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了几眼,上面正巧说起欢欢的教育问题: “在族学上了小半月的学,一腔子古灵精怪也不知道学了谁,塾师被驳了几次,气急败坏,说不肯教了。” 后面附有几个例子。 许玥见了也禁不住,这小丫头,仗着自己有几分聪明,就歪解圣贤之言,固然十分好笑,可也需要小心。 学习之中最怕的不是蠢笨,而是这样半瓶子水晃荡。 自以为已经学会了,心中不在意,不付出苦力去学,永远只能落于下乘。 “既然有这份聪明,就不能被白白辜负了。” 许玥摸了两下怀中的胖狸奴,思考着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必须要学识丰富、不迂腐,思想开明一些……要求有点多。 这样的人不好找。 俗话说,家有二斗粮,不做孩子王。 何况是教一个小女孩? 许玥想了了好一会儿,也没能想到一个合适的人选,几声喵叫声传来,她回过神低头一看,不是悬铃在叫。 胖橘猫听见声音,一下子站直身子,后背弓着,耳朵竖起。 然后一个用力从窗户扑了出去。 不多时。 喵喵喵喵……喵! 外头猫叫声一下高一下低,许玥听出没有悬铃的声音,心里颇有一些古怪,这是狠猫从不多话? 揍就完事儿。 摇了摇头,既然自家猫占了上风,她就不去管小猫之间的事了,继续看完了整封信。 除了元娘有孕之外,其他都是一些小事儿,看完之后她小心的收了起来。 明年的这个时候,就有爷爷和其他家人一起吃糖瓜了。 ………… 剩下两封信,一者来自冯公,一者来自冯师,外头的字迹都颇有相似之处。 许玥苦恼于先看谁的。
第247章 佳人,桂花酒,羽毛笔 冯公的信略薄一点,外面用的是带着一丝冷香的桑皮纸,不知情的人见了,还以为是某位多情俏佳人送来的呢。 这样一想,许玥忽然想起了某位货真价实的佳人。 她离开杭州入京赴考之时,宝卿娘子人未到,却送了一份香谱为礼。 ——几年过去,这位花魁娘子声名远播,誉满江南,站在了名妓的顶端。 让人吃惊的是,宝卿并没有如大部分前辈一般沉醉在这种浮华之中,而是十分清醒的度日,为自己积攒赎身银子。 相处许久,她曾与许玥闲谈时露了一两句: “这场子里打滚过一遭,再好的人儿也洗不去污泥,若是被人赎身就要安分守时,一丝一毫的错处都不能。” “生下孩儿也被人看不起。” 宝卿娘子言笑晏晏,看不出伤心之态,手支着下巴轻描淡写: “既然如此,还是不生的好。” 当时许玥什么都没说,她知道宝卿要的也不是那一两句安慰,只是递给了宝卿一杯茶,轻声道: “若有我力所能及之处,不必拘谨。” “好啊,不过明月郎……真真可恶。”宝卿半开玩笑的说道。 可恶在何处呢? 这么好的郎君,出现在她生活中短暂的照亮了一瞬,皎洁明亮,但却明白的告诉世人,我不会归属于你。 好似一伸手就可以触碰到。 可最终的结果,却只是虚妄一场,这样的失落如何不让人觉得明月可恶,即使明月本就无心。 明明明月是前身,回头成一笑,清冷几千春。 那一日后的半个月,宝卿娘子拿出比自己整个人还高的银子赎身这个消息,刷遍了杭州府人的朋友圈。 许玥收回了心神,漫不经心的想: 虽有些曲折,好在最终宝卿还是如愿以偿了。 ………… 几下拆开了冯公的信,落入眼中的第一行字,苍劲有力: “久不通函,夜深忽梦披衣而起,墨笔录之,望驰马有力,早至京城。” 咚的一下。 许玥的心好似被大锤敲打了一下,她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八个年头,自六岁之后,算来一大半时间与冯公相处。 既是师长长辈,又是忘年之交。 不仅是香道和文道,冯公对许玥的影响深之又深。 冯公为人处事、人情达练,对世界通达的感悟,以及对待万事的看法态度,都潜移默化的感染着她。 她是如此,而冯公又如何不看重惦念着许玥呢。 一别许久。 种种原因——车马劳顿交通不便,京官员不可擅离职守,地方官不能在原籍为官。 她甚至不敢想和冯公能否有再见之日…… 眨了两下眼睛。 许玥匆匆将目光往下移。 这一封信比起来很短,只有一页半,还有小半页记载了一个冯公新试出来的香方,又用了几行字描写其香气。 改日,不,明日就试一试吧。 来京之后,好像调香的时间变少了许多。 其余的也是一些小事。 比如今岁桂花开了,可惜没了她和冯七在,一把老骨头也没心思去摘花,还是让其他人收了花,他酿了桂花酒和桂花酱。 随信还寄了一些过来。 让她尝一尝,味道有什么不同? 许玥打开箱子就看见外圈塞着干草,中间是一团一团的丝绵。 这么严实的保护之下,两个酒瓶没有一点破损,还有一罐小小的桂花酱依偎的酒瓶旁边。 打开尝一尝。 酒很好喝,桂花的清香和黄酒的醇厚混合在一起,一口下去,桂花香气从口中涌到鼻子,似乎咬了一口秋桂般。 一杯桂花酒喝完,信也看完了。 许玥照旧收在一个专门的匣子里,当即提笔写了一封回信,放在一旁。 ………… 这一番折腾下来,外面的猫王争霸赛也落下了帷幕。 一道橘黄色的闪电掠过。 怀中一重。 “真是一只表里不一的猫。”许玥一手捏起胖橘猫的猫垫,软软的一按,尖尖的爪子如同小刀似的,不长,但一定是个利器。 这都不用修剪了,嗯,这位会在野外自然磨损爪子。 喵喵~ 悬铃一点也不怕主人,被捏住了爪子也没有炸毛,甜美的声音让人一点也看不出来,它刚才大战的风采。 ——即使圆脸上有一道新鲜的血痕,也阻止不了本猫对铲屎官卖萌。 许玥抱着狸奴拆开了冯师的信。 这一封信体积小,但携带的附加物是最多的,足足有一车…… 那个和富昌合作的商队,因为富昌如今的腾飞之势搭上了顺风车,生意做的极大,已经拓展到了京城。 这一车东西也只是顺带的事儿。 信很长。 上面的字迹小而细,似乎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 果然,开头的寒暄之后,就是描述这封信用什么东西写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个清清楚楚: “立秋这一日来了几艘怪模怪样的船,上面的人叽里呱啦了很久,才解释清楚他们是迷了路的商人。” “一踏上地方,有几个黑衣打扮的外邦人手舞足蹈起来,翻译说是到了黄金之地什么的,所以才如此激动。” “然后这几个人被乡人一船板打晕了过去,以为他们是在跳大神诅咒呢。” “……这些人的货品有许多,只是没什么太大价值,除了一点点香料之外,少有让人喜欢的东西。” “他们对丝绸爱不释手,被奸滑的商人卖了次品丝绸也不在意,起码翻了三倍的价格……” 这一段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看到冤大头的兴奋和不解。 “这些人有一种笔有趣,是用羽毛做成的笔,沾一点墨水就可以写字,倒是十分便捷,为师写这一封信用的就是羽毛笔。” 看到这里,许玥眼前一亮。 对啊,羽毛笔! 如今航海技术不太发达,没有准确的海图一般是不会轻易涉及未知的海域的,这群人应该是来自比较远的地方。 对丝绸才会如此痴迷,这个时间段,东方的丝绸可以说价比千金。 这一点她不太放在心上,最让许玥关心的是这个羽毛笔,冯师不愧是被钦点的运气之王,这东西价值可大了! 好处在于随处可得。 不挑拣的从鸡身上拔一根长羽都勉强可以写字。 虽然比不上毛笔,可以圆转如意,发展出种种书法,但羽毛笔它便宜啊! 降低了书写成本。 多少人根本不在科举这条赛道上,只要认一些字,会写,会读就成了,这个时候羽毛笔就能排上用场了。 识字率的提高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不然某个年代,也不会疯狂开展识字班了。 而且,比如酒楼记账、运货、录人名等等不太文气的地方用羽毛笔也节省成本和时间,效率提高。 许玥欣然一笑。 这一次冯师又立下一功了。
第248章 椰子粉,船队,过年 一车的东西,先让人找出了一匣子羽毛笔,排列的整整齐齐。 羽毛洁白柔顺,大小一致,大概是鹅毛,羽管在尾部削尖了,底部中间向上划了一刀做墨水槽。 这里一共有四十支。 一只鹅身上可以做羽毛笔的羽毛也不太多,加上如此整齐一致,所以——冯师到底拔了多少只鹅的毛? 许玥心中,这个好笑的念头一闪即逝。 将这一匣子羽毛笔收好。 虽然没什么重量,但在许玥的眼中,这小小的羽毛笔,给大周带来的变化比千金还重。 如今大家都在过年,她也不去扰人闲,等过了这个年之后代师献上朝廷。 正是开门红! ………… 信还有大半没看,可许玥的心已经被这一车“奇形怪状”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除了羽毛笔之外,还有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着各种螺类,绚丽的、奇异的、硕大的、精致的应有尽有。 其余的果干是常客,还有外邦流过来的香料,打捞的珊瑚、珍珠,但有一个小箱子却吸引了许玥的目光。 上面夹着一张签子。 “乡民偶试所得,以黄椰子肉磨成,椰香浓郁。” 再看信中也提到了椰子粉,说是许玥不能来沿海游玩,椰子汁水清甜肉质可口,可惜她尝不到。 于是他这个好师傅发现了椰子粉之后当即决定送一些过来。 因为工序繁复,所以量不多。 如若喜欢,来信提一提就好。 许玥上辈子喜欢吃椰蓉蛋糕,逛街的时候喝椰子汁也是常态,这一辈子倒是第一次看到相关的东西。 椰子粉有大概三斤。 并不似前世所见的那样细腻,而是有一些明显的颗粒感,人工总是比不上机器研磨的,不过扑鼻的椰香十分浓郁。 可以试一试做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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