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一开始陛下就担心有人学坏不学好,召令各地官吏向百姓宣传防诈知识,同时严厉打击诈骗团伙。 几个月下来也是小有成果,追回了一些钱——他们现在可不像天幕上那么容易把钱转不见,也把一批骗子送进了监狱。 只是陛下对此不是很满意,按他的想法最好不要有骗子,最好不要有人蠢到被骗。 累死累活的官吏们表示:“呵呵。” 杨慎望着天幕,忽地叹道,“人心啊。” 虽然大家都不愿意,可只要有人心存贪欲,诈骗就不会消除。 无论是骗人还是被人骗。 无论是过去、现在、未来。 你看天幕上那个国家,反诈宣传做得那么多,还搞了一个反诈的什么哎批批……但把银行卡拿给别人用的、帮助别人过账的案子,还是层出不穷。 他摸了摸胡子,眉眼舒展开。 那就只好一代代地宣传、打击。 帮一把不是特别傻的人,把骗子送进大牢。 总之不可能因为诈骗案件消除不了就干脆放着不管,再麻烦再难,也要一个一个地打击下去。 杨慎定定地盯着左手边的一棵树,上次姜海蓝他们律所的所长讲课的时候是怎么说的来着? 好像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 这话说得可真好。 唐寅负手而立,听着那个疑似犯人的中年男人和姜海蓝的同僚一问一答。 听着听着,他露出古怪的表情,似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轻嗤了声,“姜海蓝他们不会真信了吧?” 这人看起来就没有讲老实话,或者说,至少他是隐瞒了一些事情的。 但姜海蓝脸上没什么表情,安安静静地看着坐在她对面的两个男人,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她的同僚倒是面带微笑,全程好声好气地按照他自己的节奏提问。 从表情看不出来他们信不信。 因此听到姜海蓝“说”,“不要太相信你的当事人。”唐寅有一种微妙的欣慰感。 归有光听着姜海蓝的三个“比如”,撑不住笑了起来。 所谓春秋笔法么? 当事人讲的也确实是事实,只是没把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全部讲出来。 但却足够骗过不知情的人。 可是你骗不了公检法啊。 案件事实在那里,一查就清楚。然后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该坐几年牢就坐几年牢。 欺骗他人又有什么用? 让他人和自己一起骂政府、骂律法不公? 能翻案吗? 不能。 那就是单纯想面子上好看一点? 告诉周围知道他坐过牢的人,他其实是冤枉的,他本身没有太大错处。周围人又不会去调查案件真相,他说什么信什么,可能真觉得他无辜。 ……行吧。 一个被冤枉的人和一个犯过法的人,周围人看他的目光确实不同。 归有光心想,人总是趋利避害的,甚至谎话说多了自己都信了。就像是小孩子,他们会在脑内想象出一个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而忘记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冯梦龙执笔,笔下行云流水,记下了姜海蓝说的三个“比如”。 有意思,他想,我可以以此作为参考,写一个故事。 一个撒谎的人误导他人,导致了一个不好的结果,但骗子最终自食恶果的故事。 好叫看到故事的人明白,遇到觉得奇葩的事多问一句为什么,也许会打开一扇新的大门,听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真相。 说写就写! 他另铺开一张纸,沉吟片刻,在纸上写上了标题。 然后精神振奋地往下写了起来。
第100章 行政判决 让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覃致远把笔录递给姜海蓝。 他对两个中年男人说:“今天先这样吧,你们先回去,有事我们随时电话联系。” 当事人点了下头,“那我们先走了,覃律师。” 覃致远说:“我送你们。” 姜海蓝在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把笔录放进了档案袋里。 她起身,坐到了沙发上,按亮手机看VX消息。 覃致远很快就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快递袋。 姜海蓝看了一眼,“法院的?” 覃致远点头,“上次那个行政案件的判决书下来了。” 他熟练地撕开纸袋子,从里面拿出两份判决书,见姜海蓝朝他伸出了手,便递了一份给她。 覃致远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到“判决如下:确认被告xx区xx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26日强制拆除坐落于xx区xx镇xx兴隆香猪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违法。” 他很满意,从桌上拿起手机给当事人打电话。 “……判决书我已经拿到了,结果和我们之前预测得一样,xx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嗯好,我把判决书寄给你?” “不麻烦。” 他这边打电话的时候,姜海蓝正在一目十行看判决书。 案子很简单,xx区政府在辖区内开展污染专项整治,xx镇政府认为原告养殖场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属违法建设,要求其关闭养殖场。 原告养殖场不同意。 xx镇政府便采取了强制措施,拆除了养殖场。 