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九郎当然不服,满腔恼怒的瞪着她。 壁上的观音长眉凤目,威仪而慈慧,在莲台趺跏安然而坐。 座下的少女有明玉般的脸庞,带着洞穿一切的锐察,字字震聋发聩,“人可以安份的当一只蝼蚁,服从命运的安排;也可以练成一只猛兽,世人自会让道。而你,贪懒鬼祟、玩弄机巧,还迁怪于强者的反击?陆九郎,你实在愚蠢傲慢,毫无自知之能!” 陆九郎涨红了脸,头一次彻底失语。
第34章 赤火营 ◎养女也是韩家的,在河西就如公主一般◎ 端水发源于祁连山脉,自东向西而流,穿越群山与草地,贯连雪峰与峡谷,润泽干涸广袤的西北,又顺着戈壁蜿蜒远去。赤火大营就在端水之畔,与数十里外的青木营相较,周边皆为原野,将领也以年轻者居多,营中的气氛更为活跃。 一方校场内,一个壮汉正与一个精瘦的少年相斗,两人赤着上身两脚蹬地,拔桩似的较劲。臂膀肌肉绷紧,脚下来回使绊,直抵得汗水淋漓。壮汉的体格到底占上风,奋臂扯得少年一斜,顺劲一托,一声巨吼将人扛在肩上,只要往下一摔,胜负就算定了。 不料少年异常灵活,凌空一盘,双腿挟住壮汉的腰肋,臂膀扣颈一绞,壮汉给勒得头眼发昏,稳不住栽倒下去。两人叠在地上兀自相挣,斗得气喘如牛,壮汉终是不敌,拍地认输了。 少年也累极,爬起抹了一把热汗,围观的士兵皆在喝彩,哗笑壮汉的狼狈。 史勇一把架住少年,哈哈大笑,“好家伙,不枉我押了一注大的!” 石头又赞又羡,“九郎厉害,老兵都给你干倒了。” 王柱对着众士兵大肆吹嘘,“这是我们全队一起训出来的,瞧着皮瘦精刮,本事可不小。” 伍摧将押赌的盘子扣了,铜币混着散银叮零作响,几个人眉花眼笑,听输钱的士兵纷纷叹息,越加得意非凡。 李相给少年递上一块布巾,转头叫道,“下午的操训要开始了,想挑战的明日再来!” 众士兵一哄散了,陆九郎接过布巾拭汗,系上衣衫,从盘里抓出最大的一份,虽然筋骨俱疲,心情却很舒惬。如今觉出有能耐的妙处,还收获一众祟敬的目光,确实远胜于混骗。 他万万没想到,被捉回来不但没死,还从青木营转到赤火营,与一干旧队友重逢。韩家的宽宏简直不可思议,陆九郎几乎怀疑韩戎秋是中了蛊,难道自己比裴家少主还金贵? 赤火营的主帅是方景,平日多在沙州城,老将邓宵代为掌营,韩七作为辅将协助练兵事宜。 歇了一阵,下午的操训开始了。陆九郎当先拎起一块沉木,架在肩上跑起来,□□的肩臂黝黑,给日头烤出一层薄汗,张狂又矫健,放肆如一匹野驹。 力量在体内涌动,汗水恣意流淌,陆九郎不断战胜对手,信心就越发强大。他不在乎同伴,却有一群人簇拥左右;不必心机讨好,自然就有接纳与赞美,做一个强者格外美妙,就如击败昆仑奴时的飘然畅快,异常令人沉瘾。 纵然一度憎恨韩七与青木军所给的折磨,却也是那些痛苦让他脱胎换骨,学到了马术、枪术、弓箭、缚绞,列阵……而今所受的训练更多,他却越来越甘之如饴。 陆九郎冲了几十圈仍昂着头,奔过时还踢了一脚步履蹒跚的许胜。 许胜的屁股受了一踹,险些扑到地上,方要骂出来,人已经跑远了,他悻悻对一旁的李相抱怨,“这小子以前一副废物样,如今怎么这般能耐?” 李相也在喘气,“当初他扛过来,我就知道不能小看,难怪——史勇都——服了他——” 史勇偷懒没有前冲,与几人跑在一处,咧嘴笑道,“老子傻么?