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闻到一股花香,找过了,我让玲珑去找你们了呀……我来的时候那个人就在这里了,他没有说他是卢阳王啊。”季青珠一条一条地回答,一本正经地。 她只是不大通晓人情世故,并不是真的愚蠢,季青罗见也没什么可疑的地方,只好又叮嘱道:“下次别乱跑,遇到不认识的人少说话,等我们……我来找你,明白了吗?” 季青珠笑着点了点头。 一侧的季青雀心思却渐渐飘远,卢阳王吗……等到两年后当今圣上病死,卢阳王就会成为下一任天子。
第12章 继母 卢阳王是先帝最小的弟弟,也是嘉正帝唯一在世的皇叔,和生性多疑阴晴不定的先帝,不喜政务耽于享乐的嘉正帝相比,他简直称得上李家的一股清流,少有壮志,礼贤下士,文武双全,几十年来颇有贤名,后来嘉正帝病死,又无太子,便由卢阳王继承大统。 即使明面上不说,但是大多数人心里都对这位文韬武略的天子寄予厚望,满心期望这位贤明的皇帝为他们带来一个全新的太平盛世。 所以后来卢阳王弃宫南逃时,才那么让人难以置信。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一生穷困潦倒的穷酸秀才尚且有城破后投水殉国的骨气,他作为锦衣玉食的皇室子弟,却弃天下苍生于水火,不顾满城百姓,带着妃嫔和城里的大批守军南下,让满城百姓毫无防备以血肉之躯直面汹汹而来的残暴敌军。 如果不是因为他如此怯弱畏战,大齐山河辽阔,人口众多,未必会如此迅速地兵败,节节败退之下山河沦丧,最后甚至连盛京都沦为一片火海。 简直是畜牲。 季青雀攥紧了手指,骨节发白,她想起古老华美的帝都一夜城破,铁蹄畅通无阻地踏破幽幽青砖,手起刀落,人头滚滚,男人被杀死,女人被搜出来,孩子被串在刀尖上烧死,尸体堆叠,满是烧焦的腥臭,杏花微雨佛寺千重的盛京刹那间沦为火海,到处都是惨叫与笑声,慈眉善目的佛像在火种化作灰烬,犹如人间地狱。 如果上辈子的最后时刻,她没有听错,那么谢景还活着。谢家军还未亡。 谢家军是不败的。 可是不败,也已经是败了。 季青雀很轻地叹了口气。 她并非一个热心国事雄心壮志的人,上辈子困于闺阁,整日里不过看书写字,伤春悲秋,人生里最大的悲伤不过是门前的海棠花又落了,以为那些“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诗句只存在与书里,与她这个富贵人家的小姐永远不会有一丝关系。 她那时真的太过愚蠢了。 可是愚蠢并不是她的过错。 她们这些养尊处优的世族女孩子,从小到大不过按着前人定下的规矩过活,宴会上要斗诗,便要学习诗词歌赋,女子要知情识趣,便要学一样拿的出手的乐器,要懂得相夫教子,刚会说话就要学习人情世故,把京城里每一家的人口与关系都记的清清楚楚,然后在某一天被家族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换取一种朝堂上的联盟或者作为一种失败后的赔罪,之后若想要过的好些,她们还要拼命生个儿子,那些有了姑娘的,便把自己前半生学会的这些东西倾囊相授,教给自己的女儿,一代又一代,所有人都是这样度过一生的。 她们许多人终此一生都没有走出过四方天井,她们甚至不知道天空比她们想象的还要辽阔,不知道盛京的风调雨顺之外还有茫茫黄沙万里冰川,不知道她们随手丢掉的一件耳环便买的下一家人的命,不知道在她们在明媚春日宴饮谈笑的时侯,边关那些将士正在染血的土地上拼命抵挡敌军南下,他们悄无声息地死去,肚子里一半是粗粮一半是泥沙,到死都没吃过一口白米饭。 她们不需要操心这些,因为没有人教过她们。 大齐太平了太久了。 所以权贵们忘记了,百姓们忘记了,武勋忘记了,文官忘记了,男人们忘记了,女人们忘记了,所有人都通通忘记李贤揭竿而起时是怎样一个白骨千里人竞相食的残酷乱世,忘记了季平山为何要举族入世,忘记了盛京底下埋着几十万尸骨,他们睁着眼睛躺在地下,几十年几百年,看着春雨滚过黛色屋檐,冬雪拂过路人眉间,看着所有人都终于忘记他们的牺牲,在他们的尸骨上无忧无虑地欢笑,仿佛太平盛世会永远持续下去。 这不是她的过错,她只是太过愚蠢了。 愚蠢从来不是过错,不承认才是。 季青雀盯着自己纤长细白的手指,这么无力的一只手,这只手从来没有提过比笔更重的东西,如果乱世到来,她能做些什么,她能护住自己吗,她能护住季家吗,她能护住盛京里那些拼命挣扎却还是被拉着头发拖到街头的女人,和双眼血红地朝着敌军冲上去却被轻易砍下脑袋的男人吗? 她能够抓住些什么呢? 像卢阳王那样文韬武略深孚众望的天子都仓皇南逃,她一个弱女子,又能做些什么呢? 季青雀一时想的有点痴了,好半天才注意到眠雨欲言又止地在她面前走来走去,走了一圈又一圈,生怕她看不见。 “什么事。”季青雀放下手,坐直身子。 眠雨眼睛一亮,连忙说:“大小姐,夫人邀您前去。” 孙氏? 