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老七见到老宅,已然老泪纵横,此刻擦着眼角道:“谢谢陈小姐,谢谢掌柜的,谢谢客栈----” 陈小姐却不受他的谢,转身摸着顾茹的头发,半蹲着跟她说:“顾茹,当初答应你的家。” 顾茹此刻却不哭了,吊着陈小姐的胳膊,浅浅地笑。
第146章 风来 ◎公主的命运。◎ 又一辆独轮车咯吱咯吱地进了城。 周风比上一次在云土国时黝黑了许多, 也健硕了许多。 烈日当空,周风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 心里终于踏实了下来。 独轮车上坐着一个女子,粗布衣服,脸却极白,天生一副贵气。 “就在这里吗?”女子右腿小腿上缠着布条, 显然是受了伤, “挺热闹的。” “就是这里了。”周风傻呵呵地笑道, “我们就在这里安家。” 与此同时, 穷途客栈的四个人竟是同时施展了轻功, 第一次站在客栈高高的屋顶上,眺望着城门。 “周风。”老李笑了,“能料到。” “可是车上的女人却料不到。”陈小姐幽幽地道,“想不到,竟然是她。” “苦命人。”张二叹了口气, “居然还活着。” “备酒菜。”王富贵道,“今晚请他们夫妻俩喝酒。” “夫妻?!”陈小姐惊道,“从哪儿看出来他俩是夫妻?” “贼老天的心思,我一猜一个准。”王富贵冷笑道。 ............ 话说当初, 妻子银莲为了富贵奔了平州城胡大户,抛弃了青梅竹马的相公周风。后来穷途客栈一顿闹, 最终胡大户吓得退却, 不敢强纳银莲,反而将银莲送了回去。不过周风最后在穷途客栈似是看破, 反而没有回平州城, 并不知道胡大户已经服软了, 对银莲的情谊也算走到了尽头,遂没有再回平州城,而是选择了浪迹天涯。 这个故事我们之前讲过,实际上也是这乱世平头百姓万千苦楚的小小缩影。 自然,当初周风能找到穷途客栈,是受了无芳的指使。无芳为了寻找失踪的仲斐和烟凝,一步步找到云土国穷途客栈,用周风一事来考验穷途客栈的善心,最终为的是图谋武林的大故事。说到底,周风的小小“夫妻感情”的故事,不过是无芳投石问路的手段而已。 然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在老天爷的眼里,故事就是故事,不分大小。 无芳最终在找寻烟凝的时候遇见了莫墨,见识了莫墨的手段后感到什么武林江湖,什么王图霸业都不重要了,遂留在了蓬叶岛重读圣贤书。 这是无芳的故事。 但被无芳当作工具的周风,自然也不是真正可以随手丢弃的工具,他自然也有他自己的故事。 想当初周风离开了客栈,说是想通了,实则有一半是看破红尘,另一半是心灰意冷了。 他突然明白,就是自己追回了银莲,无论是用穷途客栈教会他的功夫还是给他的钱财,过不了多久,心中便会生出个无法抹去的芥蒂。 银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件死物。若是一件死物被人夺走了,自己重新夺回,那自然有失而复得的幸福。可是银莲是自己出走的,纵使再夺回,心怕是也早就不在了。长此以往,只会越想越憋屈。 他若是把银莲当作一个战利品,倒也不会伤心;可偏偏他想要的是银莲的心,一个人心变了如何才能找回呢?那是天王老子也做不到的事情。 真强行把银莲夺回了,他怕将来因为这个事常常想起,自己也会变心。 所以最终不如放她走罢! 她若是跟着胡大户好好过日子,以后锦衣玉食也算遂了她的心。 自己难过不过是自己一个人难过,好过两个人一起难过。 所以他便决定以后再也不回平州城了。银莲有银莲以后的归宿,自己也有自己往后的日子。 (书中代言:周风若是知道胡大户已经送回了银莲,而银莲正在陋巷之中“回心转意”巴巴等自己回来的境况,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回去找银莲。但不知就是不知,错过便是错过了。) 周风出了云土国,不想再继续在那人迹多的地方混迹了,乱世以来,人越多的地儿悲剧也越多,烧杀抢掠卖儿卖女都是常态,看得越多越是难受。 他宁愿与虎谋食,也不愿在人嘴里讨饭吃了。 于是他便在那荒山野岭、山郊野外游荡,好在穷途客栈教会了他一招“撞”的功夫,见那林间野鹿、花豹,他与之搏斗,一撞之下无人能挡,自然也没有什么野兽能挡,就靠着这个功夫,吃野味,喝泉水,逐渐也变得跟个世外高人一样了。 半个月前,在那狐鸣山脉的一个野山山腰,周风无事,正挂在一棵歪脖子树上睡觉的时候,突然就听见了若有若无的呼救之声。 呼救声急切,伴随着声吟,是个女子的声音。 山间常有猛兽,周风唰一下跳下树,便循着那呼救之声寻去。 周风脚力不行,毕竟武功只会一招,没有轻功,所以虽然跑得急切,却不快。 救人要紧,周风跑得满头汗跑到了一个斜坡,一眼看去,惊得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那山腰间的斜坡之上,足足倒了几十具尸体! 这些人看上去刚死不久,个个手里都有武器,或刀或剑,也有长矛。 有一半人的衣服整洁得体,一看就是有身份的;另一半则皆是土匪之流的打扮,破破烂烂,长相凶悍。 