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堆旁,卫遐低垂着眉目,静静看着她。长公主从来没有做过这种照顾人的活计,此刻也并不怎么熟练,甚至一碗水都被她洒了三分之一,可是她此刻看着他的目光却是温柔而爱怜的。他从没有从她眼中看到过这样的眼神,心神蓦地一颤,他就着她的手轻轻吮吸,将一碗水喝完。 他想,她这算什么,打他一巴掌再给他一个甜枣吗?他有这么好哄吗? 可是他又想着,如果她肯给他一个解释,他就原谅她好了。 长公主的动作并未停下来,她从火堆上将热好的干馍馍拿了下来。那干馍很是烫手,长公主只好用袖子捧着,用手一块一块撕碎了喂到他嘴边。 看着她被烫得发红的手,卫遐终于忍不住,道:“乐璎,我可以自己来。”虽然他的手受了伤,可是并没有到动不了的程度。 乐璎摇头:“可是你受了伤,牵动伤口会疼。” 卫遐嘴角扯出淡淡讥诮:“你会在乎我疼不疼吗?”她弄伤他不是一次两次了,当然眼下是最严重的一次。 乐璎咬了咬唇:“你怕疼,我当然会在乎。”他在新婚之夜盗走燕国山川布防图,害得她失去一切时,恨不得将此人杀之而后快。可是那后来的后来,当她逐渐一点一点地理解了他之后。每一次他受伤,她都会心疼。 她其实一点也不想与他为敌,也不想弄伤他。 每次看到他受伤,她就不自觉地会想起那日在半昏迷之中听到卫遐决定用自己将自己左手的筋脉换给她时说的那一句:“师姐,我最怕疼了。”那时,她明明是恨他的,可是她却觉得那疼好像是疼在她心?????上一般。那时她才明白,她其实一直是爱他的,就像他一直爱着她一样。 可是她每次还是会伤到他。 他从来都会对她心软,他就算有天纵的手段,可是一遇到她就会全部使不出来。他对她的好,她全都知道。甚至,她就是利用他的好,有恃无恐地一次次算计他,伤害他。 因为,燕国最骄傲的公主,此生有必须要做到的事。她想要一统七国,完成此生的理想,她还想要得到他、驯服他。她想到那终焉之刻,站在她身边的人是他。为了这最终的目的,她必须冷了情爱,狠下心肠。 所以明明知道他会痛苦,她还是决定嫁给赢朱。 明明知道自己的手段会弄伤他,她还是这样去做了。 甚至这一次,明明知道他很有可能会死在潜龙山道,等不及她来救他。可是她却还是这么做了。 谁让她爱上的是世间最孤高难驯的一匹狼,若他没有在这尘世的泥沼中撞得头破血流,他又怎么会回头?又怎么会认同她,与她走在同样的道路上。 即使是现在,遭遇秦燕两国的大战,又被赢朱彻底背叛逼杀,乐璎也觉得自己也未必有把握能说服他放弃他空中楼阁的理想。 …… “你怕疼,我当然会在乎。”女子的声音很轻,更带着些许颤抖。卫遐的眼睛微微张大,他从未料想从她口中得到这样的答案。 长公主素来冷如严霜,她从来吝于给他温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用这般能融化春冰的眼神看他。男子痛楚的眼眸愕然一瞬,随后,他的嘴角微微翘了翘,这是一个很清浅的笑容:“乐璎,我没有你想得那么脆弱。你不必这般哄我……虽然你愿意哄我我就很开心了……” 看到他的笑容,乐璎也忍不住轻轻一笑。这个笑容冲淡她的愁绪,也冲散了两人之间微微别扭的氛围。 她想:他从前说得确实没错,两个人若是不开心时,若是互相哄哄,就会变得开心了。她重新拿起已经放了有些凉了的干馍馍:“以前都是你照顾我,现在你受伤,该我照顾你。我从前没照顾过人,就算做得不好,你也不许嫌弃……” 她的声音柔和,还带着点女子本有的娇羞。他这次没有再坚持,而是就着她的手,一点一点将那张馍饼吃完,就像一只乖巧的幼兽。乐璎又喂他喝了些水,自己又吃了些东西,又将柴火添旺了些。这才发现卫遐靠在山壁上,已经睡着了。于是她靠在他身边,与他偎依,又将黑色的斗篷接下,将两人一起包裹起来。 她摸索到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两只同样冰冷的手握在一处,忽地便有了温度,恰如她的胸口在此时一热。 她一生孤冷如月,即使是与最信任的下属与侍女也从来不亲近,偏偏此时此刻与他相依,感受到旁边人的心跳,便能让她感到满足。 她怕他受伤之后半夜会发烧难受,并不敢睡着,却又不敢惊扰他,只能静静就着火光看他的脸。 卫国公子的面容确实得天独厚,就算此刻虚弱不堪,这种将碎未碎的美感也让人心痒,她忍不住将唇凑过去,轻轻吻砥他的脸颊。 *** 到第二天清早的卫遐醒来的时候,他的伤势已经好多了。虽然离彻底恢复还需要一些时日,可是伤口已经开始愈合,没有那么疼了。 从认识她以后,他时常会受伤,倒也习惯成自然。何况她给他用的药,效果显著非凡,他想了想,这和隐盟那泄露的名册一样,是出自二师姐季风遥之手。 刻意在他送走隐盟之人折返之时才对他动手逼杀,又早早潜伏在潜龙山道救他。显然她做事留有余地,并不想真的杀他,可是卫遐依旧想不出她究竟想做什么。 橘色的微光穿过山洞,在光影间交移,明暗变幻驱逐了夜的蒙昧,晕染出晨曦的明澈。有一双白鸟在洞外跳跃着剔羽,忽地有脚步声动,白鸟又在空中划过翩翩的弧线,滑翔向天际。 