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论性子,青珍觉得眼前的兰香比梅香更适合跟在公主身边,七公主天真烂漫,正需要一个谨慎的人儿平日里多操心些。 沈玉耀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青珍和兰香似乎相谈甚欢,你一句我一句说的热闹。 凑近了才知道,是青珍在传授兰香经验,在说若是伺候的贵人在外遇到些突发事情,要如何处理。 “兰香,你倒是得了大造化,能让青珍姑姑亲自教你。”沈玉耀走过来笑道,顺势提议,“我看余柳成日跟在父皇身边,收了不少义子,青珍姑姑地位可比余柳高,身边却没个小辈伺候,兰香老实可靠,忠心可嘉,不如青珍姑姑收她为义女啊。” “这怎么使得,老奴一大把年纪了,哪儿还能做这年轻宫人的义母。”青珍听的脸上一臊,她今年都五十多了,年纪当兰香的曾祖母都不为过。 时下人成亲早,民间三十出头做奶奶的人多的是。 兰香本来还有点儿心动,闻言又觉得尴尬。 沈玉耀不怕这种被人拒绝的尴尬,想要办成事情,就得厚着脸皮,脸皮太薄了,那能干什么? “姑姑你说的哪里话,若是当年姑姑出宫成家,孩子也就比兰香大个十岁,就当是生了个小闺女,不也挺好吗?兰香当年是被父母卖进宫的,她跟父母没有缘分,要是能遇上个待她好的义母,往后无论是出宫嫁人,还是留在宫里,都能有个亲人做依仗了。” 沈玉耀一番话说的兰香眼睛一酸,她没想到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公主,竟然会记得她这个宫女的身世,还会为她说情搭线。 公主待她这样好,此事若是能成,她必定为公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兰香心中暗暗发誓,用期待的小眼神看向青珍。 青珍是太后身边的大宫女,地位和其他人不同,她陪着太后走过了深宫寂寞的二十余年,那痛苦的记忆中,她和太后相互扶持,感情甚笃。 若是能得青珍重视,太后都会记得。 青珍更是心头一热,谁人不羡慕儿女缘分?若是能有孩子在膝下尽孝,漫漫余生,似乎都有了点儿盼头。 见两人都神色动容,沈玉耀加了把劲,“而且青珍姑姑,其实我这样做也是有私心的,身为公主,出宫不易,皇祖母待我这样好,我却不能时时刻刻来千音观陪伴皇祖母。今日一见,皇祖母清瘦了许多。若是青珍姑姑能与兰香有亲,日后与兰香书信来往时,捎带着同我说一声皇祖母心情如何,是否按时用膳,那便好了。” 青珍还以为是什么事儿,原来就是一片纯孝之心。 “七公主实在是个妙人儿,无怪太后娘娘在诸位皇子公主中,尤其疼爱七公主,七公主这份孝心难得。老奴哪里敢捎带着同公主说话,理应每日同公主送去信件。只是此事还要太后娘娘同意。” 虽然内容只是皇太后心情怎么样,有没有好好吃饭,但还是涉及窥伺皇室行踪,皇太后身份比皇帝不差多少,此乃禁忌。 不过沈玉耀是公主,皇太后又疼爱她,便是知道了此事,也没人会追究。 沈玉耀完全不担心青珍会问皇太后,只笑着点头,又问青珍可愿收下兰香为义女,青珍这次点了头,兰香喜不自胜的跪下,当即就给青珍扣了三个头,改了口叫阿母。 青珍还以为兰香会叫她义母,没想到会是一声阿母,人年纪大了更容易落泪,当即她就落泪哭了起来。 感觉前五十年的遗憾,在这半截身入黄土时圆满了。 