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大人思乡了吧,咱们都出来三月有余了,听说大人家里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儿子,相必归心似箭。” 易鸣鸢放下碗,她不能让和亲车队中的人见到服休单于,正好服休单于似乎也不愿意接见他们。 “那当然。”姚大人甩甩袖子,离家这么久了,恐怕没一个人不想。 易鸣鸢:“大单于近日忙于收拾几个动乱的小部落,恐怕没有时间接见姚大人,我看不如就将赏赐留下,其余一干人等早日返回家乡,也好过在这寸毛不生之地多加逗留了,如何?” 姚大人瞬间精神,这劣等微贱的破地方他是一刻也不想多待。 可他转念想到需要服休单于亲自盖章的一纸盟约,那也是他此行最重要的目的,于是犹豫的说:“可服休单于那里……” “放心,本宫去和大单于说,明日就派人将东西送回来。”易鸣鸢心下稍松,只要姚大人一行离开草原,她究竟嫁与何人之事便没有被戳破的风险了。 姚大人终于对易鸣鸢有了一丝真心实意的尊敬,躬身行礼道:“多谢公主!” 易鸣鸢了却这桩心事后,打算从马车中拣些东西带回去,例如婚帐中没有枕头,为了避免今晚再有被迫枕在程枭臂膀上的艰难处境,她必须要做一些对策了。 正在箱笼中翻找着,她耳旁忽然听见一阵悉悉索索的动静,夹在得知即将返程的欢呼声中听不太分明,她转头向耶达鲁确认,“耶达鲁,你听,是不是有人在哭?”
第13章 报答(作收188加更) 耶达鲁竖起耳朵聆听,片刻后言简意赅回答:“有。” 循着声音的出处,易鸣鸢小心地找了过去,一把揭开毡帘,发现竟是七八个蓬头垢面的奴隶,无一例外皆是女子。 猛然被光亮直照,整日缩在黑暗中的人们下意识扬起手呈遮挡的动作,啜泣声骤停,她们的发顶干枯毛躁,甚至打结成一团,两颊瘦瘪凹陷,毫不夸张的说,简直就像是一具具骨头架子。 易鸣鸢心下不忍,扬声道:“别哭了,你们也跟着车队回去吧,我不需要差使的人。” “不!公主,我们不是因为担心将要留在这里而哭泣的,而是喜悦,”其中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奴隶抬起头,浅棕色的瞳孔直视易鸣鸢,试图说服她,“我们没有亲人,在哪里都能待,比起被车队中的人奴役,生活在这里又算得了什么呢?” 奴隶地位低下,做的都是最脏最累的活,还会被动辄打骂,行路的时间漫长,那些士兵一旦心情不爽,拳脚相向还算好的,几月下来她们身上的伤不知凡几,运气稍差些的早已死在了半途中。 “求您不要赶我们回去。” “公主将我们留下吧,大恩大德,奴永世不忘……” “是啊公主。” 易鸣鸢目移,她们面色蜡黄,难掩疲惫,但一双双眼睛在此刻亮得如同夜色中的萤火,她抓着毡帘的手收紧,对她们而言,留在这里确实是更好的选择,“好,我让人给你们重新安排住所。” 话毕,帐中的痛哭声重新响了起来,充满着劫后余生的喜悦。 转身离开的时候,易鸣鸢留意到最先出声的那个奴隶嘴唇欲张,半晌却只往后缩了几步,隐回众人后方。 她对身旁的耶达鲁小声吩咐了两句,便没有多加流连。 *** 马蹄踢踏,柔风轻鼓,山边传来呜呜咽咽的胡笳声,草原上独有的乐器风格明显,一入耳便感觉能看见茫茫的戈壁悬崖,还有潺潺流淌的清泉河流。 除了盟约和足够的必需品外,易鸣鸢还取回了一把玉笛。 她在这方面天分不高,并无太多造诣,月琴琵琶弹得不成体统,不是将琴弦弹断,就是把手指划破,久而久之便不情愿再练。 唯有笛子尚可,勉强吹奏成调,逐年精进下来,还算能够入耳。 抚摸着温润的笛身,易鸣鸢抬腕将之放到唇边,在慢行的马背上吹了一首悠扬的曲子,耶达鲁牵着马绳拍手叫好,磕磕绊绊地向她讨教了怎样通过一根管子吹出不同的音调。 被送回婚帐的时候,易鸣鸢看到程枭正拿着一块雪白的皮毛翻来覆去打量,眉间都带着喜色。 右贤王的帐子没人敢闯,所以即使易鸣鸢没有开口,里头的人循着掀帘的动静就知道是她,“逐旭讷真够义气,送了整张雪狐的皮子,等下了雪,这样的颜色在山里谁都发现不了。” 雪狐少见,程枭有心猎得一只,可惜从未遂愿,如此上乘的狐皮逐旭讷就是那里也只有两张,要不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成婚,他怕是也舍不得送出去。 快要入冬了,可今年的突释满日却注定不能安然度过。 突释满日是他们的新年,也称雪日,匈奴崇尚白色,不仅是因为最常穿的羊皮处理过后呈现乳白色,而且匈奴坐落于北方位,很大一部分疆土常年被雪覆盖,白色的服饰能很好的隐匿身形,便于作战和突袭。 这些年服休单于已经统一了四十几个部落,但草原地广人稀,总有他们找不到的漏网之鱼意图重新聚集起势力,想要伺机扰乱如今勉强安定下来的局面,三年前的子伊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比起羊皮发灰,雪狐的绒毛更接近雪的颜色,有了它,往后即使程枭领兵打仗,易鸣鸢孤身一人的时候也能多一重保障。 