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出门,也尽量挑僻静的时间,走人少的路。有时候躲不过,又遇到那一群熊孩子,他也懒得反抗,尽快让对方打累了不打了,回家前他再绕道去溪边,把自己洗涤一番整理干净了再回家。 日子就这样凑合着蹉跎而过。 莎拉姑妈开始抱怨,因为麦克斯太能干老抢活儿,把露西宠成了成天无所事事只会吃饭的小胖妞。 “我哪里胖了?”露西撅起小嘴,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小腹,好像,是比之前丰腴了一些? 她又悄悄瞟了瞟麦克斯,麦克斯穿着便装系着腰带,腰身看起来紧致纤细……哎呀,她紧张起来,又担心地瞅了麦克斯一眼。 麦克斯面带微笑,看着她好像欣赏一朵绽放的郁金香,“一点不胖。还是很好看。” “麦克斯哥哥,你真好!”露西激动得有点语无伦次。莎拉姑妈在一旁摇了摇头。 十年时光如白驹过隙,露西已经从一个小胖妞长成一米七七的高挑美女,而莎拉姑妈驻颜有术,母女俩看起来如同一对姐妹。 唯独麦克斯,刚刚一米五的身高,看上去仍然像个孩童。 “麦克斯哥哥,这几年,你长了十厘米没有?”露西问。 “我也不知道。”麦克斯站在露西身边,个子刚到露西的肩膀,很有压力。 莎拉姑妈叹了口气,“也许因为麦克斯是混血,人魔混血这边……不多……”她隐去后半句话,怕麦克斯听了不舒服。 麦克斯却立刻明白了姑妈那句没有说出口的话:人魔混血这边不多,而且大多是畸形、残缺、短寿……换句话说,在魔族眼中,他们就是低人一等的次品…… 麦克斯无力地搓着手指,情绪低落,人生第一次冒出一个奇怪念头,“也许,人域那边更适合我……” 但露西紧紧抓住麦克斯得肩膀,生怕一放手对方就跑掉,极力反对,“麦克斯哥哥不要去人域,不要离开我们!” 感受到露西的依恋,又被姑妈慈爱的目光注视,麦克斯也心生不舍,想去人域的念头稍纵即逝,他点点头,“你们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只要……你们不嫌弃我这副……侏儒模样。”他无力地垂下头。 以前镇上那些欺负他的坏小子都长成大人,不再聚众打他,一来几个青壮年联手围殴一个孩童模样的人,面上过不去,二来无论他们怎么打,麦克斯都不痛不痒,着实无趣。 但在街上碰了面,还是忍不住奚落辱骂几句,什么「侏儒」,「小矮子」,当着露西的面也绝不留情。 麦克斯依旧忍耐,但心里觉得,这比打他更让他难受。想来,他还是很在意身高,和血统。 如果他不是混血,就是一个药族,哪怕是弱小一些的人族,至少有自己的种族和归属,也比混血强吧? 露西看他愁苦,也皱起眉头、嘟起嘴,一把抱住麦克斯,“麦克斯哥哥,我不许你这么说自己!范海辛那几个白痴,狗嘴里喷不出象牙,哥哥你只是体质特异长得慢而已。再说,麦克斯哥哥你很好看,是天生童颜,才不是什么侏儒。” “露西……”麦克斯脸色越发苍白,轻轻推开面前那汹涌的波涛,“堵住呼吸了。” “啊对不起……”露西怯怯地松了手。莎拉姑妈又无奈地摇摇头。 随后,药族和类妖族爆发冲突,类妖族依仗自己实力更强,出兵强占,相邻的药族城镇一一遭殃,麦克斯所在的小镇就是其中之一。 那一天事发突然,类妖族军队突袭而至,镇上居民措手不及,全部慌乱逃串。 偏偏那个时候,麦克斯外出替莎拉姑妈采办几味灵草,不在家中,与莎拉姑妈露西彻底失去联系。而他运气不好,所走路线迎头赶上类妖族的前锋部队。 他灵机一动躲在树林中,却被一个高阶的类妖族军官发现气息,隔空一掌将他从树上打下来,胸口一阵刺痛,肋骨当场断了一根。 这是他第一次骨折受伤。以前在镇上被人欺负打骂,凭借天生特异体质,最多受点皮肉淤伤,而这一次不同,对方是高阶战士,力量和白银骑士相当,他天生的耐打体质再也不起作用,隔了数米远的距离都被对方打到肋骨断裂! 对方看到他,也是吃了一惊,“还活着?!人族男孩?!”沉吟片刻,又道,“不对,身上有些魔气,不是人族,难道……是混血的杂种?” 几个类妖族手下兴奋起来,“混血的杂种?头儿,把他让给我们可好?” “随便。”那个军官一脸淡漠,转身离开。反正他们来袭击这个小镇就是要烧杀抢夺,他身为高阶魔族,自然看不上一个低等混血,让给几个手下消遣,也是无妨。 三个类妖族士兵甩着尾巴,向麦克斯走去,将他团团包围。 “皮肤看着好嫩,让我先咬一口吧。”有个士兵一边说一边舔舌头。 另外两个立刻反对,「明明我先看到的,要咬也是我先来!」“不对,应该老子先来,老子资历最老。” 魔域四大部族里面,虽然鬼族看起来最是凶恶,但鬼族对吃和住这方面最是讲究,住要住最宽敞豪华的宅邸,吃要吃最美味最滋补的料理。 反倒是类妖一族,骨血中融入了太多猛兽基因,最是残忍嗜血,经常生吃血肉。 他们饥渴起来,有时候杀了比自己弱小的鬼族,连鬼族的骨肉都敢生啃! 更何况是面前这个皮肤细嫩如血的小崽子,简直就像一盘极品生肉佳肴! 