沈玉耀大方的给兰香准了两天假,让两人正式走过认亲礼,还让兰香留下陪着青珍说说话,青珍收了义女肯定要让太后过目,这两天假兰香也要做不少事。 转头沈玉耀带着其他护卫离开了。 没错,她身边没有大宫女跟着,但还有一群护卫呢,不怕自己一个人回去。 只是她出去的时候身边还有宫女,回来就只剩一个人了,难免显得形单影只,在客房等沈玉耀的秦淑君,看沈玉耀回来,第一句就问她,身边的宫女哪儿去了。 “那些护卫粗心的很,哪儿比得上宫人们会伺候,外面有许多不方便,玉阳可不要像宫里似的任性,带着一个宫女到处走。”秦淑君说完,看了眼沈玉耀身后空落落的位置,皱了皱眉,“更不能一个宫女都不带。” “皇嫂放心吧,妹妹心中有数。”沈玉耀保证了一下,她没跟秦淑君说兰香去哪儿了,而是说起马球大赛的事情,“说个好消息叫皇嫂高兴一下,刚刚皇祖母说,我们可以在山脚下打马球,不会吵到她,也不会吵到道长们清静。” 秦淑君没想到沈玉耀出去一趟,就办成了这件在她看来很麻烦的事情。 她发了下呆,马背上那些恣意潇洒的日子,遥远的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耳边沈玉耀还在说话。 “听一位道长说,山脚下还有个小镇子呢。中秋刚过,那边还有灯会未散,皇嫂,不如我们今晚去山脚镇子上逛逛,一边等皇嫂的好友,一边看看小镇的风景,如何?” 要是等不到人,就干脆在小镇的客栈歇息一晚上,顺便逛逛灯会! 沈玉耀为自己的安排心中欢呼一声,她可真是个旅游小天才。 秦淑君完全不能理解,她只是发了下呆,怎么好像接下来几天的时间,都被沈玉耀给安排的妥妥当当了? 如果接下来几天都要在这附近玩乐,是不是说,她这些时间不用想着东宫的事情了。 在沈玉耀掰着手指头说她的时间安排时,秦淑君突然开口问道:“玉阳,你想在这儿待多久啊?” 沈玉耀沉吟片刻,“我觉得怎么也得到重阳节吧。重阳佳节将至,届时父皇母后和兄弟姊妹们,都要过来陪皇祖母过节,节后我们跟着一起回去不就好了,省的再跑一趟。” 秦淑君一愣,今日八月十八,距离九月九,还有二十日啊。 “皇嫂?”沈玉耀轻唤一声,“皇嫂为何发呆?是时间太短了吗?我知道出来玩只玩半个多月是短了些,好在千音观离京城不算远,这次玩得尽兴,下次还可以再来啊。我想想啊,等过年前咱们还可以过来,过来接皇祖母回宫过年!” 沈玉耀人刚到,甚至都开始规划下次什么时候来了。 秦淑君看着这样兴致勃勃的沈玉耀,心中陡然欢畅,在沈玉耀疑惑的眼神中,她咧嘴笑了,笑的格外开朗,甚至有些傻气。 “不,一点儿都不短,很长时间了。玉阳,谢谢你。不过皇祖母不喜欢我,下次你自己来吧,省的过年还让皇祖母生气。” 这二十天,已经是她不敢想象的好日子了。 秦淑君真的一点儿都不贪心。 此刻,沈玉耀才能从她身上,看到一丝属于年轻人的朝气。 沈玉耀满意了,这才对嘛,女孩子笑起来就是最好看的!
第16章 到了傍晚,沈玉耀就已经拉着秦淑君往山下走了,山下的小镇距离千音观不算太远,她们俩乘了一辆马车到镇子外,随后步行进入。 沈玉耀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没有走出皇宫逛一逛,因此对外界的一切都保持着向往,很期待接下来的行程。 可是真的到了镇子上时,她又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些失落的感情。 