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李琬说,“皇兄能有种大人这么个朋友,真好。种大人,谢谢你陪皇兄。” 她的眼中满是真诚。这一刻,种苏忽然明白了李琬对她的态度,甚至李和对她的态度。 为何这两位会如此轻易的接纳她,与她亲近,除却种苏和他们各自本身性格的原因之外,更多的,则源于李妄的态度。 有李妄的“认可”在前,才有他们之后的接纳与亲近。 “我也很想去宫外看看。”李琬忽而叹了口气。 种苏笑道:“这对公主来说,不是件难事。” 事实如此,李琬身为公主,哪怕未出宫建府,想出去依然是可以出去的,不想记录在册,私下偷偷溜出去,也未尝不可。依李妄的脾性和他自身的行为“示范”,只要李琬做好保护防卫,应是不会管的。 “其实我曾出去过。” “哦?”种苏笑道,料想这么多年,李琬也不可能从未走出宫门,顺着话题问道,“感受如何?跟宫中有所不同吧。” 李琬摇摇头,微微一笑,说:“感受不大好。” “公主。”身后的元姑姑轻唤道。 “我知道往事不必介怀,”李琬轻声道,“我只是想说说而已,不必担心。” 种苏没有想到会引出李琬不好的回忆,当即不知如何接话,问也不是,不问也不是,便只静默着。 “想必种大人也听说过,我面有瑕疵。” 此时两人正走在平整的青石板路上,两旁花香扑鼻,李琬停下脚步,微微一顿,说:“这是真的。” 紧接着,李琬缓缓伸手,摘下了面纱。
第44章 今日二更 李琬缓缓摘下面纱。 种苏万万没有想到她会做出这个举动,第一反应即刻低下头去,口中道:“公主,臣失礼……” “已跟种大人见过数面,再蒙面以对,反倒是我失礼。”李琬柔声道,“宫中皆知我真面容,种大人亦不必介怀。只是不要吓到才好。” 种苏抬起头来。 眼前的面孔肤若凝脂,眉目如黛,翘鼻小口,一泓双目清澈如水,仿若清水出芙蓉,巧丽动人。 倘若没有右边脸颊从耳际至下巴的一道红痕,这张面孔无可挑剔,乃十足十的美人胚子。 李琬不愉快的出宫经历,正因这道红痕。 那是她八九岁时的元宵节,听闻民间这日热闹非凡,便带了几个人,偷偷溜出宫,到得长安城内。 那是李琬第一次见到宫外纷杳璀璨的世界,简直眼花缭乱,买了个小摩罗,拿在手中正兴高采烈,突见路边几个孩子在为糖果打架,其中一个年纪甚小,没抢到,坐在地上哇哇大哭。 “不要打架呀。这个给你们。” 李琬将小摩罗送给那哭泣的小孩,又掏出自己带的糖果分给其他小孩。 宫中没什么同龄人,李琬难得见到这么多孩子,十分高兴,友好小心的示好。 她的糖果乃宫中所制,五颜六色的,孩子们哇的一声,纷纷涌上来,推搡间,不小心扯掉李琬面纱。 “咦,她的脸——” 孩子们争先恐后凑到跟前,挤成一团盯着李琬的脸。 跟着的侍从赶紧上前,却已经晚了。 “丑八怪——原来是个丑八怪!” 不知谁起了个头,顿时一众小孩都嬉笑着叫起来。 “丑八怪,丑八怪。”声音此起彼伏。 李琬紧紧捏着面纱,小孩们嘻嘻哈哈笑着叫着,侍从们赶人,吓唬小孩,小孩们便嚷起来,引来了他们的大人。 大人将自己的小孩护在身后,大声叱骂侍从不要欺负小孩。 李琬躲在侍从身后,脸色煞白。 “脸上什么鬼东西?大过节的,真晦气!” 大人们见他们衣着华丽,不敢太过,最后呸了一声,抱着自家小孩走了,走之前,夺过小孩手上的小摩罗,丢到路旁,摔的粉碎。 “晦气的东西,不要。” 小孩趴在大人肩头,冲李琬吐舌头,做鬼脸,无声的以唇形嘲笑。 “丑八怪…… …… 种苏听到这里,简直想要打人,倘若她在场,定要将那几个孩子狠揍一顿。太坏了。小孩无畏无知,但往往最伤人的也是他们。 “种大人不必为我气愤,”李琬反而笑着道,“事情已过去多年,我已不再介怀,只是有点可惜那个小摩罗,我挑了好久的。” 说不介怀,就真的不介怀了么?倘若真不介怀,又为何记了这么多年?又为何不愿再出宫? 种苏注意到,李琬自揭下面纱后,虽看起来自若无事,然而却不时不自觉的捋捋耳际,那是一种习惯性的试图遮掩的小动作,脸颊更不自知的微微偏向一旁,不像之前那般自然与人面对。 八九岁的年纪,正是稍通人情却又还未完全懂得,很在乎和关注旁人眼光的关键阶段,种苏可以想见那时的李琬,好不容易鼓足勇气踏入外界,却受到无情的嘲讽,这种打击,多么巨大,多么沉重。 这种事,不关身份,不关心智,不关容貌……有时候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摆脱它的阴影。 种苏很幸运,不曾遭遇过这种事,却能体会到深受其害者们的痛苦。 她本不想多管闲事,然而面对李琬朝她吐露心事的信任,以及故作轻松的“释怀”,没有办法做到视而不见。 “公主,恕臣冒昧,臣无他意,臣只是想说,公主很美,比许多人都美。” 种苏朝李琬说道。 这是真心话,哪怕李琬面上有痕,依然是个美人。 哪怕先前不曾现出面容,李琬的纯真柔婉,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也令人觉得很美。 