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二楼转角,姜厌忽然侧了下眸,透过栏杆往下看。 隔着几米远的空间,她与沈欢欢偶然对视。 片刻后,她收回视线,把奚决云送回了房间。 … 沈欢欢很担心吕烧春,她看着奚决云难受的样子,大概也能想象吕烧春被灌了多少酒。 “她喝了那么多酒,这么晚也太危险了。”她有些焦急道。 “不用担心,”萧丛也说,“从班主的话来看,烧春并没有喝醉,她酒量非常好,而且是戏园最能打的,有自保能力。” 听到吕烧春并没有喝醉,沈欢欢舒了口气。 萧丛也看向门外:“烧春没见过自己的母亲,那条绣花手帕是她母亲唯一留下来的东西,等着吧,方老爷家不远,最多十几分钟她就回来了。” 沈欢欢:“好。” 坐了几分钟后,她起身走到门边,往四周打量起来。 路上零零散散走着从方老爷家离开的人,沈欢欢问了几个人,但大家都喝了不少酒,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根本回答不了问题。 十几分钟后,疲惫的人们回到家里,路上变得空空荡荡。 萧丛也的脸色逐渐难看起来。 “怎么回事?” 她起身就要出去找吕烧春,但沈欢欢下意识拉住了她。 “我去吧。” 她说道:“你不会打架,但我有自保能力。” 说罢,沈欢欢从口袋里掏出了剔骨刀:“我很会用这个,我用它杀了很多人,我来的时候用它保护了我和妹妹。” 萧丛也看了剔骨刀一眼:“可以,你和我一起去。” “可你会拖我的后腿。” 沈欢欢快步走到了萧丛也的前方,对着她摆了摆手,而后把她推回大门,快步消失在黑夜里。 离开戏园外,沈欢欢往方老爷家的方向跑去。 白天的时候,吕烧春给她指过方向,所以她很清楚怎么走,跑了十分钟后,她隐约看到了方家的轮廓。 此时所有人都离开了方老爷家,方家的黑色大门紧闭,冰冷的月色印在灰墙上,无数扭曲的枝桠影子在墙上疯长。 沈欢欢的心脏猛跳了两下,她下意识放慢了脚步。 此时方家的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推开,巡逻队队长走了出来,他背上扛了个黑色的布袋,布袋并没有扎紧,隐约可见从封口处垂落出的黑色长发。 沈欢欢迅速躲在树后。 因为距离远,再加上她躲得够快,男人并没有发现她的存在,他骂骂咧咧地把布袋扔在推车上,招呼随行的两人往后山的方向走去。 几分钟后,沈欢欢从树后走了出来。 她放轻脚步走到方家的大门前,她刚才好像看到布袋里掉出了什么东西,但因为距离太远她并没有看清。 夜色很黑,沈欢欢用最快的速度跪在地上摸索起来。 不到半分钟,她就摸到了一块柔软的布料,她把东西揣进怀里,而后飞速跑到树后,直到确定自己安全后才掏出来看。 借着月色,沈欢欢缓慢地展开掌心。 手心上是一块染了血的绣花手帕。 看清手里东西的瞬间,沈欢欢的大脑轰的一声响,她的指尖都哆嗦起来,她连忙做起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几个呼吸后,她红着眼眶从树后探出头。 方家依旧一片寂静。 只是在远处,在看不到的地方,有模糊的人声借着风声传过来。 “还活着?” “不知道,用铁棍打了下脑袋,半死不活吧。” “行,那花喜欢吃新鲜的,等到地方了再打几棍子。” 沈欢欢屏住了呼吸。 吕烧春还活着,但等不到她回去找人帮忙了。 几乎没有思考,这件事也用不着思考,月色下,沈欢欢把手帕叠好,塞进怀里,而后从兜里摸出了锋利的剔骨刀。 现在能救下吕烧春的方法只有一个—— 把这三个男人杀死在半路。
第141章 戴雀儿(1921-1937) 思考期间, 人声越来越远。 沈欢欢轻跳了几下,努力活动自己的手腕。 她现在手脚冰凉,心脏跳得飞快, 呼吸也有些不畅, 但时间不等人,在短暂地活动身体后,她感到自己的手指终于恢复灵活,当即踮着脚往三人离开的方向跑去。 所幸追得不晚。 三分钟后, 沈欢欢看到了男人们模糊的身影, 她放慢脚步, 小心翼翼地跟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 因为还在马路上,随时都有可能遇到人, 所以这些男人很警觉, 时不时就回头看几眼。 此时木头推车上盖满了稻草,装着吕烧春的黑色布袋埋在厚重的稻草底下, 布袋一动不动,不知道吕烧春现在的情况如何。 她可能已经死了,也可能只是昏厥。 但既然有活的希望,沈欢欢就不会跟丢,不过她现在能做的,也只是跟着。 因为这些男人实在太壮实了。 尤其是巡逻队队长, 不仅身高腿粗,胳膊上还有明显的腱子肉,沈欢欢曾亲眼看到一个小孩子被他掐着脖子扔出村口大门。 她只杀过枯瘦无力的流民,二者根本不能比, 所以她只能找时机。 方家距离后山不远。 十几分钟后,男人们走入后山, 推车发出咯吱一声响,木质车轮划过一堆碎石块,橡胶鞋底与石块薄擦的声音很响,吱呀吱呀的,像是什么小动物在呲牙咧嘴地叫。 沈欢欢放慢呼吸,轻手轻脚地脱下鞋子。 