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书瑾想问你没手吗?但是她不敢,便将自己的砚台往旁推了推说:“萧少爷要是不嫌弃,就先将就着用我的。” 萧矜的俊脸一下子皱起来,半点没有不嫌弃的样子,“你这玩意儿能叫墨?怕不是兑了水的炭渣,还有一股子牛粪味儿,拿远点。” 陆书瑾默默将砚台拿到另一桌角,心说就你那狗爪子扒拉的字,还好意思挑剔墨?就算是兑了水的炭渣给你用都是浪费! 虽说如此,她还是乖乖将刚放下的衣袖又挽起来,拿起他的墨滴水开始研磨。 墨块卡在特制的木槽中,沾了水一转,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顿时在空中漫开,是醇厚而绵柔的味道,用料上乘的名贵墨,价比黄金。 不一会儿就磨好,萧矜拿起笔沾了沾,提笔便开始书写他的“大作”。 余光看见陆书瑾还盯着他,萧矜写了几个字后停下来,不爽地问,“看什么,找打啊?” 陆书瑾眨眨眼,讶然问:“你……用左手写字?” “不可以?”萧矜反问。 陆书瑾呆呆地摇摇头,可眼睛还是不太老实,一会儿看着他持着笔的左手,一会儿看着他纸上那扎眼的字迹,像是百思不得其解。 萧矜也没惯着她,笔尖往她脸上点了一道,凶巴巴道:“写你自己的,再乱看我就把你的脸全涂上。” 柔软湿润的笔尖在脸上点过,她如一只被惊惶的鸟,下意识用手揉了一下,在白嫩的脸蛋上留下长长的墨迹也未察觉,赶紧扭头写字去了。 心中却怎么想不明白,萧矜平日里翻书,揍人,拿东西用的都是右手,怎么写字会用左手呢? 她一边想着,一边低头作文,却并不知两人方才的互动都落在乔百廉的眼中。 他原本是怕萧矜调来甲字堂之后心情不虞,会欺负旁的学生,便赶紧亲自来瞧瞧,却不曾想他与陆书瑾坐在一起倒十分和谐。虽说两人不怎么说话,但这位置到底是萧矜自己挑的,且陆书瑾方才给他磨墨的时候动作也从容,显然不像是被欺负了。 乔百廉看着自是满意极了,深觉将萧矜调来甲字堂这件事是对的。 放课钟响,乔百廉带着笑容刚出学堂,萧矜就将笔随便一撂,转了转脖子发出清脆的骨响,将桌子往前一推,那些个名贵的笔墨纸砚就这么在桌上肆意摆着,起身离去了。 陆书瑾一点不想多管闲事,但这些东西看着就贵,她平日里就算是鸡毛做的笔也会好好归整,见这些宝贝被如此对待实在心疼,便顺手整理,将白玉墨笔洗干净放置整齐后才离去。 蒋宿小舅的行动力比她想象中的要快,陆书瑾本来以为还要等个两日才会有结果,却没想到第二日蒋宿就告诉他,人找到了。 这日下学,陆书瑾吃了晚膳就径直出了海舟学府,直奔玉花馆。 玉花馆是城北长青区这一带较为出名的青楼,每日酉时开馆,一直到巳时才歇业,整个夜晚灯火通明,歌舞不断。 太阳还未落山,街道上十分喧闹,摩肩擦踵。 她刚给了车夫铜板,就听见旁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呀,这不咱们陆小才子吗?怎么还能在这碰上了?” 陆书瑾吓一跳,匆忙转头看去,见说话的人是季朔廷,但随后很快地,她对上了萧矜的眼睛。 只间那几个身着锦衣的纨绔少爷就站在几步之外,正当间的萧矜皱着好看的眉毛偏头看她,面上俱是迷惑不解的神色,显然是完全想不明白这个白白嫩嫩的书呆子会跑来青楼找乐子。 作者有话说: 【无责任小剧场】: 【白天】 陆书瑾:我一点都不馋不心疼,几个葡萄而已。 【晚上】 陆书瑾:那败家子怎么能这样!浪费可耻他不知道么!