他看到乐璎用铁壶从外面取了水回来。晨曦落在她的眼睛里,有如清辉荡漾,让他的心一下子就静了下来。 乐璎将一半的水放在火上烧热,另一半淋在帕子上,帕子拧湿,走了过来,为他净面。之后,又解开他的衣服,轻轻擦去他伤口处的血渍,替他换药。 昨日卫遐伤势太重,身体几乎麻木,毫无知觉。可是此刻女子的手触上肌肤,带来轻柔旖旎的触感,香软的呼吸近在耳侧,难耐而心痒,让他觉得换药竟也是一件折磨人的事,他难耐地扭动,却被乐璎按住:“别动,一会就好了。” 她的动作更轻柔了,好像生怕碰疼了他。 卫遐闭上眼睛,抛却心中浮想,轻声道:“乐璎,你为什么非要嫁给赢朱?” 上次在咸阳城外的那一次,他只是猜测,可是这一次,他几乎可以确定,乐璎确实是爱他的。就算她的喜欢与别人不一样,可是她对他确实是独一无二的。 乐璎换好了药,重新帮他把衣服整理好,低声道:“你先养伤吧,等你伤好了,你想要的答案,我都会给你的。” …… 两人就在这个小小山洞住了下来。乐璎带的干粮不多,到第三日就吃完,乐璎白日里便出去打猎觅食。卫遐本来不放心,想要跟去,可是却被乐璎勒令呆在山洞养伤不许外出,不过一二时辰,便见乐璎满载而归。 又过了几天,卫遐的伤势慢慢开始恢复。 乐璎收拾了行囊,道:“我今天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卫遐出了山洞,看到门口系着两匹马。除了那日乐璎骑着的那匹黄骠马之外,还有另外一匹通体血红的野马,这匹马昂昂而立,桀骜不群。卫国公子学识广博,自然也知道这是出自塞外的马中名品汗血马。此前他只是听闻,从未见过,此时见了便忍不住想骑一下试试,谁知没等到靠近,那畜生鼻子里“嗡”了一声,甩了他一嚼子,反而颠儿颠儿地向乐璎那边跑去,低下头,用自己的耳朵去蹭她的手背。 乐璎见了微笑着将手中的黄骠马的缰绳递给他:“你骑这匹马。” 她摸了摸红马的耳朵,随即左手握缰,一踩马镫,干净利落的翻身上马。那汗血马感觉到主人上马,开心得原地转了两圈,直到乐璎轻轻扯了扯缰绳才停下来。 乐璎此时并未着骑装,只是一袭黑色披风,将一头秀发隐藏在兜帽之中,只露出白玉般的脸庞。她目光坚定,神色泰然自若,这并非卫遐过往常见的冷媚风情,在肆意更有一份飒爽英武。他不由得想,从前在战场之上,燕国公主统帅三军时,是否也是这般风华,一时不由看呆了。 乐璎见他并未上马,不由催促:“你看什么?还不快跟上。” 卫遐收回思绪,上了马,问道:“乐璎,我记得我们那日来的时候,你只骑了一匹马,这汗血宝马是哪儿来的?” 乐璎微笑道:“昨日我放这黄骠马自己去觅食,谁知它耐不住寂寞,昨天回来的时候,竟然还带了一个夫婿回来。我想我们两人一骑,终究不便,便将她这便宜夫婿留下了。不过,这野马倒是桀傲难驯,我可是花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将它彻底驯服。” 卫遐赞叹道:“公主真厉害。”卫遐不曾驯马,也听说过即使是草原上蛮族中那些最英勇的武士,也不一定能驯服像这样的烈马,更何况只花了短短一个时辰的时间。这需要无上的耐心、不屈的勇气和坚强的毅力。从前他便知她能力与才华,忌惮欣赏,以至于在燕都布下大局,也要将她这头猛虎困于匣中。可是两人到了这塞外边陲,他才发现就算他已比世上人高看她一等,仍是小看她了。眼前女子,确实是狱中蛟龙。若有一日化云驭风,就连他也需仰望她的麟彩。 只是……她始终走在与他相反的道路上…… 想到这里,卫遐的心情又不由得低落了下来。 见到男子倏尔沉默,落在后面,乐璎心底一叹。汗血马的确野性难驯,可是远远算不上世间最桀骜难驯的物种,眼前人才是。 她分明得到他的人,得到他的心,可是他的灵魂始终未肯为她而驻留。
第六十三章 两人穿过茫茫草原, 经过一日奔驰,已经离边境很远,乐璎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卫遐很是疑惑,乐璎如今既是秦国王后, 无故失踪多日, 不算小事, 可是她却丝毫没有要回到秦国的意思, 反而带着他一路向北。而且越是往北,她就越是寡言沉默。 到了黄昏的时候, 两人终于到了一处山崖的脚下。 乐璎下了马, 将缰绳顺手拴在山脚的低矮灌木上,回头望他:“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卫遐下马,眺望远方,此处横看竖看,都只是一?????座光秃秃的山脉而已, 但是他还是跟在她的身后, 一步一步往前走。 不多时,便看到了一座高大的石碑, 石碑之上,横勾竖划, 刻满了文字。那并不是精工细笔的碑文,字迹也很潦草。在多年风霜侵袭之下,许多字迹早已斑驳, 但是依旧风骨遒劲,在荒烟衰草之下, 撑出一种苍凉的悲壮感。 在乐璎在石碑面前跪下, 又将随身携带了一小壶酒浇灌在石碑下的泥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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