这是棵摇钱树,还不得搂好了?” 王柱脚步虚软,淌着汗上气不接下气,“没错,听说这小子在青木军闯了大祸——居然没受罚——定是有来头的——将来说不定——还能当将军——娘的累死我了——” 他说得断断续续,最后一句突变,惹得几人大笑。 史勇帮他托了一把沉木,嫌弃道,“就你最孬,还有两圈撑着跑完,不然又要加罚。” 王柱背上一轻,总算稍缓过来,翻了个白眼,“我才从外头弄到两个瓜,嫌孬你们别吃。” 他之前是个贩货的,精明活络,与营卫套好交情,总能弄些东西进来,几人一听大乐,一番嘻哈乱赞,脚下都似生出了劲。 陆九郎跑得忘形,抛开队友迎风越奔越快,有一种无所不能的飘然,正当意气风发,一个纤瘦的身影扛着沉木奔过,冷却了他所有骄意。 韩七时常一同训练,她虽是个少女,却有极强的力量,能拉最硬的弓,举最沉的锁,挥枪数千次从无一日懈怠,练到汗湿重衣,她对士兵要求严格,对自己更是苛刻。 陆九郎忍不住暗中比较,尝试同样的训练,未过半已精疲力竭。一个天之骄女为何要自讨苦吃,他始终无法理解,直到偶然知晓了答案。 夜里一帮队友蹲在营房外啃瓜,王柱鬼祟的说出,“知不知道,韩七将军其实是养女。” 这一言极为震撼,众人无不惊讶,争相询问。 王柱得意的吐了一口瓜籽,“方将军的亲卫说的,她进韩家的时候大约五、六岁,有人猜是外室所生,其实和韩大人毫无关联,就是韩夫人收养的。” 石头愕然道,“她与韩小将军极要好,怎么可能不是亲的?” 史勇想得更实在,“养了这些年,和亲生的也不差了,以韩七将军的能耐,韩家只怕还舍不得将她嫁出去。” 李相啧啧称奇,“难怪韩大人几个女儿,只有七小姐从军,我看她找夫婿可不易,什么样的男人降得住?稍有争执岂不给她揍死。” 伍摧很是不屑,“有什么好争执?换我百依百顺,说东绝不往西,当祖奶奶一般供着,养女也是韩家的,在河西就如公主一般,娶到手还怕没有富贵?” 陆九郎听着,心思不知转了几道,面上一声不吭。 史勇锤开另一个瓜,嘲笑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天没黑就发梦,她瞧得上你?你举的石锁还不及她的一半。” 不料他说话分心,手劲没控好,瓜皮四裂而迸,溅了一脸瓜汁。 众人哄堂大笑。 作者有话说: 本章比较瘦,中午多放一章哈
第35章 嗢末人 ◎我喜欢男人,但要最强的。◎ 河西的原野嫩草初萌,阳光烂漫,野鹿成群出没,正是一年春始。 陆九郎有一群伙伴嬉笑为伴,日子格外欢乐,以至于忘了曾对石头说过的话,韩家耗费无数金银炼出的强兵,绝不是为安养闲人。 韩七点了八百新兵游击,深入西北的荒野,长驱掠袭蕃人的部落。 陆九郎一干人都在其中,他心情复杂,禁不住又琢磨逃走之事。上战场是要掉脑袋的,他不愿莫名其妙的将小命送了,但逃跑的风险也不小,他已深知荒野的可怕,并没有独行的能耐,纠结良久仍没对策,只能跟随出营。 骑马虽有乐趣,长时间的驱驰却是一种折磨。几百新兵一出营屁股就粘在鞍上,从日升奔到日落,大腿磨得淌血,腰臀颠散了架,整个人酸疲不堪,爬下马背无不打晃,宛如一群蹒跚的老太婆。 唯有韩七始终精神抖擞,似不知疲倦,她带了有经验的老兵,但从不倚仗指引,自己就能按军图与星辰校正方位,寻到水源与村落。 