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沈随安对他说,如果能让她对他再多一点喜欢…… 然后呢?陆湫没听明白。是让她多喜欢他一点,就可以嫁给她了吗?陆湫并不敢这样去想,其实和陆椿说得一样,他喜欢沈随安,真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他跟沈随安的缘分,准确来说只有初见与再见那两次而已,后面的见面,全是他自己去找寻的机会,硬生生贴上去的。对于沈随安来说,陆湫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像他这种人,能给对方当通房都是高攀。他不挑剔什么正夫啊、侧室啊还是通房,只要沈随安愿意要他便好。可沈随安那般干净的女子,早已放言过,除非正夫应允,否则绝不会找侧室通房的。 陆湫一点都不想跟沈随安所谓的正夫说话,更别说低伏在地,从那人手中乞求一个侧室通房之位。他会嫉妒,会控制不住,会陷入崩溃。之前得知沈随安结亲时候的痛苦,他也仅仅只能再承受一次而已。 他本就经常被人说脑袋不灵光。非让他去想,也只能想到个笨方法。 是一个沈随安可能会不喜欢的方法。 反正,反正……他都快走了。陆湫颇有些自暴自弃。就一次而已,就一点点而已,他不敢做得过分。 能让沈随安把陆湫这个名字刻在心底,也好。 * 沈明琦是在骑射会的前一天,才收到陆湫的密信。说是密信,其实是陆湫悄悄拉走了沈家出门采买的仆役,硬是让人带回去的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的东西很简单:陆湫说,他从家中出逃,在外漂泊半月有余,明日骑射会,他想去沈明琦那里沐浴梳妆,再借套女子的衣服,不然到时候容易给这位被他借用名号的“沈时夕”丢人。 沈明琦很迷惑。 再见到灰头土脸,像是在木炭堆里滚过一圈,还嘿嘿笑着的陆湫时,她更迷惑了。 “你是怎么……把自己造成这副模样的?”沈明琦一言难尽。别说认出陆湫的脸了,连男女都分不清,真正做到了物意义上的改头换面。 “咳,回不了家,也就只能糙一点了,”陆湫摸着脑袋,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还小声补充了一句,“我有在河里洗过澡的,身上不太臭……大概。” 关于陆湫出走的消息,沈明琦是有所而闻的。王城就这么大,陆家交际圈又很窄,从被陆元枫层层递话,旁敲侧击地询问有没有见过陆湫时,沈明琦就知道,他又跑了。 陆湫很难被关住。如果是三四年前,陆家只要用心一点,这小子就溜不走。但现在的陆湫身手极好,除非陆家愿意拿出至少四个暗卫,否则他绝对能逃掉。 “这么说吧,起码有六个人在抓我,她们还试过拿我弟跟我姐骗我过去,”身边的陆湫沧桑地说,“也不知道母亲花了多少银子,能调这么多人。” “……行,”沈明琦懂了,陆守一这次是铁了心要给陆湫一个教训,一绝永逸地解决掉陆湫这个麻烦,“怎么不早点找我帮忙?” “那哪敢啊!”陆湫假装揶揄,“沈小将军都是被陛下封赏的红人了,我怎么好意思日日叨扰?” “……随你。”沈明琦见他不想正面回应,也就没逼问。 “欸,你住哪里呀,”陆湫心态倒是很好,或许因为这次身边是熟人,他丝毫不拘谨,探着脑袋到处乱看,还直接开始提问,“之前我都是大晚上趁着没人才敢去河里洗的,水冰凉,冻得身上都发疼,能给我点热水泡一会儿吗?” “行,”沈明琦回答,“我现在住云水居,你身上的伤需要药膏吗?” 原本大大咧咧的小少年愣住了。 “……你、你怎么住在沈随安那里!”陆湫瞪大眼睛,“那我岂不是要以这幅样子,进她的院子!” “二姐那里有现成的东西,住得舒服,”沈明琦解释,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不见高兴,“你不是想见她吗?” “我是想,可是——”陆湫涨红了脸,“这幅样子,还是过去洗澡……是不是,太有伤风化了……” “她应该不会介意,”沈明琦不明白怎么自己这边就没事,去二姐那里就有伤风化,但她还是想了想,举例,“之前乌裘,就是二姐养的黑狗,下完雨出去踩水,跌进田地里滚了好几圈,弄了满身泥浆,二姐都是直接上手抱着狗去洗的。” “抱住……!”陆湫的脸更红了,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呐呐地重复。 “我说的是抱狗。” “噢、噢……” 看起来没救了。 * 在沈明琦收到信出门找人时,沈随安正在书房作画。只需要远远望过去,就能看见立于桌案之前,身姿端正的女子。 不管是作画还是写字,她都喜欢开着窗进行。对于沈随安来说,外面的小院也是她需要的背景与底色,哪怕有时落了雨雪,她也乐意由着雨滴晕开墨色。 沈明琦不懂这些,在她这个傻妹妹看来,原本的字与画被雨水沾湿了,就不再完美了。可沈随安就是爱去追求那点自然而然的不完美。 今日天气不错,白日院中已经开始带上几分暑气,要不了多久,就该热起来了。乌裘在书房角落的垫子上午睡,翻着肚皮,小爪子偶尔还蹬几下,也不知道是梦见了什么好事,时不时还哼哼几声。