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该投降的时候了,西装男人停下自己曾经试图奔逃的脚步,已经开始在烦恼这个月第四次被抢劫之后,妻子那边又要因为房租交不出来的事情被房东讽刺怒骂了。 真该死,如果他不是天天需要加班的话就不会老是半夜遇上抢劫犯了,这些败类怎么当初没被他们的老爸射在墙上! 心中愤愤不平,但怎么保住小命男人还是知道的,因此他十分上道地举起了双手,示意自己没有任何威胁,同时小声的开口,听上去还有些瑟瑟发抖,“钱、钱包在西装右边的口袋……” “哼,这就对了嘛,乖乖听话就…你动什么!小心我一枪崩了你!”为首的小混混得意洋洋的伸手掏了掏男人的西装口袋,顺利的摸出了个皮夹之后就开始翻找里头的现金,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面前已经被吓得瑟瑟发抖的男人猛地跌倒在地,目光之中透着鲜明的恐惧。 是跟方才望着自己的时候不同级别的恐惧。 “滴答、滴答。”有什么东西滴落在了混混的肩上,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抹了下,是有些粘稠的透明液体,有些像是……口水? 怎么会有口水? 他回过头,一个看上去比一层楼还高的怪物站在他的身后,那没有任何五官的脸在他回身的时候猛地裂了开来,像是忽然绽放的花瓣一样,只不过藏在花蕊处的,是密密麻麻的满口利牙。 而怪物正在对他滴着口水。 “呃、呃啊啊啊啊啊啊啊!” X 下次再也不用魔王[1]了! 我把抢劫犯揍飞之后,任由他们躺在街道上嚎的跟鬼一样,匆匆的又回到小巷内,那个先前被他们抢劫的老爷爷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好在我可以弄点医疗包出来,黑雾世界里的医疗包基本上可以说是概念神,被恶灵赋予了【可以治疗伤害】的特性之后,无论是被瘟疫的香炉砸烂脑壳、被三角头的大刀砍得到处都是肉块还是被钉子头的锁链贯穿全身,通通都可以摸好。 但我并没有实际作用在现实世界的人身上,鉴于我的黑雾实际上是黑暗维度的存在,估计表现在现实世界就是没见过的魔法。 本来包扎老爷爷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魔王他的手很难控制,拿医疗箱都差点被尖锐的手指扎破好几次,更不用说他根本没有眼睛,好在嗅觉简直比狗都灵敏,血腥味最重的地方就是伤口所在。 可是,又要说到另一件事了! 魔王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可是以人类血肉为食的,闻到血腥味基本就等同于开饭了的信号,因此我给老爷爷一边包扎伤口,一边还止不住自己流口水的动作,霹雳啪啦的狂流口水,结果最后包扎完的时候,感觉自己流的口水比老爷爷流的血都多。 不过魔王的好处自然是行动足够隐蔽。 虽然对一个身高足有五米五的怪物来说,隐蔽这个词简直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但架不住魔王是可以穿梭在颠倒世界的啊!我只要安几个传送门,就可以在哥谭的颠倒世界之中潜伏着,用不到的时候就让魔王挂机,那些传送门只要我不开启就无法联通到颠倒世界,自然也阻隔了别人进来的可能性。 毕竟这里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正常人进来都得死。 但对我来说,就跟可以穿梭在电视机中的贞子一样功能性极强,缺点就是要到处给自己布下传送门。 这也是我一开始选择魔王来作为这次使用形态的缘故,但谁料到他这么不争气,闻个血就流了半天的口水,这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我到底是在行侠仗义还是在豢养储备粮可就说不清了啊! 因此包扎好老爷爷之后我就匆匆的从传送门跑了,从此以后魔王就是单纯的传送工具了,等到了目的地之后就把马甲切换成其他屠夫,不然我一边救人一边流口水也太丢人了! 就在我离开的时候,我注意到先前追击出去碰巧救下的西装男人正探头探脑的朝着巷子内望来,看见倒在地上的老爷爷之后犹豫了好几秒,最后还是拎着自己的公事包朝着巷子内匆匆的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打着电话。 真好。 我在哥谭爬了整整半个夜晚,切换成怨灵硬生生吓傻并且挂了好几个抢劫犯、走|私犯以及毒||贩在钩子上之后,终于满意地将分身放回了颠倒世界,然后从自己的身体之中睁开了眼睛。 天刚蒙蒙亮,我听见外头传来我爸爸跟达米安交谈的声音,他们似乎正在回房间的路上,我爸爸好像说了什么达米安不爱听的话,他正在青春叛逆的反呛着。 我晃了晃脑袋,先前为了保证阿尔弗雷德在进来喊我的时候不会因为我睡死而通知我爸爸,实际上我留了点注意力在自己身上,这也就导致我根本就没睡觉,一心二用到现在脑袋有些晕沉沉的。 “……是他们……到……哥谭……”达米安的声音隐隐约约的传了过来,总觉得这孩子的声音好像有点助眠的感觉,困意在这个时候缓慢上涌,我闭上了眼睛,在陷入沉睡的时候,似乎听见了敲我房门的声音。 “你做的真好,洛克希。”我睁开眼,篝火燃烧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雨后的草木腥气伴随着有些黏腻的声音,黑色的长袍映入眼帘,我平静的抬起头,望见那令人厌恶的白色鬼脸。 “没想到我这辈子也有被冠上超级英雄名号的一天。” “别以为我真的不会把你扔到虚无世界里,鬼面。”我冷冷的开口,“在我耐心耗尽的那天,你一定会是第一个,我跟你保证。” “不不不,还不可以。”丹尼·约翰逊在我身边坐下,“还没到你跟我们共度余生的时候呢,甜心。” “到那个时候,你就舍不得把我扔进去了。”黑色的手套按在我的肩上,他语气轻快的开口,“叫我丹尼,别忘了。” “我们是永恒的共犯啊。”