第13章 败家子。 蒋宿的小舅之所以将这件事办得那么利索,则是因为那个男子在城北长青一带本身就是个活络人物。 所以蒋宿的小舅将画拿过去问的时候,长青区的捕快立即认出了他,那几人知道他的姐夫哥是中举为??x?官,自当不敢怠慢,立马将那男子的家底如实托出。 他名为青乌,并无正经活做,平日就打些闲工,经常在街头巷尾乱逛,见人便称兄道弟,与几个捕快也有些关系,经常在一起喝酒。几人只说他来长青区的时候总在玉花馆出入,其后便没出现在长青巷附近。 蒋宿将消息带来的时候,还拍了拍她的肩,安慰说再让小舅去别地问问。 而实际上陆书瑾知道已经不必再问了,要找沛儿,去玉花馆准没错。 先前她就觉得疑惑,为何这些失踪的外地人口皆是年轻女子,现在想来恐怕都是被些手段弄去了青楼里。 青楼是吃人的地方,姑娘进去之后,就再也出不来,陆书瑾不敢再耽搁时间,得到消息就立刻前往,谁知这么巧,刚到就遇见了萧矜等人。 纨绔子弟逛窑子喝花酒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云城之中那些个干净华丽的秦楼楚馆多了去了,玉花馆由于位于长青区,去寻欢作乐的客多是上了年纪的男人,亦或是从云城路过的外地人,手头并不宽裕却色心难抑,是以这楼中的姑娘的姿色并不算好,手头有些银钱的并不会选择玉花馆。 更别说是萧矜这种身份的世家子弟。 在这里遇见,双方的脸上都满是诧异。 季朔廷觉得有意思极了,他往前走几步围着陆书瑾转了一圈,啧啧道:“真是瞧不出来了,咱们陆小才子还有这等消遣?” 陆书瑾一下就给说得满脸通红,又尴尬又窘迫,她本就非巧言善辩之人,此刻更是一个字也答不上来。 萧矜拧着眉毛站到她面前,身量高得如一堵墙,问:“你一个读书人,来这种地方作何?” 陆书瑾心说大家都是读书人,你还教训起我来了?你不也在这门口站着吗? 她还没开口,季朔廷就替她把话说了,“读书人整日对着书本笔墨,日子枯燥乏味,偶尔来玩玩儿也属正常。” “再过两个时辰,是学府的宵禁时间。”萧矜说。 “莫说两个时辰,半个时辰也差不多了,能赶回去。”季朔廷脸上浮现暧昧的笑。 “你半个时辰够?”萧矜没好气道。 季朔廷用肩头撞了撞他,眼神揶揄,“喔难不成萧少爷得用一个时辰?” 萧矜这才察觉话被他带跑偏了,推了他一把骂道:“滚,爷起码要用一整夜,谁跟你似的肾亏体虚。” 他骂走了季朔廷,又睨了陆书瑾一眼,暗道这书呆子想去哪玩去哪玩,我又不是他爹,管他那么多。 于是转身往玉花馆走去,原本跟在他旁边的几人也陆续进去,唯有蒋宿来她边上,招呼道:“走吧陆兄弟,一道进去,若是逮着那个无赖,我帮你一同教训他,定让他还你的银钱。” 陆书瑾眼看着萧矜转头走了,这才暗松一口气,冲蒋宿笑笑跟在他后头进了玉花馆。 方一踏进门,空中就飘来味道刺鼻的低劣香味儿,堂中的柱子和吊顶皆挂着大红大紫的花灯,颜色极其艳丽。当中有一方圆台,台上衣着轻薄的舞姬正拨动着古琴琵琶,台下围坐着一圈男人,模样看起来皆是三十往上的男子,瞪圆了一双满是□□的眼睛,恨不得黏在姑娘露出的嫩白腰肢上。 也有好一点的座位,呈半包圆形,但只用纱帘为阻挡,颇为简陋。 