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第一次和婆婆去拜见升平公主时,就带去的那副画。 元瓒的遗作。 也是这位一生坎坷的大画家,用了此生最后五年,呕心沥血完成一副画。 宁州书馆开馆图。 此画放弃了元瓒擅长的山水写意,也没有任何豪横胆气,只用近乎白描的笔法,细细勾勒了那一日的盛况。 年轻而富有远见的升平郡主,朝气的金光侯,整齐着装的官员们,满怀憧憬的寿城百姓,无不跃然纸上。 剪彩时的五人,授课时的虞希,安静听课的幼童,还有后来身佩红花的小媳妇,排队看病的长者,甚至连著名的蛙公江廉,都在画中占据一角,留下一个狼狈离开的背影。 毫无疑问,这是元瓒一生绘画的巅峰。 倾尽了他全部心血,穷尽了他一生的本事。 画上的百种景,千般人,细致到了头发衣裳,每一处皱褶和线条,竟是无一雷同,活灵活现勾勒出当日的寿城。 足以流芳千古。 他答应过,要送升平郡主一副画,他做到了。 用晚年的最后时光,耗尽所有心力,整整画了五年,完成这一夙愿。 报答升平郡主替他查清儿子死因,报仇雪恨的恩情。 原本,升平公主是不想将此画展示于人前。 因为将她实在画得太好了。 虽画中有千百人,但她还是最为光彩耀眼的那一个。 还有她身后题写的宁州书馆匾额四字,竟是元老爷子整整耗费了一年时光临摹,反复练习,才缩小了题上去的。 几乎如出一辙。 也是这画画得太好,升平公主一眼看出它的艺术价值。若是束之高阁,未免太过可惜。 所以素性低调的升平公主难得犹豫了一回,要不要展示给更多人观摹学习? 回头请父亲前来观赏,许观海简直惊为天人。 坚决以一个画者的身份,要求女儿公开展示。 如果说从前,他的画和元瓒相比,还算各有千秋。 但这张画,已经将他及同代画家远远甩开,步入圣境。 升平公主回头便委托父亲,办了个画展,将此画在京城展出一月。 而此画一经面世,就轰动整个画坛。 请求前来观摹者不知凡几,后来连圣驾也惊动了。 皇上亲来看过之后,感叹这样的盛景应该给更多的百姓看到。所以开了御口,找升平公主借了此画,安排朝廷官员护送,在大齐各个书馆,轮流展示一月,让天下读书人有机会观此名画。 终令此画,跟升平公主一起名扬四海。 千百年后,依旧被人竞相传颂,追忆当年的盛世繁华。 曾有一个女子,写下这样一番传奇。 可她值得,她也配! 元三奶奶拢一拢思绪,再望向菱花镜时,竟也是个两鬓微霜的中年妇人了。 轻风从南边窗户里吹过,轻轻翻动着桌上书页,发出哗啦啦的清脆轻响,听着就悦耳。 窗外的芭蕉越发葱郁,石榴更盛往昔。 只匆匆数十年过去,她也老了。 如今也是掌着一家的主妇,担着一家老小的职责。 可不管再忙,她总会抽出闲暇,读几页书。 因为她一直记得当年升平公主跟她说,读书是极好的事情。既然喜欢,就要坚持。 她记住了,也坚持了。 如今儿孙们不论男女走出去,且不论相貌资质,旁人总要赞一声,元家好家教,孩子们个个爱读书,瞧着就心明眼亮。 而孩子们总会腼腆的说,全是跟着她学的。 于元三奶奶,这就是对她人生最高的褒奖了。 前儿听孙女说,许全才又出了本新书,可得赶紧去买上一本,回来细瞧。 才自想着,忽见满头白发的老婆婆,元大太太,如今是元家老太君了,扶着丫鬟,颤颤微微,满面红光的碎步而来。 元三奶奶吓了一跳,赶紧去扶,“娘您可慢着些,这是怎么了?高兴成这样!” 元大太太瘪着没牙的嘴,就是一顿爽朗大笑,“公主要回京了!皇上有旨,特召升平公主跟金光侯回京,奉养家中老人。哎哟,可算是盼到这一日了。媳妇儿,赶紧收拾了,咱们也上街迎接公主去!” 元三奶奶喜出望外,“那可太好了!哎哎,娘您说我穿什么好呀?” 元大太太笑道,“就穿你那条蓝色的,绣木槿花儿的裙子。那个鲜亮,好看,公主见了保管喜欢!” 元三奶奶微微一怔,随即笑了,“好勒,我听您的,就穿那个!” 就算年纪不小了,可元三奶奶依旧穿上了多年前那条做好后,一直珍藏在箱子里的明蓝色裙子,裙上绣着大朵粉色木槿,还细细压着金线,在春日里的明媚阳光下,熠熠生辉。 曾经的苦难、伤痛、悲伤与心碎,终将在时间的长河里被一一治愈。 终难忘,不能忘。 但新生的喜悦就象破土而出的春笋,枝头绽放的春花,更加势不可挡! 拥挤喧闹的人群中,元三太太扶着婆婆,踮着脚尖,跟小姑娘似的翘首以待,然后她看见了! 看见升平公主一如往昔的美貌,于万千人群中望向自己,望向她那条在春光里绽放的明蓝裙子,望着裙上在阳光下闪耀的木槿花,轻轻笑着颔首致意。那微微上挑的明眸中,充满了柔和与怀念。 这是三妹妹倾尽生命守护的盛世,也是她毕生守护的太平人间。 真是好看呢。 真好。 " "
