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颜色,这样子不就是嘛……” 有人吓的手中的东西都掉了,惧怕的远离了那轮彩虹。 也有胆子大的跃跃欲试的想凑近一点看,外邦人低下头,语气轻松的道: “这是曾经流行在我们罗马学者中的一个小游戏,原理是太阳光照射在水雾上,会进行一定的折射,就会出现彩虹。” 他又挥舞了几下手臂: “像每次下过雨之后,总是会出现彩虹的原因,和我的做法一样……” “等一等!” 那个要出银子的人此时面容严肃,手指颤抖了两下,不顾其他人的不满,把外邦人拉到了一边说话。 交谈了几句,见这什么异国学者信誓旦旦的保证,这个原理是经过多次实验的,很靠谱,问多了,生气道: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自己试一试。” 外邦人皱了一下眉,将水壶交给了这个人,给他指导了一下角度,喷水——果然又出现了一轮彩虹。 这人,真实身份是秦王府的一个管事,此时腿都要软了,望着水壶的眼神好似在看天下最最珍贵的至宝。 对他来说也确实如此。 谁不知道,秦王府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自己献上此法,殿下肯定会大大的赏赐,说不定还能当上大管事! 管事浮想联翩了一瞬,热情的拉着外邦人。 鸡同鸭讲了一会儿,才明白这法子简单是简单,可需要脑子去计算角度,角度对了才能在阳光下浮现出彩虹。 这一时半会怎么学得会。 管事有点愁,外邦人适时说出还有一个办法,拿出一块形状特殊,清透无比的水晶,让人打了一盆水来。 水晶往水盆一插,效果居然是一样的。 管事是个很敞亮的人,掏出身上所有银子,拢起来有大概二十来两银子,还觉得太少了一些,把身上的配饰也摘了。 “莫要嫌少,等一会儿可有大把银子。” 外邦人望着一手拿水壶,一手拿着“水晶”跑走的身影冷哼了一声: “等什么等,本系……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一转身不见了。 ………… “事情都办好了?” 许玥放下了手中的笔,敲了一下桌子问道。 纸上刚抄好的南华经墨迹还未干,突然一阵噼里啪啦,散碎的银子、玉佩、戒指什么的砸了下来——许玥轻皱起眉。 因为是一折一折的,所以毁了一点,这一整篇经都不能用了。 系统怨气十足,又不敢发泄,语气幽幽的道: “我这会儿都回来了,怎么会没办成事呢,让一个伟大的系统去演戏,也只有宿主您想的出来了。” 要不是判定,自己下场的举动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宿主的进程,简而言之就是不会让她加官进爵。 不然想帮也帮不成。 它又补充了一句:“宿主,你真是我见过钻空子最熟练的人。” 许玥轻轻一笑: “过奖了。”其他下人虽然忠心,但兹事体大,她只会让系统去。 毕竟,这个世上只有它才是自己最牢固的同盟啊…… 她垂眸喝了一口冷茶,望向从窗外斜照进来的金色阳光,定定的看了一会儿: 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无论魏王是不是虹霓事件的幕后主使,帮秦王就是对他的打击。 也希望秦王不要辜负她的一番苦心啊。
第226章 满月,淳嫔,收获季节 十月十七日。 正是秦王第三子的满月之礼,即使有些流言在,许多达官贵人也走上一趟,送上满月礼。 ——有些自恃身份,又忌惮这份不详的,则是找了理由推辞不去。 宴上。 白胖胖的小婴儿,活泼可爱,望着四周陌生的人,天真不知愁的笑。 有人见了可惜: 看着是个能养住的,偏偏背上了不祥的名头,皇孙如此尊贵的身份,有了缺憾到底比不上其他的兄弟了。 没过多久,宫中派下来了赏赐,花团锦簇不说,送礼的太监双手捧着一枚平安玉牌,没有任何纹路,长方形,上好的羊脂玉。 他笑吟吟的道: “小皇孙有福,这是陛下亲自选的一块平安无事牌,在太庙前供了三日,受了祖宗的香火,必能护着皇孙一世平安。” 秦王自是感激的接了,当即戴在了儿子的身上。 在场其他人都明白了天子的心意,眼神交错之间,俱是感叹之情,都说皇家无亲情当今可不一样。 于是大都顺着恭维皇孙有福。 很快,这些人就纷纷惊了神,觉得这一次满月礼还真的来对了。 为给他们助兴,秦王让人表演了一个来自什么罗马的异邦戏法: 制造虹霓。 ………… “谁能想到啊,原来这虹霓竟然是可以人为弄出来的,秦王这一次打了个好大的翻身仗。” 李景淮听到了这个震动京城的八卦,下了衙第一时间就来找许玥分享,整个过程被形容的惊心动魄,兼之打脸高潮。 就许玥看来,他的话记下来,不用润色就可以直接变成一部跌宕起伏的爽文小说了。 没办法,也不能怪他。 文人通病,喜欢加上一些描述,经过一次次增枝添叶越发具体起来。 许玥点头道: “这件事我也听说了。” 秦王殿下找的切入点很好,有一群掌握了话语权的见证者,他儿子又作为当事人出场了,不怕人想不起来。 