浓烈的酒气混入廉价的熏香之中,周围充斥这男女的调笑和乐曲声,一派淫靡。 几个衣着华贵,模样俊朗的少年方踏入门,立即就成了堂中十分扎眼的存在,引来旁人的频频侧目。龟奴更是个眼尖的,一眼就看出站在当中的萧矜在这些少年中地位为首,立即笑脸迎上来,在他跟前点头哈腰,“贵少尊临玉花馆,住店还是寻乐?” 萧矜眸光一动,先是将堂内的景象看了一遍,不咸不淡说道:“自然是寻乐,住店至于来这里?” 龟奴忙将他往帘后的座上引,又差遣人去将姑娘们喊来。 陆书瑾也跟在其中,挨着边的位置坐下来,这里处处都是不堪入目景象,寻常时候陆书瑾哪怕只看一眼,都觉得刺目,但眼下情况特殊,她必须细细从姑娘当中寻找,试图找到沛儿。 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发现几个少年们的脸上都带着嫌弃的情绪,但一向养尊处优的萧矜却泰然自若地落座,将双臂一舒,很惬意地撑在矮桌上,说道:“把你们馆里所有姑娘都叫来。” 季朔廷也在旁边道:“先上酒。” 陆书瑾对找乐子没有半点兴趣,来回看了几遍都没找到沛儿的身影,便想换到圆台的另一边去瞧瞧,谁知她刚一起身,旁处就传来萧矜的质问,“去哪?” 他那眼睛也不知怎么长的,分明正在与季朔廷说话,但她才刚动身就被萧矜逮到。 “我去另一头看看。”陆书瑾说。 “老实待着。”谁知萧矜不同意,斜她一眼,还威胁道:“敢乱跑就揍你。” 陆书瑾有些生气,心想着她又不是那些狗腿子,凭何要受萧矜的管束? 但又怕萧矜当真在这里揍她,便寻思着待会萧矜玩乐起来再趁机溜走,不急这一时。 很快,老鸨便带着六个姑娘走来,许是龟奴提前说过,带来的姑娘面容都是较为年轻的,与堂中其他姑娘相比确实姿色好了不少,至少容貌没有那么平庸,腰身窈窕。 萧矜与季朔廷模样都相当出众,一人浑身散着痞劲儿,一人笑容温润,又身着奢贵锦衣,是玉花馆里不曾出现的贵客。莫说是老鸨看了双眼放光,即便是这些个姑娘看了也眉眼含情,暗送秋波。 同时酒壶也端上了桌子,还送上几盘小菜。 季朔廷掀开其中一壶拿到近处闻了闻,笑说:“好浓郁,算得上烈酒。” “虽不是什么名贵酒,但味道是极好的,”老鸨摇着团扇,“这些姑娘,都是馆里上乘的货色,少爷看看可有瞧上眼的?” 萧矜压根没往那些姑娘脸上看,而是不紧不慢地摸出一沓银票,往桌上一放,看得周遭众人相当震惊,那老鸨更是恨不得眼珠子瞪出来,死死盯着银票。 “这是一千两。”萧矜修长的手拿起桌上的一个酒杯,说道:“一杯酒算作一两银子,你们这馆里的姑娘能喝多少杯,我便赏多少银子。” 就连一向不大喜形于色的陆书瑾此时也满眼惊异,呆呆地看着萧矜,心里反反复复只有三个大字: 败家子。 作者有话说: 陆书瑾:这么会败家,以后谁跟你过日子谁倒大霉。
第14章 书呆子,跟哪个姑娘私会去了 陆书瑾以前在姨母家的时候,一年到头省吃俭用,也存不了五两银子。逃出来之后更是能省则省,银子都是掰得细碎,一点一点地花,连吃顿好的都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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