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弟连连点头,他最怕的就是爹罗友良,偷钥匙这事若是事发,他爹能剥他一层皮,他当然要和四姐一条战线,把这事瞒下去。 “卖凉茶糖水啦,好喝解渴,清热解毒,最后一罐,卖完收工喽。” 伴随着吆喝声,半面镇方向走来一个人,懒洋洋道:“来两碗。” 那人喝了水,把碗撂下,赞了句真好喝,又夸春桃心灵手巧,很贤惠,可没有半点付钱的意思。 “一个铜板。”罗小弟大声说。 “哟,这是你弟弟吧?”那人笑着伸手去摸罗小弟的头,幸好罗小弟敏捷机灵躲开了。 春桃开始以为是遇见了想吃白食的二流子,听到这句自来熟的寒暄后,不由的蹙起眉来仔细打量,这个男人很白且瘦,中等个子,脸长的算秀气,可眉眼间的神态不招人喜欢,加上他刚才的举止话语,春桃更觉得他贼眉鼠眼,等会,她想起来了,这就是那个被爹娘看好的落魄商户家的儿子,姓刘,叫刘安。 那天在镇上春桃只随便看了几眼,觉得不喜欢便没细看,因此没马上认出他来,而刘安则把春桃的模样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姐,你认得他?”完全在状况外的罗小弟不禁发问。 “不认得。”春桃不想和这人牵扯关系,语气挺冷。 岂料这个刘安不仅自来熟,脸皮厚,还看不懂脸色:“春桃妹子,你不认得哥哥了?你仔细看看。”说罢,还伸手假装帮忙收碗,实际上想趁机碰春桃的手。 这一番哥哥妹妹的话,恶心的春桃隔夜饭都能吐出来,连十四岁不懂人事的罗小弟听来都觉得腻的慌。 “妹子别怕,哥哥不是坏人。”见春桃的手飞快弹开,刘安不仅不退,反而嬉皮笑脸地靠了过去,伸手去揽春桃的肩膀。 紧接着‘啪’一个脆响,春桃轮圆了胳膊,照着刘安的脸狠狠甩了个耳光,这小子猝不及防,脸上先火辣辣疼了一阵,接着一个鲜红的巴掌印慢慢的在脸颊上浮现,刘安气疯了,他狠厉地瞪着春桃:“他妈的,你敢打我?” 说着就往春桃身上扑,嘴里不干不净:“今天老子给你上一课,叫你知道什么叫男人,敢打男人,我看你要翻天!” 别看刘安长的瘦样子还有点女气,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力狂,不过他从不在外打男人,而是欺负母亲、妹妹等家中女眷,刘母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从来没把刘安爱打人的事说出去,并且刘安凭借装出来的和善和具有迷惑性的外表,得到了周围人的一致夸赞。 他今天轻易的暴露本性,一个是春桃长的太美,他按捺不住好色的心,二是觉得春桃被退过婚,是‘不值钱’的二手女子,他能要这个二手货已经是罗家烧高香,罗春桃应该感激自己,甭说喝她两碗茶,再进一步都是应该的。 “姐,你快跑!”罗小弟见情况不妙,赶紧从背后抱住刘安的腰,让四姐快走。十四岁的罗小弟长的比刘安还高些,真要打起来,刘安不一定占得到便宜。 不过,春桃不能撇下弟弟,也咽不下这口气,她让小弟把刘安控制住,等她找根趁手的棍子,必须得好好的把这登徒子教训一顿。 …… 临近中午,太阳毒辣,徐志戴着一顶草帽疾步匆匆往家走,本来说好今日接他爹和弟弟回家,谁知糊涂爹记错了日子,替他班的人还没来,害得徐志白跑一趟。 快走到大三岔路口时,徐志突然听到了嘈杂的吵架声,常年行伍生活让他的听力敏于常人,侧耳细听后,忙小跑着往声源赶去。 然后,就发生了刘安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一脚。