季青雀不易察觉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时候?” “白露来了有一会儿了,说是夫人相邀。” “那怎么不早些叫我?” “大小姐在想事呀。”眠雨理所应当地说。 季青雀揉了揉额角,轻声道:“下次早些来报。告诉她我这就去” 眠雨眨巴眨巴眼睛,有点困惑的样子,但还是乖乖道:“遵命。” 季青雀上辈子和孙氏关系并不好,三岁,已经是模模糊糊能够记事的年纪了,孙氏对她来说就是一个陌生的女人,进了她的家,占了她娘的位置,还抢走了她的爹,而所有人却都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她,还要让她乖乖巧巧地叫这个陌生人一声娘。 季青雀拒绝了。 那天,不管旁人怎么威逼利诱,不管奶娘丫鬟怎么哄她,她哭的几乎肝肠寸断,却硬是咬着牙一声都不叫。 后来还是孙氏打了圆场,笑着说,大姑娘不叫就不叫吧,往后日子还长着呢。 而在之后的漫长岁月里,季青雀也一声也没有叫过。 她慢慢长大了,孙氏也有了自己的儿女,她们默契地避开彼此,在一个宅院里互不干扰地生活,季青雀看着孙氏那双总是微笑的眼睛,很清楚地知道她对自己从来没有过一丝感情。 可是孙氏也从来没有害过她。 季宣常年在书院和朝堂上,很少回府里,家里只有孙氏一个主母,孙氏又颇有手腕,治的季府里外服服帖帖,她要真想对这个母族远在天边的继女使点儿什么手段,是再容易简单不过的事。 这样的事情在盛京圈子里数不胜数,也不是多么恶劣的手段,只说要教养姑娘,让她去绣帕子,去抄佛经,让她奉茶端水,一立就是一天,立的两腿打战,一个孝字压在头上,又被继母拿捏着婚事,继女任凭有天大的本事也翻不出继母的手掌心。 季青雀有个指腹为婚的小侯爷,婚事不指望她,母族虽然不联络,可是她娘嫁妆库房的钥匙攥在手里,并不缺钱财,万事不必求继母,可是季青雀知道,哪怕她没有这些,孙氏也不会试着来拿捏她。 因为孙氏是个聪明的人,也是个傲气的人,她不屑于去讨好季青雀,也不屑于用下三滥的手段去害人,就像第一次见面时,她一个新妇被继女下了脸面后,竟然没有做出委屈的样子博人同情,只是体体面面地让季青雀走开,仅此而已。 哪怕只看青珠那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就知道,孙氏虽然圆滑老练,可是心术极正,不是心怀鬼胎的人。 这是季青雀上一辈子都知道的事。 只是哪怕孙氏是好人,她们也没有做母女的缘分,人和人就是这样,孙氏不喜欢她,她也不会靠近孙氏,两个人只隔着东院西院远远避开,互不相扰。 而如今再想想,她们本不必如此,她和孙氏并不是做不了母女就要做陌生人,人和人之间并不是非得这样狭隘的。 “走吧。”季青雀抬起眼,搭住眠雨伸过来的手背。 季府占地极广,一路上叠山理水,东院进门就立着一扇影壁,刻着白鹤流云之类的祥瑞纹样,院子里站着的丫鬟恭恭敬敬地向她行礼,叫一声大小姐,绕过影壁,上了台阶,门口早有丫鬟婆子挑起帘子。 规矩森严,滴水不漏。 孙氏实在是治家理事的好手。 屋里烧着香料,味道有些甜,闻着像惊秋香,一扇孔雀描金双面绣的大屏风立在门口,隔断视线,还没看见人影,就听见一道明快的声音从屏风后面传过来:“……等她干什么,指不定人家正在悬梁刺股等着哪天去考个女状元呢!” “二姐姐。” 季淮的声音很清透,满是不赞同,听着就能在脑海里描绘出那张满是书卷气的俊秀脸庞,小小的一个人,脸上的表情却和那些满腹经纶的老先生也差不多。 季青雀不再听下去,转身绕过屏风,走了进去。
第13章 礼佛 房间布置的很雅致,左右偏房垂着山水竹帘,正房布置素净而不寡淡,两个婆子四个丫鬟都屏气凝神立在角落处,孙氏倚在榻上,右手案上摆着一只黄铜飞鹤博山炉,线状的白色烟气从炉上袅袅飘出。 季淮第一个站起来,对她恭恭敬敬地行礼:“大姐姐。” 在自己家里都这么恪守礼节的少年估计天底下也再也找不出第二个。 季青珠眼眸弯弯,甜甜地叫了一声大姐姐。 刚刚还在说她的季青罗则一只手撑在几上,摸着缠枝瓜果金耳坠,一脸理直气壮,笑吟吟地看着她。 一屋子的人都朝她望过来,她一瞬间便成为这间屋子的中心,季青雀不慌不忙地屈膝回礼,在孙氏左手处坐下。 丫鬟立刻给她上了茶,天青窑双鱼戏水盏,茶水清透碧绿,细细窄窄的黑色茶叶缓缓舒展,犹如袅娜的舞女,茶香扑鼻,清淡香甜,季青雀揭开茶盏,抿了一口。 孙氏这才开口,她笑着说:“大姑娘后天可有空?” 季青雀点了点头。 “那正巧随我们去一趟严华寺吧,”孙氏道,“拜拜佛,图个吉利,求个好兆头,也去散散心,去一去晦气。” 季青雀并不急着回答,她微微一想,出声道:“阿淮今年要下场么?” 孙氏眸光微微闪过惊讶,道:“不,不是阿淮,老爷说阿淮年纪太小,还要压一压,两年后再参加乡试。” 不等季青雀问,她便继续道:“是我的娘家侄儿,孙有恒,他今年十七岁,也该下场试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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