三人拉着麦克斯的手臂肩膀,几乎要将他四分五裂,类妖族的体能比药族强出许多,生死关头,麦克斯暗暗咬牙、使出全身力气挣扎,甩开左右二人,再给第三人补上一脚,头也不回地转身疾奔。 可他还没跑开两步,就被四五只大手七上八下再次抓扯,牢牢按住。 “小杂种还想逃?” “臭小子还有点力气,比没用的药族强一些……”「踢了老子就别想这么轻松蒙混!」嘈杂的言语声中,他被一口利牙咬住左臂,硬生生扯下一块肉来。 血腥味迅速弥漫,激发起更多,三个士兵一人一口,将他当作食物大快朵颐。 他从来没这么害怕过,觉得自己就要死了。脑海中想起莎拉姑妈,想起露西,回想之前那可怜的人生,何曾想,最后到死都死得这么悲惨屈辱?! 但他没有死,按压他的魔爪突然全部松开,三个士兵腾空而起,身体中似乎有爆裂之声,然后砸落地上,竟再也没了生息! 麦克斯颤抖着抬起头,昏迷前看见一对漂亮的紫色竖瞳,那个类妖族男人高大威猛,身披一件精致的藏蓝长袍,仪态威严地伫立在他面前。 “为了救我,您杀了自己的手下?”很久之后麦克斯曾问过他。 休诺斯回答,“他们吃了你的血肉,已经身重剧毒时日不多,本将看不惯苟延残喘的弱者,让他们换个死法而已。” 没有人知道休诺斯为什么要救下一个异族混血杂种,还带回居住的神殿-类妖族规模最大的金字塔神殿。 类妖族大部分住在茂密的丛林中,喜欢把住所修成金字塔形状,根据入住者的权势和财力,金字塔规模大小各有不同。 当然,最穷困的底层平民,只能住在简陋的平房,像马修在成功吸收黑灵珠、晋升将军之前,就一直住在竹楼小屋中。 有钱的权贵才能住上金字塔,而大部分贵族的金字塔有三四层楼高,隐没在高大林木间若隐若现。 而王族和魔将居住的神殿高达二十多层,犹如一座小山,在丛林汪洋中拔地而起,彰显着至高的等级和霸权! 那是类妖族最神圣的宫殿,只有贵族可以出入,连站岗的士兵、伺候的仆从都一一严格挑选。 休诺斯把昏迷的麦克斯带回圣殿,扔到其中一处偏殿,还嘱咐仆从给他敷药包扎,送水送食。 他之前从来没有这样做过。身边的人个个目瞪口呆。 那可是类妖族的圣殿,那种来历不明的混血杂种,不是应该扔进地牢,任其自生自灭吗? 为什么休诺斯将军允许他进来,还给他安排了一个独立的房间?! 休诺斯不说,没人敢问。 最新评论: -完—— 72、072 麦克斯刚苏醒过来,就听见看门的两个士兵在小声调侃,「为什么给一个混血种住这么好的偏殿?」“谁知道啊,休诺斯大人亲自带回来的……” “难道,休诺斯大人有那方面的嗜好?”“哎,什么嗜好?” “你看,那小子长得细皮嫩肉的,像个女娃……” “哦哦哦,我懂了。” “嘘,可不要乱说。” 麦克斯憎恶地捂住耳朵,心里十分害怕。两个守卫说得污秽不堪,却有些道理。 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厉害的类妖族首领人物,不惜杀了自己的部下救下他?! 他害怕得一天都没有吃喝,蜷缩在房间角落。 但休诺斯并没有碰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碰过他一根手指头。 他把他带回宫殿后,好像就忘了这个混血儿,很少前来。有几次路过,突然想起,就顺便看了他一眼,打开房门、距离数米远,紫色竖瞳折射出冰冷的光,像猎豹审视弱小的猎物。 这让看门的士兵有了新的推测:休诺斯大人不是喜欢这个小白脸,而是要把他养肥点再吃掉?! 麦克斯也诚惶诚恐,有种自己随时被对方咬破喉咙、一命呜呼的错觉。 其实,休诺斯已经刻意收敛气息,不然周围的侍从卫兵会被魔将级别的魔气压制得无法动弹、匍匐在地。 尽管如此,他身上的威压还是惊人,让人不敢与他对视,全都心存敬畏。 “休诺斯大人……”麦克斯身体微颤、鼓足勇气对上那一双紫色竖瞳,“谢谢您救了我。” “休,叫我休就好了。”休诺斯面无表情。旁边的侍从听得心惊胆战,休诺斯身为王族,又是将军,在类妖族举足轻重,估计除了他亲妈,没人敢叫他昵称「休」。 连他的弟弟休灵顿、贵为族长掌控大权,面对休诺斯也十分客气,不敢直呼其名,总是陪笑着尊称「兄长大人」。 「休」这个昵称,他们这些下人哪怕听一耳朵,都感觉会被判大不敬之罪、有生命危险! 麦克斯也不敢,但又不敢违背他的意愿。 片刻后,寄人篱下的他低声喊道:“休大人。”为了保命,他在那昵称之后恭敬添加了一个「大人」。 休诺斯倒没有继续勉强,问,“混血小子,你叫什么?” “麦克斯。” “麻烦,以后叫麦好了。知道了吗?”从此,麦克斯有了一个绰号「麦」,休诺斯专属。 麦克斯:“唉?” 休诺斯面无表情,“你不用谢我,本将只是觉得你……有趣,以后就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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