第61章 第61章 鬼面被我打了一顿扔进地下室里挂着了, 好好一顿觉被他搞得都不想睡了,每次只要睡觉就有被这家伙骚扰的可能性,要不是因为……算了, 他嘴贱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对我没有什么实际的影响。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 鬼面──或者说,丹尼·约翰逊──就一直是这种态度, 好像伪装成逃生者帮我修机子,跟我聊了大半天之后把我砍倒在地, 然后笑嘻嘻的说“不喜欢上钩子的洛克希, 我记住了。”这种话,也不过是他性格之中恶趣味的一环罢了。 他是个比迈克尔·迈尔斯都要冷血的混蛋,如果因为外在的掩饰而对这种家伙心软甚至纵容的话,只会毁了一切。 他也是难得不害怕虚无世界的人之一,就算我拿这个来威胁他, 他也总像是毫不在意一般, 所以我通常都不怎么跟他说话,毕竟只要一讲话, 不是我被气死就是他笑死, 我才不做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在我从黑雾世界离开之前, 被我痛打一顿的鬼面挂在钩子上, 像是没有感受到任何疼痛一样,笑嘻嘻的说道, “少吃点, 说真的。” “我可不想那么快就看见你回来。” 我冷酷的无视了他, 难道他以为我就很想见到他吗? 等我将意识从黑雾世界之中拉回来,从自己的房间醒来的时候, 时间并没有过去很久,甚至太阳都还没挂在正中间,不过十点左右的样子。 这也是我最近难得起床特别早的一次,昨天睡着之前,才听见我爸爸跟达米安两个人对话的声音,达米安倒是不一定,十七岁的小子像是不需要睡眠一样,天天晚睡早起,每天都在砍阿尔弗雷德精心修剪的灌木跟树林。 但我爸爸就不一样了,人上了年纪总是会需要更多的睡眠,况且他天天都在干重劳力的粗活──指把人打得半死不活,然后扛到警察局去──所以正常来说只要白天没有什么重要的工作,阿尔弗雷德都会默默的放宽自己的底线,让我爸爸睡久一点。 所以通常不到下午三点,我爸爸是不会起床的。 我悠哉游哉的套好家居服,洗漱完毕之后踏着轻快的步伐朝着餐厅的方向而去,昨天算是超额完成工作,救了好几个被抢劫跟谋杀的人,初步证明了医疗包的效用确实不错,不过似乎因为是魔法的关系,只要残余在人体上的修复力随着时间减少,伤口就会再次浮现,好在昨天都有及时送医,就算到了医院又重新变回原先鲜血淋漓的伤口,救活他们的概率也更大一点。 毕竟是哥谭,医院的病理科跟外科简直是满地圣手,个个对于枪伤、刀伤、毒|气这种的治疗手段那是手到擒来,基本上很难失手。 当然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断气了的另说,毕竟他们是医生又不是神,况且哥谭的医闹听说甚至没有其他城市那么严重,对于被砍杀、枪杀的人们似乎都已经有了死亡的准备,因此就算医生尽力了却没有救活,也很少会去怪罪他们。 与医闹比例降低相对的,就是仇杀的概率急剧升高,不愧是民风淳朴的哥谭市,通常与其怪罪无辜的医生,死者家属更偏向于把凶手给亲手嘎了,毕竟谁还不是个哥谭人了。 这件事还是当初杰森在聊天的时候说的,看见我有些难以置信的脸,他只是耸了耸肩,用一句话来解释这一切。 “你知道的,这里是哥谭。” 这里是哥谭好像真的可以解释所有发生在这个城市的诡异现象,无论是穿着紧身衣飞跃在城市上空的首富也好,整个精神病院都想炸了这个世界的罪犯也罢,从根源上似乎就是一个独立于所有城市之外的地方,在这里不入流的罪犯都混不上口饭吃,只能去隔壁布鲁德海文讨生活。 这也是杰森说的,然后被在一旁听见的迪克用手肘重重地拐了一下肋骨。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只是单纯的觉得迪克身为布鲁德海文警花还真有城市凝聚力,结果他不但是警花,还是布鲁德海文城市义警。 虽然我上网搜【夜翼】的时候,除了对他的支持、声讨之外,最大的讨论声居然是他的翘屁。 说到这个,蹦蹦跳跳下楼的我,居然在餐厅里看见了方才正想到的翘屁大男孩。 迪克坐在餐桌前面,在我踏进餐厅之前就发现了我,他举起手冲我挥了挥,因为嘴里塞满了阿尔弗雷德特制的西式煎蛋卷,看上去根本说不了话。 我不怪他,因为阿尔弗雷德的特质煎蛋卷真的超级、无敌好吃! “早啊,迪克。”我双眼发光的跳到餐桌边上,打完招呼之后才对着开放式厨房内看见我之后就开始热锅的阿尔弗雷德开口,“早安,阿尔弗雷德……我想吃三份!” “早上好,洛克希小姐。”阿尔弗雷德优雅的回应着,“三份煎蛋卷,再搭配上松饼如何?” 我用力的点点头,感觉昨天晚上变身成魔王的后遗症还没有消失,因为光是听见阿尔弗雷德提起松饼,我的泪水就快要从嘴角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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