等不及易鸣鸢走近,程枭上前两步,顷刻间缩短了二人之间的距离,举着皮子往她身上比了比,“我那还有两块小的,先裁了做身绒袄,这块当披风,好穿,又快。” 雪狐皮白皙细腻,即使不知道价值,易鸣鸢也能从程枭的语气中猜出它的珍贵,她心尖上难以抑制的发暖,“谢谢,我很喜欢。” “喜欢,还有呢?”程枭带着笑意把东西收了起来,目光在她周身转了一圈,“没有报答吗?” 易鸣鸢四下看看,最终把视线停在腰间的玉笛上,在程枭面前吹跟在耶达鲁面前吹感觉有些不一样,但这种微妙的区别她说不上来,只知道现在有些紧张,她抽出玉笛:“我给你吹首歌吧,是我从小练的。” 这首歌是教她的乐师编的一首简单童谣,节奏缓慢婉转,千百次的练习下,所有音调她全都牢记于心。 一曲毕,程枭久久没有说话,易鸣鸢还当他嫌曲子不好听,摩挲着玉笛道:“要是觉得难听,我以后都不吹了。” “不,不是,很好听,就像听过很多次一样。”程枭回过神,充满希冀地看着她,“再吹给我听一遍。” “你怎么可能听过,这是乐师特意教给我的,因为我那个时候连最普通的曲子都学不会。”易鸣鸢笑了笑,这不是自谦,事实便是如此,不过世上的曲子总有节奏相近的,认错也是常有的事。 她垂下眼睫,重新吹奏。 程枭专注地看着易鸣鸢的侧颜,乐声将他带回那个恬静美好的午后,在他们相识的第二年,易鸣鸢年岁还很小,彼时还会因为吹不好一小拍而苦闷发愁,也会在完整吹出一段后欢呼雀跃。 后来她学会了端闺秀的架子,走路不摇不晃,做针织女红,给未婚夫婿绣手帕绣香囊,婚约落成的那一刻起,易府再未响起过偶尔走调的笛声。 程枭想,虽然大邺的京城内看上去歌舞升平,但根本上就是一个不让她做自己的魔窟。 那时他没资格将易鸣鸢带走,现在悔不当初,只恨没看破广邑外面那张华丽的锦绣皮。 “还是很好听,是我听过最好的乐声。” 程枭率先打破了余音后的寂静,他错过太多,失去太多,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松手了。 易鸣鸢没被如此夸过,不好意思的扣了扣手,“真的?” “当然。”他答得肯定。 “那我……下次再给你吹别的曲子。” 易鸣鸢被夸得有些难为情,颊畔微红犹如六月里被打湿后湿漉漉的桃花。 用过晚膳后,她打算着手放置从车队那里拿回来的东西,程枭却一直坐在原地盯着她看,过于热烈的眼神让人颇有些不自在。 眼瞧着天色不算太晚,她拿出姚大人的那份盟约放到桌前,“有劳,多谢。” 结果程枭不知想起了什么,几秒后指了指自己的脸。 “报答。”
第14章 埋颈 易鸣鸢咬了咬下唇,这人摆明了是在拿自己寻开心。 “你……是你把我抢来的,那就应当为这件事负责,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敢作敢当,只是一个小小的盟约而已,拿到服休单于手上,敲一个金印,如此简单的事情,何必要这劳什子的报答,对吧?” 让她主动去亲一个人,可是万万做不到的。 “没错,很有道理。”程枭神情懒散,捡起随手丢在一旁的绒袍穿上,他仿佛被说动了,握着那一卷盟约凑近了许多,高大的身躯瞬间遮住背后那盏油灯散发着的大半光亮。 离开那张崭新的茶桌后,他朝着易鸣鸢节节逼近,猝不及防间抓向她柔韧瘦薄的腰肢,单手将人拖拽至身前,稍稍侧头埋入她的颈窝嗡声道:“你是我抢来的,乖一点,不然咬你。” 嘴唇对着的位置正是昨夜张口啃咬的地方,易鸣鸢跟个木棍似的杵在原地不敢乱动,脖颈上的牙印还尚未消除,微红的痕迹是他打上的烙印。 易鸣鸢被遮在阴影之中,耳尖不争气的冒上热气,酥麻感自颈间绵延至全身,小声指责对方的罪行:“你,你欺负我。” “欺负?这才哪到哪,”程枭把她软嫩的脸颊掰过来吻了两下,这个高度易鸣鸢稍稍踮脚才能维持住平衡,末了,他手掌猛然拍向怀中人的腰窝,直把人拍得一哆嗦,“行了,我去跑一趟,在帐子里等着。” 人走后,易鸣鸢呆若木鸡,多年前哪里想到如今会有这种被人肆意妄为抱着嘬吻的境遇? 她一手捂住后腰,一手擦了擦脸庞,水光潋滟的眼睛快速眨了好几下。 活这么大了,就没见过这种脾性的人,道理讲不通,还总喜欢占她便宜,气得她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来。 臭流氓,手劲儿这么大,疼死人了! 待痛感散得差不多后,易鸣鸢开始收拾拿回来的东西,她抱起一堆书找寻能放置的空当,转了一圈不敢轻易动架上的物品,暂时把它们摞在了地上。 无法擅动帐子里的陈设,她对整整两个木箱束手无策,挑挑拣拣半天,只好先摸些小玩意安放好。 这一个匣子装的都是些儿时搜罗的玩物,手鞠球是娘亲手做的,还有她解开的第一个九连环,哥哥去江南买的皮影片儿,她全都留着。 在拿起一个巴掌大的毡毛苍鹰时,易鸣鸢微怔,这毛毡边沿粗糙,针扎的孔洞凌乱无序,且已在时间的作用下褪色变旧,若不仔细辨认,很难看出是鹰的样式,也不知是何时放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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