周风不及细看,斜坡上方突然又传来尖叫声,还夹杂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呼哧呼哧声。 沿着斜坡爬上去,周风伸头一瞧,只见一只熊瞎子,正趴在一个女子的身上,啃咬着她的小腿! 女子的大腿已被咬烂了一块肉,那熊瞎子足有一人高,女子如何是它对手?不需半刻怕就要丧命! 周风想也不想,跳上山坡,大喝一声! 那熊瞎子抬头看到了周风,嘴里却咬着女人的小腿不放。 周风摆了一个架势,肩膀超前,蜷着两只手,登时就朝那黑熊撞去! 黑熊蛮力大,却不聪明,眼看着周风冲来动也不动,直到眼前才放开那女子小腿,用熊掌拍打周风面门。 周风恰用那肩头撞击在熊腰之上,咔嚓咔嚓,似乎肋骨断了两根,吃痛之下愈发癫狂,一双腥臭的熊掌直奔周风面门而来! 周风没躲过,已被他横扫在地,摔了个狗吃屎! 黑熊双目赤红,张开血盆大口便朝着他的腿咬来。 周风双手一撑,整个身体往后缩了一下,黑熊没咬到,震得牙床生疼;趁着这机会,周风已然一跃而起,摆好了架势。 一人一熊彼此对立,场面一下子诡异了起来。 周风此刻心里也直打鼓:他以往在这林间,杀过野猪,打过花豹,却从未碰见过熊瞎子! 那野猪花豹的战力,如何能与黑熊相提并论? 寻常野兽,被他神功一撞,早就到飞而出立刻不活了,但这熊瞎子受他一撞,居然只是断了肋骨,还能战斗,端地了得! 但此刻跑已经跑不掉了,人无论如何是跑不过熊瞎子的;而且周风浑身功夫就是那一撞之力,所以必须摆好架势,万万不敢把后背露给它。 周风还在思量,那熊如何懂得思考,愣神片刻便重新凶性大发,居然学着周风的架势,也是碰跑着朝周风撞来! 周风不敢怠慢,侧身往前疾跑,用肩去顶黑熊的肩! 一人一熊撞到一起,这一撞不知有几许力道,只见周风顷刻之间倒飞而出,这还是他的撞功第一次受此重创,人还在空中便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完了完了,这下小命不保了! 周风重重地落在地上,等死。 却不见那黑熊扑来。 勉强抬起头,只见黑熊居然还定在原地,一动不动。 周风踉跄着站起,不敢作声,黑熊站了几息时间,继而“砰”一声巨响,摔倒在地! 俨然已经死了。 “哈哈!”周风大笑道,“一撞神功,果不负我!” 喘息着吐了口血,这才看见旁边还躺着一个女人。 女人长得极为漂亮,肤色极白。全然不像乱世里的女子,此刻还清醒着,只是小腿已经是血肉模糊,此刻脸色苍白,正惊恐万分地看着周风。 周风随意在山腰的某具尸体上扯了一块布,走到那女子身前,给她包扎小腿,一直到她腿上的血止住才罢手。 “骨头断了,要几个月才能好。”周风道。 那女子也不说话。 周风随后便又从山腰的尸体上取了把刀,剁了黑熊的一只后腿,生火烤肉。 烤熟之后,再给那女子分食。 女子也接过食物吃,但自始自终不说话。 周风也不多说,全然当她是个哑巴。 夜里周风找了个山洞,让女人在洞里休息,自己则在洞口守着。 从那天起,女人便瘸着腿跟着周风,寸步不离。 周风也清楚,这样一个漂亮女子,瘸了腿。在这世道在这山里,遇到野兽是个死,遇到人是个生不如死,啥都遇不到就是活活饿死。所以自己也万不能弃了她,好歹等她腿脚好了,再做计议。 俩人沉默着一起生活了三天。 第三天晚上,在篝火前,俩人正一起啃食野猪腿的时候,女子说了遇到周风以来的第一句话。 “我姓祖。”女子说。 女子声音清脆,说完看周风脸上的神情。 让她诧异的是,周风只是略微顿了顿,却没说话,继续啃那野猪腿。 祖,不是一个大姓,甚至是一个很小的姓氏。 但是祖,却是大行王朝的皇姓。 恰因为姓祖的人极少,所以几乎每一个姓祖的人,都是皇亲国戚。 女子说出自己的姓氏,基本已经亮明了自己的身份。但周风却丝毫不为所动。 一个山间的瘸腿女子,该姓什么姓什么。经过这乱世三年,经过自己前后遇到的所有事,区区一个姓氏,吓不着周风。 “我是大行王朝的十七公主。”女子啃着猪腿继续道,“我叫祖薇,今年二十三岁。王朝还在的时候,我二十。父皇将我许配给白袍将军司徒吟,实际上是拉拢司徒家在朝中的势力。我从未见过司徒吟,但听说他文武双全,是个不错的人才。我挺庆幸自己的命运的,生在皇家,司徒吟算是很不错的良配了。那时候一心想着早日成婚,离开那无聊的皇宫。也就是在我即将成婚的时候,王朝的形势急转直下了,我至今都不是很了解王朝究竟是怎么垮台的,只知道最后的时候父皇似乎是疯了,一股脑地派兵去打什么昆仑山叛军,几乎把全天下的兵马都派去了。连我这么一个后宫女子都看出来这有多荒唐多不妥,但父皇不管不顾,就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京城乱了。兵部的什么叛军打进了皇宫,杀了父皇。皇室死了很多很多人,一个侍卫队长对王朝忠心耿耿,最后眼看王朝大势已去,率领五十侍卫,将我送出了宫,护着我在乱世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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