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保亭县的知县夏彦! ——— “这是小女,方沈……” “这个名字怎么取得这般随意,方沈,方婶儿,孩子出去别人还不追着打她,莫名其妙的长辈分占人家便宜嘛。” “我姓方,她娘姓沈,娴娘生她伤了身子,以后恐怕不能生养了,娴娘是独女,老丈人对我不薄,所以起了两家的姓,户籍上就叫沈芳,大家随意叫,爱叫沈芳叫沈芳,爱叫方沈叫方沈……” “那你以后不打算纳妾了?”夏彦问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 “我爹娘都已过世,我既没有什么万贯家财,非要个儿子去继承,也没有雄韬大志,非要从儿子身上找补回来,说句不好听的,进士出身的我,自己又混得怎么样,空有一腔报国之志,出身寒门,到现在不也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待着,官场也没混明白嘛,下一代就不要考虑那么多了。” “方老弟豁达啊……” “方兄一席话,实在是说得我汗颜……”谢云为他斟酒:“小弟虽然出身世家,可才能比方兄差得远了,心里实在是汗颜……” “谢老弟莫要妄自菲薄,世家和寒门本没有什么对立的地方,我们这次前来,还不是要跟谢老弟打秋风……” “咳咳……”夏彦喝到嘴里的酒,听到这句打秋风,忍不住呛了下,他摸索着下巴:“打秋风……也算上我一个。” 小小的沈芳坐在一边,忍不住好奇的问:“爹爹,什么是打秋风?” “……” 众人正琢磨要如何给小童解释这三个字,就听锣鼓敲响,百姓沸腾,被众人围绕的花魁身穿绫罗绸缎从花楼款款而下,边上的侍女不停的往她身上撒花瓣,街道两旁众人跟着花车走,一时间街上人潮涌动,那花魁半纱遮面,额头上点着金闪闪的花钿,婀娜多姿,十分柔媚。 花车从他们所在的酒楼走过,然后周围渐渐归于安静,沈芳看着花车消失在眼前,鼻中还能隐约嗅到花儿的香气,太香了! “谢兄这里还真是颇为热闹。” “折煞我也,我也是穷则思变,怀城这里虽小,历史渊源世家太多,有我娘亲那头的,也有我父亲那头的,来一个人不是我的舅舅,就是我的伯伯……”谢云无奈的摇头:“我不能明着从他们手里弄钱,总要想点办法让他们兜里的钱往外放放……” 看他苦恼的样子,另外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却写满了羡慕,常言道,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他们身为本就不富裕的县令,不想贪赃枉法鱼肉百姓,想要有所作为,施展拳脚,可兜里也就两个铜板响,寒门和世家的差距在任上就体现出来了,他们不得不来跟谢云讨钱。 几个人沉默,各有各的忧愁,几杯酒下肚,曾经高中时的豪气干云,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气风发,在这远离朝堂,穷乡僻壤之地,被灼灼烈日和滚滚风沙一点点的侵蚀掉了。 人穷志短啊,岁月不经挥霍啊。 他们心情都有些沉重,这时却听到身边小童开口说道:“爹,我有志向了!” 来时,沈芳问他爹为何带她出门,她爹跟她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多见见世面,开了眼界,以后长大了不必困于一院一墙,心中要有志向…… 听到她的豪气,几个人对视一眼,不由得心中好奇,三人缓缓喝酒,逗她:“哎呀,你这个女娃子厉害得嘞,说说看呀,什么志向?” 