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把它扔了!” 好歹是伯爵府出来的人,多少有点见识。 那东西长在后山旁的林子里,其实早就有人发现,只是在他们的印象中,狼桃色泽鲜艳恐有剧毒,只能当作观赏物,因而不曾采来裹腹。 没想到竟被孩子们发现,也不知,有没有人吃过? 他们顿时慌了,各抓各家娃,紧张之下,没人顾得上唱红脸,皆是直接要上大板子抽! 沈春行哭笑不得,像个尖叫鸡般,连声喊道:“大家莫慌!这玩意儿没毒!” “没毒!” “没毒!” “没毒!” 余音在空气中打着颤。 “没毒?” 大伙儿愣住,眼睁睁看着沈春行咬了口狼桃,下意识望向手中竹篾。 财神爷啊……抽不得。 “你还真敢吃啊!”常大夫就不一样了,他年纪大,且不依靠沈家挣钱,当即给了沈春行后脑勺一巴掌,黑着脸给她掐脉。 把了好一会儿,不见有丝毫反应,面色才和缓下。 “好像还真没毒……” 沈春行连白眼都懒得翻了。 人云亦云的悲哀啊! 闹剧过后。 她总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狭村附近有狼桃,属实出乎沈春行的意料。 这玩意儿应是从西域引进,可惜没有得到过重视,也不知怎得,就流传到了北境。 倒是来的刚好。 所谓狼桃,其实就是西红柿,古人见其艳丽,恐疑有毒,只作观赏不敢食之。 然而在沈春行眼里,此作物耐旱,极适应北境的水土,且滋味奇妙,定能大卖。 她可是想念这一口很久啦! 回去就亲自下厨做了个西红柿鸡蛋打卤面! 当然,锅是老王烧的,面是老王下的,她只负责将西红柿跟鸡蛋炒在一起做成卤子。 王有才跟老宋,那是正儿八经的现代鬼,有文化有常识,捧起碗就开始吸溜面条。 余下土著则面面相觑,看仨人吃得香,迟疑地挑起一筷子,浅尝,继而把脸埋进碗里。 酸甜的汤头上点了两滴香油,简直能香到人心里去。 滑嫩的炒鸡蛋裹上奇妙滋味,更添诱惑。 难怪都说这玩意儿是能勾人魂的毒药!他们算见识了!当真勾人! “要不,咱种点这玩意儿吧?”常大夫喝完最后一口汤,意犹未尽地舔舔嘴。 来了狭村几个月,他可是从未下过地啊,如今竟生起种菜的念头。 大伙儿一直同意了这个提议。 王有才又拍起胸脯:“包我身上!” 他乃行家,无论是育种还是嫁接,门儿清! 老宋接道:“咱明天先去后山转转,看能不能多找到些。” 沈鸣秋左右一看,他奶不在啊,得,干脆自己代表沈家发言:“若是摆摊卖这吃食,定然好赚。” 大伙儿连点头称是。 沈宴冬点的最用劲,他嘴角还粘着块西红柿皮,舔来舔去,就是没舔着,懊恼地又去盛了一大碗! 大伙儿直呼狡猾! 商议得好好的,你咋偷跑?不行,自己不能被一个傻小子比下去! 于是乎,连二连三地站起身,争抢着去盛面。 待得心满意足坐回桌旁,他们才想起来般,问沈春行:“你说呢?” 沈春行把碗放下,一抹嘴:“我觉得吧……” “要想富先修路,谁得空领人把村里路修修?” 虽然破旧鞋子不心疼,可谁让村里老人孩子巨多。 这要是下个雨,磕着碰着谁也不好啊。 年前是没那条件,如今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她还是愿大伙儿过得都好一些。
第124章 不坑人 当晚,刁氏理所当然的没有回村,带走恁多酱菜,不定得卖上多少天。 虽然没了管事的人在,可该干的活儿还得干。 沈春行向来是行动派。 第二天出发去县城前,她把村里仅有的几个工匠找来,先前决定谁去服兵役时,虽是用抓阄的法子,大伙儿还是默契地把最有用的人给留下。 他们是走了,可家人还在此,自个儿苦点累点都好,只要狭村还在,就有着盼头。 心里有了惦记,在战场上时,方才能跑得更快些。 等沈春行道出来意后,巩二一脸疑惑:“你是说,要把这铁锅融掉,打一口平底的锅?” “对,圆的平底锅,底下得带炉火那种。” “我大概能懂你的意思……只是,为着一口铁锅,弄一间铁匠铺,值当吗?” “值当。”沈春行笃定道,她神秘地挤了几下眼,“虽然现在只能打一口锅,以后可不一定。这就跟咱村里的陶器坊一样,工具有了,好东西自然不会缺。” 巩二似懂非懂,但总算明白一件事,沈家大姑娘说的话,从未错过,她要做的买卖,从未赔过! 左右也是村里公产,拿的公家钱,没啥不能行的。 沈家拿出的大铁锅,乃是从姚阿四家收缴,本来刁氏准备拿去城里换钱,后来发现,孙女比自己想象中有钱多了,也就暂且搁置在灶房里。 如今准备去县城支摊,沈春行思索后,决定从最接地气的小吃做起,而要做这个,免不了一口平底锅。 后山藏着的铁矿,迟早都是要开出来的,弄间铁匠铺子,也算是提前做准备。 挣钱的营生总不嫌多。 村民们刚听到这消息,还有点含糊,本朝虽没有禁铁令,可“铁”这玩意儿吧,罕见啊。 