而李和无意中为种苏营造的“不近女色”谣言,却在这时给种苏提供了些许立场,不至于叫人误会她的本意。 “这世上总有人有眼无珠,也总有人心怀恶意,不那么善良……碰上这些人,只是运气不好,并非我们本身真的不好。人活一世,不过短短几万日,不要被过去所缚,更不必太过在意他人目光。您是公主,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孩儿,更应活的自由自在,随心所欲。” 种苏知道这些话或许苍白无力,但仍希望能给这个孤独的女孩儿一点点力量,能够有朝一日,真的不再介怀。 猫儿们追逐着蝴蝶,微风吹过,抚过额边发丝,李琬怔怔看着种苏,慢慢的眼眸微红。 种苏倏然有些不安:“公主,对不起,臣……” 李琬摇摇头,轻声道:“种大人,我虽不谙人情世故,却也未蠢笨到家。谁阿谀奉承,谁假意恭维,谁心有所图,谁真心实意……稍稍看过,听过几回,便也能分辨出。” “这件事我鲜少对人主动说起,今日不知为何,想起往事,多说了些。”李琬站在两旁开满花儿的路上,轻轻的说话,好像自言自语一般,“父皇母妃早早不在,皇兄太忙,倘若告诉他,或许他会杀了那些人,替我出气,可这不是我想要的。” “宫人们尽心服侍,却怕我难过,故而讳莫如深,从不敢多提面瑕之事……其实曾很希望能有人对我说一句,我其实并不丑,抑或真的丑,也没关系……大家什么都不说,就好像我真的很不好很不好一样……” “没有想到,如今居然听到了。” “种大人,你真是个好人。” 李琬有点不好意思的笑起来。 “难怪皇兄喜欢你。种大人,如果可以,我也能跟你为友吗?” 这又是一个种苏无法说不的请求,除了回答“臣之荣幸”,还能说什么呢? 不过李琬并非难伺候的人,相比而言,反而更好相处。虽提出为友,却并未做过多要求,不至于让种苏难做。 经过这次交谈后,李琬对种苏更为信任和随意一些,见丑丑并不排斥小西施,便提议多带小西施进宫,让它们多多相处。 于是种苏便每日袖子里揣着猫儿进宫,偶尔自己送过去,大多数时候由李琬身边的宫人领过去,到得种苏下值时,再带回家。小西施有个伴儿也挺不错。 这样是麻烦了些,却也挺有趣。 同僚们也渐渐知晓了种苏见公主之事,起初都很惊愕,慢慢的也就习惯了,毕竟种苏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有陛下的青睐在前,其他人的态度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虽讶却不足以震撼。 不过公主毕竟是女子,众人目光中不禁多一份复杂之意。 “种大人来日不可限量啊,还望苟富贵勿相忘啊。”有人意味深长的打趣。 男未婚,女未嫁,种苏自然听得懂这话中蕴含之意,这时候或许说一句“我喜欢男子”便可解除猜疑,但这种事毕竟隐私,宣之于众后说不定又有其他麻烦,还是不说为妙。 况且公主毕竟是公主,大家私下议论两句罢了,没人敢真的大肆妄论与调笑,种苏听得懂也当听不懂,一律装傻微笑,敷衍应付过去了。 只是李琬那边,让李琬一直误会她的喜好似乎不妥,但现在李和不大进宫,种苏总不能直通通的忽如其来的对李琬说起这种事。 事实上说与不说,可能结果并无什么不同,反正也不是种苏能够选择和控制的,哪怕她当初说了,李和信了,恐怕也依然难以改变被带去公主殿,说不得会发展成其他更奇怪的走向,麻烦更大…… 或许目前这种局面反而是最好的,姑且走一步算一步吧。 时光如流水,又一个休沐日过去。 这日,去长鸾殿前,种苏先去了趟华音殿。 “咦,这么快就拿到了?有劳种大人。” 种苏带来一只小铃铛,李琬眉眼弯弯,开心接过,继而系到丑丑脖上。 丑丑戴着铃铛,走到小西施身边,喵喵叫了几声。小西施的脖上有个一模一样的铃铛。 正因为小西施佩戴了,丑丑十分眼热,总忍不住去撩拨那铃铛,这些东西宫中置办不难,只是民间自有高手在,这铃铛小巧精致,出自有名的一间猫舍,系绳更编织的十分精美讨巧,猫儿们戴上毫无障碍,于是李琬便让种苏捎带买了一个。 原以为要过几日方能取到东西,种苏昨日出去,顺道去店中问了问,已经编好,便取来,今日带进宫来。 “真好看。”李琬笑盈盈道,“丑丑从前可什么都不愿戴,这个倒喜欢。” 元姑姑笑道:“丑丑已今非昔比。” 一句话说的众人都笑起来,种苏也忍不住笑。 从前的丑丑高傲冷漠,除了主人,不,对主人李琬都常爱答不理,颇有种纡尊降贵之姿。然而自从小西施第一面的下马威之后,丑丑简直变了个猫样。 具体表现为,小西施去哪儿它跟哪儿,犹如小跟班般,只要小西施一来,眼中便仿佛天底下只有小西施这唯一活物了。 小西施一方面独行惯了,一方面却又十分依恋人类,同丑丑相反,除了对主人种苏百依百顺外,亦不排斥其他人的抚摸与亲近,甚至可以想怎么揉怎么揉,想怎么撸怎么撸,宫中众人,包括李琬,如今都十分喜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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