沈芳站起,用袖子遮住了自己的半边脸:“我长大要做名满天下的——花魁!” “——噗” “——咳、咳” “……” 几人同时呛酒,六目相对,忍不住哈哈大笑,原本不得志的低落情绪瞬间消失殆尽。 后来,也因为自己这不假思索的一句话,让她爹给送到了万福寺,说她俗尘杂念太重,从头俗到了脚,送到香火旺盛的佛祖面前,熏陶熏陶,估计是想掰正她那颗俗世之心。 她大些的时候,才渐渐懂得什么是花魁,青楼妓馆的头牌才算是花魁。 她爹当时没把她腿儿打断,委实也是看着她是亲生的缘故。 县衙偏房里,夏彦皱着眉头:“你爹就你这么一个独苗……” “夏伯伯放心,我在万福寺藏身了多年,没人知道我是方九城的女儿。”沈芳忍不住得意:“我学了点皮毛功夫,有事我就逃了……” “你呀你呀……”夏彦不赞同的摇头:“你爹为了百姓,犯了抄家灭祖的大罪,为何把你和你娘分开送走,还不是怕不稳妥,你爹的良苦用心,你莫要辜负啊。” 沈芳知道夏彦是好意,她现在想起来了,她小的时候见过这个夏伯伯,后来他也来过营城看她爹,还没事就逗她叫她,方婶儿! 本来叫她方沈这个名字就不常叫,娘亲和爹都叫她沈芳,偶尔爹那头极为远支的叔伯来探望,才听爹叫她方沈。 所以她对这个人的印象也算深刻。 可他怎么老成这个样子? 她都险些没认出来,当然,这么说话属实是不礼貌,她爹最近几年也老得不成样子,每天为了百姓的生计发愁,希望百姓过好穿暖,可不两鬓斑了白嘛。 她压下心中的酸涩,却听夏彦推心置腹道:“也罢,既来之则安之,不过你要格外小心,不要觉得你自己聪明,这个世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们金尊玉贵的从小见识得多了,心眼子比马蜂窝都多,心都比比干还能多七窍,你万万不要大意啊……” “夏伯伯放心,我知道了。我一定小心。”沈芳再三保证,夏彦才似乎松了一口气,门框此时被敲响。 他走到门边,却是他的主簿,要找他商量赈灾的事宜。 沈芳看他有要事,极有眼色地告辞出来。 她回到屋里,刚想躺下,就听有人敲门,她走到门前,开门,却看到谢瑾瑜端着一个瓷碗:“我今天偷偷炖了个鸽子,你来尝尝……” 既然是和太子汇集到一处,他也安全了,便让属下把信鸽,炖了一只。 沈芳无语的看着谢瑾瑜,心里却忍不住感动,信鸽培养一只都是废了大功夫的,炖了吃肉,暴殄天物啊! 显然谢瑾瑜也知道,可还是做了。 他给魏婴分了一半的汤,另外一半趁热给沈芳端来了。 太子赈灾是为了公务,看着灾民的惨状,他不可能自己大鱼大肉,最近也开始茹素,太子都不吃,他和魏婴就不好贪吃,也跟着吃素。 沈芳脑中一转,也忽然知道这只鸽子的珍贵了,更为难得的是他的这片心。 她把鸽子汤倒了出来,和谢瑾瑜一人一半,谢瑾瑜摇头:“你吃,这是给你留的,我吃过了。”说着还抿了下嘴唇。 他不知道他撒谎的时候会有一些下意识的小动作,比如抿嘴唇。 沈芳也是观察很久发现的,她也不拆穿:“我吃饱了,吃不了,你不吃就浪费了,现在非常时期,还是不要浪费了。” 谢瑾瑜这才喝了半碗。 两人又说了会闲话,谢瑾瑜有点困,打了两个哈欠,就起身慢慢一瘸一拐地告辞了。 沈芳看着他的身影消失,脸上的笑容也慢慢的消失,她忽然想到谢瑾瑜和魏婴安慰自己说的话,他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以她对他们的了解,就算他们看破了她的身份,如果她不自己主动承认,他俩也不会说出来,自己却还傻乎乎的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 他俩是在她面前,憋尿憋得跳脚,也不会开口说我出恭的那种人。 