男人们可以随意发出声响,但她不可以。 她穿着吕烧春给她缝的袜子踩着碎石块上,忍着疼躲在枯草丛里,一步一步顺着窄路往前走,山里的夜色黑沉,时不时就有风声刮过枯木的簌簌声。 觉得不会再遇到人了,男人们的警觉性减少了不少。 沈欢欢时刻注意着三人,盼望着他们会有分头行动的时候。 不过他们现在明显没有上厕所的打算,笑声伴随着说话声,什么声音都中气十足。 “吕烧春这女人真够倒霉的,小少爷逼得紧,还让方老爷发誓不准杀戏园里的人,本来老爷子都答应了——谁曾想杀人的时候偏偏被她看到了,哈哈。” “所以这就是命啊,人倒霉的时候还真是难说,啧啧。” 在三人的对话里,沈欢欢听明白了前因后果。 按照外国兵的侵略速度,他们最起码还有一个周才能来到羚仁村,所以方老爷准备等个两三天再走,在走之前把罂灵花的花粉取了,到时制成上瘾性药剂,出去赚大钱。 但后山有许多罂灵花都只是冒了个花骨朵,方老爷不想浪费这些花,想把它们都催熟,结果今天为了防止信息传入,封村了,再没有流民的命可以养花,所以他把主意打在了自家奴仆身上。 五十大寿刚结束,他就把家里的几个奴仆叫到后院,让巡逻队挨个打死。 也就是这时候,回来找手帕的吕烧春看到了这个人间惨景,她拿起墙角的棍子想上前救人,但一人难敌众手,不过几分钟,她就被铁棍狠狠打在了后脑勺上。 生死未明。 说完吕烧春,巡逻队的人笑了会儿,又开始聊别的。 他们开始聊女人,聊裁缝铺老板娘有多好看,聊茶馆小二偷娶了个漂亮媳妇,那个媳妇入了王老爷的眼,被当街硬抢,茶馆小二哭天喊地的,还想靠着下跪把媳妇要回来,结果王老爷被他的态度惹怒,两棍子下去,夫妻两人成了殒命鸳鸯。 “他们怎么就这么倔呢?” 沈欢欢听到巡逻队队长笑道,“贱命永远只能是贱命,给我们铺路赚钱就是他们最大的价值。” “——还整天说什么人权自由,我呸!他们也能算个人?” “畜生都比他们会赚钱!” 沈欢欢捏紧了拳头,她远远看着那个颠簸的推车,原来上面不止有吕烧春一人,原来好几个人的身体摞在一起也并不高。 他们都是脆弱的,因为有良知所以无比脆弱。 又过了几分钟,其中一个男人停下来,他看向自己的同伴:“晚上喝酒喝多了,你们先走,我待会儿找你们。” 其余两人无所谓地点头:“行,你快点啊。” 听到这话,沈欢欢的手指紧了紧,她深吸一口气,朝着落单男人的方向摸索过去,男人走得并不远,他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找了个树桩子就开始解裤子,而后仰着头吹口哨。 远处的蝉鸣与口哨声相互配合,都刺耳得很。 沈欢欢攥着剔骨刀无声地走过去,男人此时越吹越欢,全然不知道身后的场景,在距离男人只有三米的地方,沈欢欢单手撑地翻出草丛,她高高跃起,电光石火间,她牢牢骑在了男人的背上,左手死死捂住男人的嘴,右手举起锋利流畅的剔骨刀。 这一切发生得极快。 男人足足反应了两秒才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他愤怒地瞪圆眼睛,一边努力发出唔唔声,一边试图甩掉背上的人,但沈欢欢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干脆利落地把刀从侧面捅进男人的脖子。 噗的一声。 锐器刺穿皮肉,喷涌而出的鲜血飞溅在树桩上。 以防发出声音,沈欢欢稳稳接住了男人往后倒的尸体,而后悄无声息地把他拖进草丛里。 还有两个。 沈欢欢蹲在草丛里粗喘了几声,她垂下眸,看向自己的左手,此时她的左手掌心正在轻轻震颤。 因为怕男人叫出声,她第一时间就捂住了男人的嘴,但那人在短短时间内爆发出极大的力气,把她的手震得发麻,她差点就没有捂住。 但也只是差点。 沈欢欢闭了闭眼,从草丛里站起身,她往剩余两人的方向走去。 半人高的枯草丛是她的庇护所,她半蹲着身子小幅度地拨草前行,此时另外两个男人还没发现不对,他们说着荤段子,发出心照不宣地大笑。 五分钟后,有个男人往后看了一眼:“怎么还没回来,不会黑灯瞎火地迷路了吧。” “不管了,拖后腿的东西,赶紧把这些人运过去,老子还着急回家睡觉!” 队长发话,男人不敢不听。 他收回向后望的视线,推着推车往前走,这之后的很长时间,两人都没有再讲话,只是不停加快脚步,推车摇摇晃晃的,沈欢欢隐约看见稻草动了动。 就像是布袋里有个人抬起了头。 不过等沈欢欢再次凝神看过去的时候,稻草已经恢复了平整,什么动静都没有,稻草与夜色的分界线就像一潭死水,死水外是死掉的夜空,死水下是一堆安静的死尸。 十分钟后,推车拐进一条小路。 这条路很窄,小路的侧面是直切而下的悬崖,悬崖下黑不见底。 推着推车的男人走在前面,巡逻队队长走在后面,这条路上没有任何遮蔽物,沈欢欢只能跟在很远的后方,直到小路盘旋而下,视野再次开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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