第608章 番外 庆千秋(一) 尉迟钊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弟弟阿蝉的时候,自己都快满七岁了,弟弟也刚过了三岁生日。 原本还想赶来跟弟弟庆贺生日的,到底迟了。 他也没有想到,从京城到渠州,居然有这么这么的远。 明明外祖父带着他和小舅舅,刚过完年就跟新帝请假出门了。 却走啊走啊,从春天一直走到夏天,又走到秋天,一直走到渠州境内,老天爷爷都开始下雪了,才终于走到了乐城。 然后一进门,他连手脸都顾不得洗,衣裳都顾不得换,就巴巴儿跑来看他的阿蝉小弟弟了。 “可你,你怎么这么小?” 这是小勺子哥哥,尉迟钊见到他弟弟的第一句话。 因为他真的好小,还不到尉迟钊的胸口,只比他腰高一点点。因为下雪,今儿穿了件领口镶着皮毛的小袄,越发显得小脸儿就巴掌大。 小小的,弱弱的一只。 阿蝉,他过了三岁,按老话说,总算是立住了。尉迟圭方敢给他起了大名,尉迟钧。 不是千钧一发,或是雷霆万钧什么高深的寓意。一钧,三十斤。 因次子早产,太过瘦弱,故此威名赫赫,令人闻风丧胆的金光侯,他最大的希望,也只是希望次子能快点长到三十斤。 升平郡主,哦,如今已是升平公主居然也没反对。 可怜天下父母心。 小小的阿蝉,给初次见面的哥哥问得愣了一下。 幸好他打小就习惯了自己的体弱,所以也没有被打击到,反而羡慕加仰慕的看着高了他小人儿一多多的哥哥,老实点了点头。 “是啊,我太小了。爹爹也这么说,还没有三十斤,都不及一只烤羊羔子大。” 想想好象还真是。 在脑海里比划一下曾经吃过的烤羊羔子,再看看弟弟,尉迟钊忽地有些饿了。 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虽然完美遗传了他娘的脸,却也继承了他爹的大高个。 七岁还差一点点,却比同龄孩子普遍高出一大头,饭量就更大了。 有时想想,先帝奉旨吃饭的小金碗,还真没给错。 “你也喜欢吃烤羊羔吗?我一人就能吃一只烤羊腿。” 阿蝉眼睛亮晶晶的,更加崇拜了,“我,我吃不动。只能吃羊肉羹,就一小碗。娘也不让多吃,不然肚肚痛。” “啊,那一小碗能够什么?我要是吃羊肉羹,能吃一大锅呢。” …… 等阿壶舅舅,许桓找过来的时候,就见两个外甥已经坐在厚厚的毡毯上,交流着美食心得。 主要是阿勺哥哥在说,阿蝉弟弟在听。 “……到了秋天,京城里的果子就更多呢。水蜜桃一个都有这么大,揭了皮儿,一吸,咝——全是汁水,可甜可甜呢,我一次能吃一大只。小舅舅你说是不是?我可没骗人。这乐城真可怜,什么好吃食都没有。” 许桓看着他的小外甥。 阿蝉虽然是个瘦瘦小小的孩子,眉目却很秀致。 同样中和了父母的长相,却不似许桓组合得平平无奇,也不似父母兄长那般惊艳。而是融合出一种恰到好处的秀致,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许桓舅舅私心觉得,嗯,象他们老许家的人。 只是小家伙被哥哥的美食心经说得颇有些嘴馋,眼巴巴透出几分小可怜的委屈模样。 许桓当即就笑了,“谁说乐城没好吃的?咱们来了一顿饭都没吃过,哪能这么说?要说天南海北,好吃的东西多了去了。之前松大哥哥从江南送来那些好螃蟹,不也是京城没有的?如今咱们阿蝉还小呢,便有他也吃不了。等回头大了,想吃什么咱就上哪儿吃去。走走走,都先吃饭去。瞧阿勺你这一身的土,也不洗洗,亏得你弟弟不嫌弃。” 这话说得小阿勺有些不好意思,阿蝉弟弟也终于喜笑颜开了。 欢欢喜喜跟小舅舅见了礼,小大人般指挥着丫鬟端来热水洗漱,还告诉他们,“娘早就给你们准备好了房间,存了好多东西。我,我也有给你们放礼物。” 说话时,小家伙抿着小嘴儿,颇有几分羞涩与期待。 尉迟钊虽有些粗枝大叶,却也是个体贴人的好孩子,顿时道,“弟弟给的,哥哥肯定喜欢,回头我就去瞧瞧。我们也给你带了好些礼物呢,还有京城外祖母,舅舅他们带的,可多可多呢。” 等着小甥舅三人手牵手去到花厅,许惜颜和许观海正在那儿喝茶说事。 尉迟圭不在。 他去巡查边境了,得有几天才能回来。 在渠州镇守三年,才算是基本安定了各方局势。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小冲突总会不时发生。所以尉迟圭自上任后,每年冬天赶在大雪封路前,都会亲自带队,巡查边境,做足准备。 今年就算明知老丈人要带着小舅子儿子过来,也不能例外。甚至因此,还得巡查得更仔细些。否则回头出了幺蛾子,更糟心。 故此夫妻俩虽然早想接了长子过来团聚,新君,也就是继任的大皇子,如今被尊称为成帝,三年前就同意了。可渠州局势不稳,也不敢贸然接他们前来。 直到去年年底,眼看各方情况好了许多,才去了家书,通知他们今年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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