尤其在边关,凡是物资都要紧着前线,那就更少见了。 铁匠铺好弄,可整出来后,又能有啥用? 正在情与理中挣扎,又听沈春行轻描淡道:“对了,我刚接到笔军营的大买卖,两千斤酱菜,三日后会有人来取,大伙儿准备下吧。” 白花花的银子晃了众人的眼。 六文一两酱菜,那就是一百二十两银子啊。 即便沈家拿大头,他们喝汤,估摸也能分得一二两银子。 要知道,前些日子可是刚在庙会上挣了大钱,如今才过去多久…… 这银子,未免也太好挣了些? 哪怕早就在心里算过几十遍,大伙儿仍是被惊得心头发颤,当即没了二话,一心一意只管听沈春行吩咐。 她既能从军营找来大单子,弄点铁,又算得了什么? 便是现在有人告诉他们,沈家大姑娘能上天入地,估摸也没人会质疑。 安排好事务后,沈春行回家途中遇见吴庆,倒霉孩子一脚陷在泥坑中,挣扎了半天,才将沉甸甸的鞋子拔起,烂泥没过脚脖子,他满脸纠结,既嫌弃又无奈,扶着墙,一跛一跛的,连声叹气。 沈春行看得好笑,朝他招手:“过来!” 吴庆犹豫了下,磨磨蹭蹭走过去,还没张口,脸先憋得通红,一副难为情的样子,蚊子哼般嗫嚅:“沈家大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赶着回去洗鞋,洗完鞋,还要陪冬宝去看母鸡孵蛋……” 不是换鞋,而是洗鞋。 一字之差,足以道尽苦楚。 “你阿姐随我奶去办正事,这段日子,你先住我家,正好老三还有几双旧鞋。”沈春行示意吴庆跟自己来。 他只比沈鸣秋小一岁,长得皆是瘦瘦矮矮,应该能合穿。 男孩发育得晚,又因着营养没跟上,八岁的吴庆跟四岁的沈宴冬玩在一起,就像是两个要好的小伙伴,毫无违和。 沈鸣秋则要早熟些,平日里并不爱跟他们混在一起,虽然也不爱读书,可还是得整天捧着本书,装模作样给大姐看。 想起自家的臭小子,沈春行瞄了眼身旁,柔声问道:“到了这里,可还适应?” 吴庆点头。 见他拘束得很,沈春行又问:“我家小老四没给你惹麻烦吧?” 吴庆慌忙摇头,结结巴巴:“冬宝很好,很照顾我。我,我给他添麻烦……” 沈春行颇为无奈。 这孩子自从被狼群吓傻后,就一直比较内向,除了跟自家人说话外,基本不跟外面人接触。 日子一长,难免会出现心理问题。 傻孩子有一个就够了!她可不想再过几年后,还能见着俩孩子撅屁股看母鸡孵蛋。 母鸡压力得多大啊…… 很快走到沈家住处,沈鸣秋正捧着本书,在大门口溜达来溜达去。 沈春行见此,嗤笑声,可走到跟前时,脸上的表情为之一变,变得温柔似水,和蔼可亲,沈鸣秋心里一激灵,立马提起警惕。 “咋,他拉裤子里啦?这事儿你别找我啊……” 吴庆小脸红得快能媲美狼桃。 “那是泥巴!” 沈春行拍了下沈鸣秋的后脑勺,让人给吴庆找双干净鞋子,自己则去打了热水。 “总觉得后面还有事等着我……” 沈鸣秋瞪着双桃花眼,直勾勾盯着吴庆洗脚,曾经蜡黄的一张脸,如今被养得红润,终于有了点美男子的雏形。 “我是你姐,我能坑你吗?”沈春行笑得越发和蔼。 “……”沈鸣秋咽了下口水,很想说,你有事直接吩咐吧,我还能不听吗?没必要整这一出,显得我多笨似的! 毕竟,只有傻子才会信她不坑人。 “打今儿起,你多教教吴庆,我想法子给你们弄些科考的书籍回来。” 一句话让两个孩子都抬起头。 沈鸣秋皱眉:“你想让他走仕途?” 沈春行纠正:“不只他,该是你们俩。” 沈鸣秋抿紧唇,目光中透出几分执拗。 气氛莫妙僵持住。 吴庆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犹豫再三,还是小声提醒:“罪籍不可参与科考……” 沈春行看他眼,这才退了一步,轻声念倒:“读书或许不是最好的出路,却能给你们选择的机会,知道的越多,能选择的才越多。别等到机会临头,才可惜于没早作准备。” “我也不是非让你们去考科举,只希望,等你们长大了,能有能力选择自己最想走的那条路。” 吴庆懵懵懂懂,可从沈家姐姐的神情中,能感受到如同自家姐姐那般的关爱,紧张地握住小拳头,弱弱地应道:“我会努力的!我,我跟冬宝一起学,他,他也会努力的!” 沈春行:“……” 这就很尴尬了。 她所言的道理中,不包括小老四! 有一种人,得天庇佑,待得开窍时,自能横行无阻。而在没开窍前,教啥都白搭! 沈春行同情地瞥眼沈鸣秋,嘴里含糊:“你高兴就好……” 沈鸣秋:“……” 他看起来哪里像高兴! 然而沈春行已经没功夫搭理,还是那句话,小孩子才做选择,她都是独断。 耽误了好一会儿工夫,等到县城,已快至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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