原告养殖场不服,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原告认为,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被确认为违法。被告认为,被告拆除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恰当,并无违法之处。 双方分别举行了举证。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 姜海蓝看到了“本院认为”部分。 她忽然笑了起来,说:“以前我学行政法的时候,行政法老师说,行政官司难得打,就给了我一种打不赢的感觉。” 覃致远从柜子里找出了这份判决书所属的案件卷宗,把判决书放进去。 他也笑了,“难打是难打,但不存在说完全打不赢,否则行政庭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是摆在那里好看的,行政庭的法官也是每天都在干工作的。 姜海蓝点头,“执业以后,看你们打行政官司,赢过不少,我的认知就被改变了。” 当然不可否认实践中是有一些案件因为其特殊性会被上面插手,但要说完全打不赢,就说过了。 姜海蓝本人是没有打过行政官司的。 但不妨碍她给直播间的观众们“科普”。 她先念了原告诉求和被告辩称,又念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证明目的,接着是“本院经审理查明”,最后是“本院认为”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什么意思呢?就是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来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是合理合法的,这点和民事案件原告举证不一样。】 【要说为什么?一来是因为行政单位处理程序一个基本原则是“先取证,后裁决”,你行政单位必须先收集确凿证据,再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二来是因为在行政纠纷中,双方地位不对等,原告属于弱势一方,原告很难收集到证据,或者难以保全,甚至某些案件中是没有举证能力的。】 姜海蓝看着判决书的最后一部分内容,【所以本案中,被告xx镇政府因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被法院判决强拆这个行政行为违法。】 —— 法院出的判决书一贯简明、清楚,没有废话。 姜海蓝也没有说得多么难以理解。 但这一份判决书,却叫各平行时空上到帝王大臣,下到黎民百姓,都搞不懂了。 东汉位面。 刘秀的表情有一瞬的僵硬,他扭头看向他的大臣们,艰难开口,“若朕没理解错,她的意思是,镇政府拆了养猪场的房子,养猪场把镇政府告到了法院,法院判决镇政府行为违法,拆错了???” 说到最后三个字,他的声音都变了调。 殿上群臣的表情同他一般无二,一个个很是茫然。 怎么每个字都能听懂,组合起来就觉得难以理解了呢? 这镇政府不是官府吗? 养猪场……商贩开的养猪场,同官府打官司,还打赢了? 就这么打赢了? 耿弇表情空白地盯着地面,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官府做错了,难道不该是上一级官府来纠正吗? 怎么一个平民百姓起诉到法院去,法院认定官府的“行政行为”违法,就直接给下判决说它违法了? 法院不仅仅是审平民百姓,也能审官府? 邓禹和身旁的刘隆对视了一眼,前者轻轻摇头,后者沉沉叹气。 后世的法律怎么会这么规定? 后世的法院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他们为什么能做到如此? 隋朝位面。 苏威瞳孔地震:“百姓告官府,反过来由官府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虽然也不是不能理解,正如姜海蓝所说,百姓和官府相比,百姓是处于弱势的,要让百姓来举证证明官府采取的行政行为错误,这难度未免太大。 你要告官府,你去官府调材料,人家给你吗? 人家说没有怎么办? 人家把材料毁了怎么办? 这官司还怎么打? 但,由官府来承担举证责任就不一样了。 你官府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就必须尽可能地把所有能提交的证据提交出来。 如果提交的证据还是不足以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那就败诉。 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没毛病。 这是“维护了百姓的合法权益”。 崔仲方抬手按住太阳穴,揉了揉。 没毛病个屁! 古往今来哪有这样的事,官府觉得这个养猪场不该建,官府要提前通知养猪场的人让他们自行拆除,给他们提反对意见的机会和时间,给他们那什么……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官府把养猪场拆了,还要在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拆得有道理,不是瞎拆的,否则就会被法院认定是违法行为! 哪有这样的事! 这听起来实在是匪夷所思。 若非是他们对姜海蓝已经足够熟悉,还真会以为她在胡说八道。 杨坚神情严肃,他实在是理解不了后世那个“政府”。 好吧,即便后世已经没有皇帝了,但他们有官府,有治理国家的官吏。 他们会在制定法律时,给自己设下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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