躺在床上,沈芳想到夏伯伯的态度,心里忍不住沉甸甸的,如果爹真的没什么事,他看到自己不至于这么紧张,而他这么紧张的态度,也就意味着她爹的罪,绝对不是那么好脱罪的,她想到谢瑾瑜,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谢瑾瑜的爹谢侯爷,让他帮忙求情,能不能行? 她心思纷乱,脑子里越想越多,反而失眠了,她起身下地,倒了杯水,刚喝下肚准备回去睡,就看到院外亮起了火光! ——有刺客! 第二十六章 螳螂捕蝉 沈芳真是觉得自己的命忒苦,就不能让她安生生的歇息两天吗!!她听着外面打斗声四起,跑到窗户边看了一眼,这次的刺客和上次杨村的匪徒显然不是一个等级的,今天的刺客个个武艺高强,出手狠辣,刀刀致命,应该就是传说中训练有素的死士。 不作他想,定然是奔着太子来的,唉——想要得到人家的庇护,就得承担其中的风险。 太子真的是太招人眼了,活靶子一般。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储君之位过于太诱人,他是正统,又占着嫡长,一天不死,别人就一天上不去,没有什么比太子遭遇不测,丧命于灾民之手更好的刺杀理由了。 她住的房间很偏僻,离着大门很近,她怕这帮人挨个屋搜然后杀人灭口,琢磨着还是去找谢瑾瑜安全,于是她偷偷的开门,溜着墙边飞也似的跑到了谢瑾瑜的门前。果然,因为之前他丢过一次,这次一听到响声,大量的护卫都守在他房门前,就连侯夫人都急忙赶了过来。 “什么人?”侍卫抽出刀问道,沈芳忙举手:“是我!”她是熟面孔,侍卫给她让了条路,她进了圈里找到了被众人围住的谢瑾瑜魏婴等人,谢瑾瑜看到沈芳睡眼朦胧立刻精神了:“沈芳,快过来……”侯夫人对沈芳很好,看她穿得少,当即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了,她推辞不过,只好领情谢过。 沈芳脸上被树枝划了一下,结痂掉了之后,变成了白色的月牙形状,不偏不倚,位置和先前谢瑾瑜故去的妹妹胎记位置居然是一样的,侯夫人本来就比较信奉佛教,对轮回报应一事甚是笃定,又加上沈芳救了谢瑾瑜的命,她从谢瑾瑜口中知道他们这次逃荒的经历,虽然谢瑾瑜故意轻描淡写的说了经过,略出去了几分凶险怕她后怕,她又怎么能猜不着其中的危险呢。 谢瑾瑜这次能活着回来,她真的是喜出望外,说沈芳是他们谢家的再生父母都不为过,她当时就要认沈芳作为义女,没曾想,被沈芳和谢瑾瑜齐声道:“不必!”“不可!”阻止了。 谢瑾瑜说完,脸上莫名得红了一下,沈芳则是心里有鬼,她是有目的接近谢瑾瑜,她没那么厚得脸皮当人家的干闺女,只是希望淮南侯能看在她曾经救过谢瑾瑜的份儿上,在她爹关进大牢的时候,能使使劲,不是都说朝中有人好办事么。他爹要不是因为朝中没人,以他的才学和能力,也不至于被发配到穷乡僻壤。 她爹总说她世俗,说她才这么小小的一个人儿,怎么会沾染了这么多的俗气,脑子过于活络,办事过于功利,这样不好。 所以才特意送到万佛寺,想让她不沾染俗事。 可人生在世,又怎能完全免俗,少时别人对待你,看得是你父母祖父是谁,老时别人对待你,看得是你儿子女婿是谁,她要不是方九城的女儿,圆通会收留她吗?天下那么多女孩,为什么万佛寺会收留她,教她武艺,还不是看在方九城和……咳,银票的面子上……
言情小说网:www.bgnovel.com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115 首页 上一页 22 23 24 25 26 2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