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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她无所畏忌

时间:2024-07-16 14:10:03  状态:完结  作者:假面的盛宴

  早先坐镇边关,还能勉力维持,如今来上京不过两月,大概是久不用了,竟愈发不中用。

  “义父不老,才六十有二,离七十大寿还远着。”

  不同于面对其他人时,或张扬跋扈,或桀骜不驯,或尖锐讥诮又或是沉默冷硬,在面对义父时,杨變显得格外安静,仿佛身上的逆毛都顺了。

  .

  车厢并不大,却塞下了两个彪形大汉。

  尤其杨變,他腿长胳膊长,还得小心翼翼地蜷着腿脚,才不至于挤着权中青。却又毫无自觉,只顾安慰着义父。

  这幅画面实在让人忍俊不住,权中青笑着拍了拍他肩膀:“都会老,怎么不老,不像你们都还年轻。”

  “还记得当年初次在军中见到你,简直就是个狼崽子,谁都不服,还总想着逃跑。被督战队抓回来,只能安稳几天,转个眼又跑了……”

  杨變的记忆也随着义父的感慨,一瞬间回到多年以前。

  泾州就挨着西狄边境,两国交战多年,边境随时都在变化着,可能今天这边还是大昊的地盘,明天西狄打过来了,转眼就成了西狄的。

  因此当地百姓多是混杂而居,不乏有两国血统的人。

  用民间的俗话来说,这种人就是杂种。

  杨變就是个杂种,他爹是党项人,娘却是汉女。双方都是普通人,在当地也没人讲究个彼此不能通婚什么的,都是混着过日子。

  可两国战火终究对平民百姓影响太大,今天和谈,明天又打起来,就这么来回折腾,苦的都是当地的百姓。

  后来杨變的爹死了,娘也死了,他成了个孤儿。

  在当地,普通百姓的日子都不好过,更何况是个无亲无故的孤儿?

  用句俗话讲,出去讨食都没地儿去。

  为了活下去,彼时才七八岁的杨變混进了军营,就为了填饱肚子。

  军营是不收年纪这么小的娃子的,但杨變脸皮厚,今儿给他撵出去,他明儿又钻回来,他总有办法无声无息地钻进军营,还总能摸到炊房。

  那些兵痞子见撵他不走,反正也吃不了多少饭,就留下吧,留着帮忙披个甲牵个马,半大的小子总能顶上用场。

  就这样,杨變混迹了整个泾原路各个军营。

  这个军营被打散了,就换那个军营,他额上刺了军队番号,总有军营会收留他。

  至于后来为何又要跑?

  因为那时他已经长大了,十三四岁算得上是个半大的小子了,尤其他天生体格高大,生得也壮实,看着比一些十七八岁的壮小子还高。

  但凡见着他的人,无不说他是个从军的好苗子。

  这般好苗子哪能在军营里混日子,可不混日子就意味着要上战场,上战场是会死人的。

  他爹就是在战场上死的,眨个眼的功夫人就没了,尸体都找不到。

  杨變当然要跑。

  可当时情况又不一样,大昊和西狄胶着多年,时打时和,双方早已精疲力尽。彼时西北又出了个权中青,骁勇善战,雷厉风行,他立志要整顿西军,打下西狄,一雪前耻,还西北百姓一个太平。

  当时朝廷也累了,也是寻思再坏能坏到哪儿去,索性放手让他去干,不光给银子给粮草,还准他在当地募兵。

  而杨變,当年为了填饱肚子,糊里糊涂跟着那群兵痞子被人在额上刺了字。

  有了这字,不想从军,还想跑?

  一抓一个准,除非躲到深山老林去,一辈子不见外人。

  直到遇见了权中青。

  权中青见这狼崽子总跑,对他也生了兴趣,说到底好苗子难寻,就有意培养他。又是认作义子,又是教他读兵书识字,又是让他跟在身边学带兵打仗,还好吃的好喝的管够。

  这几板斧一下来,还跑吗?

