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所有人都在告诉她,不是她的错,间谍长久潜伏在国内,对方一早盯上了她,没有沈昆,也有王昆刘昆,她也是受害者。 可看着亲人因此遭遇种种,她又如何能心安理得? 终其一生,老二再未踏足大陆半步,一日日活在痛苦折磨中,年纪轻轻郁郁而终。 十二岁的慕阳独身一人带着母亲骨灰回家,让老马再次体会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 然而又能怨谁呢?怨沈昆?沈昆早已伏法。怨m国贼心不死?可他一介老叟能做些什么?若真能怨谁倒是好了,一口怨气撑着,人也能好好活下去,可茫然四顾,憋闷又无力。 接连遭受打击,老马的身体早就不好了。 可紧接着,小儿子当年因沈昆的事,在国内寻不到对口的工作,不得不出国留学,再拼一把。长久滞留d国,终于毕业,在那边寻了份儿工作。 一开始的打算,是会尽量协调,做有关两国对外贸易的工作,有机会尽量回家,然而那样的工作并不好找,一年年下去,现实的吃喝拉撒打败了理想,老三也已经是三十好几,快要奔四的人。 结果国内与d国关系突然恶化,两国通道被迫关闭,回国成了遥遥无期的梦想。 他在那边成家立业,最后终于下定决心,给家里来信,他决定不再寻求回国的机会,欲定居d国。 这一年,老马已经七十,一手养大的三个孩子,老二在港城消香玉陨,他没来得及见最后一面。老三久居d国,此生难见。老大带着智力残缺的贺岁,满世界寻失踪的女儿,日子过的苦不堪言。 只剩父女两相依为命,日子一天天往过熬,哪怕看不到尽头,心里也算有个寄托。 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总缠苦命人,此后第三年,老大外出寻找女儿的途中,遭遇车祸,当场身亡。 老马作为亲属去认领尸体的时候,一口气上不来,彻底倒下。 老马的两个哥哥把他接回家照料,哥哥是心疼他的遭遇,兄弟几个风里来雨里去,为对方挡过枪|子儿,豁出过性命,有什么说不开的,看不开的? 相比于那些住过牛棚,被逼疯自杀的,他们一家还算幸运。两兄长希望弟弟能往宽敞处想,或许他这辈子没有夫妻缘,也没有子女缘,但长兄如父,他可以跟着兄长一起生活,也可以送他去疗养院,只听凭他喜欢。 二哥见弟弟不言语,又说老马: “你如今上了年纪,贺岁已经是快二十的小伙子了,智力不全,发起疯来谁都敢打,你和贺岁一起生活并不方便,我做主把贺岁送去了疗养院,费用我出,那里有专业护工,你想他的话过去瞧瞧就行,方便的很。” 三哥见弟弟满面风霜,于心不忍,又说了对慕阳的安排: “那孩子今年都十五了,前几年沈家那边听闻消息,想接她去乡下生活,乡下环境闭塞,舆论对孩子的影响没京市这么大。你没同意,孩子也不认爷爷奶奶那边的亲戚,我也就随着你心意去了。 如今孩子年岁正好,我安排她去东北工作,做个图书管理员,日日与书相伴,看去吧,看多了总会有好处的。你知道东北是父亲的老家,我有很多部下都在那边,保孩子平安一生总没问题。” 老马知道兄长们的安排是为了他好,可他心里终究空落落的。 老马自己钻了牛角尖,不肯放过自己。觉得是他没把好关,让大女儿嫁给贺京,害了大女儿一辈子。又让二女儿嫁给沈昆,害了整个马家。如今国家与d国关系紧张,小儿子想回家无门。 他还有什么脸面去接受两个兄长的照顾,有什么脸面去见二嫂三嫂? 于是在身体勉强好起来的时候回了家,彼时他上了年纪,早已不适合在啤酒厂继续工作,几年前在外面寻了块儿地方,简单搭座小屋子,走街串巷收破烂儿,想给小儿子多留点积蓄。 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那天,老马在回家的路上捡了个女婴,手脚齐全,饿的哇哇哭,老马抱着孩子痛哭流涕。 于是,他给孩子起名守心,马守心。养了头母羊,用羊奶一口口把孩子喂大,让孩子唤他爷爷。 守心是个善良又孝顺的好孩子,即便周围总有爱嚼舌根的在她跟前嘀咕,说她是爷爷捡回来的孩子,她也从不往心里去,亲生的又怎样,捡回来的又如何? 爷爷待她的心总不会差,爷爷总把最好的都留给她,送她上学,教她做人,自己淘气摔了胳膊,爷爷比谁都着急,气急了也会上手抽自己屁股。 和旁人家的亲爷爷一模一样。 守心在学习上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早早给自己选定了护工专业,她想在爷爷老了不能动时,更好的照顾爷爷。 老马并不知道孩子的心意,只高兴孩子一日日健康又平安的长大,好似空落落的心终于有一块儿被填满。 直到守心十五岁这年从护校毕业,被分配到距离家不远的医院工作。 在她第一天上班途中,撞见一个准备从天桥上跳下去自杀的年轻人。 彼时守心正好路过,想都没想就伸手去拽。 然而她的小身板,和对方小伙子高高壮壮的身形不成正比。 人没救上来,她被拽着一起掉下去。更可怕的是,对方在跳下去的瞬间,感受到死亡威胁,条件反射把守心抱在怀里,在落地的瞬间,用守心给他做肉盾,安全着陆。 救护车乌拉乌拉赶到现场,守心当场死亡,在她尸体上的年轻人因为有守心垫着,只摔断了两条腿。 更叫人痛心的是,那自杀的小伙子,是个因为仗着自己长得好,四处鬼混,身染艾滋,吃不起药,找不到工作,被周围人嫌弃,被赶出家门,才打算自杀之人。 老马得知消息,再次白发人送黑发人,当下一口血吐出来,人就彻底不行了。 在医院病床上躺了几天,迷迷糊糊离开人世。 离开的前一秒,他还在想,为什么他的一生如此漫长,长到吸进去的每一口空气里,都充斥着血和泪的味道。 作者有话说: 宝们,作者专栏,有感兴趣的收藏一下,开文会有提醒哟~