沈随安看着好笑,将手头那张工笔画好好收尾之后,另拿了一张画纸,用普通的笔墨,去潦草地描摹着小狗的模样。 但或许是情绪的延续,沈随安此时画的乌裘,总是不如眼前的小狗那样鲜活。她叹了口气,放下笔。 沈随安知道陛下思念平晟王君。每年临到平晟王君的生辰,她都会被要求作画。她与平晟王君见面不多,只能靠着记忆中的模样,与为数不多的画像,还有陛下本人的口述去描绘。而当那些画送到陛下面前时,她总是沉默。 “逸欢,”沈随安记得,陛下曾经问过她,在一场对弈时,“你说,我该放下过往,该忘记他吗?” 她没有自称朕,而是用了我。这表明,并非君臣、并非皇帝与子民的对话,而是一场亲近的、私下的交谈。 “没有什么该不该的,陛下,”沈随安那时久未落子,放松地撑着头,嘴角勾起,“忘不掉,何尝不是平晟王君不想被您遗忘呢?” “也是……” “陛下,”沈随安将自己的白子放于棋盘,“只要不将自己囿于困境即可,不想放弃的,那就都按照想要的来。” “反正您也有这份能力,大可不必逼迫自己做选择。”沈随安笑着说。 还是去找闻序解解闷吧。 沈随安让青兰将没用的废稿拿到院子点火烧了,接着独自走向沈明琦正在住的厢房。沈明琦出门在外野惯了,不习惯身边有人跟着,门口连个把守的也没有,沈随安敲了敲门,没人回应,但门被推开了点,没有锁。她皱了皱眉,觉得不太对,推门便进了屋子。 屏风里侧传来阵阵水声,现在可不是正常沐浴的时间,难道沈明琦自己出去做了什么? 算了,问题不大,反正人没事就行。大不了等人洗完再问。沈随安可没有打扰别人沐浴的癖好,她悄悄地退了出去。 可刚出门第一个照面,她便见到了自家妹妹的脸。 “二姐,”沈明琦表情似有尴尬,十分少见,“怎么突然过来了。” “你在这里,”沈随安指指沈明琦,又指指里面,“那……里面的是谁?” * 沈明琦沉默了。 沈明琦不想陆湫被姐姐误会,但她这个人又真的不会扯谎骗人。在自家姐姐愈发复杂的视线中,半晌,沈明琦还是挣扎着开了口。 “……沈时夕。” 她严肃地说道。 “陆湫?”沈随安懂了。 “嗯。”沈明琦别开脸,十分心虚。
第26章 “他怎么来这儿了?” “……说是想借地方沐浴,再换身衣服,”沈明琦见自己没能力瞒住,只好按实情说了,“他从陆家溜出来半月多了,好像一直风餐露宿,今早才托人给我带话的。” “这么凄凉吗?”沈随安唏嘘,不过想到陆家家主跟她那位正夫的作风,倒也不是不能解。 她还记得,之前陆湫就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按照妹妹刚才说的那半月多的流浪时间,怕是刚从沈家回去没过两三天就跑走了。他连沐浴都得找沈明琦借地方,那些伤肯定也没能及时涂药抹药。于是沈随安往下看去,果然见自家妹妹怀中捧着的几瓶药膏。 “让墨竹送进去吧,”沈明琦见沈随安注意到了,干脆把东西送给二姐身后的男侍,“我去也确实不方便,要是等他洗完再给药,还得麻烦着之后再穿一次衣服。” “行,”沈随安答应着,还不忘记提醒,“一会儿帮他把药抹了,头发擦干,然后带来会客室等着,不用着急。” “是。”墨竹接过沈明琦手中的几瓶药膏,询问了功效之后才敲门走进去。 “闻序,来给姐姐打下手。”见解决了这边的事情,沈随安转身走向长廊。 “噢。”沈明琦应着,跟随沈随安离开。 上次跟陆湫见面,沈随安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小子有些过瘦了。想来这半月,他也吃不了什么正经饭菜,怕是能吃饱都不容易,沈随安是要给人弄点吃的。正好快到吃饭时间,也能顺道给沈明琦吃一顿。 虽然也有人传什么女子远庖厨,但沈随安倒是喜欢做饭。她也是沈家女中唯一一个会做饭,且做得相当好的,好到母亲经常借着让她去探望爹爹的名号去请沈随安去做点饭菜,她倒也不厌烦,有时心情好了还会在家宴上当主厨。 沈明琦能愿意住在她这里,其实也是为了蹭饭。小妹一直都是个饭包子,爱吃,还能吃,只要打打下手就能享受到自家二姐的好手艺,小妹是绝无可能错过的。每次归家,沈明琦都爱粘着沈随安,她深深地知道,跟着二姐就能有好吃的,不管是下馆子还是二姐做的,沈明琦都爱吃。 不过毕竟吃人嘴短,妹妹就是拿来用的,所以住在云水居,沈明琦给沈随安打下手的次数只多不少。还好沈明琦老实,去院子里摘菜也任劳任怨,现在正捧着新鲜蔬菜跟在沈随安身后。 沈随安记得之前妹妹提过,这陆湫也跟她一样,百无禁忌,不挑嘴,应该挺好养活,所以沈随安也没问对方的口味。 “想吃什么?”到了厨房,唯二的客人有一个不在,沈随安自然是询问亲妹的意见,“挑点好弄的。” “肉,”沈明琦舔舔嘴唇,“怎么做都行。” “那去把那块排骨切了,一会儿炖个汤喝,我去烙几个饼。” “好。”沈明琦提着刀跟肉,往案板走去。 * “呼……” 陆湫整个人泡在浴桶中,眯着眼睛,皮肤都被热水蒸得泛红了。他背上的伤被这种热水浸着是会有点刺痛的,但陆湫并不在意,反正这种热水比那晚上河里冰冷的水更让人能接受,他已经知足了。他经受过的疼痛又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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