等徐志赶到树下,看到的是罗小弟死抱着刘安,刘安像条疯狗一样又骂又扑,而春桃找棍子的动作,被徐志解读成了害怕想要找地躲起来。 “你干什么!”徐志一脚侧踹在刘安的小腿上,在精壮的徐志面前刘安就是只弱鸡,哪里禁得起他这一踹,立刻往前扑去摔了个狗吃屎,徐志接下来的动作仿佛刻在骨髓中,利落又迅速,他大步上前直接将刘安双手反剪在背后,另一只手扯着后领将人拖起。 “误会误会。”刘安吃软怕硬,是地地道道的软骨头,挨踹的小腿肚钻心的疼,面对徐志却还挤得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我和我媳妇说话呢,家务事,是我家的家务事。” 徐志一愣,用眼神询问春桃。 春桃没来得及说话,罗小弟抢答道:“放屁!我姐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现在没有,马上就有了!”刘安拿眼瞪罗小弟,对徐志时立刻又换上笑脸:“这娘们儿是我未婚妻,两家人马上要定亲,她刚才打了我一耳光,我才动气的。兄弟,你说说,这世上哪里有女人打男人的道理?欠收拾!何况她还订过一次婚,被人家给退了,怪不得没人要,就这破脾气谁他妈敢往家娶,你敢娶吗?” 徐志沉默着,冷冰冰的脸配上冷冰冰的眼神,让刘安心里发憷:“兄弟,你快把我放开,不打不相识,我请你去喝酒,喝大酒。” “想得美,我才不和你定亲。”春桃被刘安的歪理邪说和胡说八道气得脑仁疼,说着拾起边上一粗木棍:“我就算一辈子嫁不掉,也不会嫁你这种败类。” 徐志听完,又看了春桃一眼,接着眼神下滑落到了她手里那截棍子上。两人眼神一碰,默契自然发生,徐志把刘安紧紧扣着,半仰头盯着天上的树叶,罗小弟也是机灵鬼一个,在刘安觉出不对以前,双手紧紧捂住他的嘴。 接下来,春桃握着棍子狠狠将刘安揍了一顿,出了心头的恶气,刘安走之前,还在徐志的‘温柔建议’下拍着胸脯发誓今后避开春桃走,再也不出现在她眼前。 “大哥,你好厉害,我大名罗永福,乳名小弟,你叫我小弟就成哩,你叫啥?以后我能不能去找你耍?”罗小弟激动的两眼冒星星,现在徐志在他眼里就是横空出世的大英雄,双手紧抓这英雄的手臂不肯撒开,生怕手一松英雄走了就再找不着了。 徐志咽了下口水:“我叫徐志。” 罗小弟高兴坏了,扭头看向四姐:“徐志哥帮了咱,姐,我们请他一块吃烧鸡好不?” “当然好。”春桃把手里快打折的棍子扔掉,走到徐志面前,笑盈盈的说:“我叫罗春桃,上次的钱袋也是你帮忙找回来的,这回你又帮了大忙,谢谢你啊。” 徐志绷着脸:“不客气。” 春桃习惯了他的冷脸冷语:“那今晌午,和我们一块去镇上吃饭?” 徐志惜字如金:“好。” 罗小弟挑着两个瓦罐,春桃用竹篮提着泥碗和茶叶、白糖,三人一起往半面镇的方向走,徐志走在后面四五步的地方,走着走着,春桃突然觉得手一轻,原来是徐志接过了她手里提着的篮子。 “重,我来拿。”徐志道。 春桃笑着说好,大眼睛忽闪忽然特别明亮。 徐志提着篮子依旧走在最后,一点太引人注意的绯红从耳后根,慢慢的蔓延到了整个耳朵,他从没觉得正午的太阳像今天这么温柔过,真舒服,他心想。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明日中午钱点
