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尽日花飞雪》 作者:不悄然 文案: 一个不解千千结, 一个甘做永丰柳, 那些她以为他不知道的事, 那些他不让她知道的事……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因缘邂逅 仙侠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清弦,素尘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她和他都不知道的故事 立意: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第1章 王文卿篇 如果故事的开始, 是看破红尘, 那么它, 要如何继续?
第2章 王文卿篇一 清弦原以为,自己的生活会日复一日的,就跟她的名字一样,清闲度过,可似乎,天道不这么认为。 “色”字头上一把刀。 清弦寂灭前,如是想道。 清弦原是天地间独一只的金羽凤凰,由梧桐岛孕育而生,一万年前破壳,化形又用了三千年,可以说是所有凤族的姑奶奶。本来这样的身份地位,她该是最无忧虑的,偏偏她破壳的时候,见着一个人,确切地说,是见着一位神君。 其实从前的梧桐岛不似现在这般繁荣富丽的,它就像是个火球,热得很,极少有神仙会靠近。受惯了这种热的清弦,忽然有一天只觉得一阵清凉,很是舒服,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拼了命地钻出壳来,远远就看见一位神君手持长剑浮于空中,周身散发着一股寒气,听见这边的动静立刻转过头来,清弦这才得见神君真容,初见之人便是如此水平,以至于到后来清弦化了形,渐渐有了审美后,都觉得天上人间无论神人妖魔,除了素尘真神,都是平平无奇。 是的,她见到的那位神君,就是素尘真神。 倒也奇怪,自她破壳后,梧桐岛便不再火烧火燎,渐渐变得丰饶,长出一棵巨大的梧桐树,梧桐树下渐渐孕育出了她的同族,自然而然的清弦就成为了凤族最尊贵的姑奶奶,梧桐岛也成了凤族的栖息地。 这三千年来,她也不断有同族化为人身离开梧桐岛去四处游历,只有清弦还在顶着金羽凤凰的原身闲来在岛中散步。在清弦破壳三千年后的某一天,她突然觉得梧桐岛有所震荡,正疑惑时,隐约中又感受到那股寒气,急急忙忙跑过去,跑着跑着,就化了形,于是一位美艳的妙龄少女,就这么□□裸地出现在了素尘面前。 可清弦哪里知道羞耻,只顾着看美人,却见美人面不改色心不跳,一挥手就将身上的外衣披到她身上。 “金羽凤凰?” 他认得我!清弦心想,然后激动地点点头。 “叫什么名字?” 因梧桐岛位处东方,所以岛上的子民那时都尊称她为“东君”,只是她虽然听得懂人话,自己却不会说。 素尘以为她还没有名字,见此情景,便说:“凤凰栖梧桐饮醴泉,鸣之如丝竹管弦,甚是清贵,如此,便唤'清弦'吧。” 素尘走了,清弦只恨自己还不会说话,不能告诉他自己很喜欢这个名字,只能在苦恼中勤学苦练学做人,不久之后就收到了天帝的邀约,请她到九重天上去住,这是认可清弦作为神仙的存在。 我要是那时候没化形,又或者化了形后先找衣服穿了就好了。 清弦又如是想道,然后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还能回顾自己这三万年的光阴,睁开眼才惊觉,自己成了一个婴孩,不是梧桐岛的小雏鸟,而是有手有脚、光秃秃、滑溜溜的婴孩,凡人的婴孩。
第3章 王文卿篇二 大抵是天道垂怜,清弦不但没有寂灭还转世投胎了,不但转世投胎了,还拥有从前的记忆,不过垂怜也就只到此而已了。 一世怨憎会,一世求不得,七世过不了的爱别离。 司命同她说,她是金羽凤凰,涅槃重生,只需经历三生三世便可重归天界,可是她爱不上,又怎么爱别离,装是装不出来的,因为苍天都知道。 于是兜兜转转又到了这一世,这一世的清弦叫做王文卿。 王文卿看着面前这个用扇子小心挡住脸上麻子的张家公子,挑挑眉,不出意外的话这一世也还该爱别离,可这么个角色,怎么让人爱别离?可又想到转世前司命送她的时候,嘱咐说这一世必须得成功了,否则于神体有损。她也想啊,便苦笑着说不如给她弄些丹药让她彻底忘记前尘往事,兴许还能过得了这一关。司命却说,这求来的记忆,吃什么药都不管用。 但再怎么说,也要努力努力不是?王文卿这样提醒自己,然后悠悠呡了一口茶才开口道:“张公子真是—青年才俊啊。” “哪里哪里,都是祖上福荫,还是王小姐更为美艳无双。”说着他的眼睛还上下瞟了几次,看样子应该是对这个相亲对象挺满意。 这种神情王文卿已经十分熟悉,心中冷冷一笑,面上却依旧羞涩可人,玉指在他手心轻轻一刮,那张公子当即腿就又酥又软。 “那么张公子打算出多少聘礼来娶我呢?” “王、王小姐喜欢什么?” “张公子的意思是,我喜欢什么,你就给什么?” “当、当然。” 王文卿心里愈发看不起他,只道男人为色所诱便是什么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账话都说得出来。 “那—我要整个张家,张公子给吗?”果不其然,那个张公子立马变得支支吾吾起来,王文卿笑了,“我竟忘了,张家做主的是你哥哥,你哪里给的起,是吗,张二公子?” 这张公子虽是张家嫡子,却自小就比不过他这个庶出的哥哥,到现在甚至连父亲都有把张家交给哥哥打理的意思,因此生平最讨厌别人在他面前提起这个哥哥,也最讨厌别人明里暗里嘲讽他是“二公子”,可这美人他也确实不想放弃,只得压着火气说:“张家算什么,来年我准备考取功名…” “哈哈哈…”美人笑得更大声了,“功名?张公子莫不是以为我同你一般蠢会信了这鬼话吧?” “你!” 张公子几乎都要把整张桌子掀翻,王文卿却不以为意,气定神闲地观赏着今日刚做的指甲:“就这还想娶我?还不滚是想让我好好数数你脸上都有多少颗麻子么?” 张公子愤然离去,事情解决的太快,王文卿饮尽杯中茶,方才吩咐去买糕点的家丁都还未回来,罢了,先回去就是了。 谁曾想光天化日之下,她人刚一走出酒楼,一个麻袋从天而降,王文卿就被人抓了。 闹哪出啊?王文卿心里想,不至于才骂了句麻子张二公子就找人报复吧? 那还真快啊,张二公子也是,她这一辈子也是。 罢了,不管活几世,反正也无甚差别。 “老实点。”到了地儿,绑匪松开麻袋,直接将她丢在地上,磕的她脑袋疼。 又是干嘛啊,她明明很老实啊,腿都没蹬过一下。 绑匪将她手脚绑好后就离开了,也没问家人住址什么的,不是早知道她是谁,就是想让她做压寨夫人。 只是这些绑匪,绑手绑脚,却不知道中间再来一道,这样各绑各的,能跑能跳的,门外又没看守,这哪能行? 要不,跑个试试?
第4章 王文卿篇三 【三】 她刚撑着身后的柱子站起来,还没等跑呢,就听见门外打斗声,又不一会儿,屋子的门被打开,一位青年男子急忙进屋来说:“姑娘别怕,我来救…” 大抵是见着王文卿非但毫不惊慌,还自己站起来了有些惊讶,这青年男子愣了愣,走过来一剑割断绳子,然后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王文卿跟在他旁边,一面打量着这位青年男子,说是青年男子,实在是因为此人长相平平无奇,只是身量还算挺拔,再加上习武的缘故,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很是耐看,再又回到脸上,唉,平平无奇。 察觉到王文卿打量自己的眼光,这男子有些局促地问道:“可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 “不是,”王文卿立马否认,心里想就是什么都没有,才让人觉得可惜了,嘴上却说,“我只是在想,为何公子会突然出现救了我。” 男子便解释说路上遇到一个农夫,说是见着一位姑娘被麻袋绑了带到这里来的。 农夫既然看见了,为何不自己先想法子来救人呢? 难道这一世,走的就是这种英雄救美,而美以身相许的戏码? “不知姑娘家在何处?”突然那男子问。 家啊…还回不回得去都不一定啊。 王文卿家也算是大户人家,只是王文卿生母早逝,父亲又续了弦,这新夫人很是厉害,若非王文卿还有个联姻交易的价值,说不定都活不到这么大,这正是如此,她才格外反感继母给自己安排的这些相亲对象。 说来也奇怪,明明被抓来的时候似乎就只走了一个时辰,可回去的路却很远,直到第二天清晨,王文卿才回到王府,听见敲门声来开门的下人,连忙去请了老爷夫人。没成想王文卿人还一步未踏进家门,她的继母就直接端了盆凉水来泼在她身上。 王文卿习以为常地擦掉脸上的水问:“母亲这是做什么?” “呸!”继母骂骂咧咧道,“张二公子都看到你被土匪绑走了,死了倒还好,偏偏这一夜未归身上早就不干净,别侮辱了门楣不说,还耽误了你妹妹寻户好人家!” 说着,继母便让家丁把她赶走,王文卿看着站在阴影处面无表情的父亲,以及满脸嫌弃的妹妹,心中盘算着走便走,只是得看怎么威胁他们,从他们手里搞多少东西才够她后半辈子用,却突然有个人站在她面前,挡住了动手动脚的家丁说:“我看谁敢动她!” 然后他转过身来问她:“这样的家你还想回吗?” 王文卿看他的神情,若她说句“想”,他怕是要杀出条血路送她进去,便摇了摇头。 “那好,你跟我走吧。” 说完,男子直接牵起她的手离开王府,走出去好一截才放开她,然后又一脸羞涩地说:“对不住姑娘,一时情急…” “这倒没什么对不住的,”王文卿揉了揉手腕,“只是我这还没开口要钱呢,你就把我拉走,后半辈子我吃什么啊?” “既然是我带走姑娘的,定然是我来养姑娘。”男子坚定地说。 王文卿只觉得,这平平无奇的莽汉要怎么养自己,靠种地么?这苦她大抵是受不住的。又不能浇灭了他的一腔热血,只能先应着,打算之后再谋出路。 只是她没有想到,这个平平无奇的青年男子,居然就是威名赫赫的梅将军。 梅子介,字未白。 原本他是一直驻守在西北的,却因军中一位故乡是江南的老将临死前托他给江南的妻子带信物,他这才远道而来,没想到就遇见了王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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