据说此处正在办灯会,可古代的灯会和现代灯火通明的灯会完全不同。 这里很暗。 即使太阳还未曾彻底西落,依旧有些许昏黄日光照耀大地,依旧改不了这个小镇昏暗的情况,在皇宫中的夜晚明亮如昼,那是不知道多少蜡烛燃烧后的成果。 民间哪里有那么多的蜡烛?灯会上有不少灯,可依旧黑布隆冬的,稍微眼神不好使一些的,可能入了人群,就找不到身边的同伴了。 人人穿着打扮相似,又如何认得? 平民大多穿着灰黑青三色的麻衣,他们就像是汇成黑色海水的一员,行走在路上,完美融入黑色海洋中。 有些富贵人家的孩子则穿着颜色明亮些的衣服,比如沈玉耀和秦淑君,没错,就连秦淑君那身沈玉耀觉得有些老气,颜色不够明亮的衣服,也比大多数百姓的衣服要好。 除了颜色的区别外,更多的区别是材质,丝绸和棉麻材质完全不同,染色后更是天差地别,一眼就能看出来。 沈玉耀看着那些形形色色的百姓,怔怔出神,秦淑君也不太适应这种环境,她以前都是在京城里玩乐,而且大多是去那些富贵人聚集的地方,哪儿看到过这么穷苦的人家。 京城的灯会更是这小镇远远比不上的,其实京城的灯会更偏向于沈玉耀记忆中在电视上看到的灯会。 “有些黑啊,月晓,掌灯。”秦淑君让她身后的宫女点燃了一盏提灯,提在手里,提前照亮了暮色。“妹妹,咱们去灯市上逛一逛吧。” 沈玉耀缓过神来,点点头,心里还是有些期待能亲身体会一下古代正宗灯市的。 一般的灯市上,猜灯谜和投壶是最热闹的活动,这里灯市上也有,虽然简陋了些,可大家玩的都很开心,欢声笑语不断。 沈玉耀很快就融入了环境中,拽着跟她出门的竹香东跑西窜,不一会儿手上就提着灯回来了。 “嫂嫂,你看我赢了个小灯笼!”那灯笼实在是小,被扎成猫儿样式,看着像是哄孩子的小玩意。 身为公主,沈玉耀想要多么精美的灯笼,都会有人为她做好奉上,可那些灯笼哪里比得上由她亲自赢到手里的? 秦淑君手上也提了灯笼,是个大猫儿,沈玉耀手上的黑白狸花猫,而秦淑君的则是橘色大猫。 “嫂嫂的也是赢来的吗?”沈玉耀围着那猫儿灯笼看了好几眼,实在是喜欢的不行,她刚刚怎么没看见有摊位可以赢这样好看的灯笼? “是在前头的铺子里买来的,那边还有卖小首饰的摊子,可要去看看?”秦淑君哑然失笑,哪个商家会将这样好的灯笼挂出来叫人赢去?自然要真金白银的买。 沈玉耀很快就被那首饰摊子吸引了注意,将猫灯笼抛之脑后。 在首饰摊子前挑选小挂饰时,沈玉耀突然觉得有点儿奇怪。 她看向摊子后头的女子,那是个长相清丽的佳人,十七八的年纪,笑起来嘴角有酒窝,粗布衣裳打扮,但是皮肤很细腻,只是微微泛出麦色,并不白皙。 要是换上一身丝绸,说是武将家的大小姐也不为过。 “这位姐姐,我有个问题想要问问你。” 女子抬头看了眼沈玉耀,见她穿着富贵,也不敢得罪,遂而轻声问道:“小姐但问无妨。” “我与家人远道而来,往京城去,路经此地正好遇到灯市,特来逛逛。我走了一圈发现灯市上买卖的灯笼和挂饰,大多是猫儿样式,少有其他模样,这是为何?” “小姐有所不知,我们这个镇子名叫玉渡镇,镇子上最为有名的便是居住在范员外家中的狸猫。十年前天降旱灾,中原大地饥荒不断,范员外一家老小险些死在那场大灾中,全仗着狸猫护主,这才勉强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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