第146章 主动出手 ◎小伙子你还是太年轻◎ 对于贺京那种小人, 秋东可以守株待兔,让贺京自讨苦吃,但对沈昆这种敌人, 秋东选择主动出击。 这日,秋东照常下课, 在管理学院大楼下和教授分别, 开车前往物理系,途径中文系图书馆时, 车子忽然趴窝, 不知哪里出了问题。 他围着车检查了好几圈儿, 也没找到原因,正想寻地方打个电话,喊人来瞧瞧呢,结果此时沈昆恰巧路过,很爽朗大方的上前询问: “马先生,是车子出问题了吗?” 秋东见小伙子笑的灿烂,眼里全是关心,也没隐瞒, 苦恼道: “突然熄火了,怎么都打不着, 我就是个半吊子,也不知是哪里的毛病, 还着急去接继阳吃饭呢!” 沈昆一听,把书搁在路边长椅上, 撸起袖子, 也不在乎穿的白衬衫被染脏: “暑假勤工俭学, 我跟着一位师傅学过些, 我来看看吧!” 说着也不给秋东阻拦的机会,趴进车底一阵摸索,然后去驾驶位上捣鼓一阵儿,再插|上钥匙一拧,果然,打着了。 秋东忙给小同学竖起大拇指: “沈同学真人不露相,厉害!上次要请你吃饭你不同意,这回说什么你都不能拒绝了吧?” 沈昆特正直的表示: “那我求之不得呀,听继阳说叔叔您做饭可好吃了!不过咱们可得事先解释清楚,您这车就是引线松了导致的接触不良,我真没帮什么大忙!” 秋东大手一挥,几十年军旅生涯留在他身上的影子暴露无遗,豪迈道: “嗨,你们小孩子家家的就是太谦虚,是不是小问题叔还不知道嘛!再大的问题到了专家手里都是小问题,再小的问题到了傻蛋手里也能捅出大篓子,沈同学你对叔来说,就是那个专家! 今儿要是没有你,我不仅得麻烦旁人跑一趟,还得耽搁接继阳。” 说着就发动车子,隔着车窗朝沈昆喊话: “行了,再耽搁就真晚了,咱们说好了,下回叔请你吃饭!” 沈昆在原地笑的一脸无害,洁白的衣袖被机油染黑,只烦恼了一瞬,就拾起椅子上的书,准备去食堂。后面有同学追上来,和他勾肩搭背,好奇问他: “那谁呀?瞧着像咱学校老师,哪个系的?上下课都开车,够有排面的!” 沈昆一副对朋友不设防的没心眼儿样子,直接告诉对方: “管理学院自考班的学生。” 这同学一下就懂了,学校学生中,占比最大的是他们统考生,剩下一部分是各单位推荐进修的,还有一部分是社会上的自考生,学费一年好几千,能进那个班的,经济条件不会差。 “我刚才远远瞧着,虽然上了年纪,但人很气派,一定是个大老板吧!” 沈昆好似真不知情,摇摇头: “我也不是很清楚,就是恰巧接触过两回而已。” 然而,从这天起,秋东一心认为沈昆是个为人热忱,乐于助人的好同学,不仅周末单独请沈昆去东来顺涮锅子,平日上学,还顺道儿给沈昆带些家里新做的糕点,新买的水果。 沈昆也被秋东的热情感染,邀请秋东去过景山,参加过诗社的灯会活动,还介绍他的朋友给秋东认识。 两人虽有年龄差距,但很快就发现,他们对很多事情都有相同见解。在生活中,秋东能及时给沈昆一些恰当的建议,而在学习上,沈昆也能帮秋东少走弯路。 两人不仅在校期间经常约着一起打球,就连周末,也会去看新上映的电影,吃烧烤,逛新开的夜市。 时日一久,秋东知道沈昆老家的大黄狗叫什么名字,沈昆知道秋东每周末都得去他当师长的三哥家里吃饭。 沈昆也不是一直阳光开朗,也会把生活中的不如意,跟秋东倾诉。秋东也不是真的勇敢无畏,他会告诉沈昆在做每一个决定前,就已经预想过最坏的结局。 两人无话不谈,说句忘年交也不为过。 老大开阳觉得很不对劲,她爸爸从来不是对陌生人侃侃而谈的性子。爸爸做事干净利落,说话言简意赅,也就在自家人跟前才能彻底敞开心扉说些心里话。 而且爸爸在有些方面并不细致,他是会资助那些吃不上饭的孩子,可从不会拿自家吃食去送给并不缺那一口的人。这是爸爸几十年人生经历养成的习惯,并不能轻易改掉,当然谁也没有让他老人家强行改变的意思。 可好端端的,爸爸对那个叫沈昆的态度,又是送吃送喝,又是忘年交,不对劲,特别不对劲。 于是找了个周末,老二老三都在家的日子,开阳郑重的把弟弟妹妹召集到一起,用“去大华看电影”的借口,把两人带出家门,将她的发现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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