醋、白面大米、陶瓷灌,药材,药杵子等。 最后她走到肉铺。 “肉多少钱一斤?”程筠问。 屠夫捏着刀往案板上一剁:“瘦肉十文,肥肉十四文,姑娘要来上几斤?” 程筠又指着四块猪板油问道:“那这个呢?” “八文。”屠夫又道:“这可是我今日才杀的猪,新鲜着呢,若姑娘想要,我就便宜两文钱卖给你。” “我都要了,再来三斤瘦肉两斤肥肉,骨头……” 屠夫见她这么爽快,立即道:“骨头基本上没人要,你给我十文钱,这些你都拿走!” 骨头上没肉,基本上没有冤大头会买。 程筠见骨头足足有五六斤,也没多说话,古代人是不怎么爱吃骨头的,但她买回去熬汤正好。 十文钱的猪骨头,三十文钱的瘦肉,二十八文钱的肥肉,一百四十四文钱的猪板油。 在肉铺这里就花了二百一十二文钱。 再加上之前买的七七八八,程筠总共花了五两银子,她花了十文钱租了一辆牛车,将东西都放了上去,想了想,又走到麦芽糖摊贩前。 “姑娘,两文钱一块,来一块?” 程筠付了钱道:“来三块。” “就是她!” 她刚接过纸袋子,骤然被团团围住,几个凶神恶煞的壮汉死死地盯着她,像是要将她活吞了般。 她动,他们也跟着动。 显然是冲着她来的。 程筠眉眼微微一皱:“有事?” “这两件衣服是你当掉的?”领头人黑沉着脸,从身后拿出两件衣服。 程筠看了看,的确是她当掉的那两件。 她没有否认:“是。” “小偷,跟我去见官!”领头人见她承认,给小弟们使了个眼色,想要强行带走她。 程筠怎么会让他碰,毫不客气的踹飞了小弟:“什么小偷?那衣服是我的陪嫁,我想当就当,关你们什么事?” 小弟自由落体后就躺在地上哀嚎,疼得爬不起来。 这一行为惊呆了在场的众人,就连领头人面目都凝重了起来:“怎么就成了你的陪嫁了,这分明就是我们家小姐的东西,你这村妇好不要脸!” 程筠问:“你们家小姐是谁?” 如果真是他们家小姐的东西,怎么进了程筠的箱子里。 难道是程家的某人偷了东西却不小心放进了她的陪嫁箱子? 领头人趾高气扬地道:“你没资格知道我家小姐的名讳!” 瞧领头人的嘴脸,程筠有点不耐地道:“那你也没资格在这污蔑我,让开。” “现在小偷都这么有底气?” 人群后,传来一道刺耳刻薄的女声,壮汉们让到两边,程筠顺着声音看过去,就瞧见两个衣着华贵,戴着满头钗环,约莫十三岁的姑娘。 秦烟看见程筠,眼神之中闪过一抹厌恶:“我还当谁能偷走我衣服呢,原来是你这个傻子!” 认识原主? 难不成衣服真是偷的? 可搜遍了原主记忆,程筠都没有查到偷东西的字眼,而且即便原主傻,但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算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了。 秦烟居高临下的道:“小傻子,这衣服肯定是你上次偷偷溜进秦府的时候偷的,是不是!” “只要你乖乖承认,跪在地上高喊三声是你偷了衣服我就不为难你。” 程筠眯起眼道:“我没做过的事我为什么要承认?更何况我都不认识你!” “人赃俱获,你居然还狡辩!等等——” 秦烟冷笑道:“你刚才说什么?你说你不认识我?小傻子,你这傻病更严重了?人都不认识了是么,我倒真希望你不认识我!” 站在秦烟身边的富家千金开口道:“烟儿,这位不会就是你那位傻子……姐姐吧?” 秦烟怒视道:“是,她是傻子,但不是我姐姐!” 富家千金赔笑了声,虽然想看笑话,但也不敢真的得罪了秦烟。 她目光扫向程筠,那眼神充满对秦烟的讽刺。 秦家是秀城排名第一的世家,而秦烟是大房续弦程氏生下来的嫡女,其中还有件喜闻乐见丑闻,那就是那位姓程的续弦在和秦大爷成亲之前与别的男人生了个女儿。 那个女儿还是个傻子,被养在程氏的娘家。 想必就是眼前这位——村姑了吧? 程筠站在旁边听到了几个字眼,又结合起原主的记忆,很快就明白过来,眼前这位千金小姐就是原主同母异父的妹妹。 “还有事么?没事我就先走了。” 天色不早了,再耽搁下去,天黑之前都回不了家。 见程筠这么无视自己,秦烟气得要死,以前程筠可是追在自己屁股后面一口一个妹妹,让自己落了好大的脸面。 如今她居然敢装作不认识她? 秦烟给小厮们使了个眼色道:“偷了我的东西还想走?把她给我抓了扔进县衙去,就说秦家大爷让他治治这个小贱人!”
第7章 同娘不同命,我们不熟 “是,三小姐!” 看戏的众人一听秦家,都不敢上前掺和是非,只远远地看着戏。 程筠将糖包放进怀里装好,松了松筋骨。 一盏茶的功夫,她面无表情的站在秦烟跟前:“说了,衣服不是我拿的,别再开口闭口贱人,再说,我用针把你的嘴巴给缝了。 秦烟看着被打的东倒西歪的小厮们,眼睛瞪圆了:“你……你给我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烟儿,发生什么事了?” 富丽堂皇的马车停在秦烟的旁边,从里头传来一声低嗔的声音,马车上写着大大的“秦”字,格外嚣张。 程筠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搜索了一遍记忆,确定了来人的身份——原主她娘。 “娘,这个傻子欺负我。”秦烟哭着扭过头。 程氏没有下马车,更没有掀开帘子:“你和她计较什么,上来吧,别忘了你来这里的正事,时间可不等人。” 秦烟一听这话,才愤恨地瞪了眼程筠。 “我知道了。”秦烟扶着嬷嬷的手上了马车。 站在车厢前,她目视前方,那张娇嫩的脸蛋充满自傲,看到诸位百姓目光之中充满羡慕。 秦烟心里格外得意,她很享受这种目光。 她是秦家人,生来就尊贵,可和那个傻子不一样! 这么想着,秦烟鄙夷地道:“程筠,别想着进秦家,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得逞,你只不过是个贱种,没有资格和我平起平坐!” 程氏皱眉道:“烟儿,注意言行举止!” “娘,你心疼她了?”秦烟傲气地质问。 程氏叹了口气道:“我怎么会心疼她,你赶紧进来吧,别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 原本程筠是想当被疯狗咬了口,可听了这句话,心里却涌动起一股子悲哀。 她眉心略微蹙了蹙,这悲哀的情绪应该是原主留下的。 但这让她很不爽! “秦小姐,你说我是贱种,那敢问生下我的女人是不是贱人?”程筠挑了挑眉,“我没记错的话,我和你是从一个肚子里爬出来的。” “若我是贱种,那你又是什么东西?” 秦烟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嘴快说错了话,居然将程氏和自己也给骂了进去。 马车里的程氏拧了拧眉头,觉得程筠似乎有点不太对劲。 正要开口说话,又听见程筠道:“还有那两套衣服,应该是程夫人给我的吧,秦小姐可别一口一个说是我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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