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回家这么久,能如此放松的时候也就只有现在而已。 不过陆湫倒还没忘记自己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水居。 哪怕只是个偏房。 真好啊……陆湫睁开眼,出神地望着上方的横梁。单论个人,他和沈明琦其实有几分相像,虽然沈明琦脑袋应该比他好使一点。但她们一个是男子,一个是女子。一个在陆家,一个在沈家。这两方面巨大的差距让陆湫对沈明琦羡慕都羡慕不起来。 也不知道,今天有没有机会偷偷去看一眼沈随安……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陆湫懒懒地转了个头,以为是沈明琦把之前说的药带来了,隔着屏风喊:“闻序姐,我还没洗完,再等一会儿擦药行吗?” “陆公子,”与意料之中不同,屏风后传来的是一道男声,温软轻柔,“奴是墨竹,赴二小姐之命,前来为公子上药。” 他听到了二小姐。陆湫不受控制地站了起来,身上的水哗啦直流,发出极为明显的响动。 “……沈、沈二小姐知道我来了?!” “是的,”墨竹回应,“二小姐吩咐,等陆公子上完药、好之后,前往会客室。” “那闻序姐、沈明琦呢?” “三小姐和二小姐在一起。” 末了,他还体贴地补充一句。 “二小姐说不用着急。” 这怎么能不着急! 这男侍只用几句话,就能急得陆湫在浴桶里乱转,一时间都不清楚自己要先做些什么。对,先把身子洗干净肯定是没错的!起码面上要过得去!他本来还想等泡够了再洗,但现在看来只能立刻洗了。 “公子,如果需要什么用品,奴可以去准备。” “不用了——”他可不敢麻烦这位二小姐的贴身男侍。 陆湫用最快的速度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得干干净净,也不在乎是不是用力过猛给伤口弄疼了。只要一想到他耽误时间就会弄得沈随安要多等他一会儿,就浑身都不自在。而且沈随安居然已经知道他在这里,那、那去会客室是什么意思? 想不通,越想脑袋越乱。 “那个、墨竹,”裹着浴巾的陆湫从屏风后探了个头,纠结地开口,“你把药给我,我自己抹吧……” “恕主命难违。” 交涉失败。 陆湫坐在小凳上,捂着根本下不去热度的脸,被墨竹上药。其实除去以前的旧伤,他也只有背后的伤严重一点,因为养护得不好,似乎有些发炎,正常穿衣服都会不舒服。但膝盖的伤已经好完全了,手上的烫伤也只是还有浅浅的印子而已,并不疼。 哪里犯得上用这么多、这么金贵的药啊…… 每次他说不想浪费这些药膏时,墨竹都会用很为难的表情看着他,弄得他很难以坚持,只能乖乖让人把身上所有伤都抹了不同的药膏。有些是加速愈合和消炎的,有些应该是祛疤的,都是陆湫没见过,但一看就知道很珍贵的东西,完全不像家里给他的药一样闻着有股怪味。浅淡的药香围绕着他的身体,即使穿上了衣服,那些味道也仍旧不会散去。 他身上这身是沈明琦给的女子的衣服,干净朴素,没什么装饰,穿着很方便。陆湫被墨竹细致地擦干了头发,又被抹了点护发的东西,这下墨竹才说一切完毕,可以带他去会客室了。 有一点紧张。 其实上次跟沈随安独自相处的后半段,他都已经可以放松下来去喊她逸欢姐姐了,但这次意想不到的见面,他还是难免带着忐忑。 逸欢姐姐。他在心底小声念了好几次。到时候,最好就按照之前那样喊她。 * 会客室暂时还没有人,墨竹给他上了茶水,让他稍等。陆湫不自在地坐在坐席上,时不时望向门口,等待着沈随安的到来。 窗户是开着的,此时正值午后,有碎光倾泻进室内,落了陆湫半边肩膀。看向窗外,绿植、花卉、农具和远处的菜地,还有不知道为什么堆放在角落的板车,与郁郁葱葱的果树。 他很喜欢云水居这一方院子。 没有过多的、浮于表面的装饰,四处都充斥着朴实的生活气息,像是沈随安一样。她不是站在高处、难以接近的神明,而是会让人感到安心的,站在泥土之上的人。 会客室也与其他房间的风格差不多。周围的墙面挂着一些沈随安的字画,也有出自其他书画家的作品与珍藏。在屋子角落,还摆放着一些做工十分豪放的兵器,看起来只有那种最为强壮的女子才能成功使用它们,起码陆湫是没有能将那些武器用好的信心。 如果能试一试就好了。他看着手痒。 身处云水居,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平和下来。陆湫觉得自己不怎么忐忑了,没有心这一层阻碍之后,身体上的感受就会愈发明显。 肚子不受控制地叫了一声。陆湫红了脸,但他确实是饿了。他悄悄瞄了一眼墨竹,对方还是维持着礼貌的微笑,即使应该听到了,也不会对客人不敬,这才放下心。 陆湫揉了揉肚子,诚心希望自己能在沈随安来的时候不要太丢人。 可就在他觉得有些煎熬的时候,一阵香气从窗外飘来,占据了他的鼻腔,甚至盖过了他身上那抹药香。 “咕——” 肚子的叫声更大了。 有人推门走入,沈随安在最前方,沈明琦紧随其后,后面还跟着一串端着东西的仆役,她们手脚麻利,迅速布了餐,一摞饼,几道菜,还有一大碗炖得时间正好,惹人口水直流的冬瓜排骨汤,就这么摆在了陆湫面前。 “逸欢。”陆湫眨眨眼,不自觉地吞着口水,说话都说不利索,“姐姐……!好久不见!” “饿了吧,”沈随安笑着问,伸手邀请,“吃点?” 身边坐下的沈明琦已经动筷了。她是军中人,吃东西又快又豪横,咀嚼肉饼的声音像是在陆湫耳朵里响。这熟悉的动静让陆湫有了在军中跟沈明琦一起开小灶抢饭时候的危机感——意思就是,如果再不开始吃,沈明琦一个人就能都吃完了,绝对不会让给他的。 或许在此刻,吃饭,远比寒暄更重要。 先、先吃再说。 陆湫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沈随安,眼疾手快地抢下了差点要被沈明琦拿走的一个饼。