尽管新兵个个叫苦不迭,但人的适应力极为强大,十来日后陆九郎居然也惯了,疲累还能忍,更难熬的是补给极少,时常食水匮乏。陆九郎这一日饿得头昏眼花,腹鸣如鼓,心火燥腾不堪,突然手里给塞了一物,竟是半块干馕。 史勇的脸庞也瘦了,骨架还是大,对他挤了挤眼。 馕饼极为干硬,大概被史勇揣在怀中,有股汗馊味,换在从前,陆九郎用来喂狗都嫌差了,这时却舍不得咽,含在嘴里反复嚼磨。 前方的韩七一声叱喝,队列骤停,她的长鞭指向远处的一线,话语凌厉如刀,“看好了,那是蕃人的营地,也是我们的给养!” 风送来蕃语的声息,长草带来了遮蔽,敌方的斥候被几个老兵潜去抹了脖子,数百人随着韩七悄无声息的掩近,随着一声杀喊,暴起冲入了敌营。 这是两千蕃人前军,正在扎营安歇,压根没想到敌人天降般杀来,猝不及防之下给冲得七零八落,慌乱成了一团,有的连武器都没寻着。 韩七冲向大帐,蕃军的主将刚跨上马,正呼喝士兵迎敌,被她银枪一抖,如灵蛇飞噬面门,大惊慌忙招架,双方激烈的交战起来。 蕃将的近卫簇攻而来,史勇带队挡下,陆九郎还是头一回上阵,听得周边的惨叫此起彼伏,血花四溅,心里不免发悚,掌间冷汗湿滑。 敌兵凶猛壮硕,神态狰狞,一刀劈在枪杆,陆九郎长枪一滑险些脱手,这时要逃也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迎敌。他不再分心周围,凝神盯住面前的敌人,二人周旋几个回合,他觑着时机长枪疾突,生铁枪头瞬间命中,蕃兵的喉颈怒血飞溅,当场气绝。 陆九郎第一次阵上杀人,手足微微发麻,心腔乱跳,一时翻腾欲呕,竟未注意侧旁敌刀劈来。伍摧眼疾手快的帮他挡下,吼叫出来,“发什么呆!会死的!” 陆九郎清醒过来,提枪又战,说也奇怪,杀人之后反而稳了神,蕃兵再凶也不惧,与队友并肩而战,越杀越勇。另一边传来一声惨号,韩七将蕃将一枪挑翻,那人栽落马下还未断气,已经有老兵冲近斩了首级,挑在枪尖纵声欢呼。 主将身亡,蕃兵大乱,悉数弃营而逃,陆九郎追杀得忘了形,还是给伙伴喊回来。 全队首战得胜,伤亡不过百,歼敌却有近千。 一帮新兵大笑又大叫,在营地抄寻战利品,围着火堆分食敌军留下的烤肉, 陆九郎身躯紧绷,带着过度兴奋后的酸疲,头脸溅了敌人的血,腥气冲鼻,极想找个地方洗沐。然而史勇递来一支羊腿,刹时勾起他狂烈的食欲,连手也顾不得擦,狼一般凶狠的撕咬起来,抛开了所有不适。 八百铁蹄迅疾如风,无情的扫过遇上的蕃人部落,纵火烧掉敌营,摧挫敌兵的意志,尽一切手段削弱蕃人,让他们无力侵扰河西。 激怒的蕃王派出了军队,然而这一支轻骑迅捷无比,行迹诡秘,似幽灵神出鬼没。这是一场狡黠的游戏,韩七精心控制,狙杀敌方斥侯,甩脱大军的追袭,时而引军避缩一隅,时而彻夜突进,打得蕃人难以防范,追到时只见焦烟余烬。 虽然赤火军屡屡得手,这样的驱驰也异常辛劳,所有人熬瘦了一圈,心神却很亢奋,鞍上挂满战利品,穿着蕃兵身上扒来的夏衣,配合杀敌熟练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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