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是从哪里知道了这般妙法?”阿莺兴奋地接着说,“早知如此,我等让人找一箩筐的蜘蛛扔给他,打他个措手不及,又何须费尽心思、明争暗斗?” 凌霄却不屑道:“我要赢人家,自然要赢得光明正大!这些雕虫小技不过偶尔助兴罢了。” “助兴?”阿莺问,“小姐莫非还有后手?” “当然是有。” “什么后手?” “你日后便知道了。” 阿莺知道她如今做事主意大得很,也不纠缠,只问道:“小姐还没说,究竟是如何知晓沈劭这毛病的?怎的过去未听你提及?” “我没说过?你忘了吧?”凌霄随口胡诌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知道的,反正就记在心里了。” “是么?”阿莺歪着脑袋回想。 凌霄不多言,道:“我累了,躺一会。”说罢,伸了个懒腰,继续在马车里闭目养神。 沈劭这个毛病,凌霄确实很早就知道了。 当年,凌霄曾与沈劭比武,奈何技不如人,败在了他的手下。 那时,皇后和太子一样,非但没有安慰她,甚至因为她伤了沈劭,对她多有责备。虽然他们的责备不至于严厉,可他们不约而同地站在沈劭那边替他说话,让凌霄十分不痛快。 皇后很喜欢沈劭,曾想过将沈劭招婿。于是她时常将沈劭召到宫里来,将他和凌霄撮合。 例如,凌霄有时会被召过去吃点心,没多久,她就会发现沈劭也来了。而这时,皇后便会假意道:“瞧我这记性,竟忘了早前邀了阿劭来读经,既然来了,便一道吃些点心吧。” 凌霄顿时没了兴致,端看那点心的分量,分明就不是她一人能吃完的。 再例如,她去慧园玩耍的时候,时常会遇到太子带着沈劭过来。太子装模作样摆出诧异的神色之时,凌霄觉得脚趾头都尴尬地抠了起来。可太子不在乎,还无耻地安排了曹煜来助他脱身,无非是太傅有请,皇上有召,而后便匆匆离去,托她尽地主之谊,好生招待沈劭。 对此,沈劭向来态度平淡,眉眼里皆是例行公事的神色。 这让凌霄更是生气。 “日后你再到这园子来,就你自己玩去。”有一回,她终于忍无可忍,道,“我很忙,不奉陪了,告辞!” “看起来,公主输不起。”不料,才走了两步,她忽听沈劭这么说。 凌霄顿时火冒三丈:“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输不起了?” 沈劭却平静道:“两只都看见了。” 凌霄瞪圆了眼,道:“信不信我把你眼睛挖了!” “我朝自有法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没什么不信的,只是公主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就请便吧。” 凌霄气的满脸通红。 沈劭却露出笑容。 “看起来公主确实不宜与沈某往来,沈某告退了。”他说罢,便往假山边上走去。 闲庭信步,好不悠哉。 凌霄恨得牙痒痒,想着必须教训这无礼之人。不过,舞刀弄枪却是不能了,否则要惊动父皇。
第四十二章 撒气(下) 凌霄左右想不出法子,又气又恼,正巧看到假山上垂下一只大蜘蛛来,便生出了捉弄的念头。 她从小不怕虫蚁,直接伸手将那蜘蛛捉了,瞅准了沈劭的后背,朝他扔过去。 凌霄以为,沈劭最多在发现之后吓一跳,没想到,那效果远远地出乎了她的意料。 沈劭发现蜘蛛时,那蜘蛛已经爬到了他的脖子上。 他面色忽变,拔腿冲进了清风阁,随意找了间屋子关上门窗。 原来他竟是怕蜘蛛? 真是意外惊喜。 凌霄打算看笑话,于是偷偷追了上去,摸着了那门窗,就着门窗缝往里头瞧。 可不曾想这一眼如此了得,竟是别样风光。 沈劭竟然在脱衣服! 只见他迅速地除下里衣,露出上半身。 凌霄怔了怔,脸上涌起丝丝热浪。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一个声音在脑海里不住盘旋。可不知为何,她的眼睛不停使唤,睁得比平日都大。 莫看这沈劭可恶,可他的肌肤光洁,带着匀称的黝黑,和她自己的却十分不同。 他那时才十三四的年纪,可身形已经长开了,高挑且精瘦,没有一丝赘肉。 凌霄不由地摸摸自己的肚子,感到几分惭愧。她虽然习武,可因为好吃,肚子上的肉不少,全然不像沈劭那副标致——一眼看去就是练家子。 正当凌霄胡思乱想,忽而听见内侍们的声音。他们大约是发现凌霄和沈劭都不见了,到处找人。 糟糕! 凌霄也不知为何心虚至此,这可不是她的做派。那当下竟十分狼狈,一口气不带喘地飞奔回晴好馆。坐定良久,一颗心还砰砰直跳,耳朵根子也不停发烧,跟偷了什么似的。 后来,她听春儿说,沈劭全身发了疹子,红的跟煮熟的螃蟹似的,甚是可怖。 春儿说的时候,绘声绘色,很有几分幸灾乐祸。 这不过是件小事,很快就被人淡忘了。沈劭休养几日,再回到宫中,外表如常,全然看不出端倪。 不过,他显然知道这事跟凌霄有关系,看着她的时候,目光多了几分戒备。 莫名地,凌霄对他这副模样很是受用。 她是公主,在她面前,知道怕的才是好人。 对于自己的行径,她也一向落落大方,从不打算隐瞒。 “你原来那般弱,连个蜘蛛受不得。”凌霄道,“我没想害死你,你若无事,最好赶紧回你那扬州老家去,省的我再看你不痛快,保不准又做出什么事来。” 沈劭却不接她的话茬,只神色平静地问:“我那日更衣时,隐约听见窗边有声响,是否是公主在偷看?” 凌霄一愣,随即瞪起眼睛:“谁稀罕看你,你以为你自己好看?丑陋不堪!” 现在回想起沈劭那意味深长的目光,凌霄觉得自己当年还是大意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她到底是欠些历练。 * 过了两日,吴有财那头传来消息,说那山庄的主人甚有诚意,但无论如何也要两成的年收。若凌霄这头准了,两人便签个契约,按个手印。若不准,此事便作罢。 凌霄得了这信,颇为惊讶。当时阿莺说一成时,她差点还不出口。 阿莺说,砍价就该往低了砍,中间余地大了才好还价。纵然是一成谈不拢,两成也是好的。 这道理,凌霄自是懂。可她堂堂海阳公主,从前最多看看账目,真钱一个都没碰过。但凡要买个什么,在她这里不过是吩咐一句话的事,什么钱也不值得她眨一眨眼,遑论跟人讨价还价。 人家提四成,她还价一成,这已经是被她视为及其难为情了。好用的是晏月夕的脸,否则,她能感觉道脊梁背被人戳着。 没想到,竟是成了? 凌霄不由地得意起来,头一回尝到了讨价还价的乐趣。 “小军师立大功,要本小姐怎么赏你?”她满意地问阿莺。 阿莺笑嘻嘻:“瞧小姐说的,我不过随口出个主意。再说了,吴有财不曾答应到小姐麾下做事,这叫我颇为不快。” 凌霄笑道:“吴有财没了,自有张有财,陈有财。天下人才多的是,不少他一个。早前许你的那盅酒,照旧带你喝去!” 说来,对于吴有财,凌霄也觉得有些扼腕。从前,她觉得自己虽然当下不是公主了,但天下人无不爱钱财。只要有钱财,便没有办不成的事。 可如今发现,却不是这样。吴有财知道她有钱,打开开个高价,可他丝毫没有动心,说明定然还有比这个更要紧的。 “你可记得吴有财在那山庄里曾提到过活钱二字?”凌霄忽而问道。 “自然记得。”阿莺颔首,“他说那山庄主人盼着小姐的买卖越做越红火,每年得的利钱也越来越多,所以叫活钱。” “正是如此。”凌霄笑着对阿莺道,“我起初以为这是那山庄主人想出来的偏门法子,但后来你听吴有财在凤凰楼里说的道理,指的不就是活钱?” 阿莺仔细回忆片刻,恍然大悟,道:“小姐指的是,吴有财说他为了和沈劭继续做买卖,是看重沈劭继续生财的能力?” “正是。你琢磨琢磨,我和沈劭摆在一块儿,他选了沈劭。不是因为沈劭当下给了他多少钱,而是他信得过沈劭,知道沈劭日后能帮他赚更多的钱,这道理和那山庄主人说的活钱,岂不是如出一撤?” 阿莺思量片刻,缓缓点头:“此言有理。吴有财既是做生意的,便要赚钱。只是比起一时的大钱,他更在意细水流长地赚钱之道,对么?” 凌霄笑了笑,道:“所以我想,这些个老谋深算的商贾既然都喜欢谈活钱,那么日后与他们往来,不仅要谈眼下,还要谈将来。” 阿莺颔首:“毕竟小姐这边的摊子还没做起来,而正气堂却有多年的经营。我们要说服吴有财这样的人跟着我们,还须拿出点能让人信服的本事才是。” 凌霄胸有成竹,道:“你找个跑腿的去跟吴有财说一声,就说我们应了,让他把契约赶紧签了,我等也好赶紧开张。这第一单买卖干漂亮了,日后在人前才有说话的底气。” 阿莺称是,赶紧去办。 对方果然也十分有诚意做这生意。 第二日,吴有财便带着契约上门。契约上头,已经盖好了窦如烟的印信,还按了手印。
第四十三章 谏言(上) 凌霄看着契书,又看了看吴有财,微笑道:“这山庄主人对先生倒是十分信任。” 吴有财道:“那主人是在下的老主顾了,往来多年也没有什么差池,自然是信任的。” 凌霄不多言,又仔细看了看契书,觉得没什么问题,便让阿莺盖上月夕的印信,又按了手印。 吴有财收下契约,转而从包囊里取出一整串钥匙,道:“这山庄便交给娘子了。主人家对着宅子甚是爱惜,还望娘子善待。” “那是自然。”凌霄道,“望你转告主人家,她的眼光不差,明年这个时候便是她收成之时。我愿备下美酒,请她共饮。” “我定当转告主人。”吴有财恭敬地说。 凌霄又从阿莺手里接过一袋碎银,道:“这是先生的佣金,请先生收下。” 吴有财道了声谢,接过来,掂着分量,看着成色,脸上有一丝异样。 “这银子,比先前议定的多了些。”凌霄继续道,“这多出来的部分,是为了向先生打听个事。不过几句话,不坏先生和沈劭的规矩。” 吴有财笑道:“小姐这是哪里话,不知小姐想知道什么?” “不怕吴先生笑话,我这镖局如今有了偌大的堂口,却独缺镖师和押镖的伙计。我是镖局出身,据我所知,我父亲刚有镖局时就只有四个拜把兄弟,后来有了三千人的阵仗,就是几位兄弟经年累月闯荡江湖、招贤纳士才撑起来的。可我一介弱女子,没有那什么拜把兄弟可帮忙,也没有那多年的底子,故而想请教先生,我若要自己招贤纳士,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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