第27章 打从有记忆以来,陆湫就深知,在吃饭这件事上,吃饱比吃得香更重要。 虽然陆家绝对不算穷困,但碍于武氏对江念父子的打压,还有陆守一本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径,对于他们来说,缺衣少食再正常不过。在陆湫小时候有段时间,他们父子经常维持着一个抠抠搜搜饿不死,但也活得不太像个人的状态。 即使偶尔赶上节日参加家宴,菜品丰富,留给他们父子二人的也没什么好位置。而且这种时候往往是最容易被挑刺的时候,他们还得做足表面功夫,要小口小口,细嚼慢咽,要做足了礼仪,要遵循世家男的规矩,否则就要被那武氏说成是饿死鬼上身,被陆守一训斥丢人。 当然,有时候即使礼仪到位,也会被武氏说其他的方面,什么衣着不体面,什么妆容老气,什么还在用多少年前的钗子,完全不看他们已经被克扣到根本没有银子购置新衣添置脂粉。那武氏指点一通,最后兜兜转转,还是说他们一股子流民味儿跟穷酸气,上不得台面。 吃饱,对于小时候的陆湫来说太不容易了。所以他从不挑食,也没那个资格去挑剔太多。 后来他叛逆起来,跟武氏对着干,虽然能让他跟爹爹勉强站了起来,活得起码有点人样儿,不至于跟以前一样抠搜,但日子还是得精打细算。 陆湫不会做饭,学了很多次也不会,顶多能自己烧个火煮个面条。他爹爹江念为人朴实,但因为是穷苦人家出身,花钱从不大手大脚,所以每顿饭都是定量的,爹爹只会给他盛正常男子食量的饭,一小碗而已,吃多了两口,爹爹就会开始抱怨起来,弄得陆湫也没了吃下去的心情。 吃饭时间,不是消遣,不算放松,只是解决饥饿而已,挺难熬的。 至于参军那阵,伙食就自然不必多说,将就着吃而已,能吃个半饱已经是不错,都是干粮,哪还能在乎口感呢?也就偶尔闲暇时间跟小队去周边打个野味,或者抢到了敌人的补给,还能勉强开开荤尝顿鲜,一个月也就那么一次两次,没多久就忘了肉是什么味儿了。在那里能吃得最好的时候,就是沈明琦带着他开小灶。 沈明琦是个小将军,伙食比陆湫好上一些,只是碍于环境受限,再好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在沈明琦那里,他好歹也能时不时填饱肚子了,所以他很喜欢去找沈明琦蹭饭。虽然两个人经常会为了抢吃的而打起来。 篝火摇晃。 那个时候,他偶尔会听沈明琦说,她家二姐有一手好厨艺,她很想念。她说她二姐那双手像是会什么巫术,能握笔写字画画就算了,连烙的饼、包的饺子、煮的清汤面,甚至是烧的开水,都比其他人做出来得香。 陆湫笑她夸张,哪有人这样神奇,如若真的存在,怕不是要被陛下请去皇宫当御厨总管,还能留在沈明琦家?而且说起写字画画,他才不信沈明琦的二姐能有多厉害,肯定是连沈随安的脚跟都碰不到。 不过即使是听个乐呵,他也会向往,会想象。假装自己手中干巴巴、放了十天半个月的饼是什么珍馐美味,假装这里有骨汤,有大鱼大肉,有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然后嚼着嘴中难以下咽的食物,将就吃。 ——在咬下一口饼的一瞬间,陆湫回想起了一些往事。 所以,沈明琦口中那个做饭好吃的二姐,原来就是沈随安。那他明白了,毕竟他很清楚沈随安这双手有多吸引人,有多神奇,虽然陆湫以前并不知道沈随安还会做饭。 但不管如何,他也确实饿极了。 口中的饼闻起来香,吃起来更香。酥脆的表皮咬下去都能听见清脆的响,芝麻与香料在口中炸开,席卷味蕾,而绵软喷香的内陷也能顺利勾起人的食欲,吃完一口就想立刻吃第二口。 但他忍住了。 没能好好说话就馋到开始吃东西,已经是极为不礼貌的举动,陆湫不想在沈随安面前一次又一次地丢面子。虽然光一个饼就已经好吃到他快把舌头吞下去了,可……起码、起码不能失了礼仪,不能太狼吞虎咽。 他有在很努力地放慢速度,但不知为何,眼前却好像开始变得模糊。 别在这个时候啊…… 陆湫抹了抹眼睛,吸吸鼻子,沉默不言,只希望沈二小姐不要看向他这里。 * 给人吃哭了。 应该不是难吃哭了吧? 沈随安挑眉,悄悄看着正小声抽鼻子,偷摸擦眼泪的陆湫。她好像总能见到对方哭,上次也是,这次也是。明明在别人面前,陆湫明显是个难管还我行我素的倔小子,可在她这里,就容易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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