  不跑了。

  杨變认命了。

  他算发现了,他这辈子就是个从军的命。

  .

  说了几句旧事,权中青又说起眼下事。

  “今晚这事都知道不单纯,那几位相公来得太快了,但到底是谁在背后主使?文官抱团压制武将,历来如此,又因今晚来的人太多,水都被搅浑了,一时半会反而不好分明。”

  “你去查,好好查,查查到底是哪家?自打入了这上京后,我们总是挨打不还手,是不是都忘了那西狄弯刀无敌,铁骑下踏死了多少人,多年来朝廷束手无策,只能不断往里头扔人扔银子,还是我西军横空出世后,才能与之对抗,犁庭扫穴,震古烁今。”

  说到这里时,这位如今锋芒毕敛的老将,才露出一丝戎马一生的锋芒。

  “都说低调为宜,低调为宜。我是该低调,我已升无可升,达到武官能到的最顶点,封公拜相,位极人臣,枢密院从来不进武将,如今也让我进了。”

  “我老了,拖着个半废身躯,他们愿意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但是你不用。”

  “义父虽已老残,却还是能护得住你一时。”

  ……

  起风了,风卷起车帘,噼里啪啦打在车窗上。

  杨變起身将车窗关上,同时也吐出一口长气。

  “义父,我去了。”

  “去吧。”

  杨變点头,也未让车停,出车厢后便直接踩在车辕上,一个借力腾跃翻身上了一直跟在旁边跑的马。

  骏马疾驰,宛如一阵狂风,张牙舞爪地冲向黑暗之中。

  轰隆一声,春雷响。

  竟是又下起雨来。

  雨水击打着地面,先是轻再是重,很快天地间就只剩了一片雨声。

  .

  她又做梦了。

  得益于之前的梦,元贞从一开始的混乱茫然,转变为能清晰的意识到自己在做梦,就像整个人被一分为二,一个旁观,一个身处梦中。

  梦里,她和杨變只见过两次面,再次见面却是两人按照之前计划,打算里应外合让杨變带人劫走萧杞这个丝毫不起眼的皇子。

  其他重要的人,都有重重看守。只有萧杞,因年纪小,又不受重视,其实也是她的私心,才选了他。

  “其实公主可以与我们一同走,等会我让人多从几面袭营,我带公主趁乱离开。”

  元贞摇头:“我就不了。”

  顿了顿,她又道:“我要的东西呢?”

  对方不言,目光却复杂。

  直到她再次催促,面上难掩难堪之色,他才将一个瓷瓶递给她。

  “此物药力甚猛,一旦服用,公主日后怕是难以……”

  “我恰恰要的就是这些。”

  她打断他,又道:“行了,你快走吧,莫要误了事。”

  他却还是没动。

  “此事一发,公主怕是难以脱责,毕竟七皇子在此多亏你照拂庇佑,怕是那慕容兴吉不会放过公主。”

  “如那些人所言,我素来擅长求生之道,自然有办法求存。”

  见他仍不走,元贞又道:“杨将军,你乃英雄豪杰,素来行事果断,莫要为了这点小事纠结。药是我要的,人是我送的,也是我自己要留下的,与你无干,你不用觉得羞愧抑或是愧疚什么的。”

  “你带萧杞离开后,借他统合大昊残存,事后你登基为帝也好,拿他傀儡摄政也罢,还望勿要伤了他性命。我此举,不为人言,不为萧姓皇朝,不过是不忍百姓流离失所,为异族所奴役,这是我身为大昊的公主,仅能为他们做的。”

  寂静。

  半晌——

  “杨某早先对公主有些误解,此一番才知公主大义。不愿随同一起离开,是顾忌怕折损了我这为数不多的兵力,也是不愿抛弃那位自己逃生。”

  说到‘那位’时,他似是不屑地笑了声。

  “杨某不会夸人,只想说一句,既然能活,就好好活着吧,不用太在意人言。此前初见,公主突然那样说了一句,杨某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想来那些人没少口出妄言。都成阶下囚了,一个个还高举道德纲常,如今大昊都亡了,早干什么去了?”

