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熙双手紧握,他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这一份殊荣一定会连接到沈秋一身上,可沈秋一在写诗上根本比不上自己!他不相信苏云清一句诗就可以胜过他们,除非她想自己一样去找了裁判写完! 可是这件事他不能出面,他不能让别人知道他去补了后半句。 柳姿没忍住站出来,“这苏状元据我们所知可是只写了一句诗。” “对啊,可不能因为是状元就暗箱操作啊!” “里面真的没有黑幕吗?” 裁判待声音平息得差不多时才开口:“你们把诗会当成什么了!诗会会将每一个人题的诗原模原样展出。” “这倒是真的。”说话的人是上一届诗会的头名石素,她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 哄笑声起。 旁边不少人也是想起上一届她那狗爬一般的字被原模原样的展示出来,如同鞭尸一般挂了许久,十分惨烈。石素诗写得好,那一手字写得更是别具一格。 “苏状元确实只写了一句,‘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①’,不愧是我国之状元,只是一句,胜却无数!”裁判真的被苏云清的诗句震撼,没人知道她看到这前两句诗时多么想回到先前,至少把诗写完再去看夫郎啊! 所有人都在静静品味,越品越觉得精妙,点明了天气地点风光出游,这踏春不就寻求这一时新吗?踏青寻春,春回大地焕然一新。 齐情暗道等她后面一定得去找苏云清问问后半段! “各位还有何种疑惑吗?” 这次的声音彻底改变, “妙哉妙哉!” “短短时间内,竟可以做出如此绝句!” ...... 所有人都在赞叹,除了李逸熙和柳姿。 李逸熙一次又一次地想,如果苏云清不是沈秋一的妻主该多好! 柳姿没想到,她不光输了,还输的如此彻底! 作者有话说: 1注:本诗选自朱熹《春日》 更新送达~小可爱们五一快乐呀!
第二十八章 侍从的声音在门外传来:“苏状元沈公子,船即将停岸。” 苏云清淡淡应了一声。 沈秋一挣扎着要离开她的怀抱,不过这次还没用劲就被苏云清放开,算她识相,他才不要被别人看到自己被苏云清抱在怀里,自己先前肯定是昏了头才允许苏云清抱他!沈家小公子可不会认为有自己的原因,只是又一次坚定女人都是登徒子! 苏云清感受怀中失去的重量难得有一丝怅然若失,可登徒子的名头着实冤枉了苏云清,她方才抱着沈秋一却也尽量注意着分寸,心中更多的是想要安抚沈秋一。 “待会下船时我能牵着你吗?” “才......”不要还没出口,上船时李逸熙和苏云清谈笑风生的场景浮现在眼前,妥协改口,“只能隔着衣袖拉,不可以过界!” “嗯,待会跟着我走,不要看四周,不行就找个地方盯着看。”苏云清一边说一边将沈秋一的手腕握在手里,少年的手腕纤细,估摸她一只手便可以将他双手都握在手心。 沈秋一心里吐槽这还没出去呢,却是安安静静地待在苏云清手中,眉头一皱,他这样好像太听她的话了一些?得想个办法反驳一下,“说得简单,送佛送到西,你倒是说我看些什么。” 苏云清脖颈上一阵一阵丝丝的疼痛,话语没过脑子脱口而出:“比如我脖颈上的咬痕?” 沈秋一将目光放到苏云清的脖颈,雪白修长,比男子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女子长这么好看作甚!视线慢慢移动,雪白之中的殷红像是大雪中的红梅,更显红艳,即将见血的齿痕却透露出一股难言的魅惑,将视线牢牢吸引,难以挪开。 沈秋一对苏云清脖颈上的伤口,内心之中不但没有丝毫的愧疚,相反,愉悦的感觉在心底盘旋,暗哼,谁让她惹自己生气。 苏云清才说完立即感到后悔,在沈秋一紧紧盯着咬痕的目光之中,奇特的不自在从后背升起,遇上沈秋一后她后悔的事是越来越多,一次一次在心中提醒自己三思而后行。 “疼吗?” “疼。”苏云清如实回答。 “疼就对了。”话是这般说,沈秋一心底又有点小小的愧疚冒芽。 苏云清空闲的手放到脖颈上,好像在找寻触摸自己的伤口,实则在沈秋一直盯盯的视线中迅速将伤口遮挡,想靠手挡住沈秋一的目光。 自己造成的伤口被遮挡,无名的小小的怒火出现,沈秋一态度娇蛮地说:“待会你也要这样遮遮掩掩地出去吗?” 苏云清暗叹,现在她只想快些上岸,拉着沈秋一的手腕转身出门。 沈秋一觉得,其实苏云清让他看的地方确实不错,沈秋一看着光明正大丝毫不掩饰,反正是苏云清让他看的。 船停。 齐情在不远处就看到了苏云清,感叹爱情真是神气,居然能让一向守礼的苏云清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牵着夫郎的手,恩爱的让人无力吐槽,能不能考虑一下她们这些没有夫郎的人的感受! 不过还是要告诉苏云清她获头名之事,再听听这后两句诗苏云清是如何。手才抬起就发现苏云清急匆匆就要下船,这么着急干嘛?着火了?以沈家的财势,房产多得绝对烧不完,这么着急干嘛呢? 脖颈上的一抹嫣红吸引了齐情的目光,这这这......风月之所常客的齐情对此不是不熟悉,只是她不敢相信啊!