加上这强烈的反转。 行,妥了。 虹霓被证实为一种可以人工复刻的小“戏法”,消息一传出去,哎,那什么不祥的寓意,统统只能变成无稽之谈。 再迷信的人见了含一口水喷出去,阳光一照,彩虹出现,也不会认为虹霓是什么上天降下的预警了。 “秦王这一次翻身不知惊到了多少人,自来,这种天象之事,一旦被泼上了污水就很难洗脱。” 李景淮神态轻松,又道: “那个什么罗马学者,明面上、暗地里人人都在找,还有人去问其他外邦人,被西罗马、东罗马绕的头都大了。” “可惜没一个找到的。” “我看这个什么罗马学者,不是秦王的一个托词,就是有人不想露面故意借此人之手来帮秦王的。” 许玥安静的听着。 心中感叹,李景淮的想法不错,此时京中人包括秦王应该是这样的想法。 权力场上浸泡的久了,是不会相信有那么巧合的事情,你秦王的儿子被污蔑成妖孽,没多久就有解决的法子。 怎么,你天命之子不成? 不过让你们找吧,要是能找到系统,她也只能说一个服字。 与此同时,找的最卖力的人并不是秦王,也不是天子,更不是那些凑热闹的王公大臣,而是: ——魏王。 “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平日里一个个嘴上恨不得飞上天,现在让你们找一个人都找不到!” 暴怒的魏王心中焦灼万分,一边将自己的门人手下骂的狗血淋头,一边暗自后悔没有听皇后的话。 要是多出手一次,那小崽子也不能如此简单的脱身。 一念及此,他又有些怨怪皇后: 怎么不多提醒自己几次,说了一次就不说了,害的他失了手。 果然不是亲生母亲,就是不会真心对自己,魏王不由想起了前年去世的生母淳嫔。 那是个沉默安静的女子,心心念念都是自己这个儿子。 可惜……太无用了。 既不得宠,也无家世,每日呆在宫中不会去讨父皇欢心,娘家子弟也没一个出息的,胆小怕事。 做那几件衣裳和鞋袜有什么用,自己一个王爷还缺这些吗? 魏王抿了抿唇,将这一丝怔然又抛之脑后: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待日后他登上了太子之位,自然会让父皇追封母妃的。 魏王将门人和谋士们打发了出去,自己坐下开始冥思苦想,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压下几个弟弟,当上太子。 ………… 翌日。 天子手酸,一边让大太监给他揉按手臂,一边炫耀似的对许玥道: “……那孩子,也养的太胖了些,手脚和藕节似的,也是,听说两个奶娘都不够他喝的。” “也不哭闹,眼睛乌溜溜的转,好像能认得人一样。” 刚才二皇子秦王抱着幼子来了,许玥有事刚好也在,也瞧了瞧,孩子确实挺漂亮的。 大眼睛、皮肤白嫩的和豆腐一样,一身小肥肉,性子也亲人。 谁抱都不怕,咧开嘴笑,被天子抱在怀里后抓住祖父手指不放,喜的天子连声叫着乖孙,乖孙。 可依许玥的观察,孩子应该是饿了,想把手指往嘴巴里送的…… 幸好秦王这个父亲也了解自家崽子,反应的很快,找了个理由,就把孩子抱了回来,因此还被父皇埋怨了几句,有苦说不出。 “皇孙亲近陛下,正是因为陛下可亲,祖孙天伦相引。” 许玥面不改色的说道。 两人就皇孙这个话题一个吹,一个捧,天子过足了瘾头,才说起了正事: ——棉花终于成熟了。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对于棉花来说是如此,对于许玥来说更是如此。 不然她也不会在殿中,刚好遇上秦王父子。
第227章 首功,升官 “你看,这就是新种出的棉花。” 天子让宫人抬了几个麻袋上来,小心的打开,倒出里面洁白且柔软至极的棉花,抓了一把在手里。 里面的棉花籽已经去过了,触手温软而丝滑。 他招呼许玥过来,可以看见皇帝已经不复年轻的脸上好似镀上了一层微光,眉眼、轮廓都变得神采飞扬。 从中依稀可以窥见,那个可以在边关渴饮雪水,饿餐野兽,也能如飓风一般当机立断回到京城稳定朝纲的天之骄子风采。 年华留不住,然壮志依旧凌云。 许玥扬起了一抹笑,认真的听陛下欢喜的诉说: “……只收了三分地,棉花就装了好几袋子,称了一下起码有一百二十斤。” 三分地就收了一百二十斤,一亩地起码能收四百斤棉花。 节省一点,只要一斤半棉花,就足够做一件极暖和的棉袄,让一个成年人无惧寒冬,没有冻死之忧。 天子也在计算,越急越算的不好,也就不为难自己了,转身看向许爱卿,下一瞬就得到了答案: “陛下容禀,一亩地的棉花出产足以让二百六十个人穿上棉衣!” 咕咚。 天子咽下了一口口水。 ………… 推行棉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那日,天子让宫人将一半棉花做成简单的冬衣,外面的料子就是最便宜的麻布,中间塞进棉花,鼓鼓囊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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