第7章 春桃 ◎我叫徐志,尚未婚配◎ 等他们仨走到半面镇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饭馆里除他们外只有一桌客人。徐志坐下后就招呼店伙计过来:“一只烧鸡,三碗肉丝面。” 店伙计吆喝一声好,给他们提了壶茶就去后厨传菜。春桃端起茶喝了一口,心想徐志这个人吧,冷是冷了点,但是很仗义,而且很不客气,请他吃饭明明自己做东,结果他像主人翁似的。 因为人少,烧鸡和肉丝面很快就上来了,还配了一碗蒜泥蘸水。烧鸡一端上来,罗小弟就忍不住吞口水,只见鸡的表皮是漂亮的金黄色,鸡皮又糯又香,散发着香料和鸡肉混合在一起的清香,徐志拽住一只鸡腿,左右拧了一圈,肥嘟嘟香喷喷的大鸡腿就被扯了下来。 ‘咕嘟’一下,春桃看着油汪汪的烧鸡,忍不住也吞了口水。没想到这鸡外皮烤的略有焦脆,里面的肉还特嫩,肉汁顺着鸡皮滴答下来,颜色清亮,香甜异常。 可惜,这鲜美的鸡腿马上要进徐志的嘴了。 但下一刻,刚掰下来的鸡腿被送到了春桃碗里,接着徐志又掰另一只,然后放在罗小弟碗中,接着是左翅右翅,同样分给了春桃和罗小弟,一只鸡的精华全都被他分掉了,春桃连忙夹起鸡翅往徐志碗里送:“徐志哥,你吃个鸡翅。” 徐志用手挡了下,利落地拿起剩下的鸡身子:“我吃这个。” “……”“……” 春桃和罗小弟齐齐瞪大眼睛。 徐志想了想,似乎觉出不妥:“我吃的多,待会要是不够吃,就再点一只。” 春桃挤出一个艰难的笑容,再点一只?今天挣的钱怕是要全部花光。徐志果然吃得很多,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肉丝面和剩下的鸡身,看样子他真的没吃饱,起身去找店伙计,过了一会儿,伙计又上了一碗肉丝面加半只烧鸡,鸡腿徐志掰下来分给春桃,鸡翅则给了罗小弟,鸡身照例归他。 春桃心疼荷包,但徐志帮了她两回,这顿饭该请。可等吃完结账时,店伙计笑着说:“这位客官已经付过账啦。” 这位客官指的是徐志,春桃扭头,徐志正在回答崇拜者罗小弟数不清的问题,虽然他表情很冷,可是有问有答,非常有耐心,这个男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让春桃惊讶了,她琢磨了一下,对徐志的为人有了初步的了解,用四个字来形容便是外冷内热。 三人走出饭馆,春桃说:“说好的我请客,徐志哥你咋先付账了?我把饭钱给你。”说着春桃就掏荷包要拿钱。 徐志低头看着春桃:“下次你请。” 啊?春桃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哪里来的下次?而且徐志是男人,她是女人,总在一起吃饭不妥当,更重要的是,不知道这位徐志大哥有没有家室,若娶了妻,徐嫂子恐怕会恼,在春桃胡思乱想的空当。 徐志把手放在罗小弟肩膀上,说了春桃认识他以来最长的一段话:“我回答你的问题,我住徐家村,今年二十五岁,家中一个老爹两位兄弟,本人尚未婚配。”说完他顿了顿。 罗小弟仰头看着他的大英雄,眼神里有疑惑,他的问题明明不是这个啊。徐志拍着罗小弟的肩膀:“想找我学功夫,随时来。” “好!谢谢你徐志大哥!”罗小弟得到了想要的答案,高兴的直蹦跶。 三人继续往前走,徐家村和小山村隔的不远,从半面镇回村,前面的路都可同行,到进村的最后一截才会分开。路上有罗小弟这只聒噪的斑鸠,一直没冷场,他问个不停,徐志就要不停的答,春桃代入了一下徐志的视角,确定他是个很有耐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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