  似乎察觉出自己说跑了题,他很快打住,又说:“其实我挺佩服你的,一个女儿家能做到如此,蝼蚁都尚且知道求活,求生求存怎么了?不丢人!”

  “此一行后,杨某会统合大昊残存,扶持七皇子登基即位,是时若有余力,定竭尽全力迎公主还朝。”

  一阵寒风徒然卷起,打得她衣袖袍摆翻飞。

  她转过身来,才发现人已经走了。

  外头寒风呼啸,狂风卷起细碎的雪花,肆意凌乱地飞舞着。

  帐中燃着炭火,十分温暖,她却莫名寂冷。

  ……

  彼时,她只道此人不过是堂皇之言,毕竟谁有野心还写在脸上。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大昊已经亡了。

  万万没想到,他似乎一直记着诺言,真的扶持了萧杞,还重建了南朝,甚至直至她被一碗药送归西,据那老宦官所说,他依旧在为自己还朝做努力。

  方才他不解她为何重拿轻放,殊不知都是因这个梦。

  她荣华半生,不管旁人服与不服,都得低头。未曾想,一朝大变,沦落地狱,众叛亲离,千夫所指。

  到最后,唯一未曾对她恶言相向,还对她抱有一丝怜悯的,竟是这样一个人。

  .

  下雨了?

  迷糊中,元贞被雨声吵醒。

  因为窗子是关上的,显得雨声很闷,殿里也似乎有些热。

  她额头很烫,身上也很重,但元贞没有叫人,只是静静地躺着想心事。

  此时她才想起,她似乎有些灯下黑了。

  她乔装民女行于闹市,并不代表所有人都会如此。若她没记错,那东岸夜市是有几处酒楼的,若居于楼上,确实能居高临下看到当时局面,却又不会身陷于混乱的人群之中。

  如此一来,回去报信,又找来个谏议大夫指斥她,时间确实够用。

  要查一查那姓秦的谏议大夫,看他背后可是有人,让谁去查呢?还是要去舅舅家一趟……还有那如烟……

  元贞乱七八糟地想着,不一会儿意识就又陷入混沌中。

  等她再次醒来,雨声没了,外面似乎亮了,绾鸢正扶着她要喂她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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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肥一章。大概后天(也就是周一入v),到时候有更肥的章节掉落。有红包。——————放个新预收,是我这几天突然蹦出的脑洞。目前预收有仨,一个现言《我的守陵人男友》,存稿数万,因突然蹦出公主和武将这个脑洞,转头先写了帝姬这个。还有《嫁个黑莲花皇子》,大纲搞了一半,一直卡在大纲上。然后就是这个新脑洞,《嫁个哑巴皇子》,文名说不定会改,但是主题思想不变,文案如下,有兴趣的可以戳进专栏提前收藏一下,到时候等这本完结了,哪个预收多,开哪个。文案:细数许意卿这一生,未出嫁之前是上京城贵女中的翘楚,出嫁后先是皇子妃,再是王妃,后来又成了皇后,母仪天下。要论唯一不顺的,大概就是她信了丈夫的‘只有你才是我的妻,其他人不过是为了应付宫里’的鬼话。不过没关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有三宫六院,我有金屋藏‘小叔’,哪怕是死也还要拉上他和他的爱妃共赴黄泉。一梦醒来,竟回到未嫁之前,许如卿目光落到那个哑巴皇子身上。上一世她藏了他多年,这一世全当补了他吧。(大概是个轻松愉悦,吃吃喝喝谈恋爱的故事,我每次写一本各种斗的文,就特别渴望来个轻松的不费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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