她风光霁月的好友也有坠入温柔乡的一天?!齐情摸了摸下巴,了然,女人嘛,大家都懂的。 嘴角的笑还没扬起,就看到小铃铛站在自己身边同样看着沈秋一二人,齐情连忙将手抬起挡在小铃铛面前,很有分寸的保持了距离,并未碰到小铃铛,“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小铃铛无语转头看着齐情,“齐姐姐,她们是明媒正娶拜过天地的妻夫,只是牵手不算坏礼数。”而且如果男子在外能被妻主牵着,那多幸福啊。 “你还小,你不懂。”自认为洞悉一切的齐情绝对不能告诉她单纯的弟弟待会这明媒正娶的二人之间会发生如何风花雪月之事。 “待会我带你去挑一个铃铛吧。” “可是我已经有一整个房间的小铃铛了。”小铃铛觉得看着齐姐姐对自己挺好的份上,就不反驳了吧,可是自己的铃铛真的很多很多了! “那怎么够,小铃铛就是要有更多更多的小铃铛。” “好吧。”小铃铛知道就算自己不答应齐姐姐也还是会买而且会买的更多,他跟着还能少买一些。 小铃铛这个名字只有齐情这么叫他,阮江小时候身体不好,家中人就去求了个小铃铛让他戴着,铃铛响便神回,所以齐情第一次看到阮江时他就戴着一个小铃铛,人小小一只,走路慢悠悠,可是身上的铃铛叮叮叮地响个不停,就这样响进了齐情的大半辈子。 从那时齐情就开始给阮江送各种各样的小铃铛,就算阮江只戴家里人求来的那只,可她还是乐此不疲,事实证明坚持就是胜利,七岁到现在,阮江戴的都是她送的! 事实上家中长辈求的那只铃铛戴到七岁便可取下,后面便可不用再戴,不过阮江对于齐情送来的铃铛一戴便是好多年,就算每年会收到齐情送来的数不清的铃铛,可每一个都被他仔仔细细地收好。即使爹爹觉得他现在的年纪还戴铃铛不稳重,他还是一意孤行。 想要再次目睹状元风采的众人,只能看到小妻夫双双离去的背影。 齐情慢悠悠来了一句:“春天嘛,人家小妻夫肯定是要独处踏春采青嘛。” 无意的话,让李逸熙和柳姿都有胸口被补一刀的错觉。 吟春诗会落下帷幕,流传出去的是状元妻夫二人如何甜蜜的传言,一传十十传百,口口相道。 夏雨乘马车来时就看到家主和主君站在一块,暗松一口气,两人该是和好了。 苏云清上马车时脖颈上的伤痕被夏雨看到,不过夏雨也不是第一次见,表情十分正常。 他十分有眼力见地坐在马车外,给家主和主君独处的空间。不过......痕迹为什么会出现在家主身上?!过去他偶尔也会在陆主君脖颈上见过痕迹,夏雨内心震颤,又觉得以他主君的脾气好像又很正常,成功解释后的夏雨内心又回到了毫无波澜的状态,反正再怎么样,他也只会站在主君那边。 马车内被盯了一路的苏云清现在只剩下无力感和麻木感,想转移沈秋一的注意力,“你和李逸熙关系不好吗?” 苏云清也不是真傻,齐情的提醒,李逸熙和沈秋一之间针锋相对的氛围,她也不是瞎。 “怎么,你也喜欢他?觉得他更符合大家闺秀的形象?”沈秋一声音很轻,语气也只是一般的疑问。 “我为什么会喜欢他?为什么会说他更加符合所谓大家闺秀呢?”苏云清疑惑,喜欢明明是一件很难很漫长的事。 “我不喜欢他。”沈秋一只是这么说。 “嗯。”苏云清自认已经得到了答案,最先想让沈秋一转移视线的目的也已经达到,在她看来这个话题就该到此结束了。 等了半天没等到苏云清追问的沈秋一瞪了她一眼,主动开口问:“你不问为什么吗?” “那能告诉我为什么吗?”哄孩子的语气,自懂事后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事她很多年没做过了。 沈秋一不是很满意苏云清的态度,不过还是开口:“你看到他一直戴的面纱了吗?” “嗯。” “凤栖城最早戴面纱的人就是他,所以我特别讨厌他。”沈秋一没解释过程原因,只是说出一个没头没脑的事实,他也不清楚自己想要看到什么结果。 “好,我知道了。”苏云清只是温温和和地回他。 “知道什么你就知道了!”沈秋一有点开心,不过表情上是一脸的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不会觉得我无理取闹?” “秋一很讲理。” 沈秋一听到这话没崩住自己的表情,嘴角悄悄扬起,又很快藏起来,不过被苏云清捕捉到,眼底含笑地看着被夸以后开心扬起小尾巴的小猫咪。 “他如果自己戴面纱就算了,他开了一家面纱店,宣传什么男子出门面纱掩面是讲男德的表现,大力推崇男子就应该戴面纱,掩面算是守贞!”沈秋一说着,一整张小脸都是他在讲什么狗屁的表情。 苏云清觉得这样的满是生机活力的沈秋一真的很可爱。 “然后我就开始搞他的店铺了,良性竞争,我可没有用不光彩的手段!他自己经营店铺的水平就不够,全靠本家撑着。”沈秋一补充道。 “我知道。” “那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搞他店铺的吗?”沈秋一亮晶晶的双眸之中传达着你快问我的讯息。 苏云清想没人可以拒绝这样的眼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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